玫琳凯乍一听,还以为是我国的品牌,小时候经常听见它的广告,身边用它的人好像不是很多(比较低调的感觉~),但它却是个地地道道的美国护肤品牌,创办于1963年,有着悠久的历史。尽管品牌史听起来还蛮高大上,但护肤品确实做得一般般,这么多年来,也没什么进步,所以用的人不多吧~
一、 玫琳凯粉底液
玫琳凯幻时滋润修颜粉底乳,夏天用太过滋润了些,上脸感觉整张脸都油腻腻的,也让人太不舒服了。大油皮用这款粉底液简直是大型灾难现场,油就算了,该卡粉的还是照样卡粉,遮瑕力也不够好,还容易闷出痘来,后来再也不敢用它了~
二、 玫琳凯1号保湿爽肤水
这款爽肤水的主要成分为木槿花(玫瑰茄花)提取物、泛醇、尿囊素,补水效果挺不错的,干性肌肤用很适合,有助于肌肤保持柔软及湿润,配方温和,不含酒精。开口设计我还挺喜欢的,比较小,只要轻轻挤压一下,爽肤水就能出来,很好控制量,不会造成浪费。大概玫琳凯的化妆品里,就这款爽肤水我还用的顺手~
三、 玫琳凯舒活眼膜啫喱
可以有效的缓解因睡眠不足因其的浮肿或疲倦现象,涂上去之后,眼部也润润的,对于舒缓眼部肌肤的效果还是可以看得出的,但是主打的淡化细纹、祛黑眼圈、祛脂肪粒的效果倒是没有感受到。整个眼霜给人的感觉就是普通的补水眼霜吧,性价比不高~
建议题主用其它好用的牌子,玫琳凯的确性价比不高~
麦予甫丰富女性人生是我的使命创业励志故事
2007年迁入恒隆广场新址后,玫琳凯中国也迎来了又一次全新的发展。作为玫琳凯中国的掌舵人,麦予甫肩负的责任越来越重。在过去11年中,正是他把玫琳凯中国带上了一个又一个新的高度。站在过去的成就与荣誉之上,麦予甫会否日渐生出高处不胜寒之感?未来,他又将带领玫琳凯中国往何处发展?麦予甫的回答是:“丰富女性人生,将是我毕生的使命。”
玫琳凯大中国区总裁麦予甫
回想起11年前刚接受玫琳凯邀请时的情景,麦予甫不胜感慨。那时,整个公司只有几十名员工,所有的员工都很年轻,大家一起挤在一栋小写字楼内的'数间办公室内办公。当时麦予甫是上海一家著名合资企业的营运总监,但他还是选择了这家在中国刚刚起步的公司。
说到玫琳凯的创业史,麦予甫娓娓道来。1960年代,一位名叫玫琳凯·艾施的美国女性在公司里受到了不公正的对待——一名男性下属被提拔为她的上级,并且薪水是她的两倍。玫琳凯当时的工作非常出色,然而因为她是一名女性,公司便不愿给她更多发展机会。经历了这一切后,她辞职了。1963年9月,玫琳凯拿出自己仅有的5000美元积蓄,创办了一家旨在帮助所有女性获得成功的公司,她用自己的名字为这家公司命名,并把“丰富女性人生”作为公司的使命,这便是玫琳凯公司的起源。
45年后的今天,从达拉斯一间仅有50平方米的店铺中起步的玫琳凯,已发展成为一家业务遍布五大洲30余个国家和地区的大型跨国企业集团,全世界有180余万名女性的生活因为玫琳凯而变得更丰富精彩。
“先进的技术、管理的经验都可以复制,唯有企业文化是无法复制的。”在麦看来,玫琳凯公司的成功与其企业文化价值观密不可分。玫琳凯信奉“你希望别人怎样待你,你也要怎样待别人”的黄金(161,2。99,1。89%,吧)法则,倡导“无条件帮助别人”的乐施精神,遵循“信念第一、家庭第二、事业第三”的生活优先次序,并希望所做的一切能够“让别人感觉自己很重要”,这些看似与商业无关的话语,却正是玫琳凯在竞争激烈的商业世界中持续发展的“独家秘诀”。
正是因为深信并认同玫琳凯的文化,1997年麦予甫放弃了稳定的事业,来到了玫琳凯中国,并自1998年起掌舵至今。
麦予甫最喜欢的是玫琳凯女士曾经说过的一句话:“玫琳凯公司所获得的成功远远不是金钱、一幢幢高楼和企业资产所能概括的。玫琳凯公司真正的成功之处在于它能够改变女性的生活,让她们对自己的生活充满希望。”
回到中国
麦予甫对自己不够标准的普通话向记者表示歉意。他解释,自己来到中国后才开始学习普通话,因为他出生在广东省的一个华侨世家,所以自小只会讲广东话。
像沿海地区的很多家庭一样,麦家的祖辈很早便到美国谋生。上世纪50年代末出生的麦予甫,4岁时便被祖父母带离广东到香港和澳门分别生活了数年,并于1976年全家移民到美国。尽管好几代都是移民,但麦家还是保留了浓厚的中国传统:家里人说的是广东话,一日三餐吃的是中国菜,过年过节也都沿袭中国人的风俗。麦予甫年幼时还曾练习过毛笔字,至今还常写上几笔。这些都让麦予甫毫不怀疑地觉得“自己是一个中国人”,不管生活的地方在哪里。
;我前妻大概是2012年被她亲姐拉去做玫琳凯,当时我还年轻刚刚结婚没多久不知道这个是什么东东,原以为自己亲姐叫她去做事业,不会害她,我去过两次她们的活动,又是唱歌跳舞呀,你鼓励我,我鼓励你,亲你是最棒的,现在想起来都可笑,还到处旅游,国外国内,我幸苦几年的工资全部搞完,每次达不到人员就自己拿钱买货,结果屯了一屋子的货,一套下来3000左右,我二十万两年搞完,后来天天问我要钱,没钱天天抄架,说我不支持她的事业,我自差没去卖血了,最可气的是忍不了早上一大早画两三小时装,每天打扮的像个吉娃娃,一样,晚上十二点一点回,打她电话不是关机就是不接,最可气的是叫她别去做这个了,她说就宁愿选择玫琳凯也不选择两岁的儿子和我,最终打了一架,2014年以离婚收场,人生就这样浪费在她身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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