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多拉是丹麦的珠宝品牌。
潘多拉在全球销量排行第三,也是全球金银珠宝制造商里较大的一家。现今潘多拉在47个国家已有超过一万个专柜,其中有260家潘多拉品牌概念店,潘多拉款式与个性的灵感来自希腊神话。这个品牌至今已经推出了1800多款设计,它们的理念是创造出富有现代气息的组合珠宝,至今潘多拉已经营40年,后来才渐渐在47个国家有了销售渠道。
潘多拉主要产品有串饰、手镯、戒指、耳环、项链与坠饰、珍藏珠宝等,价格也是低中高档都有。该品牌的每种产品均为手工制作,表现了更精致,更高质量的追求。
品牌背景
潘多拉英文是PANDORA,由于其明星产品Moments手链与串饰的自由搭配为女性带来了铭记重要时刻的方式,从而使PANDORA潘多拉珠宝获得了世界各地女性消费者的喜爱。品牌定位为价钱合理的高品质珠宝,每一颗珠宝、宝石及珍珠,采用前都经过多重检验,而每件手工完成的珠宝在离开工匠手中前,都经过反复检查。
PANDORA潘多拉珠宝始于1982年,由丹麦金匠Per Enevoldsen和他的妻子Winnie于丹麦哥本哈根创立。此后,PANDORA踏入快速发展的历程,由一间本地丹麦珠宝店发展成全球知名的品牌之一,启发世界各地的女性展现她们的个性和故事。
没有,现在的主厂房是2005年在泰国开设的一座楼高六层的全资厂房。
本年度秒杀TIFFANY艳绝各大网红博客的非Pandora潘多拉莫属,这个丹麦的珠宝品牌用北欧海盗一样的强悍速度,疯狂的吸粉和开店……
PANDORA简介
PANDORA于1982年在丹麦哥本哈根创立,设计、生产并销售以人手打造的现代时尚珠宝,原材珍贵,定价相宜。PANDORA的产品于全球六大洲逾100个国家与地区发售,设有超过7,900个销售点,包括约2,100间专门店。
PANDORA全球员工逾21,200名,当中七成于泰国Gemopolis负责珠宝制作工序。公司于纳斯达克OMX哥本哈根证券交易所上市,2016年总营业额为20,3亿丹麦克朗(约2,7亿欧元)。如欲进一步了解PANDORA集团,请浏览:wwwpandoragroupcom
PANDORA 故事
1982至1999年:早年发展
故事由三十多年前说起。1982年,丹麦金匠Per Enevoldsen与妻子Winnie于风情朴素的首都哥本哈根,开设一家珠宝店,这就是PANDORA的前身。
自开业始,Enevoldsen夫妇经常前往泰国,搜罗珠宝首饰并入口。随市场对珠宝产品的需求增加,他们的业务重心逐渐转为向丹麦客户批发产品。
公司经历数年成功的批发业务后,于1987年停止零售业务,并迁至规模更大的经营场址。同年首位全职设计师加入PANDORA,公司开始集中创作品牌自家珠宝首饰。1989年,公司选定于泰国自设厂房,生产品牌首饰。
陈意涵佩戴潘多拉首饰
2000至2009:踏足国际
2000年,PANDORA于丹麦市场首度推出“串饰手链”概念,备受消费者欢迎;其后数年,在市场需求增长的鼓舞下,公司开始扩充国际业务,于2003年拓展美国市场,并于翌年进入德国与澳洲市场。
此后多年,PANDORA的知名度迅速由北欧扩展到国际市场,推广及销售活动主要由各地的分销商推动并配合泰国的庞大生产线。
PANDORA为提高生产力,于2005年在泰国开设一座更具规模、楼高六层的全资厂房。厂房至今仍是公司的生产和基础设施的核心部分;同区第二座厂房于2008年8月启用,区内第三和第四座厂房则于2010年投入生产,进一步巩固PANDORA独家产品的生产规模。
今天的品牌
PANDORA建立垂直整合业务模式,包办设计、生产以至全球推广,并负责大部份市场的直销业务。PANDORA产品于全球六大洲逾80个国家与地区发售,设有超过10,000个销售点,包括约1,100间概念店。
PANDORA的宗旨,始终如一──透过以人手精工制作、选材珍贵的优质现代首饰,启发全球各地的女性表达自我个性。每位女士都有自己的故事,这些独特的点滴塑造了她们的今天。PANDORA想歌颂的,就是这些难忘铭心的时刻。
因PANDORA的故事,亦是如此。
如果您想在潘多拉专柜退货,可以参考以下步骤:
1 准备好购买时的发票或收据、商品的原包装和配件等退货凭证。
2 将准备好的退货凭证和商品一起带到潘多拉专柜,与售货员进行沟通和确认。
3 售货员会检查商品的状态和退货凭证,如果符合退货条件,就会帮助办理退货手续,退回商品金额到支付账户。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是做活动或两者打折购买的商品是不会退的。另外,建议大家在购买的时候要考虑清楚,不要急于下单。
可以退,这个是必须允许的,不允许是不收法律保护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三十九条消费者和经营者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的,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一)与经营者协商和解,(二)请求消费者协会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调解组织调解,(三)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四)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五)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欺骗消费者购物,消费者不仅可以要求退货,同时也可以要求相关经营者赔偿损失。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本法另有规定外,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承担民事责任(一)商品存在缺陷的,(二)不具备商品应当具备的使用性能而出售时未作说明的,(三)不符合在商品或者其包装上注明采用的商品标准的,(四)不符合商品说明、实物样品等方式表明的质量状况的,(五)生产国家明令淘汰的商品或者销售失效、变质的商品的,(六)销售的商品数量不足的,(七)服务的内容和费用违反约定的,(八)对消费者提出的修理、重作、更换、退货、补足商品数量、退还货款和服务费用或者赔偿损失的要求,故意拖延或者无理拒绝的,(九)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损害消费者权益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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