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00年12月28日卫生部颁发的《继续医学教育规定(试行)》的规定,继续医学教育实行学分制,继续医学教育对象每年参加继续医学教育活动,所获得的学分不低于25学分。继续医学教育的对象包括医生、护士以及医技人员等等。
护理技术人员每年参加经认可的继续护理学教育活动的最低学分数为25学分,其中I类学分须达到3-10学分,II类学分达到15-22学分。省、自治区、直辖市级医院的主管护师及其以上人员5年内必须获得国家级继续护理学教育项目授予5-10个学分。
学分获得的途径有:
1、医院内部培训能获得小分值的学分。
2、去听地方举办的医学论坛能获得学分。
3、通过继续教育学习,缴费申请获得学分证发表论文能获得学分。
扩展资料
2019年9月10日,国家卫健委发布《关于落实为基层减负措施改进继续医学教育有关工作的通知》(下称通知)《通知》明确提出要落实“放管服”改革,发挥远程继续医学教育作用。
《通知》中提到,要结合行业发展需求,设立继续医学教育推广项目,优先作为医务人员教育培训内容。同时全国继续教育委员会分专业分批次制订、发布继续医学教育指南,优先支持紧缺专业发展,科学引导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开展,提高继续医学教育针对性和有效性。
《通知》也提到各地应当创造条件,将优质继续医学教育通过“面授+远程”等多种形式,开展“送教上门”活动,缓解工作和学习间矛盾。
I类和II类学分可互补对于基层医生来说影响不大,基层医生学分主要来源是通过购买学习卡的方式获得,两张学习卡完全可以实现医生要达到的目标分值。但这对二级以上医院医生来说是一个利好政策,因为通过会议获取的I类学分可以由部分II类学分替换。
《通知》称,医务人员参加继续医学教育所获的Ⅰ类和Ⅱ类学分,在全国范围内当年有效。医务人员当年参加本专业相关培训所获的Ⅰ类和Ⅱ类继续医学教育学分可相互补充,所补充比例不得超过该类别学分总值的50%。
县级及县以下医疗卫生机构的医务人员学分要求由各省级继教委结合本地实际规定,可不限于学分分类,适当提高远程继续医学教育学分占比。
《通知》针对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助理全科医生培训、累计6个月及以上进修并考核合格者、担任省级及以上科技成果奖励项目负责人等人员,可视为当年继续医学教育合格。
-医护学分
央视网-国家卫健委:19项措施为基层和医务人员减负
人民网-继续医学教育减负出实招
继续教育学分是考评执业医师合格的条件之一,并且将来晋级要用的到,和资格证注册有关。
具有中级或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卫生技术人员每年都应参加继续医学教育活动,取得25学分,其中一类学分须达到5到10学分,二类学分达到15到20学分。省、自治区、直辖市级医院的医务人员5年内必须获得国家级项目5到10个学分。
扩展资料:
继续医学教育简介:
继续医学教育是指对医学院校毕业后在职医务人员进行的知识更新与补缺的教育,开展继续医学教育应坚持的几个原则在职自学为主的原。
继续医学教育则是指受专业教育以教育阶段不如美国明确.医学生大学毕业后就能从后,在本专业范围内的知识更新和知识。
继续医学教育是指医学学历教育毕业后,以学习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新方法为主的一种连续性、全员性和终身性的医学教育。
继续医学教育是指卫生技术人员的学校后民健康服务。以学习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为主的终身医学教育,包加强领导,健全组织,齐抓共管,形成强有力的继括毕业后教育和知识更新教育。
人民健康网-北京医学会糖尿病学分会疑难病例城市研讨会北京站暨北京医院医联体内分泌代谢疑难病例研讨会
-药学
护士不修学分对以后的晋升职称有影响,作为医务人员,若是要想晋升,不论休假与否,都要修学分,上缴学分一般为复印件,请根据自己所在医院的上缴时间及时上缴学分,以免影响晋升。
护理人员,每五年注册一次,需要这五年的继续教育学分,但各省会稍有不同。并且事业单位,也和自己的工资挂钩,所以对个人的晋升、再注册、工资都有影响。参加护理继续教育规定的护理学术会议、讲座等,也可以购买学分卡,学习护理继续教育知识,取得学分。
《继续医学教育规定(试行)》的规定:第二十条继续医学教育实行登记制度。继续医学教育活动主办单位应对参加活动的卫生技术人员发放本单位签章的包括活动名称、编号、形式、日期、考核结果、学分类别、学分数等内容的登记证或学习证明。
注意事项:
医生护士工作不轻松,工资待遇也不高。如果每年学分要求达标的话,工作能力出色,那么是可以升职加薪的。可是,很多医生护士因为学分不够不能评职称。所以,医生护士学分不够影响很大的。
可是,发现很多医生护士都不知道往年学分不达标怎样补录。想着学分不达标就算了,到下一年再开始学习。这样的话,就浪费时间和机会了。
继续医学教育学分是:是指完成基础医学教育和毕业后医学教育之后进行的在职进修教育。其目的旨在使在职卫生人员不断学习同本专业有关的新知识、新技术,跟上医学科学的发展。因此,从教育的职能上看,它属于成人教育的范畴,是专业教育的继续、补充和完善。
对已完成院校医学教育的卫生人员进行的新理论、新知识、新方法和新技术的终身性的训练活动。目的是使卫生人员在整个专业生涯中不断更新知识,以提高业务技术水平和工作能力,适应医学科技、卫生事业的发展,更好地为部队卫勤保障和国防建设服务。
护士,是指经执业注册取得护士执业证书,依照本条例规定从事护理活动,履行保护生命、减轻痛苦、增进健康职责的卫生技术人员。护士被称为白衣天使。护士一词来自钟茂芳1914年在第一次中华护士会议中提出将英文Nurse译为“护士”,大会通过,沿用至今。工作时必须脱下便服穿护士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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