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能给我一个吗?剧本吗?阳光男生女生的,校园的,谢谢

你能给我一个吗?剧本吗?阳光男生女生的,校园的,谢谢,第1张

  银版的全都是青春校园型的

  如:

  比巧克力固执的是爱情

  (一)

  “我喜欢巧克力。”

  这个签名挂在我的QQ里长达半年之久,几乎有百分之九十九的朋友都知道我想买LG的那款巧克力手机都要想疯了。只有杨熙,傻乎乎的杨熙契而不舍地追问了我半年——“凌蓝,你究竟喜欢什么口味的巧克力啊?”

  我笑笑,自始至终也没点破。于是接下去的时间,杨熙想当然地把我看成一个嗜巧克力如命的女生,大半约会,他都极有耐心地带我品尝这个城市所有的巧克力。我最喜欢的是一家小店里卖的手工巧克力,每天都有不同的造型,有时是一朵花,有时是一只贝壳,甚至连巧克力下的签语也是每天在变。

  2007年3月11日,“你曾经不被人所爱,你才会珍惜将来那个爱你的人。”

  我默默吃完巧克力,照旧把签纸塞进笔袋。里面已经积攒了厚厚一沓,这都是杨熙的功劳。无论刮风下雨,他给我买巧克力的习惯从未打断。笨拙得可爱,因为很不擅长揣摩女生心思,一旦被他认定一件事情,便会义无返顾地坚持到底。

  签纸积攒到第两百张时,连我那戴着厚厚酒瓶底的同桌都开始感慨了。她说,杨熙对你多好啊!如果只在追求你时这么殷勤也就算了,可你们交往这么久,杨熙同学的热情一点减退的迹象都没有!

  我不得不点点头,但很快又意识到什么,低下了眼睛,继续摆弄我的签纸。

  快下课时,杨熙给我传手机短讯,“今天是第两百张签纸。”他说,“凌蓝,什么时候我可以彻底取代他的位置?”

  我几乎把自己的诺记N72捏烂,也没办法给他一个圆满的答案。

  (二)

  每天早操后,我都会到杨熙班上找他。懒洋洋地靠在门框上,冲教室里大喊他的名字。

  我知道自己这副姿态肯定引得许多人不满。就像许多人不明白以我这种烂成绩怎么能混进有名的四中,又怎么轻而易举地勾搭上有名的好学生杨熙。许多人质疑,但没人敢问出口。倒是我自己,面对通红的分数,厚颜无耻地自嘲,“大概傻人有傻福吧。”

  等杨熙红着脸走出众人瞩目的教室,我们上了教学楼顶层的天台,坐下来,我自然而然地把脑袋靠在他的肩膀上,打开第二百零一块巧克力,小声读出签纸上的字迹。

  “当我们喜欢一个人,总妄图占有她的全部灵魂。”

  “老套。”我吃完巧克力,盯着签纸,笑了。

  杨熙在摆弄他的手机,和我一模一样的诺记N72。机型不算好看,但是实用。过了好半天,突然闷声问:“凌蓝,你喜欢我比较多,还是喜欢他比较多?”

  “这个没法比,他是过去,你是未来。”

  “那你喜欢过去,”他握起我的手,顿了顿,问道,“——还是未来?”

  我盯着他的眼睛,在他眼里,我看见灼灼的真诚。如果是两年前的莫凌蓝,我会感动,我会同样握紧这个男生的手说我们一定要天长地久。可是,这一刻,我淡漠地笑笑,抽出自己的手,狡猾地回答了他。

  “杨熙,我比较喜欢活在现在。”

  他不再说话。

  学校附近是一片机场,湛蓝的天空不时有飞机低低掠过,我为自己的话而愧疚,像急于要弥补什么,伸出两手,比成一个框架的形状,将一架经过的飞机框在其中。我说:“你知道吗?据说这样框住一百架飞机,上帝就会赐给一个愿望。”

  “怎么可能?!”

  “真的啦!”我嬉皮笑脸地攀上他的后背,“我已经框住了五十六架,现在你也可以参与进来了。”

  杨熙还是一脸将信将疑的神色,你没办法指望一个理科生能相信科学论据之外的东西。上课铃适时响起,我终于得到机会摆脱如此尴尬的气氛。可是,就是在转身的一瞬间,我确定自己看见杨熙伸出双手,认真向着天空的方向比成一个框架的形状。

  “这是我的第一架。”他回过头,笑嘻嘻对我说,“突然想起,我好象也是有愿望要实现的。”

  (三)

  我想,每个十几岁的女生都一样吧?身边有一个保护她的骑士,心里却装着一个让她仰望的王子。

  如果说杨熙是我的骑士,那么,某个叫段然的男生就是我可望不可及的王子。

  无数个夜晚,我都在为一个梦魇所纠缠。梦里还停留在2006年的3月25日。那天,我打开QQ,习惯性拖到段然的名字——“白痴,知道今天是什么日子吗?”,一行字打好,正要按下发送的手却在看清他新签名的那一刻顿住。

  “VIC,我等你回来,一直等着你。”

  那一天,窗外的迎春花正在大把大把的开,我的世界,却在身后轰然倒塌。心从很高很高的地方重重坠下,没有一丁点回响,不知所踪。刺骨的寒冷,从四面八方侵袭而来。

  我狠狠咬住了自己的嘴唇,直到嘴唇渗出了咸咸的液体。

  我不会忘记,那一天,正好是我们交往一周年的纪念日,多么讽刺。

  在那之前,我所知道的段然,面目英俊,眼神冷冽,身边一直包围着络绎不绝的花朵,我曾以为自己会是其中特别的一朵。可到了现在,才知道,对于小王子段然来说,我们都是地球上泛泛的五千朵玫瑰之一,而真正被他深植于心,亲自浇水照料的,是遥远星球上那一朵,叫VIC的,唯一的玫瑰。

  我调动了自己所有的想象力去勾勒她的模样,最后我被自己的想象打败了。我想她一定是眉目如画,神情淡然,她不会像我这样地在意段然,她把他放在不近不远的距离。所以,她得到了段然永垂不朽的爱慕。

  我长久地注视着段然的新签名,然后我努力地笑了,笑着笑着,眼泪就长长地挂下来。

  从那以后,段然再没有联系过我,我也没有去找他,还是害怕有答案,我宁愿相信感情是真的走到了尽头,也不愿承认自己只不过做了一年VIC的替代。

  我开始陷入一个漫长的堕落时期。不再去学校,慢慢学会了抽烟,喝酒,悲伤到极至时就把发亮的烟头狠掐在手腕上,于是手腕上出现了许多个再也无法痊愈的疤痕。

  如此的自我虐待,可段然不知道,他并没有疼惜我爱护我,更加没法指望他因此良心发现突然爱上我。我在这里暗无天日,或许他早就有了新的生活。

  很快很快,我意识到自己做了一件多么愚蠢的事。

  所幸是我有对神通广大的父母,他们千方百计地抹去了我的污点,带我来到这座新的城市,转到新的学校。妈妈说,凌蓝,我们重新来过,好不好?

  我说,好。

  在这个新学校里,我努力掩饰自己的过往,长年累月穿长袖衬衣,借此遮盖手腕上的伤痕。我并不多话,与所有人维持住一个冷静客气的距离。寂寞的时候,我就一个人跑到校园角落的大榕树下,把脑袋埋进膝盖,静静待着,不说话。让阳光一寸一寸温暖我的身体。

  再后来,后来就遇见了杨熙。

  我清晰记得那一天,天空蓝得一点杂质都没有,平静无风,阳光轻而柔软。我蹲在大榕树下,四望无人,忍不住想抽一根烟。就在我小心翼翼摸出打火机正要点着时,一个篮球突兀滚到脚边,抬起头,面前呆立着一个穿白衬衣的干净男生,嘴巴正张成一个圆满的“O”型。

  他被吓到了,我也被吓到了。一时间竟然不知反应。好半天,生硬扯出一个讪讪的笑容,打了一个十分不合时宜的招呼。

  “同学,你要来一根么?”

  他没有接我的烟,而是从口袋里掏出一块巧克力,递过来,他说:“莫凌蓝,你真有意思。”

  我没搭话。默默拆开巧克力,那是他为我买的第一块巧克力。签纸上的字直接又尖锐——

  “这是我曾视若珍宝,慎之又慎的爱情。”

  我把签纸紧紧攥在手心,想起段然,然后又狠狠地哭了。

  (四)

  我和杨熙,看上去是无比默契的一对。背情侣背包,穿情侣T恤,会甜蜜地去拍大头贴放在钱包里,甚至连手机都一模一样,诺记N72。

  去买手机那天,我在LG的专柜转了很久,最后还是被杨熙拖到诺记前。他不喜欢华而不实的东西,就像LG的巧克力,只不过长得特别好看,广告打得铺天盖地,其实并没有什么功能,还卖得死贵死贵。他说:“诺基亚多好啊,从五楼往下摔都不见得会坏,而且能装软件。”

  我讽刺他,“其实你只是想装个辞典,考英语时作弊用吧?”

  他耸耸肩膀,不置可否。

  反正最后入手的还是N72。离开商场时要路过LG的柜台,我依依不舍地回望了巧克力一眼,杨熙终于察觉到,问:“你喜欢那个?”

  “还好。”

  “你的QQ签名,其实是在说巧克力手机吧?”

  我长叹一口气,这个白痴,总算是开窍了。

  他怔了一下,马上拖起我的手,“走,我们改买巧克力。”

  “算了,你又不喜欢那款手机。”

  “可是你喜欢呀!”他睁大眼睛,仿佛在申明一个真理似的,“你喜欢不就行了?”

  我没说话,内心强烈震荡。我喜欢就行了,只要我喜欢……当一个男生把你的感受奉为至高无上的真理,他倾其所有,改变一切,不计回报,不说委屈,只为换你一个简单的笑容……这说明,他是真正把你放在了心里。

  我曾对段然全部的期望,就是被他供奉于心的中央。可我忽略了,他的心之中央早有人居住,再也容不下第二人。

  想到这里,我拉住杨熙,“不,N72就很好!”我空洞而微弱地反抗着,“其实,我……我一点也不……喜欢巧克力。”

  心里却大声反驳着,我……其实……其实还是喜欢着巧克力啊!

  与其说我喜欢巧克力,不如说我想念段然。

  就在这款手机刚推出时,价格与性能一点都不成正比。但我和段然一人买了一台,我是白款,他是黑款。

  那是我以为我们最相爱的时候。我以为可以这样到永远,可说结束还是结束了。

  离开那个城市时,我把自己的巧克力手机塞进了段然家的邮箱,以为这样就能抛弃一切过往。可是,在这个新的城市里,不论我的脚步停驻在哪个车站,一抬头还是能看见巧克力手机那幅熟悉的海报。海报上的玄彬隐约含着骄傲而邪气的笑容。那样的笑,和段然如出一辙,骄傲,又邪气。

  我想念段然,尽管他自私地伤害了我,把我每一寸皮肤都伤得鲜血淋漓,我还是想念他,想得快发疯了。

  而想念是徒劳的。他不再喜欢我,我成为他的负累,必须乖乖走开。在这里小心掩饰好自己的情绪,和另一个喜欢我的男生一起去买巧克力吃。

  那一天,巧克力下的签语同样伤人无比。

  “如果我不爱你,我就不会思念你,我就不会妒忌你身边的异性,我也不会失去自信心和斗志,我更不会痛苦。如果我能够不爱你,那该多好。”

  (五)

  我曾想象过无数次与段然重逢的情景,应该是在人潮汹涌的街头,邂逅形单影只的段然,

  而我正挽着杨熙的胳膊,骄傲而幸福地问候他:“你还好么?我很好。”

  而当我们分手一年之后,段然真的重新找到我。

  课间十分钟,他站在学校的围墙外,向我摊开掌心,那台白色巧克力安静躺在那里,依旧吊着米妮的挂件。

  我仰头注视他,他还是那么好看,说话前习惯皱皱眉头,咧嘴笑的样子很坏,神色里的憔悴让我的怨恨在转瞬间变为疼惜。

  他轻描淡写就将这一年的时光带过,只说:“喂!你还好吗?”

  我的心恍然若失。我看见段然裤兜的边沿隐约露出黑色巧克力的一角,他还在用着它,包括上面米奇的挂坠,他也没有摘下来。

  米妮和米奇永远是一对,动画片里似乎是这么说的。米妮数次遭遇危险,米奇奋不顾身去救。我盯着手机上那个咧嘴笑的米奇,心里浮上的却是杨熙的脸。

  如果没有杨熙,我怎么熬过这一年?我感激他,感激他在我最悲伤的时候走到我身边……然而,仅仅是感激么?

  我说:“段然,我们已经分手了。”

  他很无赖:“我没有说过。”

  他说话时眼睛很专注地盯着我的眼睛,我于是有错觉仿佛真的可以从那里看到愧疚和诚意。他隔着栏杆拉起我的手,将那台白色巧克力放进我掌心,我也没有抗议。手指触到米妮笑得没心没肺的脸,我在心里轻轻问她,米妮,你难过吗?

  然后我翻过了学校的围墙,什么数学课历史课都见鬼去吧。我和段然一直地走路,他变得很沉默,我也没有太多话要说,我们都觉得生疏了。

  最后我带他到那家手工巧克力店,在那里买了一块巧克力,坐在店外的长椅上拆开。

  那天的签纸,“爱是凡事包容,凡事相信,凡事盼望,凡事忍耐,爱是永不止息。”

  这个时候,一阵风轻轻掠过,带下一树不知名的花瓣,在这阵粉红色柔软的花雨里,我听见身边人以一种无比空洞的声音说:“凌蓝,你对我来说,真的很重要。”

  可我却分明在他的眼里看到了另一个女生的影子。

  (六)

  段然没有走,他整整在校门口守了一礼拜,本来人就长得醒目,先是众多女生,最后连学校扫地的阿姨们都开始同情起他的遭遇,纷纷对我采取怒视的目光。我不在意,照旧拖着杨熙的手招摇过市。

  杨熙的手指触到我手腕上那些疤痕,他犹犹豫豫地问凌蓝你真的不回头了么?我知道你以前那么喜欢他。我说没错,我是喜欢过,注意这个“过”字,表示过去时。

  我说得斩钉截铁,不留余地。

  星期天下午,杨熙照旧要留在学校上竞赛辅导。我待在家里胡乱解决了作业,练了书法浇了花,甚至还跟着电视做了一段健身操。最后我不得不承认无论怎样都无法驱走眼前段然的影子,于是我只好跑到学校去找杨熙散心。

  不可否认那天的运气实在好得冒泡,刚拐进教学楼前的小树林就看到杨熙,之后看见的另一个人,是段然。

  杨熙正挣扎地从地上爬起,衣服上蹭了一大片泥泞,眼角有些淤青,嘴角渗着血迹,而眼神里还是透着无比的固执。

  段然的神色,竟是和我一般的惊讶。他看看自己仍旧紧攥的拳头,再看看面前挂彩的男生,“你不躲?”

  杨熙擦擦嘴角,没有说话。

  “如果想用挨打为代价让我放弃凌蓝,”段然说,“我没那么傻。”

  杨熙仍旧沉默,他回过身,慢慢向前走,几步之后,突然停下,“我不打你是因为我不想让凌蓝难过。”他的声音有些无奈,“我知道她还喜欢你,以后对她好点,否则我迟早会把这一拳还给你。”

  我隐藏在树丛后的身体一动不能动,有什么东西正在心脏的位置应声破裂,我又想哭了。我忘记自己是怎么摸出口袋里的诺记N72,接通了杨熙的手机,拖着哭腔的声音在三个人的场地上格外清晰。

  我说杨熙我不走,我要留在这里,和你在一起。

  然后我看见我的骑士愕然转过头,慢慢走近我,他拨开枝桠,他拥抱我的双手有些颤抖,他的怀抱无比干净美好让人安定,我知道他永远不会让我受伤。

  我闭上眼睛,却还是奇怪地看见了段然离开的姿态。他的嘴角轻微上扬,明明应该是在坏笑却显得那么落寞。他从口袋里掏出那台黑色巧克力,不发一言地放在了身后的长椅上。

  然后,就这么转身,走了。

  天空,忽降倾盆大雨。

  (七)

  雨季一直没有结束,我和杨熙站在巧克力店前,手里捧着他买给我的第三百块巧克力。

  “爱一个人很难,放弃自己心爱的人更难。”

  读完签语,我抬头去看密集的雨线,眼睛湿透。我想起段然离开的那天,同样是这么大的雨

  ,他没有打伞,昂头消失在熙熙攘攘的人流之中,于是,留给我的永远是那么一个倔强而骄傲的背影。

  一滴眼泪砸下来,杨熙握住我的手,忽然开口说:“凌蓝,我们分手吧!”

  我转过头,不可思议地看着他。

  “这些日子,我仔细想过,好象我并没有想象中那么喜欢你。”他困扰地摸摸头发,“你知道的,从小到大,我习惯做最优秀的那个。不喜欢失败。”

  “或许应该让你跟段然走,而不是为了我的好胜心留住你。”

  “还是分手吧,快高考了,不要再来打搅我。”他露出一线残忍的笑,“否则我只好换手机号码了。”

  我苍白着脸,问:“如果我难过怎么办?”

  “对不起。”他简单说,“那已经不是我能控制的范围了。”

  这就是杨熙,他永远客观冷静,认定的事情就会义无返顾做下去。哪怕要把最喜欢的人赶走,他也会咬着牙坚持下去。可是……可是杨熙你的演技太拙劣,说分手的是你,为什么率先红了眼眶的还是你?

  如果不喜欢我,是谁宁愿吃了一学期的泡面,只为省下钱给我买最喜欢的巧克力手机?

  如果不喜欢我,是谁在别人议论我手上的疤痕时冲上去打了狠狠的一架,事后却对我强说那些伤口都是打球时摔的。

  如果不喜欢我,是谁傻傻框住一百架飞机,趁我不注意时合手许愿,“让杨熙和凌蓝考上同一所大学,永远在一起。”

  …………

  最后我趴在他肩膀上大哭起来,巧克力化了,在他的白色衬衣上蹭出一道长长的污痕,我抓起纸巾拼命想抹去那道污痕,一边抽泣地道歉,“对不起……杨熙……真的对不起……”

  爱情不是感激,不是抱歉,如果遇见得早一点,只要比段然早一点,或许我就会喜欢你。

  (八)

  “爱情就是这么霸道不讲道理的一件事。我们不停地伤害着爱我们的人,同时也在不停被我们所爱的人伤害。”

  这是第三百零一块巧克力下签纸的内容。

  这是杨熙为我买的最后一块巧克力,以后,以后的以后,我们的人生自此分开两边,不同模样。

  我回到了段然身边,回去的那天又下起了雨,他撑了把很破的伞,等在火车站前,再见到他的那一刻,我觉得自己的心都要碎了。

  他没有等到VIC,所以才记起我的好。但我假装不知,继续露出洋娃娃一般单纯甜美的笑容,义无返顾跑向他。我想记录他生命里每一段旅程,分享他所有的快乐悲伤,即使最后还是要独自咽下目送他离开的寂寞。

  一切没原因,一切有结果。他是坏的,却是我爱的,真的,好纯粹。

  我谨慎小心守护我微弱的幸福。只愿岁月静好,细水长流。

  5W

好的不一定适合你,但是好的穿起来安心。

女士的马丁靴应该分为3大类,包括特别好的,比较好的,还有just soso的,具体的话还是要看个人的情况来决断。

像特别好的,就是像什么Dior的呀,美国的BALLY/巴利的呀,意大利的路易威登的呀等等,那些国际大牌都是特别不错的选择。当然本宝宝穷买不起那些一线国际,只能买一些国内的比较好的。

像那些比较好的就不提国际牌子了,聊聊国产的鞋子吧。国产的马丁靴主要就包括什么大东呀,达芙妮呀,花花公子呀,还有珂卡芙呀等等,国内品牌那么多,在此就不一一列举了,因为我年龄的问题所以穿马丁靴穿的也比较多,虽然像那些国际大牌没穿过,但是国内的还是穿过的。其实并没有什么好与坏之分,主要还是看你所在的地区的温度和你个人的品味追求。我个人比较喜欢穿平底的,所以对于平底的马丁靴基本没什么要求,只要看上了就行。但是如果是高跟鞋的话,我会比较倾向于达芙妮和大东,这些比较适合小年轻的心思的。

至于那些一般般的,就主要是那些服装店里附属的产品,或许也是不错的,但是相比较与专门卖鞋的而言,在某些方面可能还是有些不成熟。还有就是网上的,也就是某宝上的那些不知名的店,不知名的人所代理的。

当然这只是我那孤陋寡闻的见解,并不能说明什么,只是站在一个青少年的立场上来表达看法。

对于马丁靴合适与否跟多的是看自己,有的人会觉得质量的好坏很重要,有的人觉得适合与否更重要,还有的人觉得美观与否更重要,所以不论如何,都应该亲自去到实体店试一试,给自己的脚找一个合适的感觉,如果不想在实体店买的话,先在实体店试好之后再去网上买也是可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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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一身Gucci去面试,面试官会是什么反应?

有同学亲身遇到过,面试官直接发好人卡表示,“你回去吧,我们公司不适合你”

而比穿一身Gucci去面试,更赤鸡的是,最近有一位年轻的油管博主故意穿一身假Gucci,去Gucci专柜看柜姐柜哥的反应

01 穿假Gucci去专柜是什么体验

坐拥110万粉丝的油管博主Legit Tim以身试法搞了一身假GUCCI。为了打造一眼就看得出来的Fake,他没有选择制作精良的假货。而是用红绿胶带为自己贴出了一双GUCCI拖鞋,并在帽子和T恤上统统印上了GUCCI大标。

来源:网络

改造完毕的Tim到达专柜后,结果一进门两位男店员都惊呆了,不停地设法用手抚顺着自己的气息

来源:网络

这位博主继续自己的计划,直接指着自己身上定制的假Gucci问店员:店里有没有我这件上衣?1米9的店员被吓得猛退两步,赶紧表示没有,我们这里没有!

来源:网络

多次询问无果后,测验结束,虽然店员的表情已经足够让人琢磨,但Legit Tim惊讶的是这些店员并没有当众Diss他。

管培生都会有一年的时间在柜台轮岗,可以在集团自己选择品牌,比如Dior零售的岗位。如果你有海外背景,能够去到Office,有机会做Product Marketing。

像MKT、IT、财务,和其他公司的差不多。奢侈品公司比较特殊的是买手、CRM、打假、维修中心这样的部门,也是公司比较重要的部门。比如你在CRM部门工作,工作内容就是管理后台的大数据,维护会员系统。像很多的奢侈品公司在后台会对客户进行分类,包括VIC/VVIC/VVVIC,CRM的主要工作就是Maintain relationshipis,顾名思义就是维护和重要消费者的关系,赠送礼物、开展活动,其实讲究很多。”

而另一位在奢侈品公司做过实习生的同学,也谈到这份工作里风光之下的鸡毛蒜皮:

实习的工作比较繁琐:在一线销售、整理陈列、整理仓库、联系客户……我都需要做。尤其是陈列,奢侈品牌对橱窗的要求非常高,所以整理工作需要很大的耐心。

这也是为什么后来由于学校的事情太多,我选择了辞职。前后一共是工作了3个月。

在奢侈品工作能接触到各种类型的人,遇到各种奇葩的事,这点确实很有意思,但是有一点我觉得其实不太好,在奢侈品店工作的人都会观察客人有没有购买能力,然后会有一点区别对待。然而这其实是自然而然形成的,像我这种新来的一般对所有客人都很热情,但是工作久了就会想一想,某些客人究竟值不值得自己在他们身上花时间。

apieu这个品牌很多女孩子听起来都会比较好奇,这是一个什么样的牌子,为什么我在国内都没有看到过这个牌子的店面销售呢,其实这是一个韩国的化妆品品牌,它是韩国谜尚MISSHA旗下的化妆品品牌,目前在国内并没有专柜销售,喜欢的朋友只能通过网络或者代购比较现实。

apieu韩国的什么牌子

中文名称:A'pieu

英文名称:A'pieu

A'PIEU是跟韩国谜尚MISSHA旗下的化妆品品牌,同一家公司的牌子,不过A'PIEU家是做的药妆,她们家的东西都比较物美价廉,820还出了哆啦A梦版本的BB,眼影,腮红系列产品,不过,可惜的是目前大陆没有专柜。

用户使用点评 A'pieu不晕染眼线笔

最近迷上了出水的眼线笔、买了vic的、这次又买了这个!感觉确实很不错呢!又好用、又好上色!不易晕染!首先看下笔吧!正面!

背面、现在大部分的眼线笔都会做成这样吧!!!毫无新意

笔头很长很尖!不硬!很软!

放大图、其实这个笔尖不太好、因为笔头软、不好画、所以每次我都得用笔侧着画!

年消费。lv是年消费,消费100万可以成为Vic,LV进入初级Vip的门槛是年消费40w,当年消费达到100w就会升级到Vic,Vic是超级Vip。LV的Vip,要经常去LV专柜购买LV品牌产品的。需要累计消费每次消费都有记录,一般店员都会登记基本资料。自行累计购买能力,当顾客消费达到会员标准时,就会主动为其升级为成会员。路易威登标志源自品牌创始人Louis Vuitton全名缩写LV,其品牌名称即是创始人全名创造了LV图案第一代,此后,大写字母组合LV的图案就一直是LV皮具的象征符号。

LV的Vip,要经常去LV专柜购买LV品牌产品的。

1、需要累计消费每次消费都有记录,一般店员都会登记基本资料。

2、自行累计购买能力,当顾客消费达到会员标准时,就会主动为其升级为成会员。

注:

LV进入初级Vip的门槛是年消费40w,当年消费达到100w就会升级到Vic,Vic是超级Vip。

比巧克力固执的是爱情

(一)

“我喜欢巧克力。”

这个签名挂在我的QQ里长达半年之久,几乎有百分之九十九的朋友都知道我想买LG的那款巧克力手机都要想疯了。只有杨熙,傻乎乎的杨熙契而不舍地追问了我半年——“凌蓝,你究竟喜欢什么口味的巧克力啊?”

我笑笑,自始至终也没点破。于是接下去的时间,杨熙想当然地把我看成一个嗜巧克力如命的女生,大半约会,他都极有耐心地带我品尝这个城市所有的巧克力。我最喜欢的是一家小店里卖的手工巧克力,每天都有不同的造型,有时是一朵花,有时是一只贝壳,甚至连巧克力下的签语也是每天在变。

2007年3月11日,“你曾经不被人所爱,你才会珍惜将来那个爱你的人。”

我默默吃完巧克力,照旧把签纸塞进笔袋。里面已经积攒了厚厚一沓,这都是杨熙的功劳。无论刮风下雨,他给我买巧克力的习惯从未打断。笨拙得可爱,因为很不擅长揣摩女生心思,一旦被他认定一件事情,便会义无返顾地坚持到底。

签纸积攒到第两百张时,连我那戴着厚厚酒瓶底的同桌都开始感慨了。她说,杨熙对你多好啊!如果只在追求你时这么殷勤也就算了,可你们交往这么久,杨熙同学的热情一点减退的迹象都没有!

我不得不点点头,但很快又意识到什么,低下了眼睛,继续摆弄我的签纸。

快下课时,杨熙给我传手机短讯,“今天是第两百张签纸。”他说,“凌蓝,什么时候我可以彻底取代他的位置?”

我几乎把自己的诺记N72捏烂,也没办法给他一个圆满的答案。

(二)

每天早操后,我都会到杨熙班上找他。懒洋洋地靠在门框上,冲教室里大喊他的名字。

我知道自己这副姿态肯定引得许多人不满。就像许多人不明白以我这种烂成绩怎么能混进有名的四中,又怎么轻而易举地勾搭上有名的好学生杨熙。许多人质疑,但没人敢问出口。倒是我自己,面对通红的分数,厚颜无耻地自嘲,“大概傻人有傻福吧。”

等杨熙红着脸走出众人瞩目的教室,我们上了教学楼顶层的天台,坐下来,我自然而然地把脑袋靠在他的肩膀上,打开第二百零一块巧克力,小声读出签纸上的字迹。

“当我们喜欢一个人,总妄图占有她的全部灵魂。”

“老套。”我吃完巧克力,盯着签纸,笑了。

杨熙在摆弄他的手机,和我一模一样的诺记N72。机型不算好看,但是实用。过了好半天,突然闷声问:“凌蓝,你喜欢我比较多,还是喜欢他比较多?”

“这个没法比,他是过去,你是未来。”

“那你喜欢过去,”他握起我的手,顿了顿,问道,“——还是未来?”

我盯着他的眼睛,在他眼里,我看见灼灼的真诚。如果是两年前的莫凌蓝,我会感动,我会同样握紧这个男生的手说我们一定要天长地久。可是,这一刻,我淡漠地笑笑,抽出自己的手,狡猾地回答了他。

“杨熙,我比较喜欢活在现在。”

他不再说话。

学校附近是一片机场,湛蓝的天空不时有飞机低低掠过,我为自己的话而愧疚,像急于要弥补什么,伸出两手,比成一个框架的形状,将一架经过的飞机框在其中。我说:“你知道吗?据说这样框住一百架飞机,上帝就会赐给一个愿望。”

“怎么可能?!”

“真的啦!”我嬉皮笑脸地攀上他的后背,“我已经框住了五十六架,现在你也可以参与进来了。”

杨熙还是一脸将信将疑的神色,你没办法指望一个理科生能相信科学论据之外的东西。上课铃适时响起,我终于得到机会摆脱如此尴尬的气氛。可是,就是在转身的一瞬间,我确定自己看见杨熙伸出双手,认真向着天空的方向比成一个框架的形状。

“这是我的第一架。”他回过头,笑嘻嘻对我说,“突然想起,我好象也是有愿望要实现的。”

(三)

我想,每个十几岁的女生都一样吧?身边有一个保护她的骑士,心里却装着一个让她仰望的王子。

如果说杨熙是我的骑士,那么,某个叫段然的男生就是我可望不可及的王子。

无数个夜晚,我都在为一个梦魇所纠缠。梦里还停留在2006年的3月25日。那天,我打开QQ,习惯性拖到段然的名字——“白痴,知道今天是什么日子吗?”,一行字打好,正要按下发送的手却在看清他新签名的那一刻顿住。

“VIC,我等你回来,一直等着你。”

那一天,窗外的迎春花正在大把大把的开,我的世界,却在身后轰然倒塌。心从很高很高的地方重重坠下,没有一丁点回响,不知所踪。刺骨的寒冷,从四面八方侵袭而来。

我狠狠咬住了自己的嘴唇,直到嘴唇渗出了咸咸的液体。

我不会忘记,那一天,正好是我们交往一周年的纪念日,多么讽刺。

在那之前,我所知道的段然,面目英俊,眼神冷冽,身边一直包围着络绎不绝的花朵,我曾以为自己会是其中特别的一朵。可到了现在,才知道,对于小王子段然来说,我们都是地球上泛泛的五千朵玫瑰之一,而真正被他深植于心,亲自浇水照料的,是遥远星球上那一朵,叫VIC的,唯一的玫瑰。

我调动了自己所有的想象力去勾勒她的模样,最后我被自己的想象打败了。我想她一定是眉目如画,神情淡然,她不会像我这样地在意段然,她把他放在不近不远的距离。所以,她得到了段然永垂不朽的爱慕。

我长久地注视着段然的新签名,然后我努力地笑了,笑着笑着,眼泪就长长地挂下来。

从那以后,段然再没有联系过我,我也没有去找他,还是害怕有答案,我宁愿相信感情是真的走到了尽头,也不愿承认自己只不过做了一年VIC的替代。

我开始陷入一个漫长的堕落时期。不再去学校,慢慢学会了抽烟,喝酒,悲伤到极至时就把发亮的烟头狠掐在手腕上,于是手腕上出现了许多个再也无法痊愈的疤痕。

如此的自我虐待,可段然不知道,他并没有疼惜我爱护我,更加没法指望他因此良心发现突然爱上我。我在这里暗无天日,或许他早就有了新的生活。

很快很快,我意识到自己做了一件多么愚蠢的事。

所幸是我有对神通广大的父母,他们千方百计地抹去了我的污点,带我来到这座新的城市,转到新的学校。妈妈说,凌蓝,我们重新来过,好不好?

我说,好。

在这个新学校里,我努力掩饰自己的过往,长年累月穿长袖衬衣,借此遮盖手腕上的伤痕。我并不多话,与所有人维持住一个冷静客气的距离。寂寞的时候,我就一个人跑到校园角落的大榕树下,把脑袋埋进膝盖,静静待着,不说话。让阳光一寸一寸温暖我的身体。

再后来,后来就遇见了杨熙。

我清晰记得那一天,天空蓝得一点杂质都没有,平静无风,阳光轻而柔软。我蹲在大榕树下,四望无人,忍不住想抽一根烟。就在我小心翼翼摸出打火机正要点着时,一个篮球突兀滚到脚边,抬起头,面前呆立着一个穿白衬衣的干净男生,嘴巴正张成一个圆满的“O”型。

他被吓到了,我也被吓到了。一时间竟然不知反应。好半天,生硬扯出一个讪讪的笑容,打了一个十分不合时宜的招呼。

“同学,你要来一根么?”

他没有接我的烟,而是从口袋里掏出一块巧克力,递过来,他说:“莫凌蓝,你真有意思。”

我没搭话。默默拆开巧克力,那是他为我买的第一块巧克力。签纸上的字直接又尖锐——

“这是我曾视若珍宝,慎之又慎的爱情。”

我把签纸紧紧攥在手心,想起段然,然后又狠狠地哭了。

(四)

我和杨熙,看上去是无比默契的一对。背情侣背包,穿情侣T恤,会甜蜜地去拍大头贴放在钱包里,甚至连手机都一模一样,诺记N72。

去买手机那天,我在LG的专柜转了很久,最后还是被杨熙拖到诺记前。他不喜欢华而不实的东西,就像LG的巧克力,只不过长得特别好看,广告打得铺天盖地,其实并没有什么功能,还卖得死贵死贵。他说:“诺基亚多好啊,从五楼往下摔都不见得会坏,而且能装软件。”

我讽刺他,“其实你只是想装个辞典,考英语时作弊用吧?”

他耸耸肩膀,不置可否。

反正最后入手的还是N72。离开商场时要路过LG的柜台,我依依不舍地回望了巧克力一眼,杨熙终于察觉到,问:“你喜欢那个?”

“还好。”

“你的QQ签名,其实是在说巧克力手机吧?”

我长叹一口气,这个白痴,总算是开窍了。

他怔了一下,马上拖起我的手,“走,我们改买巧克力。”

“算了,你又不喜欢那款手机。”

“可是你喜欢呀!”他睁大眼睛,仿佛在申明一个真理似的,“你喜欢不就行了?”

我没说话,内心强烈震荡。我喜欢就行了,只要我喜欢……当一个男生把你的感受奉为至高无上的真理,他倾其所有,改变一切,不计回报,不说委屈,只为换你一个简单的笑容……这说明,他是真正把你放在了心里。

我曾对段然全部的期望,就是被他供奉于心的中央。可我忽略了,他的心之中央早有人居住,再也容不下第二人。

想到这里,我拉住杨熙,“不,N72就很好!”我空洞而微弱地反抗着,“其实,我……我一点也不……喜欢巧克力。”

心里却大声反驳着,我……其实……其实还是喜欢着巧克力啊!

与其说我喜欢巧克力,不如说我想念段然。

就在这款手机刚推出时,价格与性能一点都不成正比。但我和段然一人买了一台,我是白款,他是黑款。

那是我以为我们最相爱的时候。我以为可以这样到永远,可说结束还是结束了。

离开那个城市时,我把自己的巧克力手机塞进了段然家的邮箱,以为这样就能抛弃一切过往。可是,在这个新的城市里,不论我的脚步停驻在哪个车站,一抬头还是能看见巧克力手机那幅熟悉的海报。海报上的玄彬隐约含着骄傲而邪气的笑容。那样的笑,和段然如出一辙,骄傲,又邪气。

我想念段然,尽管他自私地伤害了我,把我每一寸皮肤都伤得鲜血淋漓,我还是想念他,想得快发疯了。

而想念是徒劳的。他不再喜欢我,我成为他的负累,必须乖乖走开。在这里小心掩饰好自己的情绪,和另一个喜欢我的男生一起去买巧克力吃。

那一天,巧克力下的签语同样伤人无比。

“如果我不爱你,我就不会思念你,我就不会妒忌你身边的异性,我也不会失去自信心和斗志,我更不会痛苦。如果我能够不爱你,那该多好。”

(五)

我曾想象过无数次与段然重逢的情景,应该是在人潮汹涌的街头,邂逅形单影只的段然,

而我正挽着杨熙的胳膊,骄傲而幸福地问候他:“你还好么?我很好。”

而当我们分手一年之后,段然真的重新找到我。

课间十分钟,他站在学校的围墙外,向我摊开掌心,那台白色巧克力安静躺在那里,依旧吊着米妮的挂件。

我仰头注视他,他还是那么好看,说话前习惯皱皱眉头,咧嘴笑的样子很坏,神色里的憔悴让我的怨恨在转瞬间变为疼惜。

他轻描淡写就将这一年的时光带过,只说:“喂!你还好吗?”

我的心恍然若失。我看见段然裤兜的边沿隐约露出黑色巧克力的一角,他还在用着它,包括上面米奇的挂坠,他也没有摘下来。

米妮和米奇永远是一对,动画片里似乎是这么说的。米妮数次遭遇危险,米奇奋不顾身去救。我盯着手机上那个咧嘴笑的米奇,心里浮上的却是杨熙的脸。

如果没有杨熙,我怎么熬过这一年?我感激他,感激他在我最悲伤的时候走到我身边……然而,仅仅是感激么?

我说:“段然,我们已经分手了。”

他很无赖:“我没有说过。”

他说话时眼睛很专注地盯着我的眼睛,我于是有错觉仿佛真的可以从那里看到愧疚和诚意。他隔着栏杆拉起我的手,将那台白色巧克力放进我掌心,我也没有抗议。手指触到米妮笑得没心没肺的脸,我在心里轻轻问她,米妮,你难过吗?

然后我翻过了学校的围墙,什么数学课历史课都见鬼去吧。我和段然一直地走路,他变得很沉默,我也没有太多话要说,我们都觉得生疏了。

最后我带他到那家手工巧克力店,在那里买了一块巧克力,坐在店外的长椅上拆开。

那天的签纸,“爱是凡事包容,凡事相信,凡事盼望,凡事忍耐,爱是永不止息。”

这个时候,一阵风轻轻掠过,带下一树不知名的花瓣,在这阵粉红色柔软的花雨里,我听见身边人以一种无比空洞的声音说:“凌蓝,你对我来说,真的很重要。”

可我却分明在他的眼里看到了另一个女生的影子。

(六)

段然没有走,他整整在校门口守了一礼拜,本来人就长得醒目,先是众多女生,最后连学校扫地的阿姨们都开始同情起他的遭遇,纷纷对我采取怒视的目光。我不在意,照旧拖着杨熙的手招摇过市。

杨熙的手指触到我手腕上那些疤痕,他犹犹豫豫地问凌蓝你真的不回头了么?我知道你以前那么喜欢他。我说没错,我是喜欢过,注意这个“过”字,表示过去时。

我说得斩钉截铁,不留余地。

星期天下午,杨熙照旧要留在学校上竞赛辅导。我待在家里胡乱解决了作业,练了书法浇了花,甚至还跟着电视做了一段健身操。最后我不得不承认无论怎样都无法驱走眼前段然的影子,于是我只好跑到学校去找杨熙散心。

不可否认那天的运气实在好得冒泡,刚拐进教学楼前的小树林就看到杨熙,之后看见的另一个人,是段然。

杨熙正挣扎地从地上爬起,衣服上蹭了一大片泥泞,眼角有些淤青,嘴角渗着血迹,而眼神里还是透着无比的固执。

段然的神色,竟是和我一般的惊讶。他看看自己仍旧紧攥的拳头,再看看面前挂彩的男生,“你不躲?”

杨熙擦擦嘴角,没有说话。

“如果想用挨打为代价让我放弃凌蓝,”段然说,“我没那么傻。”

杨熙仍旧沉默,他回过身,慢慢向前走,几步之后,突然停下,“我不打你是因为我不想让凌蓝难过。”他的声音有些无奈,“我知道她还喜欢你,以后对她好点,否则我迟早会把这一拳还给你。”

我隐藏在树丛后的身体一动不能动,有什么东西正在心脏的位置应声破裂,我又想哭了。我忘记自己是怎么摸出口袋里的诺记N72,接通了杨熙的手机,拖着哭腔的声音在三个人的场地上格外清晰。

我说杨熙我不走,我要留在这里,和你在一起。

然后我看见我的骑士愕然转过头,慢慢走近我,他拨开枝桠,他拥抱我的双手有些颤抖,他的怀抱无比干净美好让人安定,我知道他永远不会让我受伤。

我闭上眼睛,却还是奇怪地看见了段然离开的姿态。他的嘴角轻微上扬,明明应该是在坏笑却显得那么落寞。他从口袋里掏出那台黑色巧克力,不发一言地放在了身后的长椅上。

然后,就这么转身,走了。

天空,忽降倾盆大雨。

(七)

雨季一直没有结束,我和杨熙站在巧克力店前,手里捧着他买给我的第三百块巧克力。

“爱一个人很难,放弃自己心爱的人更难。”

读完签语,我抬头去看密集的雨线,眼睛湿透。我想起段然离开的那天,同样是这么大的雨

,他没有打伞,昂头消失在熙熙攘攘的人流之中,于是,留给我的永远是那么一个倔强而骄傲的背影。

一滴眼泪砸下来,杨熙握住我的手,忽然开口说:“凌蓝,我们分手吧!”

我转过头,不可思议地看着他。

“这些日子,我仔细想过,好象我并没有想象中那么喜欢你。”他困扰地摸摸头发,“你知道的,从小到大,我习惯做最优秀的那个。不喜欢失败。”

“或许应该让你跟段然走,而不是为了我的好胜心留住你。”

“还是分手吧,快高考了,不要再来打搅我。”他露出一线残忍的笑,“否则我只好换手机号码了。”

我苍白着脸,问:“如果我难过怎么办?”

“对不起。”他简单说,“那已经不是我能控制的范围了。”

这就是杨熙,他永远客观冷静,认定的事情就会义无返顾做下去。哪怕要把最喜欢的人赶走,他也会咬着牙坚持下去。可是……可是杨熙你的演技太拙劣,说分手的是你,为什么率先红了眼眶的还是你?

如果不喜欢我,是谁宁愿吃了一学期的泡面,只为省下钱给我买最喜欢的巧克力手机?

如果不喜欢我,是谁在别人议论我手上的疤痕时冲上去打了狠狠的一架,事后却对我强说那些伤口都是打球时摔的。

如果不喜欢我,是谁傻傻框住一百架飞机,趁我不注意时合手许愿,“让杨熙和凌蓝考上同一所大学,永远在一起。”

…………

最后我趴在他肩膀上大哭起来,巧克力化了,在他的白色衬衣上蹭出一道长长的污痕,我抓起纸巾拼命想抹去那道污痕,一边抽泣地道歉,“对不起……杨熙……真的对不起……”

爱情不是感激,不是抱歉,如果遇见得早一点,只要比段然早一点,或许我就会喜欢你。

(八)

“爱情就是这么霸道不讲道理的一件事。我们不停地伤害着爱我们的人,同时也在不停被我们所爱的人伤害。”

这是第三百零一块巧克力下签纸的内容。

这是杨熙为我买的最后一块巧克力,以后,以后的以后,我们的人生自此分开两边,不同模样。

我回到了段然身边,回去的那天又下起了雨,他撑了把很破的伞,等在火车站前,再见到他的那一刻,我觉得自己的心都要碎了。

他没有等到VIC,所以才记起我的好。但我假装不知,继续露出洋娃娃一般单纯甜美的笑容,义无返顾跑向他。我想记录他生命里每一段旅程,分享他所有的快乐悲伤,即使最后还是要独自咽下目送他离开的寂寞。

一切没原因,一切有结果。他是坏的,却是我爱的,真的,好纯粹。

我谨慎小心守护我微弱的幸福。只愿岁月静好,细水长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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