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私普通货物,其量刑在6个月到10年以上不等。羁押时间很长,所以最好就是尽快请律师,委托律师去会见、梳理案情,争取最好的结果。我们团队办过和正在办理的走私案件若干,地点是广州的,如有需要,可以来律所面谈。如果是外地的,我们也可以向您推荐专业的办理走私的律师。
附:《刑法》第153条、第157条规定,个人犯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偷逃应缴税额在5万元以上不满15万元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偷逃应缴税额1倍以上5倍以下罚金;偷逃应缴税额在15万元以上不满50万元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偷逃应缴税额1倍以上5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偷逃应缴税额1倍以上5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偷逃应缴税额在50万元以上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偷逃应缴税额1倍以上5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无期徒刑,并处没收财产。单位犯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
对多次走私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走私货物、物品的偷逃应缴税款额处理。武装掩护走私的,按照《刑法》第151条第1款、第4款规定从重处罚。
冻品是一种需要冷藏存储的商品,包括家禽类、海产类、牛副类等一大批肉质或非肉质。冻品走私问题事关公共卫生安全,广东毗邻港澳地区,为传统的走私高发地,冻品走私案件屡有发生,且当前世界多国非洲猪瘟疫情严重,广东面临的反走私和疫情防控形势也较为复杂严峻。笔者根据代理的案件及研究相关判例,分析出涉及走私冻肉的特点和定罪量刑的标准。
一、涉嫌罪名
走私冻品案件,最多涉嫌的罪名是走私国家禁止进出口的货物、物品罪和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其次是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或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
如果是直接参与走私(包括运输、搬运等协助行为的),或明知是他人走私入境的而予以收购的,根据法律规定是以走私类罪名定罪。涉案冻品来自于疫区或未取得我国进口许可,会以走私国家禁止进出口的货物、物品罪定罪处罚。如果是来自非疫区进口的冻品,违反我国进出口检疫和食品进口安全规范,未经检验检疫的,又或者该冻品的境外生产企业没有在我国注册名单中的,应认定为国家禁止进口的货物。涉案冻品来自于非疫区并取得进口许可,以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定罪处罚。如果涉案冻品二者兼有,可能要被数罪并罚。
如果是已走私入境内,且已多次转手销售交易的,较多会以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或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定罪量刑。该2个罪名之间应当是法条竞合,择一重罪处罚。但实践中对这两个罪名的适用比较混乱,较多是以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定罪。
二、审前羁押情况
冻品走私案件作为刑事案件的一种,涉案人员自立案侦查至判决期间往往会面临刑事拘留、逮捕等羁押型刑事强制措施。如果被采取取保候审强制措施,不仅仅意味着涉案人员可以暂时获得人身自由,更反映了侦查、检察机关对于案件性质、严重程度、当事人态度、社会危险性,甚至未来量刑等方面的初步认定。通过合法的途径争取取保候审应该是因走私犯罪被刑事拘留的涉案人员及家属首先应该考虑的问题之一。笔者研究了广东省内数十件走私冻肉案件,超过90%的被告人在审前都是羁押状态,只有少数人在批捕之前被取保候审的。
三、定罪标准方面
涉及4个罪名的具体量刑如下:
1涉案冻品来自于非疫区并取得进口许可,以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定罪处罚。认定系个人犯罪的,偷逃关税的税额在10万至50万之间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如果偷逃关税税额在50万至250万,应当认定为“情节严重”,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偷逃税额达到250万以上的,应当认定为“情节特别严重”,处10年以上1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
单位犯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偷逃应缴税额在20万元以上不满100万元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偷逃应缴税额在100万元以上不满500万元的,应当认定为“情节严重”,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偷逃应缴税额在500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情节特别严重”,处10年以上1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
2涉案冻品来自于疫区或未取得我国进口许可,会以走私国家禁止进出口的货物、物品罪定罪处罚。走私冻品在5至25吨或走私数额(非税额)5至25万之间的,判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如果走私的数量达到25吨以上或数额25万以上,判处5年至15年有期徒刑。
3构成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的,“足以造成严重食物中毒事故或者其他严重食源性疾病”但没有造成实际人身危害后果的,或金额不大的(金额不足20万;或金额不足10万但此前有同类违法行为被行政处罚,或持续时间较长,或涉及婴幼儿食品的),处3年以下刑罚;金额较大(超过前述标准),或造成一定的人身危害后果的,处3-7年刑罚;造成严重危害后果的(造成死亡或重度残疾,或3人以上重伤、重度残疾或者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严重功能障碍,或10人以上轻伤、5人以上轻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的,或30人以上严重食物中毒或者其他严重食源性疾病的),处7-15年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
4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的,一般情节,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一般情况下是涉及金额10万以下,但有过同类违法行为被行政处罚或涉及多次的,金额会更低);情节严重的(涉及资金流水10万以上、掩饰、隐瞒犯罪所得产生的收益十次以上或者三次以上且价值总额达到五万元以上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上述量刑标准系针对无减轻处罚情节的主犯的,若具有从犯、自首、立功、未遂、未成年人等等减轻处罚情节的,是可以在对应法定刑的下一个幅度内减轻处罚的。
炒糖色是糖在加热遇高温至焦化状态后,发生缩合,产生的焦糖色素。糖色应该大家都不陌生,好吃的红烧肉也是它制作出来的,所以也是最原始、天然的着色材料。糖在产生焦糖不锈钢桶洗干净放火上,添2/3的清水,倒入猪骨,打开火开始熬制。把各种大料放在盆子里,用温水浸泡10分钟左右。用专用的装卤料袋子啊,葱姜香菜包起来。
卤肉:酱油熬好后,立马离火,把焯好的 五花肉放进锅中之后,再用小火继续熬 煮。这个时候用筷子翻动五花肉,让五花 肉每一面都沾满酱油。然后放入姜,各种 香料,还有山事先熬制好的鲜汤。在卤制前加入卤水中,稍微熬后再进行卤制原料,由于鲜汤中含有大量的蛋白质,可以使卤制的原料鲜味浓郁。
在自然环境中放置超过4小时的卤制品与出锅时相比较,虽然口味没有明显改变,但表皮颜色会变暗,不如刚出锅时油亮使人产生食欲。这时可以手工刷油解决这个问题,如果是辣起过烧油,放入800g冰糖慢慢翻炒,翻炒至冰糖融化,继续搅拌顺时翻炒,观察锅中起黄沫时,转小火继续熬制,待黄沫稍沸回落,迅速倒入熬好的栀子水中搅拌均匀。
搅拌过程中一直用中小火,一点不要糊锅。熬至糖全化开后冒泡时关小火,提前准备一碗热水。熬成焦糖色时关火,迅速倒入热水搅拌。这一步很关键,主要还是个人经验,多熬几次卤之前不要暴露在空气中。无论是猪肉还是鸡肉,通常都是鲜货颜色更加好看,主要是鲜货水分足,很少暴露在空气中氧化,冻品可以不被氧化,但是含水量低,保湿效果不好。
外包装辨别法
有些小伙伴辨别化妆品真假是凭自己对外包装的认识来判定,但是,很多化妆品品牌其实会不间断地对包装做出微调。
有些品牌还会层出不穷地出一些限量版、纪念版等等新包装,甚至每个月都会有变化,所以如果不是鉴别能力极高,还是不要轻易相信这一方法!
扫码辨真假
自从微信“扫一扫”诞生后,识别真伪就几乎被扫码承包了!但是这种扫码也不是万能的哦!
因为我们平时常用的扫码软件,使用的是国内的网络和数据库,而有些国外的产品数据却只存在本国的网络数据,数据库不匹配自然是查不到的!
用火烧洗面奶
把洗面奶放入勺内,用火烧,如果溅油,就不是好的洗面奶,如果越烧越像牛奶一样,说明是好的洗面奶。
加热这种方法叫做破乳作用。如果是滋润型的洁面乳,里面有适量的脂类,是容易破乳而出现油水分离的,这和体系与产品特点有关,与质量好坏无关。
即使是在不同品牌的无泡洁面乳中,油脂的多少和轻重都会导致最后燃烧的结果不一致,不存在哪个好和不好;也和能不能好好清洁肌肤没太大的关系!
摇动化妆水
摇动瓶身后泡泡很少,说明营养成分少,泡泡细嫩丰富,有厚厚的一层,而且经久不消,那就是好的化妆水。
水溶性良好的有效成分,如维生素C、维生素B、肽类、糖类等,即使在水中的浓度相当高,也不会有什么泡泡;没有什么有效成分的水,只要加入适量的增稠剂、表面活性剂,就可以起很多泡泡。
所以,以泡泡论营养成分的多少是极不靠谱的!
泡泡多而大
泡泡多而大,说明含有水杨酸。
如上条所述,只要加入足够的增稠剂、表面活性剂,就可以起很多泡泡,也不容易消除,只要黏度够高,泡泡就可以很大,用这个方法来判断是否有水杨酸是徒劳。
而且,水杨酸是允许加入化妆品中的成分,它一种抑制痘痘的原料,会直接写在成分表中,无需大家费力去鉴别!
泡泡多而细
泡泡很多很细,而且很快就消失了,说明含有酒精。
酒精的确有消泡的作用,但是黏度低的水类泡泡本身就很容易消失。还有好多多元醇类(基础保湿剂)都有消泡的作用。
如果有添加酒精,会在成分表中有显示,只要在成分表上看它的顺序就可以了。而且如果酒精含量很高的话,用鼻子闻闻就清楚了!
瓶子不是透明的
如果爽肤水的瓶子是不透明的,绝对不要买,因为无法鉴别。
有部分原料是不耐光的。列如VC。很容易被光照破坏,需要用不透明的瓶子来避光。所以这种说法是不正确的。
乳液里倒水
拿一杯清水,把乳液倒进水里一点点,如果浮在水面上,证明乳液中含有油石酯(这是现在化妆品不推荐用的);晃一晃,水变成了乳白色,证明含有乳化剂,这样的产品是不好的,如果乳液下沉到底部,证明其不含有油石酯,这样的产品是可以用的。
首先,没有一种化妆品成分叫做油石酯;
其次,只要是乳液,基本都是含有乳化剂的,所以只要稍微搅拌,都可以在水中分散。
乳液在水中是浮出来还是沉下去,只与其配方的比重有关。由于大部分成分的比重和水相差不大,如果乳体中含有一些气泡,必定会浮起来。
所以使用这种方法判断乳液的好坏也是不靠谱的。
烧后有残渣
在勺里放一点产品,拿火烧,直到完全烧尽,如果有黑色残渣,那就是各种添加剂,越多证明添加剂越多;然后放一根棉芯在勺里,把棉芯点着,你会看到那个水会冒黑烟,这样的产品也是不好的。
任何含碳物质的在高温而缺氧时不完全燃烧都会留下黑色的碳,,这一反应叫做碳化作用。
含有大量有机物的化妆品只要是不能完全燃烧,都会有黑色残渣。
例如植物提取物、胶原蛋白等都属于有机化合物,另外,珍珠粉、二氧化钛等不燃烧物也会留下残渣。
将化妆品放入水中
取适量产品放入水中,然后观察其反应,好的产品是不粘杯边、不漂浮、不沉杯底的,粘在杯边的含动物油,漂在水面上的含矿物油,沉在杯底的含重金属铅、汞等。
最近在广东顺德区金安镇下力沙水闸附近 ,发现了大量的冻品,是用箱子装着的,漂浮在江面上确实非常多,让人有一种震惊的感觉。对于这些冻品从何而来,目前还真的不清楚,只知道这些冻品,包括猪大肠猪脚,鸡脚以及猪粉肠,鸡翅膀等等。从视频当中看大概有几百箱之多,据知情人透露大概有4吨左右。
有很多人去抢这些冻品,他们喜欢贪小便宜,拿回家煮着吃,其实我觉得对于这些来源不明的冻品,最好不要私自处理,甚至食用。因为这些冻品的外包装上没有任何的相关信息,只有薄薄的一层塑料袋包裹着,来源不明,也没有经过相应的检测,这些肉类是否合格?是否存在某种病菌?是否符合食品安全那么不得而知,所以我要轻易去食用。
相关部门已经介入调查,听有人说:有可能是走私冻品被人追查,然后抛入水中的。因为最近疫情的反扑,超级病毒疯疾病毒的出现,所以各大机关对走私开始严查严控,自然有的铤而走险的人面对追查,选择把走私品丢入河中避免追查。当然对于具体的来源,还得要看有关部门进行查清解除大家对这些冻品来源的一个疑惑问题。
之前东莞也出现了一大批冻猪脚,现在又有一大批冻肉,我觉得大家一定要警惕,因为之前有相关部门检测出冻品,有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呈阳性,携带有这种病菌,所以我们一定要拒绝这些来源不明的东西。现在广东顺德区又出现了这一批冻肉,疾控部门已经做了相应的检测,还好发现是阴性的,要不然还会存在巨大的安全隐患,给老百姓的生活身体健康带来巨大影响。
广东警方查获走私冻品430吨,这种行为在法律上会得到法庭的重判,因为这是一种对经济秩序影响特别恶劣的一种行为,只有通过法律的严厉惩罚,才能够让那些走私人员吸取教训,才能够确保市场经济的平稳运行。
根据相关的数据统计,每一年,我国的警方都会查到许许多多的走私产品,这些走私产品从表面上看过去跟正常的产品一模一样,使用起来也感觉不到任何的差距,但是这种产品是没有经过合格检验的,也没进行缴纳税务。也正是因为这个原因,当消费者购买了这些走私产品以后,如果产品出现了什么问题,是无法得到任何的保障的。如果我们买了正常的产品,产品一旦出现了问题,我们就能够联系商家进行维修。而如果购买了走私产品,只能够通过自己花钱维修。而且,在我国,购买走私产品的行为也是违法相关法律法规的,我们必须去正规的门店购买自己想要的东西,而不能够贪图便宜,购买走私产品。
近几年以来,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商品的种类变得越来越多,我们可以选择的东西也越来越广泛。特别是随着贸易出口的不断增多,我们一些消费者不仅喜欢购买国内的产品,甚至还喜欢购买国外的产品,他们觉得国外的产品质量更好,他们更喜欢。也正是因为他们有这些需求,一些无良的商家就开始通过走私的方式,走私一些比较名贵的商品。这种行为其实是违反法律法规的。
我国对于走私犯罪的惩罚力度特别的大,一旦被发现进行走私交易,就有可能面临坐牢的风险。因此我们每个人必须遵守法律,在法律规定范围内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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