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采取以自然恢复为主、自然恢复和人工修复相结合的措施,科学保护修复森林生态系统。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 第十九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建立护林组织,负责护林工作;根据实际需要在大面积林区增加护林设施,加强森林保护;督促有林的和林区的基层单位,订立护林公约,组织群众护林,划定护林责任区,配备专职或者兼职护林员。护林员可以由县级或者乡级人民政府委任。护林员的主要职责是:巡护森林,制止破坏森林资源的行为。对造成森林资源破坏的,护林员有权要求当地有关部门处理。
法律分析:第一,实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的重大工程,优化生态安全屏障体系,构建生态廊道和生物多样性保护网络,提升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要坚持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充分发挥自然系统的自我调节和自我修复能力,通过封禁保护、自然修复的办法,让生态休养生息。要重点实施“两屏三带”生态安全战略格局上的青藏高原、黄土高原、云贵高原、秦巴山区、祁连山脉、大小兴安岭和长白山、南岭山地地区、京津冀水源涵养区、内蒙古高原、河西走廊、塔里木河流域、滇黔桂喀斯特地区等生态修复工程。
第二,完成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三条控制线划定工作。要调整优化空间结构,增加生态空间,减少工业空间、农产品生产空间、农村建设空间,通过空间规划的编制,全面划定城镇空间、农业空间、生态空间三类空间,划定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三条控制线,将开发空间的控制落地上图。建立生态保护红线制度,全面完成全国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勘界定标,定期发布生态保护红线信息。将国家重要生态系统纳入国家公园范围,建设三江源、祁连山等一批国家公园。划定城镇开发边界,从严供给城市建设用地,科学确定城镇开发强度,推动城镇化向集约式转变。
第三,开展国土绿化行动,推进荒漠化、石漠化、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强化湿地保护和修复,加强地质灾害防治。要扎实推进荒山荒地造林,宜林则林、宜湿则湿,充分利用城市周边的工矿废弃地、闲置土地、荒山荒坡、污染土地以及其他不适宜耕作的土地开展绿化造林。发挥国有林区林场在绿化国土中的带动作用。推进荒漠化、石漠化治理,推进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和防沙治沙综合示范区建设。实施湿地保护与修复工程,逐步恢复湿地生态功能。优化城市绿地布局,建设绿道绿廊,使城市森林、绿地、水系、河湖、耕地形成完整的生态网络。
第四,完善天然林保护制度,扩大退耕还林还草。完善相关政策措施,落实好全面停止天然林商业性采伐,严格落实禁牧休牧和草畜平衡制度,加大退牧还草力度,保护治理草原生态系统。加强林业重点工程建设,强化生态保护和修复,增加森林面积和蓄积量,精准提升森林质量和功能,加强森林保护。
第五,严格保护耕地,扩大轮作休耕试点,健全耕地草原森林河流湖泊休养生息制度。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坚守耕地保护红线。在重金属污染区、地下水漏斗区以及生态脆弱地区,扩大轮作休耕试点。健全耕地草原森林河流湖泊休养生息制度,全面提升生态系统稳定性和生态服务功能。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第四条 保护环境是国家的基本国策。
国家采取有利于节约和循环利用资源、保护和改善环境、促进人与自然和谐的经济、技术政策和措施,使经济社会发展与环境保护相协调。
第五条 环境保护坚持保护优先、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公众参与、损害担责的原则。
我国海洋生态修复主要针对红树林、盐沼、海草床、海藻场、珊瑚礁、牡蛎礁等生态系统,及海滩、河口、海湾、海岛等综合生态系统。
相对于其他国家的海洋生态修复措施,我国的海洋生态修复在研究以及所采取的措施上做的都还不是非常好,这些包括对红树林的消失、以及海洋水体污染的研究不到位,还包括在进行海洋生态系统的修复的措施与方法上不到位。
我国海洋生态系统保护修复取得显著成效
2022年6月8日是第十四个“世界海洋日”和第十五个“全国海洋宣传日”,主题为“保护海洋生态系统,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目前,我国珊瑚礁、红树林等多个典型海洋生态系统得到有效保护,海洋生物多样性得到显著提高。
在广西涠洲岛,海面之下,一场特殊的“造林”行动正在进行。与陆地造林不同,这里种植的是一种海洋生物——珊瑚。科研人员下潜到海底,将拆分好的珊瑚断枝捆绑在礁石上,等待它们的生长。从2013年至今,科研人员在涠洲岛已经建设珊瑚苗床200个,培育珊瑚20万株,修复了涠洲岛8公顷海域的珊瑚礁生态系统。
一、如何保护环境的方法措施
1、保护环境的方法措施如下:
(1)节约用电要注意随手关灯,可以使用高效节能灯泡,使用高效节能灯泡代替传统电灯泡,就能避免二氧化碳被释放;
(2)减少汽车尾气排放,绿色出行;
(3)节约用水,合理利用水资源,循环利用水资源;
(4)要爱护花草树木,不破坏城市绿化,并且积极参加绿化植树活动等。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四条
保护环境是国家的基本国策。
国家采取有利于节约和循环利用资源、保护和改善环境、促进人与自然和谐的经济、技术政策和措施,使经济社会发展与环境保护相协调。
第五条
环境保护坚持保护优先、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公众参与、损害担责的原则。
第三十二条
国家加强对大气、水、土壤等的保护,建立和完善相应的调查、监测、评估和修复制度。
二、破坏环境的危害有哪些
破坏环境的危害如下:
1、生态环境破坏的主要形式有土壤退化、水土流失、土地荒漠化、土地盐碱化、臭氧层破坏、酸雨等类型,其中最为严重的影响就是臭氧层被破坏;
2、对人类免疫系统造成损害,使得免疫机制减退;
3、减慢农作物的生长速度,减低农作物的质量和产量,甚至会造成绝收;
4、对水生生态系统产生影响,使浮游生物受到危害,导致海洋食物链中基础食物数量减少,使生活在浅水里的鱼类和贝类很难生存,减少海洋生物数量,大量鱼类死亡,同时可能导致生物物种变异;
5、造成全球气候变暖与温室效应;
6、带来光化学大气污染。
1、人群健康保护
措施:遵守并执行国家或当地医疗部门制定的有关规定、条例和要求,采取合理有效的预防措施预防传染病,并定期进行灭蚊、灭鼠、灭蝇等工作。
2、绿色植被保护
措施:搞好生活营地的绿化、美化工作,临时住房、仓库、厂房等临时施工设施,在设计及建造时,考虑美观和与周围环境协调的要求。
3、资源保护
措施:在施工过程中,对全体员工加强然资源保护的宣传教育,尽量减轻对现有生态环境的破坏,创造一个新的良性循环的生态环境,不在施工区捕捞任何水生动物。
4、水源保护
措施:建设生活用水设施,生活供水系统按照卫生标准进行净化,为施工人员提供符合国家生活饮用水标准的饮用水。
水池附近不准堆放垃圾等废弃物,不准修建渗水坑、渗水厕所,不准铺设污水管道,不准居住人员等。
扩展资料:
环境保护基本内容
环境保护措施是指在工程施工中,质量安全部全面负责施工区及生活区的环境监测和保护工作,并接受监理工程师的指导,定期对本单位的环境事项及环境参数进行监测,同时积极配合当地环境保护部门对施工区和生活营地进行的定期或不定期的专项环境监督监测。
当前我国环境污染治理对环境政策的需求巨大和迫切,借鉴国际经验是制定和完善环境政策成本低廉但富有成效的重要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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