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的认证标准是非常低的) 因目前市面上无统一国际认证标准,各国认证产品有机含量不尽相同。美国—USDA认证与澳大利亚认证标准相似,对有机认证产品的有机成分含量要求同为95%。另外5%或以下天然成分—不得含有合成及加工成分。该5%天然成分中可包含天然防腐剂,因目前世界上尚无可用的有机认证防腐剂。
欧洲-ECOCERT: 欧盟有机认证,是世界具代表性及权威性之有机农业认证机构。成立于1991年,是欧盟乃至全球最具权威的有机认证机构。目前在全世界80个国家提供独立、严格和高效的有机审查、检测与认证的服务。提供的认证依据美国国家有机计划标准及日本有机标准。ECOCERT成立至今有15年的历史,是由欧盟、非洲、亚洲及美洲各国组织而成的国际组织。
新西兰有机协会VERYTRUST有机认证:
新西兰有机协会(Natural Organic Association NewZealand)提供的VERYTRUST有机认证涵盖初级农产品(种植作物、养殖业和水产业)、加工农产品(酒类、食品、纺织品)、有机化妆品三大类。VERYTRUST标准获得了欧盟权威机构、美国农业部NOP、日本农林水产省JAS的认可,VERYTRUST标准以其严苛的质量考核和认证程序。
Letis SA机构(Letis是欧盟,美国及加拿大认可的著名品质鉴定机构),并严格遵循IFOAM(世界有机农业联邦运作委员会),NOP(美国农业部)标准,及欧盟生物农业CEE第N2092/91章程,是完全符合阿根廷、欧盟、加拿大及美国品质鉴定标准的高品质百分之百有机健康产品。 同时,ECOCERT也是中国唯一一个被认监委批准的可以做中国有机产品认证和中国GAP认证的中外合资企业,是国外有机产品进入中国有机市场的绿色通道。
Origins有机面部滋养乳液USDA有机认证,含有95%的有机成分。滋润软化肌肤,抵御干燥和外界伤害。含品牌特有的精油配方,保持产品的纯净。吸收力绝佳,且含抗氧化功效。
Larenim奇雅子护理油是USDA有机认证的鼠尾草籽精油和檀香精油的混合,富含Omega-3亚麻酸,具有很有的滋润和抗氧化功效。
Badger经典护手霜通过USDA有机认证,特别浓缩滋润配方,对干燥、粗糙、龟裂的手部肌肤有很好的滋润修复功效。天然清淡山桦和冬青精油味道,适合户外劳作使用,也可以日常生活使用。
“made with organic ingredients”标识表示该产品中,除水和矿物质外,有至少70%的成分是有机的。这类产品不能使用USDA Organic的标识,但是可以在包装上印上有机含量的百分比,如以下产品。
Juice Beauty果漾美人柔和洁面乳无皂基配方,70%以上的产品成分为USDA有机认证,富含有机树莓、白葡萄萃取以及芦荟成分,清洁同时,让肌肤舒缓新生。果漾美人产品在中国内地有售,并经常会在魅力惠Glamour Sales限时促销。
John Masters Organics熊果浓缩精华油含六种有机USDA有机认证成分,有机含量70%以上。产品蕴含的有机熊果精华、大米以及白柳皮提取物可以帮助平衡油脂分泌,抚平肌肤粗糙和瑕疵,让肌肤保持清爽干净。
欧盟的认证标识是欧盟化妆品行业机构按照规定的指标审核生产商产品并给予合格者的一个认证证书,并可以在相应的地点标识出来。cosmebio据说是法国有机保养品产品认证 美国有机认证是USDA ORGANIC 附图是美国有机认证标志。
有三个标准。
1、禁用物质种类进一步增加,至2007年底,禁用物质已达1328种,较2005年底增加117种。
2、突出对染发剂、防腐剂中化学物质的管理,并对附录中相应部分进行修改。
3、对《化妆品规程》中暂时允许使用的物质的期限进行适当修改,使规程更好地发挥其在化妆品领域的规范作用。
ISO认证、FDA认证、GMP认证、BDIH、USDANOP等。
1、ISO认证
ISO9000不是指一个标准,而是一组标准的统称。“ISO9000族标准”指由ISO/TC176制定的所有国际标准。TC176即ISO中第176个技术委员会,TC176专门负责制定质量管理和质量保证技术的标准。
ISO/TC176早在1990年第九届年会上提出了《90年代国际质量标准的实施策略》,对1987版的ISO9000族标准分两个阶段进行修改:第一阶段在1994年完成,第二阶段在2000年完成。
1994版ISO9000标准已被采用多年,有三个质量保证标准通常被用来作为外部认证之用。2000年12月15日,2000版的ISO9000族标准正式发布实施,2000版ISO9000族国际标准的核心标准共有四个。
2、QS认证
美国食品和药物管理局(Food and Drug Administration)简称FDA,FDA 是美国政府在健康与人类服务部 (DHHS) 和公共卫生部 (PHS) 中设立的执行机构之一。
作为一家科学管理机构,FDA 的职责是确保美国本国生产或进口的食品、化妆品、药物、生物制剂、医疗设备和放射产品的安全。它是最早以保护消费者为主要职能的联邦机构之一。
3、GMP认证
GMP是一套适用于制药、食品等行业的强制性标准,要求企业从原料、人员、设施设备、生产过程、包装运输、质量控制等方面按国家有关法规达到卫生质量要求,形成一套可操作的作业规范帮助企业改善企业卫生环境,及时发现生产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加以改善。
简要的说,GMP要求制药、食品等生产企业应具备良好的生产设备,合理的生产过程,完善的质量管理和严格的检测系统,确保最终产品质量(包括食品安全卫生)符合法规要求。
4、BDIH
德国的产业与贸易联合会(Associationof German Industries and Trading Firms)于2002年推出了“管制下的自然化妆品(Controlled Natural Cosmetic)”标准认证,通过该认证提倡透明消费和关爱地球的理念,只有符合该联合会标准的化妆品才可以盖上BDIH认证标签。
BDIH认证十分严格严谨,这符合德国人的办事作风,该认证现在是德国有机护肤品市场影响最广的一个认证,已被德国有机护肤品消费者普遍认知
5、USDANOP
USDA有机认证是美国最权威的有机认证,认证机构为美国农业部。美国各州除了依美国农业部制定之National Organic Program (NOP)法规为标准有各个认证机构外,产品之有机成分凡超过70%才能得到认证、95%以上,皆可在包装上标有USDA ORGANIC字样之有机认证标章。
USDA的标准极为苛刻。产品包装上印有USDA标识的产品是官方认证100%使用了有机成份。
-iso认证
-FDA认证
-GMP认证
-德国天然有机认证BDIH
-USDA有机认证
作为化妆品的一项重要内容,许多国家对化妆品标签上成分标注的问题有不同的规定,欧盟的《化妆品规程》76/768/EEC以及《委员会规程》
95/17/EC就欧盟化妆品成分标注方面作了以下规定:
1要求在化妆品包装上标注化妆品的全成分,如果因体积、大小等实际原因无法做到 时,可印在宣传资料、标签或卡片上,但同时应在外包装上印制符合规定的简语或符号指示消费者参看;
2成分标注要求以重量递减的顺序标注,句头应采用“成分”作为引导语;
3下列情况不属于成分物质:原料中的杂质,生产中用到的辅料但成品中不含有,作为香料或芳香物质的溶剂或载体并严格控制使用量的物质。
4香料和芳香成分及其原料应用“香料”或“香精”用语给予指示。含量低于1%的成分可按任意顺序标注在含量大于1%的成分的后面;
5着色剂可以以任意顺序标注在其他成分之后,但必须采用《欧盟化妆品规程》中规定的色号或命名法;
对于有多种色号的美容化妆品,使用范围内所有着色剂都应列出,并标注“可能含有”字样;
6成分必须采用《欧盟化妆品规程》中所规定的命名法;
7对于皂、浴球或其他小型产品,由于体积或形状的原因,不便将成分内容包含在标签、卡片、宣传单等上面时,可以在销售展示柜的旁边加以公告说明;
8制造商、代理商或进口销售商,基于商业秘密的原因,可以要求在成分目录中不标注1种或多种化妆品成分,但应在产品投放市场前,向生产地或最初进口地所在的成员国的主管机关提交“成分保密�申请;
9为了充分进行评估和管理,申请资料必须包含以下内容:
(a)申请单位(人)的名称或称谓、地址或总部。
(b)申请保密的成分的准确命名,即:
———CAS,EINECS和色素索引号,化学名称,IUPAC名称,INCI国际名称,欧洲药典中的名称,卫生组织推荐的国际非专有命名法名称,规程76/768/EEC中所述的普通命名法名称(如果该成分在以上命名法中存在的话)。
———如果该成分在上述的命名法中不存在,例如一些纯天然成分,那么,要求提供其基料名称,所用动物或植物部位的名称,该成分组份的名称,例如:溶剂名称。
(c)成品中该成分对人体健康的安全评估,应重点关注该成分的毒理性,化学结构以及辐射等级。
(d)该成分的应用估算,特别是对将使用该成分的产品种类的估算。
(e)提出该成分“保密”申请的详细真实的理由,例如:
———该成分或其在该即将投放市场的化妆品中的功效还未在文献中被描述过以及在商业过程中还未被其他人知晓的事实。
———尽管对该成分或它的使用已提出了专利申请,但信息尚未进入公众信息范围的事实。
———如果信息被泄漏,很容易被仿制,从而有损于申请人利益的事实。
(f)如果可能,应提供所有含该成分的产品名称,如果在投放欧盟市场时,采用了不同于前面的产品名称,则要求提供每种产品详细准确的名称。
10除特殊情况外,主管机关将在4周内将裁决结果通知申请人。任何拒绝批准“保密”的裁决都将有充分的理由,并对上诉方式和期限给予明确的说明;
11主管机关将对批准的申请分配登记号,该登记号替代该保密成分在成份目录中进行标注;
12所有对最初申请资料中的内容进行的修补,申请人都必须与主管机关进行联系,主管机关可以基于该修改内容或新的信息撤消对“保密”权的授予;
13享有“保密”权的期限不超过5年,特殊情况可最多延长3年;
14为了更好地监督产品的安全性和执行该规程,主管机关将向委员会和其他成员国全面通报其所做的裁定。除非有特殊理由,这些裁定将在欧盟范围内得到公认。
欧盟CE认证是只限于产品不危及人类、动物和货品的安全方面的基本安全要求,而不是一般质量要求。
ce认证属于欧盟强制性产品认证,一般是产品需要出口到欧盟时,要做的认证。
其CE标志是安全合格标志而非质量合格标志,是构成欧洲指令核心的“主要要求”,被视为制造商打开并进入欧洲市场的护照。
以表明产品符合欧盟《技术协调与标准化新方法》指令的基本要求。
CE认证的详细解释:
一、工厂自我控制和认证Module A:
(内部生产控制):
1、用于简单的、大批量的、无危害产品,仅适用应用欧洲标准生产的厂家。
2、工厂自我进行合格评审,自我声明。
3、技术文件提交国家机构保存十年,在此基础上,可用评审和检查来确定产品是否符合指令,生产者甚至要提供产品的设计、生产和组装过程供检查。
4、不需要声明其生产过程能始终保证产品符合要求。Module Ab,厂家未按欧洲标准生产,测试机构对产品的特殊零部件作随机测试。
由测试机构进行评审Module B:
(EC型式评审):
工厂送样品和技术文件到它选择的测试机构供评审,测试机构出具证书。
注:仅有B不足于构成CE的使用。Module C(与型式[样品]一致)+B。
工厂作一致性声明(与通过认证的型式一致),声明保存十年。
Module D(生产过程质量控制)+B,本模式关注生产过程和最终产品控制。
工厂按照测试机构批准的方法(质量体系,EN29003)进行生产,在此基础上声明其产品与认证型式一致(一致性声明)。
Module E(产品质量控制)+B本模式仅关注最终产品控制(EN29003),其余同Module D。Module F(产品测试)+B。
工厂保证其生产过程能确保产品满足要求后,作一致性声明。
认可的测试机构通过全检或抽样检查来验证其产品的符合性。测试机构颁发证书。ModuleG(逐个测试)。
工厂声明符合指令要求,并向测试机构提交产品技术参数,测试机构逐个检查产品后颁发证书。
Module H(综合质量控制)本模式关注设计、生产过程和最终产品控制(EN29001)。
其余同Module D+Module E。其中,模式F+B,模式G适用于危险度特别高的产品。
二、标志描述:
欧_自1990年开始实施玩具产品CE标志后,在实行上已有严格的趋势。
但国内玩具厂商在产品或包装上印制CE标志时,并未完全根据有关大小规定制作。
本会在此将吁请国内厂商注意玩具上CE标志、商品名称、商标、欧_代理人及进囗商的地址。
必须以明显的、易读的样式,粘贴或印制于玩具本体或其它包装上,若玩具体积太小,或系小零件组成的玩具。
可将有关资料印在玩具包装上或型录上,欧_对于CE标志的大小,有包装的规定。
其中CE字的高度至少要5mm,而CE字的长度合计不得超过12mm,CE字体的宽度,应不少于5分之1。
厚度至少要高度的1/5(在此至少要20×1/5=4mm)。
如图外围半径为10mm。
内围横柱至少要有外围半径之80%(10×08=8mm)。
图为高度2公分的CE标示范例,标示之内容应包括。
以当地市场文字印刷之警告及注意事项。
制造厂商或授权代理商、进囗商名称、商标及地址。合乎规定之CE。
三、CE认证:
在过去,欧共体国家对进口和销售的产品要求各异。
根据一国标准制造的商品到别国极可能不能上市,作为消除贸易壁垒之努力的一部分,CE应运而生。
因此,CE代表欧洲统一(CONFORMITEEUROPEENNE)。
事实上,CE还是欧共体许多国家语种中的“欧共体”这一词组的缩写,原来用英语词组EUROPEANCOMMUNITY缩写为EC。
后因欧共体在法文是COMMUNAUTE EUROPEENNE。
意大利文COMUNITA EUROPEA,葡萄牙文为COMUNIDADE EUROPEIA,西班牙文为COMUNIDAD EEUROPE等,故改EC为CE。
当然,也不妨把CE视为CONFORMITYWITHEUROPEAN(DEMAND)(符合欧洲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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