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为了规范化妆品生产经营活动,加强化妆品监督管理,保证化妆品质量安全,保障消费者健康,促进化妆品产业健康发展,制定本条例。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化妆品生产经营活动及其监督管理,应当遵守本条例。第三条本条例所称化妆品,是指以涂擦、喷洒或者其他类似方法,施用于皮肤、毛发、指甲、口唇等人体表面,以清洁、保护、美化、修饰为目的的日用化学工业产品。第四条国家按照风险程度对化妆品、化妆品原料实行分类管理。化妆品分为特殊化妆品和普通化妆品。国家对特殊化妆品实行注册管理,对普通化妆品实行备案管理。化妆品原料分为新原料和已使用的原料。
法律依据:
《化妆品标识管理规定》
第十七条化妆品标识不得与化妆品包装物(容器)分离。
第十八条化妆品标识应当直接标注在化妆品最小销售单元(包装)上。化妆品有说明书的应当随附于产品最小销售单元(包装)内。
第十九条透明包装的化妆品,透过外包装物能清晰地识别内包装物或者容器上的所有或者部分标识内容的,可以不在外包装物上重复标注相应的内容。
第二十条化妆品标识内容应清晰、醒目、持久,使消费者易于辨认、识读。
第二十一条化妆品标识中除注册商标标识之外,其内容必须使用规范中文。使用拼音、少数民族文字或者外文的,应当与汉字有对应关系,并符合本规定第六条规定的要求。第二十二条化妆品包装物(容器)最大表面面积大于20平方厘米的,化妆品标识中强制标注内容字体高度不得小于18毫米。除注册商标之外,标识所使用的拼音、外文字体不得大于相应的汉字。化妆品包装物(容器)的最大表面的面积小于10平方厘米且净含量不大于15克或者15毫升的,其标识可以仅标注化妆品名称,生产者名称和地址,净含量,生产日期和保质期或者生产批号和限期使用日期。产品有其他相关说明性资料的,其他应当标注的内容可以标注在说明性资料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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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编号:QB/T 2488-2006
标准名称:化妆品用芦荟汁、粉
标准状态:现行
英文标题:Aloe juice/powder for cosmetics
替代情况:替代QB/T 2488-2000
实施日期:2007-8-1
颁布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内容简介:本标准规定了化妆品用芦荟汁、粉的定义、分类、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及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本标准适用于以芦荟(Aloe vera L)为原料,经清洗、榨汁、杀菌等工序制成的芦荟汁、粉。
出处: http://wwwcsrescom/detail/177306html
标准编号:SB/T 10181-1993
标准名称:化妆品商品储藏技术
标准状态:现行
实施日期:1994-6-1
出处: http://wwwcsrescom/detail/153139html
标准编号:SN/T 1032-2002
标准名称:进出口化妆品中紫外线吸收剂的测定 液相色谱法
标准状态:现行
英文标题:Method for the determination of ultra-violet absorbents in cosmetics for import and export--Liquid chromatography
实施日期:2002-6-1
颁布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内容简介:本标准规定了检测进出口化妆品中2-羟基-4-甲氧基二苯甲酮-5-磺酸、对-氨基苯甲酸、2,2,4,4-四羟基二苯甲酮、2-羟基-4-甲氧基二苯甲酮、水杨酸苯酯、对-二甲基氨基苯甲酸-2-乙基己酯、对甲氧基肉桂酸-2-乙基己酯、水杨酸-2-乙基己酯等8种紫外线吸收剂含量的高效液相色谱方法。本标准适用于化妆品中上述8种紫外线吸收剂的检测。
出处: http://wwwcsrescom/detail/111460html
根据化妆品不同,标志是生产日期还是限期使用日期不一定。化妆品标准的标注应该是“生产批号和限期使用日期”或者“生产日期和保质期”,具体要看化妆品瓶身说明。
根据《化妆品标识管理规定》第十条:化妆品标识应当清晰地标注化妆品的生产日期和保质期或者生产批号和限期使用日期。
化妆品包装物(容器)标识可以仅标注化妆品名称,生产者名称和地址,净含量,生产日期和保质期或者生产批号和限期使用日期。产品有其他相关说明性资料的,其他应当标注的内容可以标注在说明性资料上。
扩展资料
根据《化妆品标识管理规定》
第十八条化妆品标识应当直接标注在化妆品最小销售单元(包装)上。化妆品有说明书的应当随附于产品最小销售单元(包装)内。
第十九条透明包装的化妆品,透过外包装物能清晰地识别内包装物或者容器上的所有或者部分标识内容的,可以不在外包装物上重复标注相应的内容。
第二十条化妆品标识内容应清晰、醒目、持久,使消费者易于辨认、识读。
第二十一条化妆品标识中除注册商标标识之外,其内容必须使用规范中文。使用拼音、少数民族文字或者外文的,应当与汉字有对应关系,并符合本规定第六条规定的要求。
-化妆品标识管理规定
高考 填报志愿 时,化妆品技术 专业怎么样 、 就业方向 有哪些、主要学什么是广大考生和家长朋友们十分关心的问题,以下是相关介绍,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1、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掌握扎实的科学文化基础和化妆品打样、生产管理和产品检测等知识,具备较强的配方打版、质量检测与评价、生产管理和营销等能力,具有工匠精神和信息素养,能够从事化妆品配制、产品检验、生产管理、产品营销等 工作 的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
2、 就业 方向
面向化妆品行业的化妆品打版、化妆品检验与评价、化妆品生产管理、化妆品营销等岗位(群)。
3、主要专业能力要求
具有运用化妆品配方设计基础理论知识进行产品配方初步设计的能力;
具有运用化妆品生产制备技术知识进行化妆品配方打版的能力;
具有运用化工单元操作基础理论知识进行化妆品配制与工艺管理的能力;
具有运用化学分析和仪器分析的相关知识进行化妆品原料与成品质检和功效评价的能力;
具有依据化妆品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化妆品原料、产品备案的能力;
具有产品策划、销售及市场推广运营的能力;
具有适应产业数字化发展需求的数字技术和信息技术的应用能力,具有实施绿色生产、安全防护的能力,掌握信息技术基础知识,具有专业信息检索与分析的能力;
具有良好的 语言 表达、文字表达、团队意识和沟通协作的能力;
具有创新 创业 思维方法和对新知识、新技能的 学习 能力;
具有探究学习、终身学习和可持续发展的能力。
4、主要专业课程与 实习 实训
专业基础课程:无机化学、分析化学、有机化学、表面活性剂技术、仪器分析、化妆品微生物技术、化工单元操作技术。
专业核心课程:化妆品原料、化妆品配方与制备技术、化妆品质量检验技术、化妆品安全与功效评价、化妆品设备与智能制造、化妆品法规与监管、化妆品营销。
实习实训:对接真实职业场景或工作情境,在校内外进行化妆品配方与制备综合实训、化工单元操作实训、化妆品质量检验实训等实训。在校企合作企业或学生签约的就业单位,如化妆品及原材料生产、销售等单位进行岗位实习。
5、接续专业举例
接续高职本科专业举例:化妆品工程技术
接续普通本科专业举例:化妆品技术与工程、化妆品科学与技术、精细化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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