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一二十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的迅速发展,机动车数量也不断增加,无论是城市或农村,公路上川流不息的车辆日夜繁忙。值得人们警惕的是,交通事故的发生率也在不断上升。2001年4月,公安部交通管理局提供的数字显示,全国每天发生交通事故1 690起,死亡257人,受伤1 147人,直接经济损失731万元。我国机动车数量不足全球的2%,却制造了全球14%的交通事故死亡人数。
近年来,大量农村人口进入城市。农民文化水平一般比较低,初次开车进城往往缺乏安全交通意识,对城市复杂的交通环境的判断和对突发事件的应变能力较差,是致死性车祸的危险人群。有人统计,交通事故中,1/5的伤者和1/3的死亡者是农民。
在城市里,同一条道路上,机动车、非机动车(主要是自行车)、行人混合流动。这种混合型交通大大增加了机动车与自行车、行人碰撞的机会,使道路车祸的发生率居高不下。
大多数车祸的发生都与人为因素有关。根据交通事故统计资料,由司机或行人的原因造成的车祸,占所有事故的70%——90%。从机动车驾驶员方面来讲,各种各样的违章行驶是引发车祸的主要原因。其中最突出的是不按规定的路线行驶,如逆行和超车行驶。此外,无证驾驶、违章超载和疲劳驾车,也往往酿成车毁人亡的悲剧。尤其在节假日期间,有的司机朋友出于多赚钱的目的,故意违章超载以及疲劳驾驶,导致恶性车祸伤亡事故经常发生,这种现象在农村特别严重。
酒后驾车也是造成交通事故的重要原因,这种情况在农村发生更多。尽管交通部门严令禁止酒后驾车,但仍有少数人,置交通法规和他人及自己的生命安全于不顾,酒后驾车,造成伤亡事故。
值得注意的是,车祸的主要肇事人员中,青年司机占相当大的比例。年轻人虽然手快眼尖、反应灵敏,但是交通安全意识淡薄,爱开“英雄车”,超速抢行,再加上驾驶经验不足,因而非常容易引发交通事故。因此,如果青年司机能够增强安全意识,就能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
老年人因为行动迟缓、反应能力低,遇到紧急情况,往往是心里知道不妙,但腿脚不灵,不能迅速采取措施,因而在交通事故中,更易受到伤害。儿童也是交通事故中最多的受害者。所以,要教育儿童,在马路上行走时,不要和自行车、机动车抢路。在城里,要注意交通红绿指挥灯的变化,做到“红灯停、绿灯行”,横过马路要走人行横道,否则会增加车祸的危险性。
我国由于人多、路窄,以及人、车混合型交通等特点,首先要加强广大群众的安全交通教育,达到家喻户晓,使“自觉遵守交通安全法规,各行其道”成为人们的自觉行动。特别是大批农民进城后,更要加强这方面的教育。其次,要加强机动车驾驶员的培训和安全教育,强化各种交通法规,严禁无证驾车和酒后驾车。总之,无论是谁,都要把自己和他人的安全放在心上,加强防范意识,以减少交通事故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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