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1、营业执照的名称由行政区划、字号名称、行业特点、组成形式四部分组成,其中字号名称就是在相同行政区划内区别于企业的一个名字。2、企业名称包含企业“字号”,字号是名称的一部分,企业名称通常包括四个部分行政区划+字号+行业特点+组织形式。
法律依据:
《个体工商户名称登记管理办法》
第二条 个体工商户可以不使用名称。个体工商户决定使用名称的,该名称的登记注册适用本办法。
第六条 个体工商户名称由行政区划、字号、行业、组织形式依次组成。
答案:A
对企业经济成分的推算,是以企业资本金的构成资料为依据,按各投资主体投入的资本所占的比例来确认各种经济成分所占的份额,并以此推算有关经济指标的经济成分构成,即根据企业实收资本中的国家资本、集体资本、个人资本、港澳台资本和外商资本确定的。
法律主观:
企业规模划分标准:以农、林、牧、渔业为例,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法律客观:《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第四条
各行业划型标准为:
(一)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二)工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三)建筑业。营业收入8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8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6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
油脂变质的实质是由于油脂中的碳碳双键受到空气中的氧、水或微生物作用氧化成过氧化物,过氧化物继续分解,产生一些具有特殊气味的低分子醛、酮或羧酸等,而且会产生哈喇味
纯净的油脂是无色、无味的但一般油脂,尤其是植物油,有的带有香味或特殊的气味,并且有色这是因为天然油脂中往往溶有维生素和色素之故生活中,由于保管不善,久置空气中的油脂会产生难闻的气味,这种变化叫油脂的酸败油脂酸败不仅降低了食物本身的营养价值,而且酸败产物对人体酶系统还有损害作用油脂高度氧化产物可引起肝、肺、肾等组织坏死,还会引起血管扩张和充血从健康角度讲,一旦闻到哈喇味的油就不能吃了
湿热天油脂为何易变质
油脂酸败的实质是由于油脂中的碳碳双键受到空气中的氧、水或微生物作用氧化成过氧化物,过氧化物继续分解,产生一些具有特殊气味的低分子醛、酮或羧酸等,而且会产生哈喇味
由于光、热、湿气和霉菌对油脂的酸败有催化作用因此,贮藏使用油脂应将其放置于密闭容器中,存放在通风、阴凉、避光和干燥处,最好加入维生素E、维生素C等抗氧化剂以防止酸败
你提的问题有些模糊了,正规企业,基本都有三证,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 组织机构代码证。如果是生产型企业还具备生产许可证。
不正规企业常见现象:待遇包括:是否有养老保险,医疗保险,是否签订劳动合同,企业是否存在暂存款(押工资)现象。
领取工资,不签字或不打卡现象。公司的奖惩政策是否透明,是否有文件说明,公司报销制度是否透明,工资是否低于当地法律规定最低标准。
公司财务运营方面是否存在偷税漏税现象。合同签订单位是否与收款单位相符,开票单位是否与收款单位相符。(三不符单位也不是正规单位)该项是为采购人员所必知的。
公司名称主要由四部分组成,行政区域名称,字号、行业或经营特点,组织形式。公司名称是公司的称呼,作为独立法人的公司,必须要有自己的名称,必须在公司章程中予以记载,是公司登记的绝对必要事项
根据《关于统计上划分经济成分的规定》,我国经济中所有制成分分为公有经济、非公有经济。
公有经济是经济制度的基础,经济的主体。包括国有经济和集体经济,混合所有制中的国有成分和集体成分。国有经济是国民经济的主导力量。集体经济是公有制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
非公有经济是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包括个体经济、私营经济和外资经济。
其中,国有经济、集体经济和混合所有制经济中的国有成分、集体成分属于公有制经济;个体经济、私营经济和外资经济属于非公有制经济。
股东:
股东是股份制公司的出资人或叫投资人。
以股东主体身份来分,可分机构股东和个人股东。机构股东指享有股东权的法人和其他组织。机构股东包括各类公司、各类全民和集体所有制企业、各类非营利法人和基金等机构和组织。个人股东是指一般的自然人股东。
股东是股份公司或有限责任公司中持有股份的人,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有表决权,也指其他合资经营的工商企业的投资者。
股东的法律地位:
1、股东与公司的关系上,股东作为出资者按其出资数额(股东另有约定的除外),享有所有者的分享收益、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
2、股东之间关系上,股东地位一律平等,原则上同股同权、同股同利,但公司章程可做其他约定。
注意:国有独资公司应由或者地方人民政府委托本级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履行出资人职责。
股东的相关业务:
1、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
2、按时足额缴纳出资,不得抽逃出资;
3、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4、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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