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记:他是个算命的,他说,我前世是个卖胭脂的,他说,我前世欠他一滴胭脂烫
前世——妆上胭脂为谁红
长安,帝王之都。
繁华如梦。
人们都说:长安的女子个个貌美如花。
女子都说:长安夜家的胭脂处处生花。
我,夜家七**。夜迷情。
七。或许真的是个充满罪恶的数字。
我出世成为夜家七**的那年。夜家胭脂坊无故起火,染红了满园的蔷薇花。大娘告诉爹爹说我是个扫巴星,从那以后我和娘被赶出家门,娘说她不嫉恨爹爹反而将我取名做迷情。夜迷情,这个听似婉耳,却似印记,深深烙在了我心里。
娘说,夜家儿女,年逢七岁时都会用夜家上等的胭脂涂于腮上,像是一种长成的洗礼,必不可少。于是:我七岁那年,第一次偷跑回夜园。
夜家。大而空。像座华丽无边的鸟笼。满是哀呛的味道。 我满脸笑容,绯红的胭脂像极了蓼花红。这是我第一次用自家最好的胭脂。我也只是想像其她几个姐姐一样有爹的疼爱,有女孩子最美的一切。就当我兴高采烈推开书房时,却发现爹满身是血的躺在地上,血鲜红夺目,像极了大娘绸缎上大朵大朵的牡丹花,血一直流一直流,流到了我的脚边。我望着爹爹因惊恐而没有气息的面孔,突然有一种释然的感觉,爹死了
爹死后。大娘接管了整个夜园和胭脂坊。而我,被视为夜家的灾星,七**这个称谓一开始就不属于我。大娘怕别人讲闲话于是假猩猩将我与娘接回了夜家,却要我去胭脂访里当一个女工。
娘每天都在叹息。却也只能怨天尤人。必竟我是她的女儿。全世界都可以摒弃我,但她,不可以。我笑着对娘说:娘,迷情一定会让你幸福的。娘总会牵强的笑笑,说:傻孩子。孩子?不!我已经十七岁了。不再是个孩子了。我每天都在胭脂坊里干活,看着那些华丽的美从我的手中变成脂粉,再变成另一种华丽美,周而复始
他,长安金字号钱庄的独生子。金慕秋。
他。纵有富可敌过的财富。却买不回自己的命。
长安人人皆知,金慕秋从小体弱多病。大夫已经断言他活不过二十五岁。如今,已是第二十四个年头。大家纷纷猜测这金慕秋究竟还剩多少日子。我听着这些来来往往的客人闲话着,心里不禁开始同情这个叫金慕秋的人,自己的性命成了别人嘴中的热闹。
临到傍晚时,坊里来了一个男子,原本这也是平常无奇的事,只是这男子对夜家的胭脂百般挑剔,看着大娘阿谀奉承,几个姐姐满脸媚态,我猜想这个男子一定大有来头,我正准备转身离去时。大娘突然突然追上来低声喝斥我:死丫头,还不快去把你酿制的新胭脂拿上来。这就是大娘,若非因为我酿得一手好胭脂,恐是这⒑年来早想方设法将我与娘亲再次赶出夜家了。人心,除了骗自己还能骗谁?明明很讨厌我,却不得不留下我。
我将刚刚酿成还未装盒的胭脂粉盛了过去,只见这名男子双目微垂,脸色苍白,好像很累的样子,我将胭脂粉交至大姐手中,准备离去,只听背后传来一声询问:果然是好胭脂,只可惜..
“可惜什么?”我停住脚步,却不曾回头,因为我对自己酿的胭脂有十足的把握,他一个外行又道得出什么?
“可惜这盘胭脂里少了一点东西”
大娘连忙斜了我一眼:“你这死丫头,怎么跟金少爷说话的”随即满脸堆笑的道:“金公子,坊里的丫头不懂规矩,你别跟这丫头一般见识”。我默默的退在柱子旁,看大娘那盖着厚厚脂粉的脸如何的时而晴,时而雨,这就是那活不过明年的金慕秋吗?心里疑惑的是,他为何会知道我新酿的胭脂里少了一味东西呢?
“那就请这位姑娘随我去府上一趟,待我大婚之后定会送姑娘回府。”他就这样直直的看着我,那眼神如此清澈,如一泓秋水,我突然想,若是被他爱着,一定会很幸福。他的新娘子一定很美吧,只可惜,他命不久矣!我的左胸口没由来的一阵疼痛,是可怜他?还是可怜自己?
“金公子,这丫头野着呢,过府怕不太合适吧,我们在这把胭脂酿好,下月你大婚前一定准时给你送过去,你看成吗?”大娘的脸一直保持着一种微笑,就如她脸上精致的妆容一样。
我从阴暗里走出来,微微昂首:“我随你去”是回答,冥冥中,更像是一种约定,我相信,只有他懂。
金府,丝毫不落于夜家的美,这里的美,并非金砖玉砌的奢华,而是一种让人沉迷的美,是一种闭上眼睛都可以让人沉醉的宁静美,难怪金慕秋有一双如此宁静,可以叫人的灵魂安静下来的眼睛,寻思间,我看着金府的丫鬟们一阵手忙脚乱,我知道,一定是金慕秋的病又发作了,这已经是我来金府看到的最常见的画面,我隔着长长的回廊,看着金慕秋越发苍白的面孔,看着那满地散落的胭脂上混杂的血渍,都是红,却红不过金慕秋的血。
金府把大婚的日期提前了,为了冲喜,他们这样的说,说这样做,金慕秋就会好起来,是呀,这么多的人都在为他的生命努力,他怎么可以就此死去呢?
初七,金府大宴。
我隐在亭中,听着喧闹的乐声,嘈杂的鞭炮声,看着大堂里金慕秋穿着红衣,颊上是我昨夜酿好的“胭脂红”,这么好看的胭脂才可以遮去他脸上的苍白,还记得昨夜,我将胭脂交于金慕秋时,他似喃喃自语般道:这胭脂始终还是缺了一味东西。我笑,没有破绽的笑,我告诉他,这东西永远都不会有。至少我不会有。我拂袖而去。明日,便是他大婚之日,而我。也终归会离去。
满池的碧波,却荡不走我心中的寂寞,我想,就算我现在离去,也不会有人知道的,从小到大,有谁在乎过我呢?快到门口时,却发现金慕秋倚在门口,汗珠布满了额头,胭脂却完好,这就是为何他们会让我专门来酿制胭脂的原因,他们不过是借我的手来掩饰金慕秋病危的事实,我痴笑,从小到大,我不过是世人眼中的棋子,利用完了,自然就是我该离开的时候。我加快步伐,正要踏出大厅,金慕秋突然伸手拽住我,我不得不停下来,他就这样望着我,与第一次望我一样,深深的,只是这一次,我看不清里面的感情,他有些艰难的抬起冰凉的指尖拂上我的脸,说:迷情,真想看你上妆的样子,那一定会很美,很美。说完这句话后,他突然倒在地上,然后是整个大厅的人开始惊叫,杯破碗碎,家丁们再次手忙脚乱的样子。接着陆陆续,来了很多大夫,大家的神情始恐慌,接着是满屋的哀号,金慕秋死了,死在了他大婚的这个晚上,死在了我的面前。
后来,金家和夜家一时间全都没落了。金慕秋死了。夜迷情也死了。有人说,是夜迷情克死了金慕秋,亦有人说,是金慕秋带走了夜迷情,不久后。人们就会忘记他们。忘记那一直红着的胭脂。
今世——颊上胭脂为谁烫
关于孟婆汤的传言有很多种,可是有一个传言却鲜为人知。那就是若不喝孟婆汤的人会带着记忆轮回,世世为人;而喝了孟婆汤却还是无法忘记前世的人,将世世为魔。
我,陌筱蝶。蓝眼绿发。妆容妩媚。女魔的美是一种极致的妖娆,如蔓陀花盛放。我一直在寻找一种记忆,师傅说,我是因为无法忘记前世,才会沦入魔道,他初遇我时胸口有蝶停留,于是便给我取名做陌筱蝶师傅还说这是不祥之照,传说胸口有蝶停留的女子不断情则断命,我想这一世就是我还债的时候。虽然我一直不太相信这些轮回之说,可是脑海中却时常会隐隐的浮现一双眼睛,清晰明亮,像是要看透我的灵魂,这个人是谁?莫非他就是我前世记忆所在?
7月
女儿村我只是不想陪打扰以为在这寂寞的季节不会有人来结婚却适逢一对壁人的婚礼我站在那里,突然觉得自己和这里格格不入就在那对佳人的婚礼中我变身赤焰将手轻轻抬起在空中划一道完美的弧却也隔绝了一切想靠近的目光烟花绚烂的瞬间,我突然觉得寂寞。我的寂寞深深浅浅
“迷情,夜迷情。我终于找到你了。”突然这个男子的脸变得越来越近,我似乎可以感觉到他急促的呼吸,等等。“呃,公子,你认错人了,我是陌筱蝶不是夜迷情。”我急忙辩解,想搭讪也不用这么老套吧。我一个转身,利落的从他的怀中挣脱出来。
“夕洛,你在干什么,为何会抓住那位女子的手不放?不知道今天是你我成亲之日吗,你这样做成何体统”说话的女子是我身边这个陌生男子的未婚妻。可是他却不顾宾客的吃惊,父母的诧异,未婚妻的伤心就那么将我拖走了。
他。尹夕洛。告诉我,我的前世叫夜迷情。是长安夜家胭脂坊里卖胭脂的女工,他说,我前世欠他一滴胭脂烫。这世他以为在也见不到我于是听从了父母之意将娶那位他不爱的女子,他是算命的吗?不然怎么跑来告诉我我的前世。听他这么说,是找我还债来的?虽然我不信他讲的这些可我却肯定的是,我的前世一定跟他有着什么关联,我虽然忘却了前世的自己,却依然记得那双眼睛,一夜一夜重复在我的梦里,像是一种印记,注定我无法重生,也注定,这一世,我只是个妖娆的女魔。夕洛说要带我回家见他的父母告诉他们一切,无奈,我轻叹道:若我前世真是欠了你,今世我定会还你,只是。这一世,你我人魔殊途,如何再续前缘?倘若你非我不娶那三天后你来找我师傅提亲,名媒正娶将我带回家,夕洛笑,笑的我心都碎了。
“师傅,赐我毒,让我不露声色路过他的幸福”我觉得自己像一朵尘埃,对他的爱越陷越深,要有多坚强才敢念念不忘?我死后拖梦告诉夕洛:前世我路过奈何桥时,孟婆告诉我,若是不喝这孟婆汤可以保留前世的记忆,世世为人,只是每一世都会有一个劫数,也是定数。于是我选择了做妖,这一世,我不知道你会有什么样的劫难,只是希望若有来世,我会记得你,因为我选择了断命而不是断情。
来世——最美不过胭脂烫
白骨深处有一女子,身席水蓝色长裙,始终遥望山的另一边,相传她已经在那里站了上千年。
她,缨青丝
没人有知道她名字的含义,可我懂,缨粟花开 有毒 若我。
亲爱的,对不起我把你弄丢了
可我会等待,等一场青丝成雪,道一句劫后余生。
因为你欠我幸福,我等你来给我幸福。
站在故事的结尾明白了爱的迂回如果下一站仍不是幸福我最后悔爱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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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预览:
不择手段的爱胭脂烫
作者:苏胭脂
1:妖孽是男是女?
更新时间2011-6-7 13:34:41 字数:1628
2010年1月中国第一大青春读物--珞凰文化公司旗下的《胭脂》杂志整版页面都被一张死气沉沉却格外生动的脸所覆盖。
《胭脂》杂志在第1期上市1个小时后,就被狂热的读者以雷霆万钧之势抢购一空。
而封面上那张犹如罗马艺术品般完美却冰冷的脸立刻成为万千怀春少女争相谈论的对象。所以任谁都不会忽略那张被造物主特别偏爱的脸旁边的几行字。
虽黑体加粗,但被那张如纸般苍白的脸柔和了些许光亮,几行楷体行云流水般铺散在纸张上:
你想与偶像派作家宫戈墨亲密接触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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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还等什么!赶快加入我们吧!
珞凰文化公司当红作家,最受欢迎偶像宫戈墨全国巡回签售会即将启航,首站去哪里由你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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迫不及待有木有!
我知道你一定有的!那就快来加入我们的投票大营吧!
我又念了1遍,脸色戚哀,不动声色地又瞄了一眼对方手上的杂志,咽了咽口水,楚楚可怜地说,“小妹妹,可不可以把你的杂志让给我?”
而对方的第一个动作就是搂紧了那本我在寒风阵阵的广场里死缠烂打恺觑了1个小时的杂志,像是遭遇强奸犯一样用警惕的眼神惶恐地看着我,再次往后退了1米,怯怯地开口,“大姐,《胭脂》1期杂志是……
《诀别诗》——胡彦斌 《少年杨家将》主题曲 出鞘剑 杀气荡 风起无月的战场 千军万马独身闯 一身是胆 好儿郎 儿女情 前世帐 你的笑活着怎么忘 美人泪 断人肠 这能取人性命是 胭脂烫 诀别诗 两三行 写在三月春雨的路上 若还能打着伞走在你的身旁 诀别诗 两三行 谁来为我黄泉路上唱 若我能死在你身旁 也不枉来人世走这趟 出鞘剑 杀气荡 风起无月的战场 千军万马独身闯 一身是胆 好儿郎 儿女情 前世帐 你的笑活着怎么忘 美人泪 断人肠 这能取人性命是 胭脂烫 诀别诗 两三行 写在三月春雨的路上 若还能打着伞走在你的身旁 诀别诗 两三行 谁来为我黄泉路上唱 若我能死在你身旁 也不枉来人世走这趟 诀别诗 两三行 写在三月春雨的路上 若还能打着伞走在你的身旁 诀别诗 两三行 谁来为我黄泉路上唱 若我能死在你身旁 也不枉来人世走这趟
腮红除了能在视觉上帮助提升气色外,还可以明确一个精致妆容的整体风格,腮红颜色选的对、位置打得好,不仅可以有锦上添花的效果,甚至还有视觉上的修容作用哦!接下来我就给大家推荐几款平价又好用的腮红吧。
千妍锦绣四美腮红小奥汀双拼腮红尔木萄单色腮红IMMEME三色腮红巧迪尚惠腮红1、千妍锦绣四美腮红参考价格:73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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粉质整体效果还是不错的,不飞粉很服帖,而且上妆妆效不会很厚重,不会轻易变成“猴屁股”的~里面添加的向日葵籽油、白池花籽油等成分也极大的保证了上妆后细腻不拔干的效果,使腮红更加贴合、自然。千妍这款腮红挺适合新手入手的,每款腮红都能调出来多种颜色,相对而言比较随意,且不容易踩雷。
2、小奥汀双拼腮红参考价格:119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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粉质细腻好上色,不飞粉不卡粉,非常物超所值,而且两个腮红盘之间采用的是磁吸式设计,既可以吸在一起,也可以分开后单独携带。便装出门的姐妹可以挑一块自己最喜欢的带着,节省空间;居家使用的姐妹就把两块腮红吸在一起,这样收纳整理起来会更加方便,也不容易丢。
3、尔木萄单色腮红参考价格:39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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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购买102桃子**:纯欲的粉色系腮红,带有香槟金的偏光,有点像人鱼姬,现在的大火色号!个人感觉比较适合淡妆或者无妆时提升气色,连高光都省了,涂上你就是元气少女!这盘又称为nars的高潮平替,颜色百分之90相似。
4、IMMEME三色腮红参考价格:72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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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最爱001午后奶茶色系,典型的不挑皮的温柔水蜜桃色,给人感觉就是好甜好甜。用「可可芭蕾」大面积眼下打底,再叠涂「红茶拿铁」,会呈现杏子蜜桃的感觉,很嗲噢!而最火的一块「肉桂奶茶」就更适合单涂,在黄皮星人脸上也会很显白。这一盘三色都是哑光不带闪,上课、上班都很容易hold住,也更适合多次叠加,不会突兀~
5、巧迪尚惠腮红参考价格:54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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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块眼影也是做了三色小品牌,以花朵浮雕的方式组合到小盘子里,但分界线有很明显,素以可以解锁很多用法。我试过单刷花蕊的玫瑰粉,显色度会比较高,但对日常妆来说显得略微过于艳丽;单刷花瓣的话就会柔和很多,可是尝试用来打造日常裸妆。当然,最心机的用法还是轻扫两色交界处,自然刷出柔和过度的效果。
问题一:左腮红热是怎么回事 看看是不是腮腺炎,如果是,也不用担心,一生只会的一次,不知也会好,,不过最好治疗一下,一周左右就会好的
问题二:脸腮红的原因 腮红是一个人气色的表现,过冷、过热都会出现面部腮红,当然也有的人气色好,脸上随时都有腮红。
问题三:为什么脸上经常会有红红热热的两坨很像腮红的东西出现 是皮肤耐受性差,对于冷热变化比较敏感,皮肤真皮层薄,不一定是过敏造成的,准确的说是皮肤不较敏感、脆弱。
问题四:脸上红红热热的长了两块腮红一样的红块那是怎么回事求,不痛不痒,有时脸上很烫 应该是过敏了
问题五:两腮红,热的厉害,眼睛是炽热的,红红的,是什么原因 没用过什么药的话 这个情况是上火了 追问下是否觉得呼吸时候人中两侧也是热的,
问题六:腮红如何消除啊,小时候不明显,现在一冷,或者一热就特别明显,求大神帮忙! 你这是红血丝,属于角质层薄的敏感肌肤
问题七:腮红是什么原因 腮红是一个人气色的表现,过冷、过热都会出现面部腮红,当然也有的人气色好,脸上随时都有腮红。
问题八:腮红热是不是呼吸道传染病? 是由β(乙)型A群溶血性链球菌所引起的急性呼吸道传染病,也可引起扁桃体炎,丹毒,风湿热,心内膜炎及局部感染。临床以发热、咽峡炎、全身弥漫性猩红色皮疹和疹退后皮肤脱屑为特征。少数人在病后可出现变态反应性心、肾并发症。
丁 本病一年四季都有发生,尤以冬春之季发病为多。多见于小儿,尤以2―8岁居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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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道相思苦 费思量 胭脂烫 心·手札
今天太阳很好,平日里很聒噪的一个休闲茶室,突兀的没有了声响,本少在想,平日里那个声色不是很好的喇叭,是不是喉咙恶化,发不出声了。趴在窗口看外面的景色,无风,树很静,本少一直都在想,昆明的四季真的十分模糊,叶子到了这个季节,依旧还是一副半死不活的枯黄样子。
有点讨厌这样四季模糊的地方,本少一直很懒,又生活在这样一个时间观念极度模糊的城,有些时日里,总是会问,现在是春天了吗?皱着眉看树上依旧枯黄的叶子,除了影子嘲讽的不说话,周围寂静无声。风过,撩起衣摆,叹息的想,该回家了吧,老婆是不是还饿着呢?
总是在这种阳光明媚的日子里,变得更加慵懒,昆明的阳光,似乎是本少少有的几样喜欢的东西之一。讨厌风,风声起时,会让本少烦躁的想要逃,讨厌风吹乱的发,讨厌风拍打在脸上让皮肤紧绷,讨厌风里夹杂的各种各种的尘埃,讨厌风,它把老婆洗好的衣服床单吹到楼下的晾衣杆上去了,流云过,撞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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