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8月31日,浙江省金华市公安局对中天黄金案立案侦查。2012年2月20日凌晨,金华市警方在公安部经侦局和浙江省公安厅统一指挥下,抽调民警同时在杭州、金华、嘉兴、深圳等地,对以郭建军为首的涉嫌非法经营罪的中天黄金犯罪团伙实行抓捕,一举抓获包括郭建军、郭旭军兄弟二人在内的19名主犯和代理商。
警方查明,中天黄金犯罪集团所涉及的中天黄金从事非法黄金期货交易的入金、出金和发放佣金的银行账户有42个。同时,查明该犯罪集团自2009年4月以来,以郭建军为首的家族式犯罪团伙,未经国务院期货监督管理机构批准,以香港中天黄金交易中心有限公司的名义,向全国各地发展公司代理和个人代理6000多个,让他们代理代表中天黄金交易中心有限公司招揽客户炒黄金期货。至案发时,已向全国发展客户4万多人,累计收取保证金15亿余元,非法期货交易达8000余亿元。而郭建军等人非法获利近10亿元。
办案检察官介绍,中天黄金炒买软件上发生的交易是内盘交易,实际没有真实资本市场合约的交割,与资本市场毫无关系,交易的资金没有流到资本市场上,而是被挪作他用。投资人的亏损都是庄家在操控,一部分被庄家吃了,一部分作为佣金提取给全国各地代理商,代理商又分了很少部分给业务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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