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目中最好看的韩国战争片是《暗杀》
谍战暗杀的类型**纵然层出不穷,但韩国导演崔东勋的一场《暗杀》确是如此为人契合于这一命题的,多方争斗,高潮迭起的暗杀除奸里,包含宿命式的人物塑造更缔结了**情感上的纵深,不止于暗杀的扑朔迷离黄雀在后的多重悬疑给人以酣畅淋漓。
**以1933年朝鲜为背景,此时依旧处于日本侵略漫漫长夜下的暗杀,伊始已然注定了**悲情的基色,这场暗杀并不可能阻挡朝鲜被日本吞并的命运,而风雨飘渺的韩国临时政府和独立军更是微弱累卵,只能依靠暗杀日本高官扭转些许的颓势,在这样的背景下崔东勋以多重线索齐驱并驾的剧情架构,将本自悲情的故事,渲染出了喜剧的色彩和爱情的美好,**以娱乐化的手法为人入戏,又以惨烈的结局动人以情,而几方势力的斡旋争斗,环环相扣的阴谋。更使**维系了密集的看点,《暗杀》所成在于有以夯实的蓝本,更还在于中肯的人物塑造。
铁三角层层递进的人物关联,宿命间的纠葛使暗杀这一命题一再升华,《暗杀》以全智贤饰演的暗杀团安玉允,李政宰饰演的双面特工廉锡镇,河正宇饰演的雇佣杀手夏威夷·皮斯托,三者间纠葛的命运为展开,在抗日救国的大背景下,叛变的反转,亲情的羁绊,爱情的转化,当然还有那为了国家的义无反顾,在绝大多数谍战**中,常常便是螳螂捕蝉黄雀在后的老梗,而《暗杀》的剧情则夹杂了多线索复杂化的人物关联,且这些关联并不会为人混淆,皆能以线索衔接对称剧情,层层互换下的暗杀,剧情与人物更紧密关联于一。
无论是节点的反转还是人物上,《暗杀》皆堪为完美,但过多的反转使**成于萧何败萧何,推进**剧情节点的很多时候只能归于巧合,这种依靠巧来不断推进的戏剧式手法,使**作为一部悬疑谍战**在逻辑上欠缺严谨,而在时间把控上,对人物背景的倾述拉长了**的时长,而这些本可以一笔带过的元素虽使人物更为立体但也稍显冗长,这使**在前段与后段的节奏把控上出现了失衡,但这些微瑕并不足以掩盖**自身的魅力。
一场三派不止于暗杀的巅峰对决,亲情的羁绊,友情的欢乐,爱情的浪漫,还有那能感人于心的唏嘘结局,战争年代下小人物的涟漪是如此精彩。文/梦里诗书
韩国要求美军基地尽快搬走,特朗普没有做出表态的原因是他没有想到韩国会如此强硬的态度,这样的结果出乎了特朗普的意见之外,现在的特朗普处于尴尬中,特朗普总以为自己的“美国优先”乃当世绝学,可以让美国赚很多的钱,可以改变美国债台高筑的局面,但韩国的做法出乎他的意料。
此次令特朗普意外的是,一向胆小乖张的韩国也和美国唱反调,青瓦台国家安保室长郑义溶在8月30日的国家安保会议中宣布,尽快收回包括龙山基地的26个军事基地,要求美国交回属于韩国的战时指挥权,韩国的这一举动,令特朗普感到震惊,令白宫的官员感到震惊。
可以说特朗普怎么也没有想到,一个需要美军提高保护的韩国才能苟活的韩国竟然让美国撤军,文在寅这是韩国要换主人的信号,是韩国要走民族独立的信号,是韩国要结束被殖民的命运,特朗普确实很尴尬,本来以为韩国好欺负,只要美国的态度强硬一点,美国要多少,韩国就会给多少,如果文在寅不给,就让文在寅变成朴槿惠,换一个愿意给美国50亿美元军费的,反正韩国想当总统的人很多,亲日派很多,亲美派很多。
但是,现在韩国局势对美国不利,韩国人很反日,也很反美,特朗普无计可施,又不能像对默克尔那样,所以他选择了沉默,这样才会让自己的尴尬尽量的减少,美国的这种自我优先的做法,确实已经让很多国家开始拒绝。
韩国是兔子经济,一旦科技普及,韩国经济就完蛋了。朝鲜是乌龟经济,乌龟是肉食动物,所以乌龟开始发展快,然后小兔子长大比乌龟跑的快,想韩国小兔子到河边过不了河了,朝鲜大乌龟在慢慢像河边靠拢,韩国人人自嗨加自危。自嗨是因为朝鲜乌龟还在像河岸爬,自危是因为韩国兔子知道,朝鲜乌龟能过河。但是韩国忘记了朝鲜是大乌龟,大乌龟还可能在过河的时候吃掉兔子,兔子在路上快,在水里可没乌龟快,而且乌龟耐力惊人,一旦进水,那就是持续游泳,甚至可以横渡大海
根据韩国媒体的报道,在9月2日韩国警方结束了对韩国第一夫人金建希涉嫌履历造假事件的调查。已经确认了金建希确实存在履历造假,但是不会追究发起公诉。这样轻轻放过金建希的原因是证据不足无法构成犯罪,并且公诉的时效已经过了,所以决定不追究金建希的刑事责任。
2021年12月,韩国一市民团体举报金建希的履历存在造假。韩警方对此展开了长达9个多月的调查。检举团体表示金建希在2001年到2014年中向5所韩国大学投递简历应聘大学兼职教授的时候,简历中的内容存在造假。而警方在调查中也证实了金建希在简历中的大半内容确实和她的实际经历不符。简历中有22项内容,其中12项被证明是造假的。包括但不限于无中生有的任职经历,获奖经历等等。
警方认为金建希简历中造假的部分与应聘的主要核心条件关系不大,因此不构成诈骗罪。并且因为公诉的有效期是7年,从最末尾的2014年到2022年已经超过了7年,诉讼时效失效。警方决定不进行公诉,并且不将案件移交检察方继续调查。
而韩国“第一夫人”金建希在2021年12月事情爆发之后,就召开了记者发布会,对这件事情进行道歉,表示回想起来之前为了让简历变得好看,夸大自己的经历的行为,真的非常令人羞愧。但是进行举报的团体并不认同警方的处理结果,表示之后会对此提出异议。
作为他国人看待这件事情,警方不进行公诉的原因,除了金建希在造假简历没有造成比较大的影响之外, 应该还有维持住“第一夫人”的颜面的原因。因为如果就这件事进行公诉,这件事情对韩国而言会成为一桩丑闻,有损韩国的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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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
随着我国对国际业务开发力度的加大,我国跨国投资中的一些活动也涉及到法律适用的一些问题,加入WTO以后,我国跨国投资和融资企业越来越多,与国家交流的范围也越来越大,法律冲突和规则适用不同的情况经常发生,那么我们应当如何认识这些冲突和规则并作出最有利的选择是我国跨国企业发展的重要保障,本文从法律冲突及规则适用的相关角度探讨跨国证券投资中的法律适用的一些问题,希望能够为我国企业的发展提供良好的借鉴。
一、跨国证券投资法律冲突的问题
为了更好的保障跨国证券交易的正常进行,各国都针对跨国证券投资中的一些问题制定的专门的法律,但是这些法律规定并不具有世界性,而是各国从本国发展的角度制定的,其中的冲突也是非常多的。总的来说,这些冲突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调整法律关系存在冲突
证券投资的认识各国本来就存在不同的理解,那么在制定法律和运用法律解决问题的过程中自然也会存在很大不同,首先是证券发行主体、方法以及程式等方面存在差别,在规定上认识是非常不同的;其次是对于证券交易的方式、支付等一些规则的制定存在出入;再次国有关证券监管结构、监管方式与措施、证券权益保护机制方面的不同规制;最后是各国对证券市场主体的法律规定亦存在差异,涉及证券商、证券交易所、证券登记机构、证券投资公司、上市公司、证券投资者的主体资格与身份确认方面的法律冲突。
二各国对于证券投资行为的规制存在不同
跨国证券投资中需要进行一系列的行为,在这些行为的规范和指定的标准规则方面是存在不同认识的,比如各国在规制证券发行与交易行为时,对于如何认识两种行为,以及在两种行为的实施过程中如何进行控制都存在不同的理解,在规制内容上也存在差异;在跨国企业上市的条件和对于该行为的监管也存在差异,这些都是跨国证券投资中世界各国对一些行为规制过程中存在的不同,这些不同的认识,也就产生了法律适用冲突的问题,不利于共同问题的有效解决。
在以上内容主要通过概括的方式对于跨国证券投资中各国法律存在的冲突问题进行了分析和描述,其实在理论研究之中,对于这一问题的理解也是存在差别的,比如有一些学者在概述法律适用冲突的过程中将这一问题分为三个部分进行分析:发行主体的冲突、发行客体的冲突以及发行行为和管理的冲突,不论哪一种划分都冲根本上认识到跨国证券投资中存在法律适用的一些问题,也是未来需要我们重点解决的部分。
二、跨国证券投资中法律适用的冲突规范
世界各国对于跨国证券投资的行为都有规定,而且还存在着一些国际条约、多边条约等,那么在真正出现跨国证券投资问题时应当如何适用、如何选择国际上对于这一问题的认识主要存在以下五种不同的问题,不论在证券交易还是发行都是存在的冲突规范。
一适用发行人的属人法
在跨国证券投资中,一旦出现法律问题,如何适用法律时有一些国家的法律规定了适用发行人的属人法,即由这个发行投资行为的跨国公司注册地的法律决定法律冲突应当适用什么样的法律,最主要的国家比如匈牙利,在其国际私法第28条第4款规定:"如果证券涉及社员权利,证券权利和义务的产生、转移、消灭和生效适用发行人属人法。
二根据发行地和营业机构所在地法律解决纠纷
这就是典型的属地主义的思想,也是国家上比较多的做法,各国在规定一旦出现法律冲突如何解决时,许多情况下都是规定由营业机构所在地的法律解决冲突,这一规定的目的是因为发行地和营业机构所在地能够切实、准确的了解到一些跨国证券投资企业的情况,并可以通过登记情况的调查了解到及时的资讯,也便于当事人举证和裁决机构对纠纷的解决。
三适用物所在地法律
跨国证券投资中,其发行和交易的物件是广范围的,那么在发生法律纠纷时,产生的问题也是多种多样的,而且各国对法律纠纷解决的规定是不同的,为了更好的保障当事人的利益,也同时为了实现权利的及时救济,比如韩国法律就规定了对于无记名证券的权利取得、丧失适用无记名证券所在地的法律。
四适用证券交易所所在地的发展
这是针对跨国证券投资过程中证券交易如何使用法律的问题规定,不同国家的规定存在区别,但是许多国家规定了在发生证券交易纠纷时适用交易进行地的法律对纠纷进行解决。《匈牙利国际私法》第27条规定:"通过证券交易所订立的合同,适用证券交易所所在地法"《波兰国际私法》第28条规定:"在交易所所为的法律行为之债,依交易所所在地法。"《白俄罗斯共和国民法典》第1125条第3款第2项规定:"在拍卖、招标或股票交易中缔结的合同适用拍卖或招标举行地或股票交易所所在地国法律。"此外《波兰国际私法》第28条、《奥地利国际私法》第39条、以及加拿大《魁北克民法典》第3115条都有类似的规定。这些规定亦与"场所支配行为"的传统国际私法理念一致。
五由交易进行地法律进行调整
跨国公司证券交易不同于国内证券的交易,跨国证券投资在证券交易过程中具有更多的灵活性,能够根据实际的需要进行证券交易,而且现代网路技术的发展,也为证券交易的跨空间性提供了最大的可能,因此为了适应国际发展的状况,保障交易的正常进行,一些国家法律规定了对于纠纷的解决适用交易进行地的法律。比如阿根廷法律规定,债券和向持票人付款的票据,其转让,适用转让地国法。
此外法国民法典国际私法法规,规定"股票转让人与持有人之间的关系,及持有人与第三人之间的关系也可以适用指示证券支付地法。"
三、跨国证券投资中的法律适用的特点和发展
一证券交易的双重法律适用问题
在实际的工作和法律制定过程中可以看出,有关证券规定的法律其实是具有公法和私法双重性质的,而且各国根据本国的实际情况在制定法律的过程中也充分考虑的证券交易的双重适用的问题:强制法规定和直接适用法,在这两种不同立法思路的指引下,造成各国对于跨国证券投资中的交易问题规定不一。但是从主体和交易的强制性方面看,这是私法调整的领域,但是从国家规范证券交易和发行秩序以及管理行为上看,这又是公法的范畴。因此其是具有双重性质的法律适用。
二证券法的直接适用问题
各国对证券市场实行管理的制度属于公法领域的规制范围,应当不同于传统国际私法意义上的法律冲突问题。
证券监管领域中的这些问题,是各国证券法的直接适用领域,不存在当事人选择适用或传统的法律冲突。如违反证券监管法规,则应承担行政责任,如致他人损害还应承担民事责任。虽然证券监管属公法领域,但其所调整的证券发行与交易关系及其规则在性质上仍属私法内容,所以证券法是兼具私法与公法内容的特殊法律部门。证券法规范证券市场各方主体的行为,而以民事责任为主的私法规制则是构建证券市场的法律基础。如前所述,各国对证券民事责任的构成的规定不同,导致了在证券跨国发行及交易的情形下产生一定的法律冲突,所以首先应对证券法中的具体规范内容进行识别,区分公法属性与私法属性,以采用不同的法律适用原则。
四、结语
跨国证券投资的发展是世界经济一体化的表现,也是实现国家、社会进步的标志,作为一个发展中国家,通过这种方式与世界各国进行有效的经济连结,利用世界的资金以及其他资源为我国经济的发展提供支撑,是一个可取之道。但同时也要看到其中的一些问题,比如我国在竞争力、经营方式上的差别,这些问题最终都是要依靠法律进行解决,只有做好法律适用的选择,解决法律适用的问题才能我国跨国证券投资业务的发展提供依托。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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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解君。涉外证券投资法律问题研究[D]中央民族大学,200804。
篇2
跨国证券发行与证券交易的法律适用
一、证券发行的法律适用
在跨国证券投资交易过程中,证券发行人或承销商以及投资人三者之间适用的合同关系精神之约束,那么理所当然应当是受到合同法律关系的调整。根据在证券投资中所指向的相对人的不同,可以将证券的发行过程分为公募和私募,由于公募和私募所适用物件的不同,对于其相应法律关系的规制也应当不同。对于私募来说,在私募交易过程中所进行的都是双方之间要约与受要约或者协商谈判的方式进行,在此过程中所涉及的双方所有活动都是在两者意思自治的前提下进行的,两造行为都应当受到私法之调整,若是适用合同的话,也应当通过合同的冲突规范来选择相应的准据法。对于证券投资中的公募活动来说,在采取合同适用的特殊方法的准据法来确定,也就说通过直接使用之法律的规定来确定相应法律适用,因为,在证券公募投资交易活动过程中对证券投资发行地的社会公共利益都必然会产生重大影响。那么,以下就重点讨论跨国证券投资中可能适用的法律规则。
一适用发行行为地法
在法理精神上来进行考量证券发行所应当适用的法律,首先就应当要明确证券的法律性质。在很多国家证券都被视为一种债权,那么作为合同关系产生基础之一的债权,其适用的法律就应当是契约关系性质法律,由此角度来考察,证券的发行就应当适用契约关系的法律,契约关系的发生最主要的还是契约关系发生地,对于证券投资中的发行来说就是发行行为所在地的法律。从契约精神的实质来看,证券投资的发行适用发行行为地法律也是目前世界上多数国家所采用的原则,其主要法理基础在于"场所支配行为"传统的私法理念与行为习惯,证券的发行涉及资金募集、资讯披露等行为许多国家均规定以行为地法作为准据法。早在20世纪年代初,美洲国家会议通过的国际私法就作出了相关规定,关于股票或者债券在缔约一国内的发行都应当要按照发行所属地法来适用相关法律。在欧洲的大部分国家里,一般都是采用的股票证券遵循股份发行地法律,在他们的法律观念里,证券涉及到国家金融秩序的执行,一旦发生证券发行或者交易,势必会对国家金融证券市场产生较大的影响,为了相对限定这类问题产生的影响,就必然要对证券投资中法律的适用作出明确的规定,不至于在冲突发生的过程中会出现适用法律依据不确定的情形,而适用法律常采用证券发行地法律,便于证券投资发行行为中的冲突解决。
二适用发行属人法
在部分国家将证券作为公司股权的一种存在形式,那么就采用公司内部章程相关管理制度来进行证券投资行为。采用属人法的优势在于只要确定了证券也即公司股份等有价证券的所有权人,就可以立即明确证券发行所应当适用的法律,而无需调查证券发行过程中的一系列执行。
在罗马尼亚国际私法典规定的适用原则就是属人法,其具体体现在记名股票、可转让股票、不记名股票以及有息债券的发行适用支配发行股票的法人组织章程的法律,同样是采用属人法原则的还有匈牙利国际私法中确定,如果证券涉及社员权利,证券权利和义务的产生、转移、消灭和生效适用发行人属人法。在早期的德国司法实践中,也曾经在一段时间里将发行人的属人法作为证券交易准据法的判例,在一起个案中将投资者购买的德国以外国家股份有限公司的无记名股票,在购买之后将其寄存于德国,在证券投资的后续发行过程中,由于证券的发行地在德国之外的国家,其取得或者丧失可能会丧失取得国的公司其他股东利益,那么此时德国的法律规定将采用证券属人法的形式保护股东利益。
三可选择适用属人或属地法
当然,不乏有些国家的立法将证券定义为股权兼具债权性质,在可选择适用属人或属地法国家来说,一旦发生证券投资中的法律问题,就会通过国家有关国际私法程式的规定采取选择性冲突规范来解决相应的问题。最典型的就是瑞士联邦国际私法中就有规定,通过发起书等形式或类似方式而发生的证券投资,就可以由公司的准据法或者发行地国家的法律进行相应的规制,从这条规定来看,一旦确定为证券投资中发生的法律冲突,就应当根据上述准据法冲突规范来予以解决,而这一法律适用原则的规定就是典型的无条件选择性冲突规范,无论是选择属人法还是属地法,都可以作为解决冲突规范的依据,在具体的司法实践操作中,就可以根据密切联络以及冲突解决便利原则来确定应当如何适用。
二、证券交易的法律适用
一证券转让适用证券所在地法
一些国家将证券视为动产物权,而证券转让在性质上属产权交易行为。因此,证券交易适用的法律应当是适用证券物权关系,那么证券交易过程中所涉及的转让、抵押乃至交易中与第三人产生的关系,在这些法律关系中,很多国家都会参照物权适用原则采用证券所在地法的原则。在法国民法典国际私法法规中作出如下规定,股票转让人与持有人之间的关系,及持有人与第三人之间的关系适用不记名证券所在地法或者适用指示证券支付地法。在新修订的韩国国家俬法中规定,涉及无记名证券权利的法律适用要以该无记名证券所在地的法律。在我国证券交易中采取的也是该种规则,在我国境内涉及股票、公司债券和国务院认定的其他证券之发行和交易,均适用证券法,可见,在中国境内证券交易的适用是采用证券所在地的法律,其中,作为连结点的所在地应为实物证券或者记录证券持有人名册所在地。
二证券交易适用证券交易所所在地法
有些国家将交易中的证券视为债权,采取与其他债权法律适用一致的模式,如波兰等国的国际私法典。在证券交易的法律适用多是采用契约关系的原则,这些国家所采用的跨国证券交易中采用的准据法就是以证券交易所所在地为根本,连线到契约关系中就是契约关系履行地,匈牙利国际私法中就作出了明确的规定,通过证券交易所订立的合同,适用证券交易所所在地的法律,此外,波兰、加拿大等国家也规定了与国际私法理念"场所支配行为"相一致的操作规则。在我国的立法中也是主张我国境内股票、公司债券等其他证券的交易适用证券交易所所在地。
三适用意思自治及实际联络原则
在跨国证券的国际业务中,证券发行人、投资者、证券交易所等主体间所享有的权利或者应履行的义务都是通过书面形式合同来予以认定的,无论是证券发行人与承销人之间的承销协议、上市公司与证券所的上市协议乃至上述各主体相互间的各类证券服务协议,都必须是通过合同来予以明确约定。跨国证券国际业务中的合同关系包含的上述关系适用的原则,一方面各国之间在民事私法领域内的意思自治原则,决定了跨国证券业务中也应当遵循这一根本原则,依据这一原则确定相应的准据法,同时,我们也应当清楚地认识到,在意思自治、意志自由的情况下,也应当对其作出必要的限制。另外,当事人在意思自治的前提下所选择的法律不得与法院地有关资本市场管理的强制性规范相牴触。而对于那些当事人没有作出选择或者作出的约定不明确的情况下,各国均主张按照实际联络原则来确定证券服务协议准据法,那么,按照实际联络之原则确定相应的准据法,依照联络最紧密原则就成为各国普遍的做法得到了推广,例如在证券承销协议中,承销证券构成证券承销协议的特征履行行为,因此承销方的营业所在地国家的法律应为证券承销协议的准据法。
总之,在跨国证券投资的发行与交易行为中,各国均有不同程度的差异,那么对于跨国证券发行与交易中应当如何确定相应的准据法,或者应当如何确定在各国间都能适用的平衡性法律规则,就应当要因国而异、因地制宜了。
参考文献:
[1]赖英照。股市游戏规则最新证券交易法解析[M]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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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王淑敏。新型贸易融资的国际私法统一法源研究[M]北京:智慧财产权出版社,2011104·2015·08中法制博览LEGALITYVISION法学研究
韩国“第一夫人 ”金建希确实存在履历造假。当地警方在经过大约9个月的调查之后确认了这个事实,承认其确实存在履历造假行为。
据韩国媒体报道,在2021年12月,有一韩国市民团体举报“第一夫人”金建希在2001年到2014年期间,应聘5所大学的兼职教授的时候,投递的简历涉嫌造假,警方接受举报之后展开调查。这个消息引起的非常大的争议,金建希在该月召开记者招待会。在记者会上金建希对公众表示抱歉,承认自己在求职过程中,为了让自己的简历变得更好看,存在美化简历,写错相关经历的行为,现在想想非常羞愧。
在2022年9月2日,警方结束对这件事的调查,同时也公布了调查结果,结果是其确实存在简历造假。在投递的简历上存在大部分经历造假,简历中有22条介绍,其中12条都是假的,存在无中生有工作经历,甚至虚报自己获得的奖项。但是警方表示因为金建希在简历中造假的部分不是应聘职业的核心要求,所以不构成诈骗行为。再加上诉讼的有效期是7年,而2014年距离2022年已经超过了7年,所以不对金建希提出诉讼。
但是无疑这个消息的公布,已经是对总统及其夫人的形象形成很大的打击。进行检举的市民团体却不认可警方的这个决定。警方已经决定停止调查,并且不将案件移交检察院继续调查。举报的团体觉得这个事情应该进行诉讼,表示之后会对检方提出异议,申请诉讼。这样看来大家一定要规范自己的行为,不然一旦被揭发后果还是比较难看,韩国“第一夫人”就是前车之鉴。
首先是大家最熟悉的SM公司
SM公司全称是SMEntertainment,创办人是20世纪70年代韩国很著名的歌手-李秀满,
据中韩人力网获悉,关于SM缩写的正确解释应该不是其创办人李秀满的名字,而是StarMuseum的缩写,公司创立于1989年,第一个推出的歌手就是韩国当时最著名的男子5人组合HOT,这也是韩流传入中国和日本的主力之一,随后他选出了女子三人组合SES并也大获成功,由于当时dance曲风十分吃香,所以这时的SM公司也凭借这两个组合一跃成为韩国乐坛的老大。
DSP公司
DSP公司的全称是DSPEntertainment,DSP1991年创办,起初他们有4个创意,这也就是后来被大家所熟知的IDOL,SECHSKIES(水晶男孩),FINKL,Click-B,1996年在韩国没有一支是身为组合的十大歌手在韩国最初企化十大组合的DSP在1996年建立了叫IDOL的十大2人组。之后的第2个创意便是水晶男孩(SECHSKIES)。DSP为了建立一支十大女子组合便创立了FINKL,随后又推出了Click-B目前DSP的当家组合是SS501,这个公司据说老板也是很厉害的,,具体怎么厉害我也不大清楚,马雪曾在BLOG里写过DSP的明星都比较难访到。
YG公司
YG的全称是YGEntertainment,它是韩国最大的HIPHOP唱片公司
公司于1996年3月成立,创办人杨贤石曾是创造了韩国pop音乐历史神话的“徐太志和孩子”的成员。由于对于hip-pop的巨大热情,在退出该组合后,他开始转到制作界。自1996年的“KipSix”组合后,他成功的推出了Jinusean、1TYM及其它很多歌手和组合,在韩国引起了不小的震动。韩国第一张family专辑“YGFamily”也引起了媒体大众的关注。2002年他与以R&B著称的MBoat携手,推出了辉星。2003年又推出BigMama,成为韩国pop音乐界最好的唱片制作人。作为歌手出身的他对音乐有敏锐的洞察力,集合了韩国最具实力的制作人、作词、作曲、歌手、具有创造力的策划团队以及强大的制作团队,使YG成为韩国顶级的娱乐公司。
JYP公司
JYP的全称和上面一样都是JYPEntertainment,名字是老板朴振英的英文缩写,说起朴振英可能看过XMAN和情书的人都知道很多人会用他的歌去跳舞,他在当年可是号称韩国的杰克逊的现在红遍全亚洲的RAIN当时还只是他的伴舞而已,RAIN后来也当过朴志胤的伴舞,JYP成功的推出了GOD组合,朴志胤,RAIN,星,Noel,WonderGirls,以及朴振英本人
八年前,以热情的舞蹈和深厚的演唱势力在MV中出现的朴振荣还仅仅是一名歌手。数年后的今天,还是他,从Dancer到歌手,从歌手到作曲家,从作曲家到总策划,不知不觉已经成为“朴振荣社团”的***,引导他旗下的成员在歌坛占据一片天地。在他的严格训练下,GOD,RAIN,星,Noel,林贞熙以及之前因《我是男人》、《成人礼》而走红的朴志润,早已成为韩国乐坛的中坚歌手或是最值得期待的新人。而由朴振荣一手创建的JYPEntertainment依然成为韩国最大的“梦工厂”之一。
CJ娱乐集团
CJ和LG类似,是一个超级企业,CJ下属的娱乐集团是韩国主要的**制片、发行商正规来说CJ娱乐公司只是CJ的下属部门,CJ有很多下属公司,以前三星也是的,后来两者分家
目前CJ旗下CJMedia拥有MnetKmTvNCGVO'liveXports等9个电视频道,子公司及关联公司拥有
MnetMedia(原GM企划)
SGWannaBe,SeeYa,超新星,BlackPearl,李孝利,玉珠贤
F&C-FTISLAND,
CJ娱乐
蔡妍,李正
等众多歌手,相信在其强大的资金支持下公司会有更快的发展。
9月4日下午,韩国保健福祉部部长朴凌厚与韩国医师协会会长崔大集(音译)分别作为韩国政府及罢诊医生团体代表,在韩国政府首尔办公厅签署协议,就韩国政府停止扩招医大学生和增建公共医科大学,以及韩国医生结束罢诊、重返医疗岗位等事项达成和解。至此,持续为两周以上的韩国医疗界罢诊事件暂时告一段落。
根据韩国媒体报道,将会在9月11号韩国首尔办公厅举行签约仪式。
签约的内容有:对于扩招医学生的问题政府将会停止该计划,同时也取消建设医科大学。等到韩国的疫情平稳之后,政府将会和韩国的医生协会组建一个机构来商谈各种医疗类的政策。另外韩国政府这一方还承诺,尊重韩国医生协会和国会下面的相关机构,共同讨论的结果。政府这边今后也不会再私自推进此类医疗改革政策了,这对于韩国医生们来说是具有历史意义的。
不过有媒体认为,除了双方在扩招医学生以及建设学校方面的政策有过激烈互动之外,后面等到疫情结束了,后面的医生协会与政府组建的机构还会就韩医处方药纳入医保,以及医疗机构引入非接触式诊断形式,这两个方面来进行深入探讨,因为这两个政策对于韩国医生来说属于不好的政策,之前是没有办法进行沟通,现在有机会了韩国医生肯定是想方设法也要改掉。
关于韩国医生们罢工的原因就是,在7月份韩国政府宣布了2022年开始要扩招医学生了,这个消息一出来,整个韩国医疗界一片哗然,扩招就是说明抢饭碗的人又多了,作为医生的他们当然是不答应,于是掀起了罢工浪潮。韩国政府对于罢工也对这些医生们下了返岗令,不过医生们并不当回事,双方僵持到现在才和谈出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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