敌意收购(hostile takeover),又称恶意收购(hostile takeover),是指收购公司在未经目标公司董事会允许,不管对方是否同意的情况下,所进行的收购活动。当事双方采用各种攻防策略完成收购行为,并希望取得控制性股权,成为大股东。当中,双方强烈的对抗性是其基本特点。除非目标公司的股票流通量高可以容易在市场上吸纳,否则收购困难。敌意收购可能引致突袭收购。进行敌意收购的收购公司一般被称作“黑衣骑士”。
就恶意收购来看,主要有两种方法,第一种是狗熊式拥抱(Bear Hug),第二种则是狙击式公开购买。
2004年12月13日上午,甲骨文恶意收购仁科案就是一例。当天,两家公司同时发布公告称,仁科同意以每股2650美元现金、合总额103亿美元的价格被甲骨文收购。从收购过程来看,从正式决定收购完成,甲骨文先后对收购价格进行了5次调整,从最初的63亿美元调整至73亿美元,然后调至94亿美元,又到77亿美元,而最后以103亿美元成交,前后历时18个月。
欧洲企
敌意收购准备
业界最大敌意收购战,当法国制药巨头塞诺菲宣布斥资480亿欧元收购竞争对手安万特,在全球制药业掀起一场轩然大波的时候,却有另外两家看似与此无关的公司从中受益。它们就是石油巨头道达尔和化妆品集团欧莱雅。石油巨头道达尔(TotalSA)和化妆品集团欧莱雅(LOrealSA)这两家大型法国公司都持有塞诺菲的大量股权。不管收购结果如何,它们都能最终获利。如果塞诺菲能够成功地以480亿欧元出价收购安万特,道达尔和欧莱雅就会更容易兑现它们所持新制药巨头的股票。如果塞诺菲落败,自己就会一夜之间成为被收购的目标,那么道达尔和欧莱雅所持的塞诺菲股票就会增值。
2008年7月12日早晨,澳大利亚中西部公司(Midwest)挂出大股东中钢集团的声明,截至7月10日,中钢总计持有Midwest股份已达到213,840,550股,持股比例达到5097%,获得了Midwest的控股权。分析人士称,此项目是中国国有企业的第三次海外敌意收购尝试,也是第一宗成功的敌意收购案例,已无需澳官方再行审批。对于鼓舞中国企业开展海外并购会产生积极影响。
在中国证券史上,90年代宝安、延中的控股大战以及大飞乐、小飞乐的收购案都是恶意收购的经典案例,且大多成功。
在美国证券史上,此类恶意收购也层出不穷,2004年12月13日上午,甲骨文恶意收购仁科案就是一例。当天,两家公司同时发布公告称,仁科同意以每股 2650美元现金、合总额103亿美元的价格被甲骨文收购。从收购过程来看,从正式决定收购完成,甲骨文先后对收购价格进行了5次调整,从最初的63亿美元调整至73亿美元,然后调至94亿美元,又到77亿美元,而最后以103亿美元成交,前后历时18个月。
2008年7月12日早晨,澳大利亚中西部公司(Midwest)挂出大股东中钢集团的声明,截至7月10日,中钢总计持有Midwest股份已达到213,840,550股,持股比例达到5097%,获得了Midwest的控股权。分析人士称,此项目是中国国有企业的第三次海外敌意收购尝试,也是第一宗成功的敌意收购案例,已无需澳官方再行审批。对于鼓舞中国企业开展海外并购会产生积极影响。
欧莱雅集团是全球知名的化妆品公司之一,在中国市场采取了多种营销策略,主要有以下几种:
电商销售:欧莱雅集团积极参与各大电商平台的活动,并与之合作推出限量版、纪念版等产品,提高品牌曝光率和销售额。
彩妆普及:欧莱雅在一些机场、商场、专卖店等大型地方进行彩妆体验,通过美妆师为消费者展示当季最流行的彩妆搭配,以此吸引年轻人的关注和购买。
定制化产品:针对不同的消费群体,欧莱雅定制个性化的产品,如LANCÔME定制唇膏等等。
赞助明星:欧莱雅善于利用影视界和时尚界名人效应,邀请韩国艺人宋仲基代言其品牌,并赞助某些影视剧,提高品牌的曝光度和认可度。
优点:
网络化平台下,电商渠道的推广成本相对较低,能够降低销售成本,提高利润;
定制化和真实的体验营销能够更加符合顾客需求,并且增强产品在消费者中的忠诚度;
通过赞助明星,欧莱雅集团能够借助名人效应来吸引到更多消费者,并向用户传递品牌的理念和精神。
缺点:
在电商领域中,欧莱雅需要竞争对手奋起直追,因此需要投入更多的资源和资金促进产品营销;
彩妆的普及需要花费时间、物力、人力成本搭建起试妆间或彩妆体验区等;
这种营销策略过于依靠明星效应,由此产生的负性信息被传播可能会给公司形象带来一定的损失。
总的来说,这些营销策略对于欧莱雅在中国市场推广和宣传具有重要意义,同时也存在着一些风险和挑战。欧莱雅集团需要根据实际情况,不断更新常规营销手段,以循序渐进的方式发展,稳步提高品牌的曝光度和市场份额。
2004年以后,由于我国积极兑现加入WTO的承诺和进一步加快国企改革,外资在国际投资第五次并购高潮的推动下,纷纷采取并购方式进入我国,而且直接并购我国各行业的龙头企业,如一汽轿车被德国大众并购,四川长虹被荷兰飞利浦并购,美菱电器被德国西格玛并购等,其目的显而易见,即外资企业期望通过并购整合与控制我国相关行业。特别值得注意的是,行业标准是由一系列知识产权所组成,并由行业的龙头企业所主导,外资并购了龙头企业和知名品牌,就能主导行业技术标准而控制整个行业,我国被外资并购的企业就自然而然地丧失了主导权而成为外资的加工车间。这样,相关的民族战略产业就不是掌握在国人自己手中,国家的经济安全将受到极大威胁。我国民族企业近些年有哪些牌子被外国收购
1、福建南孚电池 ------------ 美国吉列公司
2、河南双汇肉制品 ------------ 美国高盛集团
3、黑龙江哈尔滨啤酒 ------------ 美国AB(百威啤酒)
4、黑龙江佳木斯联合收割机 -------------美国约翰迪尔
5、福建雪津啤酒 -------------比利时英博
6、四川双马集团 -------------拉法基
7、深圳发展银行 -------------美国新桥
8、G华新 -------------HOLCHIN BV
9、G东睦 -------------睦特殊金属工业株式会社
10、华润锦华 -------------华润轻纺
11、桦林轮胎 -------------新加坡佳通轮胎
12、江苏无锡威孚 -------------德国博世
13、西北轴承 -------------德国FAG公司
14、锦西化机 -------------德国西门子
15、TCL国际电工 -------------法国罗格朗
16、上海轮胎橡胶 -------------法国米其林
17、上海贝尔 -------------法国阿尔卡特
18、深圳赛格三星 -------------韩国三星康宁
19, 德龙钢铁-----------俄罗斯第二大钢铁企业Evraz
20统一石化----------英荷壳牌
21娃哈哈--------达能
22。乐凯---------日本
</EMBED>
还有:
1 美加净:该品牌原占有国内市场近20%的份额。1990年,上海家化(2941,-066,-219%,吧)与庄臣合资,“美加净”商标被搁置。上海家化于1994年出5亿元收回美加净商标,但已失去了宝贵时机。
2 中华牙膏:1994年初,联合利华取得上海牙膏厂的控股权,并采用品牌租赁的方式经营上海牙膏厂“中华”牙膏,如今,中华牙膏在市场上的份额已少得可怜。
3 活力28:1996年,与德国美洁时公司合资后,双方规定的合资公司洗衣粉产量的50%使用“活力28”品牌的承诺没有兑现,前3年共投入184亿元用于“活力28”宣传的广告费用也成了一纸空文。“活力28”这个知名品牌从人们的记忆中渐渐消失了。
4 南孚电池:自1999年9月起,通过数次转让,2003年,72%的股权落入吉列手中,吉列的金霸王电池进入中国市场10年,市场占有率不及南孚的 10%。而南孚被吉列控制后即退出海外市场,一半生产能力被闲置。如今这一曾经占领了大半个中国市场,中国第一的电池品牌已经不属于民族品牌了。
5 乐百氏:2000年,乐百氏被达能公司收购,现在乐百氏品牌已基本退出市场。此外,达能还在中国收购了上海梅林(889,000,000%, 吧)正广和饮用水公司50%股权,汇源果汁2218%股权。还在乳业收购了蒙牛50%股权,光明2001%股权。这些企业都拥有中国驰名商标,是行业的排头兵。
6 小护士:法国欧莱雅2003年收购小护士。5年后的今天,小护士在市场上也几乎销声匿迹。
7 苏泊尔(1289,-110,-786%,吧):苏泊尔品牌销售额占压力锅市场40%,评估品牌价值16248亿元。2006年8月,法国SEB(世界小家电头号品牌)获得苏泊尔控股权。
8 大宝:2008年7月30日,强生宣布完成对大宝的收购。至此,中国化妆品市场的竞争已形成外资主导的局面。
虽然还打着福建产什么的旗号,但股份并不在我们手上,而今真正属于我们自己的民族品牌也为数不多了。不仅如此中国许多民族品牌都大量的引入外资,为外资对我们民族企业的收购埋下隐患!
民族企业也需要一些精神,也许我们可以去参看一下日本和韩国的企业。 二战后的日本是百废待兴,索尼公司也是其中之一,当索尼开发出一款半导体收音机产品销往美国时,当地的经销商说:“你们索尼没什么名气,但美国人都知道我们的牌子,贴我们的牌子我能一下子给你10万美金的订单。”当时索尼所有的流动资产也没有这么多。但创始人盛田昭夫经过认真考虑,拒绝了这个要求。二三十年过去以后,人家问盛田昭夫你在商业史上、你在索尼发展史上最好的商业决策是什么?他说我最好的商业决策就是拒绝10万美元的订单,从而树立了索尼的品牌。在这里,我们似乎可以看到日本人那种执着的精神,这是一种民族气节,做品牌,也必须有一种精神在里面。
韩国三星更是让我们佩服,三星以前是生产电视机等中低端电器产品的,亚洲金融危机的时候,公司陷入巨亏,债务竟然高达200亿美元,但三星公司并没有因此放弃,他们同样拒绝了很过跨国公司的并购要求,而是咬紧牙关,成功进行了公司转型,以高科技数码产品为主要产品,实现了公司的跨越式发展。
中国企业的品牌之路,刚走了20多年,而且仅仅是这10年才开始有了品牌意识。中国的企业要走出去,必须是品牌走出去,文化走出去。为什么俄罗斯大肆驱赶中国商人,因为他们要的是品牌产品、品牌经营,高质量的产品并不能让中国企业在国外站稳脚跟,反而会成为廉价品的代表,完全在中国生产的耐克、阿迪达斯,贴上他们的牌子,价格可能就要翻10倍。江浙一带的很多小商品在国际上都占有很高的市场份额,但说到底还只是产品而不是品牌,品牌是一个国家或者一个企业文化与管理能力的象征,没有品牌的国家,注定无法成为强者。
作为中国人的我们能做的就是支持国货,支持我们的民族企业!!目前, 真正属于我们的民族品牌有:
家电有长虹、海尔、TCL、康佳、海信、新科
汽车有:红旗、奇瑞、吉利、福田、长安、
IT有:清华同方、联想、紫光、
食品有:娃哈哈、伊利、三鹿、蒙牛、
张裕(葡萄酒);哈德门(香烟);三角(毛巾);茅台(白酒);全聚德(饮食);瑞蚨祥(丝绸等);王麻子(剪刀);张小泉(剪刀);同仁堂(制药);荣宝斋(文具,现为古玩);东来顺(饮食);狗不理(饮食);楼外楼(饮食);胡庆余堂(医药);南洋兄弟(糖烟);亨得利(钟表);王老吉(饮食)······诸如此类
爱国,从小做起!不要让外国人占尽了便宜!
外资并购与产业安全 改革开放以来,外商直接投资对我国实现经济快速增长发挥了积极作用。外商直接投资不仅为我国提供了巨额资金,而且带来了先进的经营理念、生产技术、全球营销网络和企业管理经验。尤其是外资并购对于改变国有企业的经营管理体制,再造微观市场主体,形成规范的公司治理结构等方面都发挥了重要作用,促进了我国民族产业竞争力的提高。但外资并购后可能形成的优势垄断地位,对民族企业形成较强的进入壁垒,挤压民族企业生存空间,抑制产业技术创新激励,将对我国产业安全产生不可忽视的影响。 近年来,外资并购我国企业直指产业控制权,并呈现出新的趋势:一是必须控股,二是并购对象是行业龙头企业,三是未来收益必须超过15%。这三条是跨国公司在我国并购的普遍要求。外资在我国的并购还出现跨国公司之间、跨国公司与投资公司或基金之间的联合行动。 一、外资并购新动向 1.外商投资企业独资倾向显著增强,跨国并购逐步成为外资进入的重要方式。随着我国投资环境逐步完善,市场前景日趋看好,外商独资比例不断上升。自1997年以来,外商独资项目已经超过合资项目,在我国利用外资主要方式中居于首位。即使外商起初采取合资方式,待合资企业进入成熟期、业绩稳定后,外方便开始通过增资扩股方式,谋求对企业的控制权。目前,我国超过8成以上的外资项目采取独资方式。外商采用独资或控股方式的主要目的是为了更好地贯彻其母公司的投资战略,使其在华的投资项目融入全球布局之中,并满足技术和市场内部化的需要。外商投资企业这种股权变动的趋势也符合全球跨国公司投资的一般规律。 2.外资进入渠道明显增多。一方面,“十一五”以来,我国稳步实施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制度,允许符合条件的境外机构投资者进入境内证券市场。截至2012年4月,我国共批准163家QFII机构。外管局数据显示,截至4月16日,共有133家QFII合计获批投资额度25193亿美元。另一方面,尽管我国仍实行资本项目管制,但国际上各类投资主体对我国经济普遍看好,并利用种种渠道(包括合法的和不合法的)大量向我国市场注资。国际金融学会(IIF)预测,2011年全球资本将有10410亿美元流向新兴经济体,2012年将达10560亿美元;中国是最大的国际资本净流入目的地,约占新兴经济体吸引资本总量的四分之一。除了传统意义上的FDI外,流入我国的外资还包括投向股票市场的资金以及银行间的资本流动。自2008年以来,我国一直是国际私人资本最大的目的地,预计2010~2012年私营资本净流入约2500亿美元,将是巴西的近2倍,是印度的近3倍。 3.投资主体呈现多元化趋势。从投资主体构成看,长期以来,跨国公司作为FDI的主要载体,是我国吸收外资的主要来源。近年来,私募基金和其他财务资本开始加速向我国实体部门渗透,试图对国内有潜力的企业注资或直接进行收购,并逐步成为跨国并购中重要的主体之一。目前,我国已成为亚洲最活跃的私募股权投资市场之一。2010年,私募基金在我国进行投资和收购的金额达到180亿美元,较2009年大增57%,其中人民币基金占比为46%。一些国外私募基金将国有企业视为主要目标,如凯雷收购徐工,黑石收购蓝星集团,新桥收购深发展等。同时,中小型高新技术企业也成为私募基金关注的焦点。特别是2009 年我国创业板市场的开启为私募基金提供了最佳的退出渠道。 除私募基金、风险投资基金外,国外主权基金也成为我国FDI的新来源主体。如新加坡政府直接投资有限公司联合KKR基金、中金公司出资16亿美元收购远东租赁20%的股权等。从主权基金在华投资动向看,规模快速扩张的中国商业银行对境外投资机构具有很强的吸引力,不少商业银行开始引进国外投资银行、主权基金等战略投资者。目前,包括淡马锡、卡塔尔投资局、科威特投资局在内的主权基金都持有我国商业银行的股份,成为其重要的境外股东。利用外资多元化有利于优化我国企业的治理结构,带动体制改革和机制创新,改善高端服务业的人才供给,但同时,境外投资主体和投资方式多元化也对我国外资政策提出了新的监管要求。 4.并购大型龙头骨干企业趋势明显。这些龙头骨干企业往往具有较强的竞争力,其拥有的品牌优势、完善的营销网络和较大的市场份额,备受外资企业的青睐。通过并购进而控制这些龙头骨干企业,外资企业可充分利用其优势,节约开拓某一行业所必须的成本,顺利地占领甚至垄断该行业的市场。近年来,外资并购多是在国内处于行业领先的龙头企业,通过强强联合,控制国内行业。食品、餐饮、家电等各行业的骨干国产大企业纷纷被“攻陷”。关系到产业安全和国家经济安全的骨干优势企业被大量并购,将直接造成产业控制力下降,对我国产业安全以及国家产业政策的实施造成一定冲击,进而加大我国经济的安全风险。 5.外资并购正在由制造业向金融、零售、高新技术服务业转移。加入WTO后,我国服务业对外开放的领域不断扩大,到目前为止,已涵盖了《服务贸易总协定》12个服务大类中的10个,涉及总共160个小类中的100个。其中,银行、保险、证券、电信、分销等服务部门均已向外资开放。据商务部2012年1月18日发布的外商直接投资(FDI)数据显示,2011年全年,服务业实际使用外资55243亿美元,同比增长2054%,占同期全国总量的4762%;制造业实际使用外资52101亿美元,同比增长506%,占同期全国总量的4491%。我国服务业利用外资金额占整体比重首次超过制造业,表明外商投资正在向我国服务业转移。外商加大向服务业投资的力度,对我国经济发展与国家经济安全,是一柄双刃剑。 二、外资并购带来的产业风险 目前,我国已经有部分战略性产业控制力受到外资并购的明显损害。我国大豆行业由于被外资控制了加工、销售和进口渠道,已经基本上失去了产业控制力;我国装备制造业的不少骨干企业已经被外资并购,由于装备制造业行业分工较细,一旦骨干企业被外资整体并购或控股并购,意味着该行业基本被外资控制;外资对我国流通主渠道的控制将直接危及国家金融,进而危及国家的经济安全;对经济安全有重大影响的主导产业或支柱产业,如装备制造、微电子、轿车、石化、金融、信息服务等对国民经济具有较高关联性、带动性的行业被控制,则将对我国整个产业体系的安全造成重大威胁。 1.控制市场,形成行业垄断。通过并购国内企业获得垄断地位,是跨国公司选择并购方式进入我国市场的重要原因。跨国公司凭借其强大的资金、技术、管理、品牌、信誉等优势,能够快速地进入利润较高的产品领域,并迅速扩大其在我国市场的占有率和市场份额,进而垄断或意图垄断国内的一些产业。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的一份调研报告显示,我国28个产业中,外资在21个产业中拥有多数资产控制权。例如,玻璃行业中最大的5家企业已全部为合资,占全国产量80%以上的最大5家电梯生产厂家由外资控股,18家国家级定点家电企业中 11家已与外商合资,化妆品行业被150家外资企业控制,20%的医药行业在外资手中,汽车行业销售额的90%来自国外品牌。这些数据表明,外资通过并购实质上已控制着我国多个重要的行业,这将削弱我国政府对该产业的调控力,影响我国产业的自主发展及完整产业链的形成,进而威胁我国的产业安全。 2.控制核心技术,引发路径依赖。保持技术垄断尤其是对核心技术的垄断是跨国公司获得垄断利润的关键,它们一般都会采取一切手段防止技术特别是核心技术外溢。我国企业要想通过示范和模仿获得国外先进技术的难度非常大。事实证明,我国引进外资初期奉行的“以市场换技术”政策,是以沉重代价换回来的一些低端技术,而尖端技术和高新技术则寥寥无几,致使我国企业被固化在国际产业分工的低端。此外,很多外资在并购国内企业时,要求国内企业放弃研发部分的控制权,使其依附于外资母公司研发机构所提供的技术,从而形成对国外技术的路径依赖,进而削弱和磨灭了我国企业的自主创新能力。目前,我国许多产业的产品受制于发达国家的新经济技术标准和关键零部件,如电视机、洗衣机、空调、汽车等产业。高新技术、核心技术、关键技术掌握在外方手中,创新能力仍由外资母公司控制,这种格局长期发展下去,必然影响和削弱我国的技术研发、创新能力,威胁我国产业发展的独立性。 3.民族品牌灭失,外资品牌充斥我国市场。上世纪90 年代以来,一些跨国集团利用中方企业急需资金、技术的心理和品牌意识薄弱的缺点,开始了频频并购中国民族品牌之路。1994 年联合利华取得上海牙膏厂的控股权;1996 年活力28 与德国美洁时公司合资;1998 年雀巢收购国内鸡精行业第一品牌上海太太乐80%股权;2000 年乐百氏92%的股权被达能公司收购;2003 年南孚电池72%的股权落入吉列手中;2003 年法国欧莱雅收购小护士;2006 年法国SEB获得苏泊尔5274%控股权;2006 年美国高盛收购中国肉类第一品牌双汇;2008年强生宣布完成对大宝的收购;2010年法国科蒂集团收购丁家宜;2011 年12 月,雀巢公司收购徐福、银鹭食品各60%股权;2012年,美国百胜餐饮集团收购小肥羊9322%股权等等。外资并购我国企业后,控制着我国品牌的销售,减少或终止技术开发投入,降低产能,导致国有品牌的市场占有率大幅下降;同时,外资企业以自己的品牌来取代我国品牌,迅速占领了我国品牌的原有市场空间,导致民族品牌不断萎缩;也有的外资企业将本土原有商标定位于低档产品上,造成我国商标价值下降。最终结果就是大量外资品牌充斥着我国市场,许多国人曾经耳熟能详的知名民族品牌不仅没有在外资并购中壮大自己,反而被削弱,甚至被消灭。据统计,我国90%的中外合资合作企业使用的是外国投资方的商标。我国民族品牌大量消亡,致使国内企业沦为外国知名品牌的加工厂,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到我国产业的品牌控制力。 4.体制机制不完善,国有资产流失严重。近年来,一些跨国公司纷纷以资产并购和股权并购的方式,对我国一些大型国有企业进行并购。由于我国目前产权交易还很不规范、国有企业治理机制不完善、地方政府的引资冲动等,使得外资在并购我国企业过程中存在国有资产严重流失的问题。一是国有资产在资产评估中流失。由于我国资产评估制度还不完善,资产评估机构不规范,评估方法不科学,评估技术不规范,容易忽视或低估漏估无形资产的价值,出现了或低价或无偿出让品牌、商业信誉、原材料供货渠道、产品销售网络等无形资产的问题,致使我国企业资产廉价出让现象在全国十分普遍。二是国有企业代理人问题。我国的国有企业治理是一种多层次等级式的“委托——代理”模式。这种较长的“委托——代理”模式,催生了外资并购活动中国有企业代理人的逆向选择、寻租、道德风险、内部人控制等行为和问题,这些不法行为和问题也正是并购中国有资产大量流失的重要原因。三是地方政府的因素。地方政府引资心切,视外资注入和市场保障更重于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和我国企业的自主发展,在谈判过程中一味地降低并购条件,结果让外资立于不败之地,使国有资产的流失从一开始就不可避免。 5.投机套利,恶意并购。与投资于实体经济的传统FDI不同,QFII、私募基金和各种热钱的兴趣点在于短线投资和套利,对国内产业升级、技术进步、就业和税收的贡献很小,甚至会产生一些负面影响。从私募基金在我国投资的行业结构看,进入我国市场初期,私募基金主要投资于国内的互联网等高技术行业,但近年来越来越多的私募基金把收购的目标转向了传统行业。由于我国正处于工业化的中后期,钢铁、装备制造、机械电子、化工等重化工业保持着较强的扩张动力,这些传统行业仍将是私募基金最有兴趣的投资领域,而传统行业中有实力的国有企业成为私募基金收购的热门目标,这对传统领域的产业安全以及国家产业政策的实施造成了一定的冲击。 对被并购的企业而言,私募基金本身并不掌握先进的生产技术,其所有权优势只是体现在提升企业的短期业绩上。由于私募基金追求套利的本质注定其并不会关注被收购企业的长远发展,私募基金并购后往往通过大规模削减非核心业务等手段,在短期内改善被并购企业的财务报表指标,提高企业的市值,再借机高价卖给其他企业或通过IPO公开上市套现,这种短期行为难以保障企业的长期发展。而私募基金在接手公司后的整合诸如裁员等行为,也有可能损害企业的社会效益。对于国内一些创新型的中小企业,私募基金注资虽然为其规模扩张提供了资金支持,但私募基金的套利倾向有可能诱使这些企业偏离创业方向。一旦企业创始人也参与套现,将损害企业创新资源的积累,甚至导致企业“夭折”。另外,由于被私募基金收购的企业在业绩提升后往往会到国外IPO上市,致使并购对象上市后的最终受益者以国外投资者为主,国内投资者并没有享受到企业发展的收益,进而给国内的金融市场造成一定损失。 2011年以来,随着欧债危机的不断发酵,世界经济复苏进程放缓,国际资本市场的不确定性增多。受全球经济形势影响,加之国内房地产等宏观调控政策趋紧,国内实体企业普遍利润下滑,且诸多热点城市房地产投资受限,房价出现下滑态势。在这种情况下,私募基金并购投资活动追逐短期获利的性质进一步显现。最近一段时期,这类投资者撤出我国市场的动作频现。商务部2012年5月15日发布的数据显示,我国FDI已连续6月负增长;2012年1~4月,我国实际使用外资37881亿美元,同比下降238%。为此,应加强对国内热钱流量和流向变化趋势的分析预判,做好相关预案和应对措施,加强监管,防止资本流动剧烈变动对宏观经济稳定造成负面影响。 三、构建国家产业安全防范体系的对策 发达国家外资并购发展比较早,对于产业安全防范有丰富的经验,已形成了一整套完善的产业安全防范体系。美、德、日、韩等发达国家的产业安全防范体系,都是法律主导型产业安全防范体系。其核心内容是规范外资并购的法律体系,在完善法律体系的基础上,设立了审查外资并购的专门机构,依赖法律基础直接负责外资并购的审批,加强重点个案的处理能力。同时,发达国家在其法律体系中对于外资并购的产业限入、外资控股权程度、垄断性并购的判定,以及外资并购的审批程序都有明确具体的规定。这样,使外资并购审查目标更明确,可操作性也更强。我国应借鉴发达国家应对外资并购、维护产业安全的成功经验,在对外开放的前提下,构建产业安全防范体系,提高企业国际竞争力,维护我国的产业安全。 1.制定《外资并购反垄断法》,完善法律法规体系。第一,《反垄断法》为我国在外资并购过程中的反垄断和维护国家安全提供了明确的法律依据,但整部法律对外资并购进行规制的法律条款只有一条,许多重要的内容并没有予以体现。应出台《反垄断法》实施细则,完善配套措施,设立具有高度独立性和权威性的外资并购反垄断执法机构;建立反垄断诉讼机制,如可借鉴美国反垄断法的规定,建立公益诉讼机制。第二,鉴于外资并购的特殊性,并根据我国市场的实际和外资并购国内企业的现状,可在《关于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的规定》、《反垄断法》的基础上,制定一部统一的、涵盖外资并购反垄断各方面内容、效力维权较高的《外资并购反垄断法》。该法在内容上,应全面规制并购活动导致的垄断问题及其所有环节。第三,进一步完善《反不正当竞争法》和《并购法》、《证券法》、《公司法》,加强《商标法》、《专利法》、《知识产权保护法》的执法力度,维护外商投资的合法权益,有效遏制跨国公司在我国的违规违法行为和不正当竞争活动,督促跨国公司实践其应尽的社会责任。 2.事前审查与事后监督相结合。2011年2月,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建立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安全审查制度的通知》,提出将建立外资并购境内企业安全审查部际联席会议制度。这是我国第一部专门针对外资并购安全审查的法规制度。2011年3月4日商务部颁布了《商务部实施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安全审查制度有关事项的暂行规定》,进一步明确了安全审查的申请程序、审查处理等方面的规定,标志着外资并购安全审查制度的正式建立。今后应进一步完善外资并购安全审查制度,健全外资并购的法律规范,细化其中的具体内容,加强执行能力,要掌握适时适度的原则,既不能滥用,又不能不用,力争在实践中日臻完善。 建立与完善外资并购安全审查制度只是做到了事前工作,而对于外资并购之后的企业行为,也应保持足够的警惕性,对其利用市场支配地位的举动应进行实时监控。从国外立法和实践看,大多规定了并购完成后对企业限制竞争效果的持续审查制度。为了能最大限度地避免或减少外资并购对我国市场带来的限制市场竞争的后果,参照国外的立法,我国也应设立外资并购的事后监控制度。并购企业在并购完成时和完成后的一定年限内,应定期向国家反垄断执法机构报告并购后企业的控股情况。一旦外资所持股权比例超过国家规定的份额,反垄断执法机关有权认定其违法,可解除收购或强制外商向国内相关企业出售其股份,以弱化其控制地位。 3.加强对外资并购的引导和规范。外资并购我国企业,必须符合我国国民经济发展战略和国家产业政策法规的要求。对我国来说,并不是所有的产业都鼓励海外企业进入,否则就会形成对国家产业政策的冲击。第一,我国应根据产业形势的变化,适时调整外资产业政策。第5次修订发布的《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2011年修订)》已于2012年1月30日起施行,这有利于积极引导外商投资方向。第二,为了进一步加强对外资并购的监管,引导和规范外资并购活动,建议出台《产业政策法》。在产业政策的方案中,对外资企业特别是外国金融资本对我国国有企业的控股,应根据行业和产品的特点,进行分类管理,明确所要禁止、限制和勉励的领域。同时对那些断定为国民经济支柱产业的领域应严禁将行业特许权出让给外商,对既已出让的部分行业应限制外籍所有权的扩大。在条件容许的情况下,国家可采用逆向的“股转债”,使其变为债务,逐步加以清偿。第三,深入了解私募基金并购或注资国内企业以及利用外资主体多元化的新动向,对这类并购案例进行梳理,掌握其并购动机和并购运作方式,积极引导与有效监管相结合,以趋利避害。 4.建立产业安全监测体系,加强产业安全预警。外资并购引发的产业风险测度是一个非常复杂的问题,可根据其形成机理及导致的后果,同时考虑相关数据的可获得性与准确性,设立产业安全监测指标体系。主要应包括以下几个动态性指标:外资市场占有率、外资品牌拥有率、外资控股率、外资技术控制率、技术源外生率等。根据这一指标体系,定期预报国家产业安全形势,及时反映国家经济安全的异常征兆,并提出防范损害我国经济安全行为的具体措施等。 5.加强创新环境建设,增强企业自主创新能力。自主创新能力是企业竞争力甚至是国家实力的核心体现。我国建设创新型国家,需大力推进国家知识产权战略,营造自主创新的政策环境和文化氛围,有效激发全社会的创新热情,彻底改变“做创新不如搞模仿”的基本环境,让企业形成加强专利建设和保护的明确预期。我国要真正走上自主创新的道路,培育和增强企业的自主创新能力,必须使企业具有内在的创新动力和自主创新的使命感,对技术创新产生内在的需求,使技术创新转化为现实的生产力,彻底摆脱对发达国家的技术依赖。 6.健全体制机制,防止国有资产流失。一是完善资产评估法规,规范资产评估程序和制度,严格执法,加强对资产评估的监管,做到资产评估的公正科学化,保证国有资产评估价值合理准确。二是国有资产管理部门要加强对资产评估机构的管理,严格审查评估机构资格,核查评估结果,保证评估质量,避免“暗箱操作”。对并购中发生的国有资产流失案件,要协同有关部门进行严肃查处,坚决杜绝人为因素造成的国有资产流失。三是进一步完善国有企业法人治理结构,建立一套行之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建立长效激励机制,把国有企业代理人的经济利益长期化。完善内外部约束机制,严格规定各级代理人的职责和义务,强化代理人的责任意识;完善市场机制,发挥市场对国有企业代理人的外部约束。 7.提高民族品牌保护意识。民族品牌是经过多年苦心经营、精心打造,在国内市场取得成功甚至在国际市场也有了名气的优秀品牌,是宝贵的财富,我们决不能轻易地将民族品牌拱手相让,对一些恶意收购有损知名民族品牌的申请坚决不予批准。此外,要给予各行业处于领导地位的民族企业在税收上、资金上、并购上同等的待遇与地位,扶持本国有实力的民族企业发展壮大,成为百年老店、中华老字号。还要鼓励同行业之间加快重组和联合的步伐,加快发展和组建我国的大公司和企业集团,提高我国企业的国际竞争力。通过大企业之间的合作,形成战略联盟共同抵御外资吞并或恶意收购,推动我国从贸易大国走向贸易强国,从制造大国走向品牌强国。 (作者为对外经济贸易大学金融学院博士研究生、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资产管理部总经理)
本资料来自:谢浙云励志
中华牙膏:1994年初,联合利华取得上海牙膏厂的控股权。如今,中华牙膏在市场上的份额已少得可怜。
活力28 · 沙市日化:1996年,活力28与德国美洁时公司合资。现在,“活力28”这个知名品牌已从人们的记忆中消失
乐百氏:2000年,乐百氏被法国达能公司收购。
现在乐百氏品牌已基本退出市场。
小护士:法国欧莱雅2003年收购小护士。
今天,小护士在市场上也几乎销声匿迹。
南孚电池:
2003年,72%的股权落入吉列手中。
吉列的金霸王电池进入中国市场10年,市场占有率不及南孚的10%。南孚被控制之后即退出海外市场,一半生产能力被闲置。如今这一曾经占领了大半个中国市场、中国第一的电池品牌已经不属于民族品牌了。
2003年11月高露洁收购了中国扬州三笑集团的全部股价;
2004年百威啤酒的制造商AB集团收购中国第四大啤酒商哈尔滨啤酒;
2006年全球第一大啤酒巨头比利时英博啤酒集团收购福建雪津啤酒。福建雪津啤酒是内地第八大啤酒商;
2006年9月22日,壳牌收购统一润滑油。通过这次购买,壳牌成为了中国润滑油市场排名第一的国际能源公司;
2007年4月美国高盛收购肉类食品第一品牌——双汇 ;
苏泊尔品牌销售额占压力锅市场的40%,评估品牌价值16248亿元。
现在,法国SEB(世界小家电头号品牌)获得苏泊尔控股权。
大宝:2008年7月30日,强生宣布完成对大宝的收购。
至此,中国化妆品市场的竞争已形成外资主导的局面。
IT…
阿里巴巴,美国雅虎是第一大股东,持股比例3357%;日本软银持股2431%,是第二大股东;两家合计持股将近60%。中国公民作为创业者和管理层共持股1279%,加上公司所有员工股权,大概共2631%。
粮食…
目前,中国油脂市场原料与加工及其食用油供应的75%以上已被拥有百年历史的四大跨国粮商ADM、邦吉、和路易·达孚所控制。跨国粮商在中国97家大型油脂企业中的64家企业参股控股,占总股本的66%。水…
2002年,全球水务巨头法国威立雅水务公司,斥资20亿元收购上海浦东自来水公司50%股权;
2004年,法国威立雅公司以1.52亿元人币收购遵义市南、北郊水厂, 30年特许经营权,期满后可续展5年;
2004年,威立雅公司投资331亿元人币并购深水集团 ,获得深水集团45%股权,期限为50年;
2005年威立雅公司以45亿人币将常州自来水集团公司49%的国有产权收入囊中,合资期限及特许经营期限达30年;
……
中国人难道真要用“洋人物”吃“洋人粮”喝“外国水”么
据不完全统计,目前中国直销市场产值不到1000亿元,安利、完美、玫琳凯、如新、雅芳等至少占据了2/3的市场份额。
随着外资直销巨头优莎娜借道葆婴曲线获得进入中国市场的资格后,外资控制直销非实体销售渠道的力量将更为强大。
可以说,在外资控制零售渠道方面,直销业已率先沦陷。
纵观以上,外资企业透支了我们的资源、廉价了我们的劳动、赚走的却是高纯度的巨额利润……
美国凯雷:持有徐州重工50%的股份
法国SEB集团:拥有苏泊尔61%的股份
美国吉列公司:2003年8月被收购南孚
美国花旗集团:拥有广发银行20%股权
澳新银行集团:拥有上海农商行199%的股份
西班牙银行:拥有中信银行及中信国际金融部分股权
全球第二大水泥企业Holcim入股华新水泥,拟参与河南省水泥行业整合
海德堡牵手冀东水泥主打西北市场
摩根斯坦利与IFC参股中国水泥业老大海螺水泥
摩根斯坦利联合鼎晖基金收购山东山水水泥集团30%的股份
爱尔兰的CRH公司参股东北最大水泥集团亚泰集团
昨天看到一条介绍美宝莲发展历程的帖子,突然看到“欧莱雅旗下”这几个,什么?它们俩不应该是竞争对手的吗?原来美宝莲和欧莱雅是一家!下面我带大家来看一下美宝莲和植村秀哪个档次?
美宝莲和植村秀哪个档次高
1、美来自美宝莲这句广告语,随便问一个女生她都能不假思索一语道破!不过你们知道么?世界上的第一款睫毛膏就是出自美宝莲家。96年欧莱雅就看中了美宝莲然后就有美宝莲纽约的诞生啦!
你们造吗第一款睫毛膏的配方炒鸡简单,WILLAMS将凡士林和炭粉调和在一起,睫毛膏就应运而生了!WILLAMS的妹妹也因为纤长的睫毛被心爱的人一见钟情(好甜呀)。最近美宝莲有再次赋予睫毛膏全新的定义。
2、说起植村秀,它也算是彩妆界的贵妇品牌了!虽然它由国际着名的彩妆艺术大湿植村秀先生创立,但是02年的时候,欧莱雅看中了它并采取了收购计划,事实证明欧莱雅对于彩妆界的前卫和风格还是很有远见的呢!
因为植村秀的概念比较超前,再加上用色上也蛮大胆的,再加上男神峰宝儿的代言,所以被各位小猪翻牌子也是意料之中的事情啦!带头的镇店首领就是它家的这款砍刀眉笔,它可有着砍刀型眉笔界的鼻祖地位。
欧莱雅和巴黎欧莱雅的关系
我们所熟知的欧莱雅其实叫做巴黎欧莱雅,欧莱雅是集团统称,巴黎欧莱雅是化妆品品牌,巴黎欧莱雅才是历史最悠久的庄家!彩妆一直是它的主打,不断的创新却保持着亲民的价格,虽然拥有一系列大将撑腰却一直没有骄傲,新品也是出一款火一款,也真是没谁了。
欧莱雅家的经典实在太对,再给我几双手也数不过来,连春春都炒鸡钟爱它家,办公室的妹纸们彩妆基本都是它家的,尤其是这款经典的纷泽口红,请问店家,作为这么多年的忠实粉儿,日此庞大的需求量能不能给个团购价!
兰蔻和赫莲娜哪个好
大名鼎鼎的兰蔻竟然也是欧莱雅的子体!作为无人不知无人不晓的一线品牌,兰蔻设计到了很多领域,不论是护肤、彩妆,它都以温和的呵护力引领者大家的护理准求。
兰蔻的起家是以香水的影响力得到大家认知的。但是现在我们已经被它家的小黑瓶彻底洗脑,颠覆了它最开始的经典镇牌方向。很多达人称小黑瓶为万年经典肌底液,可见它在重塑肌底对抗岁月的功效上影响力还是很深远的。
除了兰蔻还有一个一线贵妇护肤品牌,它也归属在欧莱雅的范畴里。提到赫莲娜的并购,比我的年龄还要大一些!其实在使用年龄来讲,兰蔻和赫莲娜都比较偏重轻熟期的女性。一直秉承的严谨呵护态度也大家对它们寄以厚望。
赫莲娜的在创新层面的技术,在护肤界一直都是佼佼身份。说它的家的东西有微整的功效,一点都不夸张,绿宝瓶系列就是个代表。这款悦活新生精华的影响力不输小黑瓶,主要针对的也是抗老的问题。
欧莱雅旗下的药妆品牌
说完了一线品牌的护理,我再和大家扒一下欧莱雅旗下的药妆!基本上我们耳熟能详的药妆都在它的掌心里!薇姿、理肤泉、修丽可,还有提倡有机的骨头医生,就是这么牛气。
说起有机的呵护,科颜氏虽然一直都已低调的姿态存在在众多护肤品中,但是却有很多双明亮的眼睛看到了它骨子里的优秀,低调有内涵说的就是它吧!就像一说到白泥,大家自然就会想到科颜氏一样,这就是影响力。
修丽可也可以叫做杜克,因为它的研发教授是杜克大学皮肤科的抗氧化专家,所以它家的抗氧化精华远近闻名。06年的时候独具慧眼的欧莱雅相中了它,从其它的知名度就开始让很多牌子望尘莫及啦!
个人认为修丽可的品牌划分完全可以称得上是一线!贵妇级的价格再加上高性能,怎么看它都和一线的大牌不相上下,而且它家并不是只有抗氧化给力,各种肌肤问题领域它都有涉及,所以也给了这款B5精华很大的发展空间。
所谓外资并购中国上市公司,就是指投资者采用各种有效方式,直接或间接兼并、合并或收购在我国境内公开发行股票的上市公司。然而对于什么是外资,目前似乎还没有一个公认的定义。国际上通常有三种做法:注册地标准、主营业地标准和资本控制标准。
根据《关于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的规定(2006年修订) 》第二条之规定:“本规定所称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系指外国投资者购买境内非外商投资企业(以下称“境内公司”)股东的股权或认购境内公司增资,使该境内公司变更设立为外商投资企业(以下称“股权并购”);或者,外国投资者设立外商投资企业,并通过该企业协议购买境内企业资产且运营该资产,或,外国投资者协议购买境内企业资产,并以该资产投资设立外商投资企业运营该资产(以下称“资产并购”)”
根据上述规定 ,外资并购模式可以分为股权并购与资产并购两种。外国投资者股权并购的,并购后所设外商投资企业承继被并购境内公司的债权和债务。外国投资者资产并购的,出售资产的境内企业承担其原有的债权和债务。外国投资者、被并购境内企业、债权人及其他当事人可以对被并购境内企业的债权债务的处置另行达成协议,但是该协议不得损害第三人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债权债务的处置协议应报送审批机关。 外部因素的推动
1、全球经济一体化
伴随着国际分工的日益深化和科学技术的飞速发展,统一的世界市场正在高速形成,生产要素的流动更为自由。在世界经济一体化的大趋势下,跨国公司在面对更为广阔的市场前景的同时也面临着更加激烈的竞争和更大的市场风险。因此,跨国公司不断调整其经营战略,以全球化的视野利用市场机制在全球范围内整合资源,扩大自身优势,不断提高核心竞争力,跨国并购是实现这一目标的有效途径和手段。经济全球化的环境也为跨国公司的并购活动提供了有效的资源供给。
2、中国市场前景看好
根据国家统计局发布的数据,继2003年实现了GDP100%和2OO4年的101%增长速度之后,2005年中国仍实现了102%的经济增长。中国社科院发布的经济形势分析报告表明,2006年中国有望实现105%左右的经济增长。中国正由潜在的大市场逐步转变成现实的市场,投资预期风险小而回报高,外商都希望能从中国强劲的增长中分得一杯羹,纷纷加快了在华投资的步伐。
3、政策的调整
从世界范围来看,大部分国家和地区放松了对外资并购的限制,调整了外商直接投资制度。近年来,我国政府相继出台了《关于向外商转让上市公司国有股和法人股有关问题的通知》、《利用外资改组国有企业暂行规定》、《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暂行规定》和《外国投资者对上市公司战略投资管理办法》等一系列法规和办法。2006年8月,商务部又联合国资委、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外汇管理局等六部委下发了《关于境外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规定》。新的法规有利于为外资的并购活动提供更完善的环境,外资并购的可操作性增强。目前在中国资本市场上,股权分置问题的解决有利于清除股权转移的障碍,股份可以作为并购中的支付工具,进一步便利了外资的并购活动。
内在因素的激励
1、品牌战略
运作成熟的公司都会有自己的品牌发展战略和发展计划。跨国公司通过横向并购,减少了竞争对手,市场占有率提高,巩固长期获利机会,对国际市场的控制力凸显。以日化行业为例,2003年底,化妆品行业巨擘欧莱雅经过了4年的整合收购了国内大众品牌小护士;2004年1月,又把羽西收入囊中。在金字塔式的群体品牌发展战略中,小护士的加盟帮助欧莱雅迅速进入了中国广阔的大众市场,也加强了欧莱雅原本比较单薄的深度分销渠道。作为中高档化妆品品牌的羽西,填补了欧莱雅品牌战略中该档次的空缺。欧莱雅把小护士和羽西的工厂也揽人怀中,生产能力无疑得到扩张。如此一来,欧莱雅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实力更加不容小觑。欧莱雅亚洲区总裁盖保罗说:“并购是获得品牌资源的快捷手段,如果有符合公司整体和长远发展战略的目标品牌为什么不考虑呢”
2、低成本进入市场
和FDI的另外一种形式——新建投资相比,跨国并购可以较低的成本进入某一市场,并获得原有企业的营销渠道等固有优势。世界第三大超市集团英国零售商Tesco通过收购台湾顶新集团旗下的乐购超市而进人中国市场。以较低的成本获得了零售业至关重要的资源——大卖场。通过收购了解中国市场的乐购超市,Tesco现已拥有25家连锁店。此外,花旗银行、渣打银行等外资金融机构通过对内地银行的参股进入了前景广阔的中国金融市场,在中国金融业全面开放之前就抢得先机,初品硕果。
3、整合资源
经济全球化的同时,也是西方发达国家在全球范围内进行产业结构调整的过程,是发达国家的夕阳产业向发展中国家转移的过程。2003年9月,柯达的全球战略做了调整,由传统影像转向数码影像业务。2o03年10月,伊士曼柯达公司以4500万美元现金出资和提供一套用于彩色产品生产的乳剂生产线和相关的生产技术,换取中国乐凯胶片集团公司持有20%的国有法人股,成为上市公司乐凯胶片的第二大股东。柯达把发达国家的“夕阳产业”——传统影像业务的利润增长转向了中国,凭此,柯达可以用胶卷市场的利润支持其需巨额资金发展的数码影像业务,进一步巩固了其在行业内的优势地位。通过跨国并购,跨国公司可以“博采天下之长”,提高竞争力。实现自己的战略目标。再比如钢铁冶金等资产专有性高的行业中,固定资产所占比例比较大,行业退出成本较高,新设备的投入使用往往需要巨额资金。如此一来,行业内容易囤积过剩的生产能力,资源难以得到有效配置,各企业只能占到较低的市场份额。通过并购重组,可以淘汰陈旧的生产设备和低效益企业,降低行业退出壁垒。
4、分散经营风险
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跨国公司虽然面临更大的风险,但与此同时,开放的市场环境也为跨国公司提供了更多分散风险、转嫁风险的手段和途径。跨国公司可以利用不同产品在不同国家和地区的生命周期的差异,进行多元化投资,投资区域多元化,投资行业多元化,达到分散风险的目的。汇丰集团在中国政策开放之初就进行了一系列的收购活动:2001年,以517亿人民币人股上海银行,占有8%的股份;2002年,以6亿美元取得了平安保险10%的股份;2004年,汇丰与平安联手收购了福建亚洲银行,改组为平安银行,汇丰和平安各持股50%(随后汇丰持股比例稀释到27%);同年,以17亿美元又购得交通银行199%的股份,成为第一家人股国有商业银行的外资银行;2005年,在已经持有平安10%的股份的基础上又斥资人民币86亿元得到了991%的股份。逼近政策允许持股上限;随后,汇丰集团积极参与了湘财证券的重组过程,预计将拿出10亿人民币与交行一起取得对湘财证券的控股地位;在基金市场,汇丰与山西信托投资有限公司合资设立的汇丰晋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其中汇丰持有49%的股份。至此,汇丰的触角已经深入到了商业银行、保险经纪、股票市场、基金市场等金融领域。汇丰集团亚太区主席郑海泉称。汇丰进行并购的主要目的是分散区域经营风险。德国大众汽车公司董事会在一份报告中曾宣称:“公司政策的一个长期目的就是通过参与到具有同汽车工业相反的商业周期地区中去来确立保持长久的盈利能力。”
除此之外,获得规模报酬、争取优秀人才、达到经营协同和财务协同效应、降低交易费用等等都是外资并购的基本动因。在此不作具体阐述。从长期来看。追求利润是每个企业追求的目标。外资企业的并购活动最终也是为了获得更多的利润。近年来,我国企业在进军海外市场的过程中也不断利用并购这一方式。从对外资并购的动因分析之中,希望国内企业可以得到一些启示和借鉴,扬长避短,师其长技以自强。 外资并购的两种方式
一、“股权并购”:外国投资者购买境内非外商投资企业(以下称“境内公司”)股东的股权或认购境内公司增资,使该境内公司变更设立为外商投资企业;
二、“资产并购”:外国投资者设立外商投资企业,并通过该企业协议购买境内企业资产且运营该资产,或,外国投资者协议购买境内企业资产,并以该资产投资设立外商投资企业运营该资产。 外资并购的类型就并购之分类而言,常会因为分类之标准不同,而有不同之说法,以下仅就较常见之分类方式叙述如下:
1、按并购企业之间的行业关系划分
横向并购相同行业的两个公司之间进行的并购,实质上也是竞争对手之间的合并。由于企业生产同类产品,或生产工艺相近,故可以迅速扩大生产规模,节约费用,提高通用设备使用效率,还可以通过共用采购、销售等渠道形成产销的规模经济。由于这种并购减少了竞争对手,容易破坏竞争,形成垄断的局面,因此横向并购常常被严格限制和监控。
横向并购是出现最早的一种企业并购形式,在19世纪后期和20世纪初期,在西方企业并购高潮中,横向并购是主流并购形式,当前的并购浪潮也是以横向并购为主。
纵向并购企业与供应厂商或客户的合并,即企业将同本企业紧密相关的生产、营销企业并购过来,以形成纵向一体化。实质上是处于生产同一产品、不同生产阶段的企业间的并购。纵向并购可以使企业节约交易费用,有利于企业内部协作化生产。一般来说,纵向并购不会导致公司市场份额的大幅提高,因此,纵向并购一般很少会面临反垄断问题。在西方第二次并购浪潮中,纵向并购是主要并购形式。
混合兼并指既非竞争对手又非现实中或潜在的客户或供应商的企业之间的并购。混合并购又有三种形态:在相关产品市场上企业间的产品扩张型并购;对尚未渗透的地区生产同类产品的企业进行市场扩张型并购;生产和经营彼此间毫无相关产品或服务的企业间的纯粹的混合并购。混合并购是企业实现多元化经营战略,进行战略转移和结构调整的重要手段,是西方第三次并购浪潮的主要形式。
2.按支付手段划分,可分为现金收购、换股并购和综合收购
现金收购是指收购公司支付一定数量的金钱,以取得目标权益,包括资产和股权。现金收购存在所得税的问题,这可能会增加收购公司的成本。
换股并购是收购方通过向目标公司的股东发行本公司的新股票,以换取目标公司全部或大部分股票的并购方式。与现金收购不同,换股并购不需要支付现金,换股并购由于并购时增发了新股,所以并购双方股东在新合并公司的股权结构会发生变化,企业的控制权可能会发生转移。
综合收购指在收购过程中,收购公司支付的不仅仅有现金、股票、而且还有认股权证、可转换债券等多种方式的混合。这种兼并方式具有现金收购和股票收购的特点,收购公司既可以避免支付过多的现金,保持良好的财务状况,又可以防止控制权的转移。 外资并购程序
1、外国投资者并购设立外商投资企业申请书;
2、投资者证件:
(1)以境外公司投资的提交公司营业执照或商业登记证、注册证书、境外公司的股东、董事构成及法定代表人证明材料;
(2)以自然人投资的提交个人身份证或护照(复印件);
3、外方投资者资信证明(复印件);
4、新公司投资申请表或合同(原件);
5、新公司章程(原件);
6、新公司董事会成员委派书(原件);
7、新公司董事会名单及签名备案(不设董事会的提交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名备案)(原件);
8、新公司董事会成员身份证(复印件);
9、股权并购协议书(原件)(外方投资者签名、中方企业法人签名并盖公司章);
10、外国投资者购买境内公司股东股权或认购增资协议;
11、被并购境内企业董事会或股东会转让股权决议;
12、被并购境内企业营业执照及其各方所投资企业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13、被并购企业验资报告、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复印件);
14、涉及中方是国有股权转让的,必须提交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批准文件(原件);中方是集体企业需提交其主管部门同意函(原件);
15、新公司名称工商登记核准(复印件);
16、被并购公司职工安置计划;
17、公司场所证件(租赁合同、房产证复印件);
注:
1、新公司的经营范围、规模、土地使用权的取得,涉及相关政府部门许可的,有关许可文件应一并报送;
2、新公司经营范围应符合有关外商投资产业政策要求,不符合的,应进行调整;
3、股权并购协议书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1)协议各方的名称(姓名)、法定地址(住所)、法人姓名、职务、国籍等;
(2)购买股权方式、价款及付款期限(规定从营业执照颁发之日起三个月内付清全部对价);
(3)并购后所设立新公司继承原公司的债公和债务;
(4)协议各方的权利、义务及违约责任、争议解决;
(5)协议签署的时间、地点。
4、资产并购的,出售资产的境内企业承担其原有的债权债务,并提交通知,公告债权人的证明。
欢迎分享,转载请注明来源:品搜搜测评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