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拿我自己来说吧,也是一名早八晚六的工作人员,也是一名因为网络“杀 猪盘”而负债累累的人。更是一名因“杀 猪盘”而信用卡、网贷逾期的人,所以为了尽快偿还债务,尽快上岸。除上班时间,下班做兼职和副业的意愿比一般人都强,我现在在做的兼职和副业有下面这几块:
1、做任务卖货
因为工作的性质,我所在的行业很有可能时而忙时而闲。例如,在年终的时候我就每天加班到晚上十点,因为靠近年关需要做好公路的保通、保运、保平安。所以工作量非常的大,但是到了年初,除了正常的日常工作外,工作量就会相对较少。这时我就会用空闲的时间做些简单的任务。
任务就是一些网络活动,比如那个平台需要人气举办了奖励活动,按照活动流程每天去签到看视频完成进而变现,这些任务也是我在一个软件里做的,不过软件里有很多类型,任务也只是其中一种,还有其它项目教程虚拟资源,反正都是网上赚钱相关的,我提到的卖货就是卖这里的虚拟产品(各种教程素材软件工具等等)每月1000多,加上做任务一月还有几百。虽然不多,但是能用来缓解我财务的压力,争取早日摆脱“杀 猪盘”的阴影,早日上岸。
2、跑滴滴顺风车。
为了有更多的收入,解决我吃饭的难题,或者尽快让我的想法付诸行动。我每天快下班的时候就马不停蹄地到客运市场或者微信群寻找乘客,做好拉顺风车的客户资源。记得有一次在微信群中找到一个客户住在农村,我连续跑了40公里来接她,加上把她送到目的地加起来总共160公里,也只收了她60块钱。就因为她只是一个学生,第二天需要到学校上课。中间在接她的过程中还要到她家楼上帮忙搬超大型行李箱,主要是她也无力搬动,还带了一个吉他回家练习。因为晚上的缘故,还被她家的狗吓得摔了一个踉跄。就因为跑这么远接她还被车上的另外两名乘客嫌弃耽误时间。而我能做的只有连连道歉。我记得那一次回到家里已经夜里三点了。第二天还需要正常的上班。
3、做好市场调研,创业开小吃摊。
虽然我现在的信用卡和网贷已经逾期,我也尽力的在协商之中。但是我依然有创业开小吃摊的想法和行动。跑顺风车一是能够稍微解决我吃饭问题,二是能够尽快攒够我创业所需要的的启动资金。到目前为止为了尽力的减少成本。我所有的做法和食材都通过自己晚上下班研究,怎么样做更好吃?怎么样能让卖相更好。甚至为了不去加盟或者学习手艺,我都在家里自个研究怎么泡腌菜?总之,这个过程是非常煎熬和痛苦的,但是为了自己能尽快偿还债务,所有的辛劳和失败自己都默默地吞下肚子里。
我想创业小吃摊还有一种重要的原因是因为我跑顺风车的车也是租借的。跑顺风车和仅仅上班不知道猴年马月才能把我被诈骗的25万元还上,所以加上客户也不稳定。这都不是一个长久的办法。
总之,做一个副业提高自己的收入或者抗风险能力无可厚非,但是各位需要结合自身的优势和兴趣领域量力而行。做到不影响自己本职工作的同时,增加收入,我是被逼无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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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要想合法经营直销,牌照是第一个坎,它意味着企业的合法经营资质,而直销区域审批则是第二道坎,只有通过审核,才能设立服务网点。“事实是,获牌难,获直销区域更难。”这是诸多企业的心声。
2006年8月21日,国家商务部在当年的第八次部务会议中讨论通过了《直销行业服务网点设立管理办法》,该管理办法于2006年10月20日开始施行。
从此,商务部直销行业管理信息系统上只公示已获得直销经营许可并完成服务网点核查备案的直销企业。这一动作表明,在中国,企业要进行合法的直销经营,除了首先要获得国家商务部颁发的直销经营许可证外,还必须在国家商务部核准通过的允许企业从事直销经营的区域市场内设立服务网点。
截止2012年2月16日,已有30家企业获得国家商务部颁发的直销经营许可证且完成服务网点的核查备案。为帮助直销业界更好地了解中国直销区域分布的规律与趋势,《中国直销》杂志和世界直销(中国)研究中心花费两个多月,对商务部直销行业管理信息系统中公布的直销区域数据进行了系统的整理与分析,撰写出如下分析报告。
需要特别说明的是,由于近年来,为了发展的需要,经国务院批准,一些省市对所辖区域中的地级城市、县级城市(包括副地级城市)进行了调整(比如2010年7月1日,北京市将东城区和崇文区合并设立新的东城区,将西城区和宣武区合并设立新的西城区),但是这些调整后的数据,在商务部直销行业管理信息系统中并没能得到及时的更新。其次是一些城市的经济技术开发区和管理区并非真正意义上的行政区,但却被商务部直销行业管理信息系统作为行政区列入。三是商务部直销行业管理信息系统中列入的一些地级和县级城市名出现明显错误,诸如错字、怪字符、城市重复等。
为准确衡量各直销企业服务网点真正的地域覆盖范围,《中国直销》和世界直销(中国)研究中心专门设立了一个主要考核数据――覆盖区域。所谓覆盖区域,是以不设区县的副省级城市(如上海的浦东新区、天津的滨海新区)、不设区县的地级市(如广东省的中山市、东莞市,甘肃省的嘉峪关市、海南省的三亚市)以及副地级市和县级城市为统计对象。
在以下的企业服务网点的数据统计中,我们均以覆盖区域为主要参考数据,以省级行政区为次要参考数据来衡量各大直销公司获批直销区域的真正覆盖范围。
服务网点区域分布统计
截止2012年2月16日,共有30家企业获得了国家商务部颁发的直销经营许可证且完成了部分服务网点的核查备案。30家直销企业的服务网点已遍及全国30个省级行政区。除不在直销服务网点审批区域中的台湾省、香港特别行政区和澳门特别行政区外,内地只有西藏自治区还没有被商务部核查备案的直销服务网点。直销服务网点在内地省级行政区的覆盖率达到了9677%。
需要特别说明的是,根据商务部直销行业管理信息系统提供的信息表明,目前只有雅芳(中国)有限公司通过了西藏自治区相关部门对其直销服务网点的审批,目前还在等待国家商务部等相关部门的最后核查和备案。让我们比较吃惊的是,商务部直销行业管理信息系统关于雅芳(中国)公司区域信息的最后更新时间为2007年5月24日,这说明在这之前,雅芳就已经将关于西藏地区服务网点的相关资料提交给了商务部有关部门,但至今4年有余,却仍然还在等待商务部的最后核查和备案,这似乎表明西藏自治区的直销区域核查工作已被有关部门搁置。
30家拿牌直销企业,外资企业共有20家,占到了拿牌企业总量的667%;20家外资企业服务网点的总覆盖区域数量为7389个,占30家直销公司服务网点覆盖区域总量(8066个)的9161%。内资直销公司共10家,占拿牌企业总量的333%;所有内资直销企业服务网点的总覆盖区域数量为677个,占所有直销公司服务网点覆盖区域总量的839%。
特别说明:《中国直销》杂志和世界直销(中国)研究中心发现,在2011年12月9日已获得直销牌照且完成了服务网点核查备案的湖南炎帝生物工程有限公司,其相关直销信息是由商务部外资司所提供,这说明商务部将炎帝列为了外资企业。不过根据我们对炎帝公司在湖南省工商局备案的企业注册信息查询,以及我们向炎帝公司的电话求证,均表明湖南炎帝公司为内资企业。因此我们在统计数据中,均把炎帝作为内资直销企业来进行统计分析。
直销服务网点覆盖区域数量最多的前10位企业分别是:雅芳、安利、玫琳凯、康宝莱、无限极、新时代、宝健、完美、如新、克缇。这10大直销企业中,排位第6的新时代公司为唯一一家上榜的内资直销企业,其余9家的情况是:5家美资公司、2家港资公司、1家台资公司和1家马资公司。
在服务网点的覆盖区域数量上,排名前3位的企业全是外资公司,它们分别是:雅芳、安利和玫琳凯。这三大直销企业的覆盖区域数量合计为5712个,占30家直销公司服务网点覆盖区域总量的7087%。与此对应的前3位内资公司分别是:新时代、哈药和安惠,它们三家的覆盖区域数量总和为461个,占所有直销公司服务网点覆盖区域总量的572%。
在省级行政区入驻数量上,排名前3位的同样是这三家外资企业,唯一的变化是安利与玫琳凯的排位顺序调换了一下,其排序为:雅芳(30个)、玫琳凯(25个)和安利(24个)。这三家公司直销服务网点所分布的省级行政区合计为79个,占30家直销公司入驻省级行政区域总量(178个)的4438%。内资公司在省级行政区入驻数量上则令人汗颜,除新时代公司入驻了12个省份外,其他的内资直销企业的省份入驻数量均为1个,即使所有内资企业的省级行政区域入驻数量的总和,也只有区区21个省份,所占比例也仅为118%。
通过以上的统计数据,我们不难发现,无论是内外资企业的数量比,还是内外资企业的服务网点数量,外资直销企业群远远领先于内资直销企业群,而且两种企业群体间的数量差距之大,令作为直销观察研究机构的我们备感吃惊。数据结果证明,在政府主导下开放了6年多的中国直销区域市场,继续被外资直销企业所完全垄断。2004年9月“厦门直销法规”研讨会议上,商务部官员提出的开放原则“内外一致、公平竞争、共同发展”正被事实证明其实是向着当时被坊间盛传、却被官方否定的“外资先行”方向在进行。中国直销经济这些年来在全球直销市场中迅速地崛起,庞大的直销蛋糕的绝大部分却被外资所瓜分。这不得不让我们为生于斯长于斯的民族直销企业深感悲哀,我们希望能在不久的将来,中国直销政策的制定者与执行者们,能让中国的直销市场不再是外资企业盛行的天下。
企业服务网点获批时间统计
自2005年12月1日《直销管理条例》施行以来,截止2012年2月16日,共有30家企业拿到直销牌照并完成了服务网点的核查备案。我们对商务部直销行业管理信息系统公布的直销企业服务网点备案时间进行了统计。
(注:由于各个直销企业在服务网点建设工作方面存在效率与范围上的差异,导致各个直销企业在服务网点核查备案方面进展不一。有的企业,其新服务网点在不断得以增加,有的则一直维持着最初的网点数量。因此我们这里提到的服务网点备案时间,是指对应直销企业最先被核查通过的服务网点的备案时间。)
通过右边的图表数据,我们发现,在2007年,无论是拿牌的直销企业数量,还是企业服务网点的核查数量,均达到了一个巨大的峰值。
新兴直销企业已经很难像2007年前获牌的直销企业那样,一下子获得上百个县级直销服务网点的核查备案。2008年后的拿牌直销企业,还没有哪一家的直销服务网点的覆盖区域分布数量能超过100个(2008~2011年中,2009年2月拿牌的克缇获得的直销服务网点的覆盖区域分布数量最多,但也只有89个)。
虽然中国直销开放已经6年多,但相关管理部门对拿牌企业服务网点的报批越来越谨慎和小心。我们也注意到,2011年3月2日,商务部下发的“商务部关于直销企业设立分支机构审核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商资函[2011]97号),重新制订了新的服务网点设立的审批流程,整个审批流程已经从原来的6个程序增加到了8个程序。变得复杂化的审批流程也直接加大了直销企业服务网点的获批难度。
全国各省份直销企业入驻数据统计
目前全国有30个省份对拿牌的30家直销企业实行选择性的开放。这种选择性,也造成了各省份入驻直销企业在数量上的差异。“全国各省份直销企业入驻数量统计图”显示,入驻直销企业最多,直销开放程度最高的前10个省份分别是:广东(13家)、北京(13家)、天津(12家)、江苏(11家)、上海(11家)、辽宁(10家)、山东(9家)、四川(9家)、浙江(8家)、福建(8家)。这10个省份共入驻直销企业的数量总和为104家,占直销企业入驻全国各省份总量(178家)的5843%;10个省份2011年的GDP总量为28597325亿元,占全国各省GDP总和的5514%。
通过“10大直销省份地理分布图”,我们惊讶地发现,10大直销省份中,除四川省深处内陆腹地外,其他9个省份沿着渤海、黄海、东海和南海一线排开。看来这些一直走在改革开放最前沿的沿海省份,对于像直销这样的新兴事物,接受程度也是最高的。
根据直销企业进入数量的多少和参照“全国各省份直销企业入驻数量统计图”,我们将全国各省份分为四大直销市场梯队:10家及以上为第一梯队,分别是广东、北京、天津、江苏、上海、辽宁;6~9家为第二梯队,分别是山东、四川、浙江、福建、湖南、河南;4~5家为第三梯队,分别是黑龙江、重庆、安徽、广西、贵州、河北、湖北、江西、内蒙古、山西、陕西;3家及以下的为第四梯队,分别是海南、吉林、云南、甘肃、宁夏、青海、新疆、西藏。
从四大直销市场梯队相关数据比较中我们发现,四大梯队无论是直销企业的总拥有数量、GDP的总和及所占的份额百分比,还是直销企业的平均拥有量及GDP的平均值,均呈下降趋势,而且下降趋势越到后面越明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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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者之争
在我们分析报告的总表“内外资企业覆盖省级行政区个数及覆盖区域总数”中,我们可以看出,无论是在全国直销区域的分布范围(即获得直销经营权的省份数量),还是直销市场的纵深度(即获得直销经营权的覆盖区域总数),雅芳都名列第一。
而在直销区域分布范围的竞争中,我们很意外发现玫琳凯居然领先安利一个省份而成为亚军,安利则位列第三。不过在直销市场的纵深度上,安利则展现出他们的强大优势。落后雅芳整整6个直销省份的安利,在市场的纵深度方面仅落后雅芳30个县级城市,而领先第三名玫琳凯703个覆盖区域。
从某种意义上讲,市场的纵深度比全国直销区域分布范围更能反映出一个直销企业所获得的允许进行直销经营城市的真正实力。可以说,安利在全国直销区域分布范围上的短板,通过其在市场纵深度上的精耕细作获得了极大的弥补,在极大地缩小了与领先者的差距的同时,拉大了与竞争者们的距离。
为更详细地了解中国直销企业的巨头们在直销大省和经济发达省份中的直销市场数据,我们仍然引入覆盖区域这个考核标准,分别对开放程度最高的10大直销省份(广东、北京、天津、江苏、上海、辽宁、山东、四川、浙江和福建)和2011年GDP前10强省份(广东、江苏、山东、浙江、河南、河北、辽宁、四川、湖南)中的相关数据进行了详细的统计。GDP前10强省份只有河南、河北、湖南三省不在开放程度最高10大直销省份之列,因此我们将这三大省份和对方开放程度最高的10大省份合称为“13大直销省份”。
安利真正的区域之王
在这13大省份中,安利均拿到了直销的经营权,是最大的胜利者。其13个省份的总覆盖区域数量达到了1181个(实际总数量为1325个)。其中除在天津位列第四、在四川和河北屈居第二外,在其他10个省市里均排名第一,显示出安利在这些省市中强大的政府公关实力与市场实力。
我们来看一下安利在领先的这10个省份中的强大实力:(1)拿全了北京、江苏、上海、浙江、河南五省市的直销经营权;(2)在广东,拿下了123个直销覆盖区域中的120个。除河源市管辖的东源县、阳江市管辖的阳东县、阳西县这三个县外,安利的直销经营权已经遍布广东全省,成为真正的广东直销企业之王;(3)在辽宁,拿下了100个直销覆盖区域中的99个。除鞍山市管辖的台安县外,安利同样拥有了在辽宁全省的直销经营权;(4)在山东省,拿下了140个直销覆盖区域中的138个。除济南市管辖的章丘市、青岛市管辖的黄岛区外,安利同样获得了在山东全省的直销经营权;(5)在福建,拿下了85个直销覆盖区域中的81个。除漳州市管辖的华安县、南靖县和平和县,泉州市管辖的金门县外(注:金门县现为台湾当局实际控制),安利已经能在福建全省开展直销业务;(6)在湖南,拿到了122个直销覆盖区域中的114个,只有8个县级城市还没有拿到。
在安利落后的3个直销省、市中的覆盖区域数据情况如下:
(1)在天津,拿到了16个直销覆盖区域中的14个,只有宝坻区、宁河县还没有获得直销经营权;
(2)在四川,安利只拿到了181个直销覆盖区域中的124个,还有57个县级城市没有拿到直销的经营权;
(3)在河北,安利只拿到了172个直销覆盖区域中的105个,还有67个县级城市没有获得直销经营权,在13个省市中表现最差。
雅芳全国数据排名第一
在全国数据中排名第一的雅芳公司,在这13个直销大省的竞争中,拿到了1096个直销覆盖区域,比安利的1181个少了85个,几乎完败于安利。从某种意义上讲,雅芳与安利的全国直销区域竞争,雅芳是赢了名声,安利则坐收了实利。
雅芳在这13个省份的直销区域的竞争中,拿到了两个省市的第一,分别是在河北省和上海市(在上海与安利并列第一);拿到了6个第二,分别是在广东、天津、山东、福建、湖南和河南;拿到了3个第三,分别是江苏、浙江和四川,不过要说明的是,雅芳拿下了江苏104个直销覆盖区域中的103个,唯一没有拿下的,是南京市管辖的高淳县。可以看到,除安利外,雅芳在这13个直销重要省份中实力强劲。雅芳、安利这两大世界直销巨头,在目前的中国直销业中同样一时瑜亮。
玫琳凯实力强劲的老三
2011年,在中国直销行业销售业绩排名第四的玫琳凯在这13大直销省份的直销区域争夺战中,成绩斐然。其获得其中12个省份的直销经营权(在河北省没有获得批准),总直销覆盖区域达到了838个,虽然这一实力暂时难以匹敌雅芳和安利,但却迅速拉大了与后面跟进者的差距,起到了一个承上启下的作用。
玫琳凯拿到了北京、江苏两省市全境的直销经营权,与同地区的安利公司并列第一;其位居第二的省份有一个,为浙江省;其排名在第三的省份有五个,分别是山东、辽宁、福建、湖南和河南。
无限极四川直销之王
根据这13大直销省份的直销覆盖区域数量,我们将安利、雅芳、玫琳凯划归为第一梯队的话,那么2011年成绩排名第三的无限极则是第二梯队的领军者。其居然能在四川省的直销区域争夺战中击败安利而成为四川直销之王,完全出乎我们意料的同时,也显示出无限极公司在直销区域竞争中的强大实力。
除四川省外,无限极在北京市、上海市的直销区域数量同样与竞争者并列第一。其位居第二的省份有一个,为辽宁省;其排名在第三的省份有五个,分别是山东、辽宁、福建、湖南和河南。
在辽宁的直销区域数量,其排名第二;在其公司总部所在的广东省,无限极拿到了92个直销覆盖区域,数量排名第四,分别逊于安利、雅芳和完美。
康宝莱低调的获利者
在这13个重点直销省份中,康宝莱拿下其中了6个省份的直销经营权,其覆盖区域数量为411个。康宝莱在全国则拿到了16个省份的直销经营权,拿到了569个直销覆盖区域。与安利、雅芳漂亮的直销区域数据相比,康宝莱稍显逊色;但是与它后面的竞争者相比,康宝莱的相关数据又可圈可点。无论是在重点直销省份还是全国直销数据方面,康宝莱都表现得中规中矩,不冒头不掉队,闷声坐收实利。
完美弱势的直销区域
2011年在中国直销市场创造了115亿实际销售业绩的完美公司,居然只拿到了广东一个省的直销经营权,而且还有29个覆盖区域的直销经营权没有获批。更令我们意外的是,在江苏扬州投建了最大生产基地的完美,居然在江苏省没有直销服务网点。不知道2011年出任完美公司副总裁,负责对外事务的何凯立先生,能否改变完美公司在中国直销区域上的弱势地位?
天狮天津直销之王
2011年才拿到了行业最众望所归的一张直销牌照的天狮集团,在全国的直销区域竞争中因起步太晚而处于弱势。作为北京的战略门户,天津的重要性不言而喻。不过安利、雅芳和玫琳凯等外资公司,在天津的直销区域争夺战中全部折戟,天狮成为30家拿牌直销企业中,唯一拿到了天津市全境直销经营权的企业,成为中国直销企业中名副其实的津城之王。
新时代内资企业翘楚
新时代公司拿到了13个重点直销省份中的12个省份的直销经营权(注:新时代公司的全部直销区域均集中在这12个省份内),其覆盖区域总量为341个。无论是省份数量还是覆盖区域数量均位列内资企业第一。内资第一的新时代,在这13个省份的直销覆盖区域的数量上,仅排名第6,比排名第5的康宝莱少了97个。内外资在市场竞争中遭遇的政策不平等再次显露无遗。
罗麦在总部省份不能直销
北京市目前允许13家直销企业在京开展直销业务,其中安利、如新、宝健、新时代、康宝莱、无限极、玫琳凯、葆婴、嘉康利等9家企业拿下了北京全市的直销经营权。不过让我们感到意外的是,总部位于北京的罗麦公司居然在北京没有直销经营权,这也是唯一一个在总部所在地不能进行直销经营的拿牌企业。罗麦获批的直销区域分别位于山东的济南市和聊城市,这说明罗麦应该是通过山东商务厅申请到的直销牌照。
哈药重点直销省份的观望者
总部位于黑龙江省哈尔滨市的哈药集团的直销区域仅限于黑龙江省内,成为30家拿牌直销企业中唯一一家没有在这13个重点直销省份获得直销经营权的企业。
安利与玫琳凯的区域短板
在重点直销省份全面胜出的安利公司,却只拿到了内地31个省份中的24个,还有7个省份没有获得直销经营权,这7个省份的分布情况如“安利没有取得直销经营权的省份示意图”所示(注:其中红色部分是安利没有获得直销经营权的省份)。
从图中我们可以直观地看到,安利不能开展直销经营的区域主要在华北地区:内蒙古自治区;西北地区:宁夏回族自治区、甘肃省、青海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西南地区:贵州省和西藏自治区。
玫琳凯在省份数量的争夺战中击败安利排名第二,是我们在统计前没有想到的。拿到了25个直销省份的玫琳凯,又在哪6个省份中颗粒无收呢?我们同样绘制了“玫琳凯没有取得直销经营权的省份示意图”。与安利比较集中的空白直销区域相比,玫琳凯的直销空白省份相对比较分散,它们分别在东北地区的吉林省;华北地区的河北省;西南地区的西藏自治区;西北地区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和青海省;中南地区的海南省。
随着信息技术的飞速发展,计算机的触角已经深入到各行各业,越来越多的纸质数据与经验信息演变为电子数据存储于相关的信息系统中,因此作为审计的主要技术和工具,数据分析将对处在信息时代的审计发挥更大的作用。
尤其是近年来,计算机审计在全国各级审计机关逐步发展。作为开展计算机审计、确定审计重点及编制计算机审计方案的基础,研究被审计单位的数据情况,编制规范的审计数据分析报告是非常必要的,也是新的审计方式条件下体现审计成果的重要手段。
晚上10点下班。营业时间:上午10:00–晚上22:00连续营业。恒隆广场二期写字楼低区2-15层,中区16-32层,高区36-48层;标准层建筑面积:低区:约2,100平方米,中区:约2,070平方米,高区:约2,085平方米;得房率:整层约77%-82%;分割楼层约67%-73%;交付标准:完整的假天花系统,10公分架高地板,下有线槽,地毯,乳胶漆墙面,窗户可开启,玻璃门,恒隆广场的1至5层为高档商场,有超过100家世界知名的奢侈品牌和时尚产品供客户选购。配套建设的两幢写字楼也吸引了多家国内外著名企业入驻。恒隆广场因其卓越设计、出色构造和无与伦比的管理水准而获奖无数,颇受毕马威、仲量联行、路易威登、耐克、H&M及玫琳凯等跨国企业和时尚商家的青睐。 恒隆的精致奢华并不止集中在一楼的服装服饰品牌。从一楼到四楼,恒隆广场购物中心在每一家店铺、每一个品牌、每一个细节上精心打造从外到内的时尚品位。精美绝伦的瓷器、豪华舒适的寝居用品、晶莹剔透的水晶、紧跟时代潮流的健身器材乃至品质一流的厨具和家具,无一不体现恒隆精致完美的时尚生活主张
本文以此次达尔威公司涉及传销为切入点,从我国对传销的法律规定、微商合法经营行为与传销违法行为的边界认定、合规路径三方面分析,以期防范微商等新型电商企业法律风险,为网络正常经营环境保驾护航! (一)行政法 1传销定义 2005年国务院颁布《禁止传销条例》,第二条将“传销”定义为:“是指组织者或者经营者发展人员,通过对被发展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发展的人员数量或者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或者要求被发展人员以交纳一定费用为条件取得加入资格等方式牟取非法利益,扰乱经济秩序,影响 社会 稳定的行为。” 2传销具体行为——“拉人头”、“收取入门费”、“团队计酬” 《禁止传销条例》第七条采取列举的方式,将“拉人头”、“收取入门费”和“团队计酬”三种行为明确定义为传销行为而予以坚决禁绝。具体规定如下: “下列行为,属于传销行为: (一)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对发展的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滚动发展的人员数量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包括物质奖励和其他经济利益,下同),牟取非法利益的; (二)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交纳费用或者以认购商品等方式变相交纳费用,取得加入或者发展其他人员加入的资格,牟取非法利益的; (三)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形成上下线关系,并以下线的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上线报酬,牟取非法利益的。” (二)刑法 2009年《刑法修正案(七)》规定了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以下简称为“传销罪”),“组织、领导以推销商品、提供服务等经营活动为名,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或者购买商品、服务等方式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直接或者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或者返利依据,引诱、胁迫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物,扰乱经济 社会 秩序的传销活动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2013年最高院、最高检、公安部联合发布《关于办理组织领导传销活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明确了关于传销组织层级及人数的认定,即“组织内部参与传销活动人员在三十人以上”、“层级三级以上”的多人数、多层级概念。 严格来说,正规的微商从业者作为电子商务经营主体,应当适用《电子商务法》予以规范。2018年,曾依托淘宝杭州电商圈崛起、踩中微信生态圈而风生水起的“云集微店”及零食电商平台“环球捕手”,先后因涉嫌传销被腾讯官方宣布永久封杀。这些电商打着“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玩手机赚钱”等激励口号,运营内容却是建立在一套多层分销系统的基础上并大肆推广的新型传销模式,属于违法经营行为。国家近年来不断规范电商领域,同时对传销活动严厉打击,这也是近几年微商“暴雷”的关键原因。作为微商行业巨头的达尔威公司涉嫌传销被查,也不免让人重新审视并进一步反思微商经营行为的合法性。 (一)微商经营行为的特点 1传播范围广、效益快。 随着智能手机的普及与“互联网+”的快速发展,微信及朋友圈成为人们沟通联络的常用方式。我国微信用户之高,使得每个人的圈子效应发挥到极致——微商在自己朋友圈发表一个动态,吸引每一个微信好友观看或者转发,其传播范围广、效益快,使聚群效应和群体传播速度达到最大化。 2操作便捷、推广成本低。 在微信上,无论是朋友圈还是公众平台,推送消息都非常便捷,从推送至个人,到具体经营操作及后续联络等各个环节通常都可以在智能手机上顺畅进行;推广成本也很低,只要人手一部手机和身份证基本上一键操作,对推广者而言仅需付出信息成本,极大降低了宣传成本和联络成本。 3监管松散、规范体系尚不完备。 微信是个自由开放的平台,尚未实行实名制,用户可以随时更改昵称或者注册多个账号,而由于其操作便捷、灵活等特点,作为我国用户数量最大的社交软件,无法区分个人用户和背后的企业主体,也就是说微信上的经营行为很难以传统的法人经营行为予以规范。加之,我国网络监管体系尚在建设健全中,对此缺少专门的规制手段,也造成了其监管松散的特点。 (二)微商合法经营行为与传销违法行为的边界认定 识别微商合法经营与传销,需从以下几点评析。 1传销往往是需要区分代理层级等发展他人作为下线的经营模式 由于微商经营行为具有上述特点,朋友圈微商容易出现传销的倾向,多数微商经营者在经营过程中,不自觉地向亲朋好友传递“销售理念”,试图发展这些人成为团队一员。换言之,有的微商团队有特定的经营模式,需要区分不同层级和代理,因为层级不同,返利比例也不同,而有的代理为了提高返利,就开始不断发展他人进入团队以提升自己的层级。此外,微商推广的封闭性也导致微商需要通过多层级经营模式来扩充客源和提升营利,但是在多层级的经营模式基础上,不断发展他人,并对发展人员以其直接或间接滚动发展的人员数量为依据给予报酬,牟取非法利益,则存在传销的法律风险。 2传销通常包含囤货、自掏腰包成为代理等行为 以此次达尔威公司涉嫌传销为例,达尔威虽然有“零加盟费”的宣传标语,看似不符合传销中缴纳入门费的要件标准,但事实上,很多代理商为了维持销售资格和提成比例,出现自己消费、囤货的行为,即自掏腰包成为代理,无疑是另一种形式的入门费。 3传销的主要收益来源之一是根据他人拿货获得代理返点 微商的盈利模式、微商经营者的薪资来源是否正规,是否为非法牟利,是评判合法营销和传销的关键。若成员销售业绩主要靠让“下线”囤货、裂变,以及自己垫钱囤货完成,薪资来源也是根据裂变程度返点,则就有传销嫌疑。而《意见》中也明确了“团队计酬”式传销活动的定义:传销活动的组织者或者领导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传销活动的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形成上下线关系,并以下线的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上线报酬,牟取非法利益的,是“团队计酬”式传销活动。 据相关新闻报道,此次涉传销案的达尔威代理商讲述公司内部销售人员发展模式,购买2500元产品后拉人头才有提成,为赚钱需要不断发展“下线”;花30万元可成为“董事长”,组建自己的团队及家族,赚“子子孙孙”的钱……这种销售方式,其实就是区分代理层级、发展下线、砸团囤货(入门费)、拿返点赚下线的钱(计酬方式)。因此,达尔威的经营行为基本符合《禁止传销条例》所禁止的三种传销行为,这也是此次被查处的关键。 (三)经营性传销与欺诈性传销的区分 针对本次达尔威涉嫌传销的事件,相关调查组人员接受采访表明:“从目前的调查来判断,这个传销组织属于一种经营性传销行为,经营性的传销目前来看还不足以构成诈骗性的传销。随着案件的进一步调查,如果他具备了诈骗性传销的行为,我们会依法向公安机关移送。”其中,经营性传销和欺诈性传销如何区分,则是需要进一步讨论的。 国务院颁布《禁止传销条例》中对传销的定义中,并没有“骗取财物”的字眼,而《意见》中对传销组织层级及人数的认定,明确规定:“以推销商品、提供服务等经营活动为名,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或者购买商品、服务等方式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直接或者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或者返利依据,引诱、胁迫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物,扰乱经济 社会 秩序的传销组织,其组织内部参与传销活动人员在三十人以上且层级在三级以上的,应当对组织者、领导者追究刑事责任。”比较于两个文件对传销的定义,欺诈性传销除了行政违法意义上的具有的“拉人头”、“缴纳会费”、“计酬方式”三个特点外,在行为方式上,还要求传销组织具有引诱、胁迫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物的特点;结果上,达到扰乱经济 社会 秩序的严重程度,组织内部参与传销活动人员在三十人以上且层级在三级以上的。 而具体对“骗取财物”的认定,《意见》也明确规定,传销活动的组织者、领导者采取编造、歪曲国家政策,虚构、夸大经营、投资、服务项目及盈利前景,掩饰计酬、返利真实来源或者其他欺诈手段,实施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之一规定的行为,从参与传销活动人员缴纳的费用或者购买商品、服务的费用中非法获利的,应当认定为骗取财物。而参与传销活动人员是否认为被骗,不影响骗取财物的认定。以销售商品为目的、以销售业绩为计酬依据的单纯的“团队计酬”式传销活动,不作为犯罪处理。形式上采取“团队计酬”方式,但实质上属于“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或者返利依据”的传销活动,应当依照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之一的规定,以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定罪处罚。 而经营性传销和欺诈性传销的区分,也是本次事件走向的关键,正如上述调查人员表明,随着案件的进一步调查,如果具备了诈骗性传销的行为,会依法向公安机关移送。《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之一规定了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其保护的客体既包括公民的财产所有权,又包括市场经济秩序和 社会 管理秩序。若查明张庭开设的公司存在“引诱、胁迫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骗取财物”的行为,触犯《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之一的规定且情节严重,则组织领导者将面临法定最高刑为十五年有期徒刑的刑罚。 (四)传销与直销的区分 大众的疑问还在于,数年前从美国引进的“安利”(保健品牌)、“玫琳凯”(美妆品牌)等也曾在我国多地开展线下推广,为什么这类经营者没有涉嫌“传销”?这就需要区分何为直销、何为传销。 2005年国务院同时颁布《直销管理条例》和《禁止传销条例》。其中,《直销管理条例》将单层级直销行为规定为直销,在从严监管下允许其有序发展。也就是说,在固定零售店外的地方(如个人住所、工作地点或其他),由独立营销人员以面对面讲解和示范,将产品和服务直接推销给消费者的行为是合法的。而传销和直销的区分,最根本的判断标准还是在于“拉人头”、“入会费”、“计酬方式”这三个要素。同时,若涉嫌欺诈性传销,还需要看是否存在“欺诈、引诱”等方式以及“情节严重”的危害后果。因此,在2018年后,“安利”、“玫琳凯”等大量经营主体取得了商务部颁发的“营业执照”,依法采取“直销”模式,故即便前期存在线下推广的活动,在合法性上与“传销”有本质区别。 (一)微商经营者 1认真学习相关法规,定期进行整改自查 微商经营者要严格按照《电子商务法》、《广告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微信运营秩序等相关规范,约束自身经营行为,依法纳税,不发表不当言论,不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排除、限制竞争,严把质量关、安全关,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经营者要定期自查、整改,保持规范的敏感度,保护网络电商运营环境良好运行。 2改变推广方式,多平台多维度推广 微商经营者要多平台、多维度推广,走 社会 化营销之路,切忌囤货、自买自卖、利用熟人关系拉人头、发展下线等方式。在互联网大背景下,经营者要充分挖掘网络优势,可通过开微店、入驻平台或者直播带货、促销合作等回归真正意义的“卖家身份”,而非“自囤自卖”,只有回归经营者经营、买卖身份的本质,才能更好的合规经营。 3严格规范经营准入行为 《电子商务法》第十条规定,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依法办理市场主体登记。但是,个人销售自产农副产品、家庭手工业产品,个人利用自己的技能从事依法无须取得许可的便民劳务活动和零星小额交易活动,以及依照法律、行政法规不需要进行登记的除外。根据上述所示,正规微商严格来讲属于电子商务经营主体,应当适用《电子商务法》予以规制。从目前的微商交易实践经验看,在微信中直接购买微商经营者产品金额(几十元、几百元)几乎都可归纳为小额交易类型中,从这一层面理解似乎符合无须取得许可的便民劳务活动和零星小额交易活动,但因为对微商经营者是否需要登记并未有相关法规予以明确规制,从严格规范经营准入行为的角度,在进入市场之初,经营者要主动向平台及相关工商行政部门核实是否需要履行登记的义务,主动向监管部门或者相关网站查询相关经营政策,防患于未然。 4摆正心态,正确认识经营方法及理念 微商在前几年发展迅速的原因在于对人员宣传多挣钱、暴富等的洗脑,从而吸引一大批人加入微商队伍;同时还存在本没有卖出去商品,却为了所谓的“返点”等自掏腰包囤货,导致根本没有挣钱反倒贴钱的情况。因此,经营人员要摆正心态,树立正确的金钱观及经营理念,以勤劳、合法、更加符合客观规律的方法诚信经营。 (二)微商企业 1搭建合规体系,优化经营方案。 企业要采取足够措施,搭建合规体系,优化经营方案、人员准入、计酬方式等因素,坚决遏制以“拉人头”、“入会费”、等传销式色彩,从顶层架构上做好风险防控。 2履行企业责任,加强员工培训。 企业要履行好企业及 社会 责任,对于高频风险点要引起重视,并进行重点讲解,尤其是加强对微商从业人员税收缴纳、广告宣传、网络秩序、反传销、产品质量等方面的法治教育,使其认识到从事微商业务的法律责任,并做好培训记录,注重检验培训效果。 3加强企业内外双重管控与审查。 在许多涉及传销的案件中,这些含有层级信息的电子数据、或者含有分级分销模式的招商宣传资料等都会成为关键的定罪证据。因此,在设计了涉及分销不同级别的激励模式之后,必要时应当咨询当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确定其合法性,或者经由专业的刑事律师进行鉴别。尽管传销是现阶段社交电商平台面对的高发罪名,但也不能忽视作为企业面临的其他刑事风险,比如非法经营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侵犯知识产权相关犯罪、税务犯罪、腐败犯罪等等。另外,跨境电商还可能面临着走私普通货物罪或者触犯境外刑事法律的风险。因此,为了有效防范,企业要加强内部管控,注重整体合规管理体系建设,同时根据企业业务类型和特点针对性地进行专项合规。 (三)平台方面 1尽职调查、完善监管 电商平台要尽到合理注意义务:首先是对于申请进入平台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的经营者的背景做一尽职调查,可通过对方提供无犯罪记录证明、奖惩承诺等完成初步准入调查;另外,通过大数据查杀方式,重点对微商可能涉及的高频风险:传销、偷税漏税、是否存在欺诈、不正当竞争等违法违规行为予以筛查规制,形成全天候、全季度、全年度查杀模式,保证监管的全面性和有效性;在这,平台要对上述经营者身份、地址、****等信息进行核验、登记,建立登记档案,并定期更新,做到全面完善监管。 2搭建平台合规体系,履行信息公示义务 平台合规体系的搭建和公示,是电商企业合规文化的重要部分,而在合规体系,非常关键的一部分就是是平台服务协议和交易规则的制定和运行,其不仅是平台自身规范运行的证明,也是规制经营者及用户的制度依据。根据《电子商务法》,电商平台应当制定平台服务协议和交易规则,并且应当在其首页显著位置持续公示平,保证经营者和消费者能够便利、完整地阅览和下载。如果修改平台服务协议和交易规则,还应当在其首页显著位置公开征求意见,采取合理措施确保有关各方能够及时充分表达意见。除此外,合规体系还应包括人事、财务、市场等各方面、各个环节,电商平台都应细化每个模块,履行信息公示义务,使经营者充分知悉。 3严格规范留痕,做好信息记录和保存义务 按照《电子商务法》第三十一条规定,对平台交易信息应予以记录、保存,并且保存时间不少于三年。其保存的信息对象为“平台上发布的商品和服务信息、交易信息”,由此可知,平台要严格规范留痕,至少近期三年的记录要予以记录和保存,并应确保信息的完整性、保密性、可用性,这不仅是对消费者消费安全的保障,也是平台合法经营的体现。 4全面配合,主动报告 (四)政府方面 1明确法律规则,持续完善立法。 通过各种指南、解读、示范性案例等明确、细化规则,提高法律规则的透明度,同时,适时修订相关法律法规,持续完善配套立法,鼓励电商等合规经营,防患于未然。 2加强市场监管。 早在2017年1月12日,国务院关于印发《“十三五”市场监管规划》的通知(二))明确表明:要加强重点领域市场监管,打击传销、规范直销。强化各级政府责任,加强部门执法联动,通过实施平安建设考核评价、全国文明城市测评等,开展重点区域专项整治,加大打击传销力度。加强对网络传销的查处,遏制网络传销蔓延势头。加强对新形势下假借“微商”、“电商”、“消费投资”等名义开展新型传销的研判,加强风险预警提示和防范,强化案例宣传教育,提高公众识别和防范传销的能力。加强直销企业监管,促进企业规范经营,依法查处直销违法违规行为。 3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动态管理。 网络也是公众场所,建立起经营平台和政府公共交通管理之间的线上沟通渠道,为政府网络管控部门加强微商等电商行业监管提供正当根据。 5加强新消费领域维权。 规范电商、微商等新消费领域,强化电商平台、社交平台、搜索引擎等法律责任,打击利用互联网制假售假、虚假宣传等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净化网络商品市场,落实网络、电视、电话、邮购等方式销售商品的七日无理由退货制度。强化电信运营商、虚拟运营商的法律责任与 社会 责任,严惩不良企业利用频道、号码资源进行欺诈的行为。加强对消费者个人信息的保护,加大对违法出售、提供、获取消费者个人信息的处罚力度。 正如人民日报评论所说,法治 社会 ,容不下违法钻营的“秘密”,法律之伞,只保护守法本分的经营。无论是个人或者企业,切勿急功近利,抱侥幸心理,要树立正确的经营理念和金钱观,尊重市场规律,尊重公序良俗,合法合规经营,只有一步一个脚印,无论是个人还是企业,都会实现自身价值的最大化,维护我国经济平稳 健康 有序发展! 本文作者:梁雅丽 李明真
我的姐姐做过安利。
当时大概是2000年前后,那时候直销企业还不像现在这样多,好像只有雅芳、安利几家。
姐姐曾经是个音乐老师,业务、形象、气质俱佳,唱李娜的《青藏高原》高音毫不费力,非常专业。
就是这样一个人,最终走上了直销之路。
那时候,她开口是翡翠,闭口是钻石(翡翠、钻石都是安利当时的业务等级),不是这个人去出国 旅游 了,就是那个人挣了多少多少钱。
谈及未来,总是双眼放光,对未来充满瑰丽的想象。
做直销的她,像加满油的马达一样充满激情,一次次在家里做产品试验,风雨无阻去参加小组家庭聚会,在家里一遍遍的练习分享感言,还专门买了昂贵的职业套装,不远千里、不辞劳苦坐飞机去厦门、济南听课。
有梦想的人,是值得尊重的。但是有着直销梦的人,家人朋友都是要遭殃的。
她的家里,到处都是安利的产品,瓶瓶罐罐、林林总总、琳琅满目。做直销是有业绩压力的,不囤货就完不成任务,就拿不到所谓的“提成”。
劝阻是没有用的,她会很坚定的说“你们根本不懂!”姐夫、公婆和她争吵不断,提起她总是摇头叹气。
亲戚、朋友碍于情面,或者多或者少都要买点牙膏、洗洁精,蛋白粉等等。
仅是如此也就罢了,最受不了的是她见人就说安利好,任何人有反对的观点,她都非常激动、非常严肃的辩驳。还不放弃任何机会,利用每一点可能发展下线,最后周围的人,人人避之唯恐不及。
最后坚持了2年多,一直赔钱,终于无奈而又失落的放弃了。
她不做直销后,因为囤货囤的太多了,我们兄弟姐妹每家都帮她吃了很久的安利蛋白粉,最后还是有一部分过期扔掉了。
做直销有没有人赚钱?有的,但是极少数。
直销好不好?是个见仁见智的问题。
从商业模式上来讲,假设直销可以无限扩张,因为地球上的人是有限的,最后加入的那一批人注定是无下线可发展,是绝不可能赚钱的。
而且,直销产品普遍价格高昂,严重背离产品本身的价值。
对于多数普通人来说,做直销主要是靠人情,靠透支亲朋好友的感情额度起步。一但人情用尽,发财之梦也就到了醒来的时刻了。
直销的人为什么那么喜欢开会?一方面开会都是收费的,组织者通过开会就能饱赚一笔;另一方面,直销公司要通过"分享",“催泪”,“自己公开承诺要卖多少多少货”的形式,不断给直销员灌输发财的美梦,不断“打鸡血”,让直销员尽可能地长时间保持激情和动力。
在信息封闭的年代,人们缺少对直销行业、直销产品的了解和横向比较,直销可以大行其道。而到了资讯传播快捷、高度透明的今天,靠拉人头模式赚钱的直销业,注定会走向没落。
但是直到现在,直销业还有很多变种,还有很多人趋之若鹜。
并不是这些人不懂得其中的弊端和问题,只是他们都对自己充满自信,都以为自己足够聪明,绝不会是击鼓传花的最后一棒。
对于直销从业者,我很欣赏她(他)们为了梦想而努力的奋斗精神,这是正能量。
但我另外一个感触是, 在应该积累人脉的时候,你却用人脉来换钱,那么人脉丧失的同时,你失去的还有将来发展的机会。
人生是一场马拉松。奋斗的路径有很多,稳扎稳打,厚积薄发,挺好。
我就认识一个做直销的朋友,他推销的好像叫什么"无限极"的品牌。说实话,我很反感做直销的人,所以后来没怎么联系了。不过听说这位朋友混的不是很差,还买了20多万的车呢!
我发现做直销的人有一个特点,见到人不管是熟悉还是不熟悉,只要说得上话,就会有点像入了魔一样的介绍他们的产品,让人看了有点发怵。
我们都知道,直销和传销的差别并不大。只不过直销有产品,而传销没有产品,完全靠坑蒙拐骗而已。
他们这种行业都是以金字塔的模式来运营和发展,上线发展下线,下线又继续发展下线,一直循环。而这种模式的最大受益者,也不过只是金字塔最顶端的一部分人而已,大多数的底层是没多大收入的。
说到“金字塔”模式,倒是让我想起一种理论。这个理论是由经济学家”凯恩斯“提出的——”最大笨蛋“理论。
什么意思呢?最大笨蛋理论,是指人们在投资中的投机行为。投机行为的关键是判断有没有比自己更大的”笨蛋“只要自己不是最大的笨蛋,那么就是赚多赚少的问题。
问题中所说的直销也是这个道理。做直销也是要成本的,需要囤积公司规定金额的货物,再由自己去推销或者寻找下线来分销。如果能成功的推销或者成功的找到下线分销,那么这个直销者就不是最大的”笨蛋“,就会有盈利。相反的,如果推销不了产品或者找不到下线分销,那么这个直销者就是最大”笨蛋“了,会出现亏损的状态。
我有个亲戚就是做直销产品的。
亲戚家里一直都是经商的,做花卉批发生意。生意做得风生水起,在我们这边省城买房买车。一度时间成为我们众亲友里面最风光的。
做花卉批发,有时候遇到大货(大颗树木)时,需要请叉车,起重机之类的。
有一次我亲戚在起大货的时候,绳子没系紧,树掉下来,一根树枝砸到了我亲戚的脚。
虽然不算特别严重,但还是在医院出院之后在家里休养了两个月时间。
而就在这两月时间里,我亲戚接触到了一个直销产品:某美!
知道我亲戚受伤,她一个做某美产品的朋友过来探望。送了几桶某美的保健产品,顺便给亲戚讲了做某美的各种好。
特别是提到我亲戚做的生意容易受伤的时候,让我亲戚感触良多。
而我亲戚一方面是从事花卉行业太久,心生厌倦;另一方面也是正好自己受了伤(之前很多都是工人受伤)体会到了危险性。再加上她在家确实也是无聊。
于是,我亲戚就开始频繁的跟那个做某美的朋友联系。
亲戚休养完了之后,几乎都不到铺子上去了,每天都跟着她做某美的朋友参加各种“洗脑”大会。
回来之后,就跟家人、亲朋大肆宣传。说什么“清调补”,说什么“现在不 养生 ,以后养医生”,说什么“传统行业以后统统都要倒闭,只有直销才是出路”之类的话。
刚开始,作为亲戚,我们都或多或少会买点她推荐的产品。
但时间一长,大家就开始有点反感了。每次知道她要来,我们所有亲戚都会找借口说不在家。
我们有个亲戚群,她每天都在群里推送各种关于 健康 、关于某美的链接。以至于整个亲戚群都不怎么活跃了。
做直销,想要“升级”,就必须要每个月卖够多少钱的货。就是类似从专员升职到主管,再升职到经理这样的。
等级越高,提成点越高;背后隐藏的,就是你卖的货越多,下线发展得也越多。
而我亲戚家里的某美产品,从保健品到生活用品一大堆。就是她用自己的钱买回来,为自己升级用的。
有时候我们会跟她说,这相当于就是在囤货,万一卖不出去岂不是亏了?
她总是回答“我们某美的产品,其实卖的不是货,而是送 健康 。再说了,我们自己也要吃的。”
“赚不到钱,赚 健康 。”这是他们所有某美人的口头禅。
随着做某美越来越久,我亲戚家里的货也越堆越多。而家里的开销也越来越大。
平时买一管牙膏,可能十几块钱。而某美的牙膏,动不动就是四五十,五六十这样。洗发水也贵的离谱。
小孩儿生病,亲戚不是第一时间送医院,而是吃某美的产品。
逢年过节给家里老人带的礼品,也是某美的产品。
开销大了,再加上亲戚又不怎么管店里,生意也越来越差。
一方面,亲戚老公是我们公认了的“懒人”,平时从来不管店里的。突然来管店里,钱收回来就拿去打麻将了。所以,生意越做越差。
另一方面,那些以前跟我亲戚做生意的客户,每次来都被亲戚推销某美产品。逐渐的,客户也越来越少。
最终,我亲戚原来的生意转让了,连货带铺一起转给了另一个同行。
家里收入断了来源,于是亲戚就全身心投入到直销事业中去。
前段时间我去她家里,都还看到一大堆某美的产品。
每每提及此事,所有亲戚都只能默默摇头。
PS:据我所知,亲戚现在还欠着一大笔贷款。有些是借的,有些是之前做生意欠的进货款,有些是信用卡。反正现在他们一家人过得极其狼狈。
我前妻大概是2012年被她亲姐拉去做玫琳凯,当时我还年轻刚刚结婚没多久不知道这个是什么东东,原以为自己亲姐叫她去做事业,不会害她,我去过两次她们的活动,又是唱歌跳舞呀,你鼓励我,我鼓励你,亲你是最棒的,现在想起来都可笑,还到处 旅游 ,国外国内,我幸苦几年的工资全部搞完,每次达不到人员就自己拿钱买货,结果屯了一屋子的货,一套下来3000左右,我二十万两年搞完,后来天天问我要钱,没钱天天抄架,说我不支持她的事业,我自差没去卖血了,最可气的是忍不了早上一大早画两三小时装,每天打扮的像个吉娃娃,画的像个日本歌妓一样,晚上十二点一点回,打她电话不是关机就是不接,最可气的是叫她别去做这个了,她说就宁愿选择玫琳凯也不选择两岁的儿子和我,最终打了一架,2014年以离婚收场,人生就这样浪费在她身上了
我有个朋友做无限极,把我和我老公也弄进去了一段时间,洗了脑,那段时间我们也很积极,后来因为店里忙抽不出时间搞,他两口子劝我们实体店不好做,不要花太多心思,专心做无限极更赚钱,我们还在一个无限极专卖店里投了钱,后来我们向身边的人推销无限极时实在是受不要别人怀疑和不屑的目光,觉得我们不适合做这个,还是干回实业,毕竟店里投资几十万,不可能说放弃就放弃。虽然刚开始的确亏几年,很辛苦,四年过去了,我们店里现在已经开始赚钱了,我那朋友老婆也跟人跑了,他现在还在无限极,三天两头找我老公借钱,刚开始说的一个月一万两万的工资呢?难道不够花吗?现在如果无限极真出了问题,他已经四十多岁了,离婚后人又整天没有斗志,我老公已经不想再借钱给他,借的也从来不还,本来很实诚的一个人,做为朋友真的很担心他
我70后的,初中同学女,做直销,同时在县城开个小店,卖童装。去年还迪拜游,天天发他们的产品多好,多牛,多少人相信他她的产品做了代理,要入驻了实体店。去年同学会上还张扬的不同了,看着相成功人物,出尽风台,上台推销她的产品,同学私下反感的很。,可实城里没有房,农村有个老房子,是老人盖的,也年久失修,今年还倒掉了一部分。沿海省份70后,40多岁的人了,做传统生意或是打工的同学,混的好的城市里几套房了。混的一般的县城或是镇上也都有房子,最不济的家村也有个相样的房子。不客气的说,他是同学里混的算最差的一批,还有一位同学,也是加入传销,还同学群里老发这他们的产品,听说也是混的很差,老问同学借钱,没人理他。做这些都是骗骗自己,几个外人会相信他们呀
我虽然没做过直销,但我接触过这方面的人和事。因此聊聊自己的经历和感受。
十一年前我来到了一个新单位,和其中的一位同事接触多了,因而走的比较近。后来他跟我说,他在做安利。每天上班的时候,他都会提一个黑包,里面大抵装的是一些安利产品,然后放在办公桌内,有空就出去送产品,说是卖给客户。时间长了,我了解到,那些东西一件件都贵得离谱,不过大部分顾客都是女性。时不时他还拿出账单给我看看当月所得。的确比我们当初的工资要高得多。他说这些都是他平时的“私房钱”,而工资是“上交”给了老婆的。我当时就咋舌:你私房钱真多。他还说他已经发展了很多下线,问我愿不愿意做这一行。我说可以先了解一下。
不久后,他让他的女“弟子”带我去听了一次安利讲座。当时的场面是几个人上台轮流演讲,下面的人群情激昂,间或高呼口号,气氛热烈,互动频繁。最后是注册会员,卖产品,发表感言等等。我在旁冷眼旁观,无动于衷,心想,这不就是传销吗?只不过这是有产品的传销而已。
后来我了解到,我的这位同事入行已经很长时间了,他已经做到了这个片区(相当于县级区域)的安利总代理,因此,到他这里来买货的客户(主要是女客户)占多数,而到他的下线那里来买东西的人却是少之又少。我刚才说的他那位带我去听课的他的女下线就是因为做了一段时间,始终没什么起色,也发展不到什么下线,最终还是放弃了。而这位同事由于业绩突出,车子换了一辆又一辆,房子买了一套又一套,网友交了一个又一个,日子过得是相当的滋润。
后来我离开了那家单位,彼此之间接触少了,偶尔有电话联系。再后来知道他已经做起了名酒代理商了,据说安利也不怎么做了。问他原因,他说市场萎缩了。这市场萎缩不知是什么意思,以我的分析,估计是产品太贵了,而效果又不是宣传的那么好。于是,顾客会觉得性价比不高或者名不副实,于是就逐步退出了安利顾客群。
像他这样安利级别做到这么高的人都不怎么做了,可想而知,那些业绩平平的下线或者下下线,会是怎样的一个光景。其实不用想,一定是鸟兽散了。
上大学被人带去完美开会,听大咖分享,各种赚钱,什么车子,别墅!对于我们这种农村出生又想出人头地的感觉直销是最快的方式!开过会回来冷静了一个月,觉得不就是传销嘛!毕业后参加工作也很可怜,房租都快付不起。后来去男朋友店里上了几个月的班赚了点钱,又被带进无限极,阴差阳错的无限极治好了我的腰疼!就跟着做了一年多,直到怀孕五个月身体不适就停了下来!那时家人没有反对,那一年多真的让我见识了很多,我还是比较理智的,上面的老师总是让人冲业绩,拿职称,有的人碍于面子就花钱买货冲业绩,我搞死都不买,我说能力就这么大!我还跟其他几个人说,我们是来赚钱的,不是来冲业绩成就上面的老师的!看着另外几个同伴在无限极不断的投资,跟随老师很多年,生活依旧没有什么起色就开始质疑这些老师就是拿我们赚钱!还好自己自用产品都是在里面赚的钱买的,就等于浪费了一年多的青春!最近听说以前那几个老师现在各个都做的不错,但是收入一年也就十几万,好的也就二三十万!其他下面的跟随者我走了都两年多了,他们还是老样子!挺同情他们的!现在还是在用无限极的产品!对直销不排斥也不鼓励!总之天上不会掉馅饼,掉下来也砸不到我!脚踏实地很重要!
我一个朋友做尚赫
现在不知道怎么样了,看看朋友圈还是很滋润好像。
之前就是到处飞,朋友圈定位全国各地,参加公司团建、大会、晚宴什么的。
一副通过这个事业结交了许多朋友,生活丰富多彩的样子。
开了一个美容院(尚赫好像晋升系统里有店长什么的),马上换了一辆豪车。当时真的感觉她赚到大钱了!
参加晚宴大会都是穿礼服,发朋友圈发争取一年内做到什么总什么的。
周围朋友看到赚钱了,都跟她走的很近,发朋友圈经常在聚会,很亲密要一辈子不分开的那种。
我不知道别的做直销的天天出去 旅游 的人最后怎么样了,我只知道我的一个好朋友,其实也算是闺蜜了。大概十几年前就做的安什么直销,开始的一段时间还天天来我家让我加入,还说做的好了就可以跟她一样三天两头公司会安排你免费很多地方 旅游 。我爸妈跟爱人没充许,再说我也不是那块料,嘴皮子不行,也不会游说。工作也没有那么多闲时来利用。出于情面,我就经常买点她推销的东西,我记得问她买的最多的就是孩子吃的蛋白粉。后来看我没有希望发展成为她的下线,慢慢地也就不怎么来往了,可能也是她这个直销非常繁忙的缘故吧,因为经常看到她发的朋友圈,今天在巴厘岛晒太阳啊、明天在云南装文艺啊
去年过年的时候大家聚会,跟**妹提起她,听说离婚了。据原因说直销是做的蛮好的,钱也赚了点,但经常在外开会啊, 旅游 啊不回家,孩子也不问信,扔给公公婆婆。丈夫是一小公司的车间主任,跟自已的女职工好上了,就吵啊闹啊,最后离了,唉。
想说:可能每一样职业都有它好的发展前途,但一定要审时利弊,在把自已的事业做好的同时,也要经营好自已的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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