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迅首次知道赫胥黎接触物竟天择这段经历在琐记中提及。
本题考查学生对名著阅读的积累。每部名著的作者名(字、号)、称谓、生活时代、作品名、体裁、书中人物、主要情节、作品主题及风格、流派等都要熟知。学生要在平时勤于背诵,加强积累整理。本题抓住文字信息根据知识积累判断即可。
《朝花夕拾》的原名是《旧事重提》,是鲁迅先生1926年所作的回忆散文集。鲁迅首次知道赫胥黎、苏格拉底等人的思想是在矿路学堂,这段经历是在《琐记》中提及的。
(2)原著中“这一回却是一个人有些办不妥帖了,因为他一张药方上,总兼有一种特别的丸散和一种奇特的药引。芦根和经霜三年的甘蔗,他就从来没有用过。最平常的是“蟋蟀一对”,旁注小字道:要原配,即本在一窠中者。
似乎昆虫也要贞节,续弦或再醮,连做药资格也丧失了。然而还有“平地木十株”呢,这可谁也不知道是什么东西了”“然而还有一种特别的丸药:败鼓皮丸。
这“败鼓皮丸”就是用打破的旧鼓皮做成;水肿一名鼓胀,一用打破的鼓皮自然就可以克伏他。”由此整理作答。
卖头发价格跟头发长短有很大关系,头发越长,价格越贵,有些很长可以卖几百块钱,50cm价格在300元左右。
头发,指生长在头部的毛发。头发并不是器官,所以不含神经和血管,但含有细胞 。头发主要用于保护头部。细软蓬松的头发具有弹性,可以抵挡较轻的碰撞,还可以帮助头部汗液的蒸发。
一般人的头发约有10万根,在所有毛发中,头发的长度最长,尤其是女子留长发者。有的可长到95~100cm,甚至150cm,但一般不会超出200cm。
生理特性:
头发从下向上可分为毛乳头、毛囊、毛根和毛干四个部分。头发的生理特征和机能主要取决于头皮表皮以下的毛乳头、毛囊和皮脂腺等。
毛囊为毛根在真皮层内的部分,由内毛根鞘、外毛根鞘和毛球组成,内毛根鞘在毛发生长期后期是与头发直接相邻的鞘层。内毛根鞘是硬直的、厚壁角蛋白化的管,它决定毛发生长时截面的形状。内毛鞘下部为三层:HUXLEY鞘、HENLE鞘和内毛根鞘表层。
寒霜引擎产品图标寒霜引擎(Frostbite Engine),是瑞典DICE游戏工作室为著名电子游戏产品《战地》(Battlefield)系列设计的一款3D游戏引擎。该引擎从2006年起开始研发,第一款使用寒霜引擎的游戏在2008年问世。游戏:战地系列
寒霜引擎的特色是可以运作庞大而又有着丰富细节的游戏地图,同时可以利用较低的系统资源渲染地面、建筑、杂物的全破坏效果。使用寒霜引擎可以轻松地运行大规模的、所有物体都可被破坏的游戏。
虚幻3引擎给人留下最深印象的就是其极端细腻的人物和物品模型。通常游戏的人物模型由几百至几千个多边形组成,并在模型上直接进行贴图和渲染等工作从而得到最终的画面。而虚幻3引擎的进步之处就在于在游戏的制作阶段,引擎可以支持制作人员创建一个数百万多边形组成的超精细模型(最上面的模型由200万多边形组成,而下面的模型仅有5287个多边形),并对模型进行细致的渲染,从而得到一张高品质的法线贴图,这张法线贴图中记录了高精度模型的所有光照信息和通道信息。在游戏最终运行的时候,游戏会自动将这张带有全部渲染信息的法线贴图应用到一个低多边形数量(通常在5000-15000多边形)的模型上。这样的效果就是游戏的模型虽然多边形数量比较少但是其渲染精度几乎和数百万多边形的模型一样,这样可以在保证效果的同时在最大程度上节省显卡的计算资源。 应用游戏
《战争机器》(Gears of War)(欧美-Epic Games)(2006)
《使命召唤3》(Call of Duty 3) (欧美-Infinity Ward / Activision)(2006)
《帕拉贝伦》(Parabellum)(德国-Acony)(2006)
《彩虹六号:维加斯》(Rainbow Six Vegas)(法国-Ubi Soft Entertainment育碧)(2007)
《生化奇兵》(Bioshock)(欧美-Irrational Games)(2007)
《枪神》(Stranglehold)(欧美-Tiger Hill Entertainment)(2007)
《虚幻竞技场3》(Unreal Tournament 3)(欧美-Epic Games)(2007)
《荣誉勋章:空降神兵》 (Medal of Honor: Airbone) (美国-Electronic Arts艺电)(2007)
《彩虹六号:维加斯2》(Rainbow Six: Vegas 2 )(法国-Ubi Soft Entertainment育碧)(2008)
《前线:战火之源》(Frontlines: Fuel of War)(欧美-THQ / Kaos)(2008)
《恐龙猎人》(Turok) (美国-Acclaim)(2008)
《转折点:自由的陨落》(Turning Point: Fall of Liberty ) (美国-Spark Unlimited)(2008)
《格林童话惊魂记》(American McGee's Grimm)(欧美-GameTap)(2008)
《战火兄弟连:地狱高速》(Brothers in Arms: Hell's Highway) (美国-Gearbox)(2008)
《潘多拉的魔盒》(Legendary) (美国-Microsoft微软)(2008)
《镜之边缘》(Mirror's Edge) (美国艺电旗下公司-瑞典-EA DICE)(2008)
《质量效应》(Mass Effect)(加拿大-BioWare) (2008)
《阿尔戈英雄的崛起》( Rise of the Argonauts )(2008)
《战地之王》(Alliance of Valiant Arms) (韩国-Redduck)(2008)
《战争机器2》(Gears of War2)(欧美-Epic Games)(2008)
《美国陆军3》(America's Army3) (美国-America's Army国家陆军部队)(2008)
《致命车手》(Wheelman) (欧美-Tigon)(2009)
《终结战争》(Tom Clancy's EndWar) (法国-Ubi Soft Entertainment育碧)(2009)
《最后的神迹》(The Last Remnants) (欧美-Square-Enix)(2009)
《边境之地》(Borderlands )(美国-GearBox Software)(2009)
《诅咒》(Damnation)(欧美-Blue Omega)(2009)
《异形:殖民军》(Aliens: Colonial Marines) (日本-Sega世嘉)(2009)
《X战警前传:金刚狼》(X-Men Origins: Wolverine) (美国-Raven Studios / Amaze Entertainment)(2009)
《蝙蝠侠:阿卡姆疯人院》(Batman: Arkham Asylum) (美国-Rocksteady Stud)(2009)
《一舞成名》(Star Tales)(中国-麦格特尔)(2009)
《神兵传奇》(中国-久游)(2009)
《Hessian》(韩国-GSP)(2010)
《流星蝴蝶剑OL》(Butterfly Sword Online)(中国-久游)(2010)
《聊斋OL》 (中国-798GAME)(2010)
《BERKANIX》(韩国-Sonov)(2010)
《犯罪艺术》(Crime Craft)(欧美-VogsterEntertainment)(2010)
《全球计划》(Global Agenda)(美国-Hi-Rez)(2010)
《无双OL》(中国-成都逸海情天)(2010)
《Huxley》(中国-Webzen)(待定)
《质量效应2》(Mass effect2)(加拿大-BioWare)(待定)
《阿尔法协议》(Alpha Protocol) (美国-Obsidian)(待定) 寒霜引擎的游戏就一款 战地:叛逆连队2很经典 画面可以和孤岛惊魂相提并论 说明寒霜引擎还是有发展前途的 前途无量 主要是破坏效果超强 可能是你开的特效问题 你的配置应该没问题 最好通了关 才知道游戏的好坏 虚幻3引擎的游戏N款 什么风格的游戏都有 什么效果都很好 是个人认为最好的引擎 如果现在比还是虚幻3引擎强 最少2年后寒霜超越虚幻3还是有可能的 荒废留
法国、意大利、比利时、奥地利……成千上万几乎与世隔绝的贵族古堡,就此重新吸引了俗世的目光。以法国为例,眼下幸存的贵族家庭大约还有4000个,其中3500个是在法国大革命之前获得的封号。远离英王室和西班牙王室那样的风光,他们在各自的古堡里惘然守护着先人的荣耀,他们同时也面对着最现实的选择:改变,抑或消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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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中世纪社会里,贵族和贵妇组成了一种类似于俱乐部的团体,这个团体以着装和谈吐作为其成员的标志。他们对于自己所属的阶层的忠诚有时甚至超出他们对于国家的忠诚
贵族们在国君面前担当仆役的角色,要照管国君的猎犬,负责国君的服装。在盛大的宴会上,某位贵族要把国君的银质酒杯亲手递给国君,这只酒杯往往就被国君赏赐给这位贵族。他们偶尔表现出的这种谦恭不是没有回报的:他们以此为理由,要求自己的下属向自己表现出更大的恭敬和顺从。
贵族的生活并不安稳,而且往往过得颇为辛苦。由于当时新生儿的死亡率极高,贵族女子不得不在刚刚成年的时候就结婚,并且要生养相当于今天三倍数目的子女。年仅12岁的孩子就要结婚生子,生下的后代素质如何也就是可以想见的了。被污染的饮水、不洁的食品、潮湿的石室(这往往是风湿和肺炎的诱因)、伤口的感染、各种流行病(伤寒、痢疾、天花、流感和黑死病)对本来就很脆弱的生命来说,无疑是雪上加霜。贵族们还大量饮酒和吃肉,在冬季经常不能摄入足够的维生素C,结果是正如阿尔多斯·赫胥黎[Aldous Huxley](英国小说家——译注)所说,他们常常会产生各种各样的幻觉,自以为得到神示,或是以为被恶魔附体。
贵族的生活以家庭为单位,个人必须服从家族的整体利益。大家族之间经常爆发私人性质的战争,那些比较小的家族在争斗时往往会把同族的人都集中起来。年轻的贵族夫妇一般都是和新郎的父母,还有一大帮的亲戚住在一起,家族的族长则是他们当然的***。当时的婚姻体现的是两个贵族家族的联合,至于个人的喜好,在婚姻里是没有任何地位的。联姻的背后是产业的联合,因为女继承人的地位就是来自她所继承的采邑。当一个女孩子还在襁褓之中的时候,两位贪婪的父亲就已经完成了许配的工作,而当她认识到自己的命运之后,往往也就顺从了父辈的安排。
两个家族联姻的象征是新郎将戒指递给新娘。当时的观礼者们往往在见到这一幕的时候要互相敲打一下,以加深自己的记忆:因为当时几乎没有官方的记录,他们以后很可能会被要求作证,证实这一婚姻关系确实存在。两位新人站在一个特制的帷幕下,如果其中的任何一方在此之前已经有了孩子的话,新婚夫妇就在这个帷幕下面抱一抱这个孩子——他从此就被视同为这场婚姻的婚生子。在婚礼上,新郎和新娘要分吃一块面包,合饮一小口葡萄酒。偶尔,新娘还会拿出纺纱杆,展示一下自己的技艺。在场的朋友们大喊“多啊!多啊!”,并且把事先准备好的种子洒向新婚夫妇——种子的含义就是“多产”,后来逐渐改成了用米和五彩的纸屑。接下来还有舞会,还要让教区的牧师用圣水和熏香为新人祝福。最后,大家散去,新人入洞房。
新婚夫妇居住的环境,用今天的眼光来看是一团糟糕,估计会让不少人觉得难以置信。几乎没有哪家贵族有超过两个的房间,而就是仅有的几个房间还都住满了家庭成员和家族的侍从。历史上的英国国王甚至留下了在他的床上召开御前会议的记录,而当时王后就坐在床上看着——因为她无处可去。用餐的时候,所有的人都集中在大厅里。一些无家可归的孩子们晚上睡在楼梯底下,吃饭的时候排成一列,和狗争东西吃。贵族的孩子们晚上和父母一起睡,或者就和佣人们一起睡在大厅里。“隐私”这个词可以算是近代的一个伟大发明。
贵族家庭的主妇并不是一个无足轻重的人物。因为她对于她继承的土地拥有封建制的主权,所以她可以统治一块土地或是管理一座修道院。当她的丈夫外出的时候,她就是城堡的女主人,要应付可能的外敌入侵,甚至还要和人们一起外出打猎。她的工作繁重而细致,因为很多东西必须很早就预备好——当时的商业还没有能够处理“应急采购”。但是从法律上看,她的地位低于她的丈夫,其实是置于她丈夫的监管之下。他被容许——其实毋宁说是被鼓励——打自己的妻子,目的是“为她好”。作丈夫的常常会供养一个或多个小妾,并且会把他在外面的私生子带到自己的城堡里来接受教育。而做妻子的,按照当时的惯例,对于打骂城堡的下人也是毫不留情——可以这么说,当时的贵妇大部分都是泼妇。在极少数的情况下,做妻子的会爱自己的丈夫,而丈夫也爱妻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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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欧洲贵族
文/曾焱
7月3日,巴黎伯爵夫人伊莎贝尔(Isabelle Comtesse de Paris)在她位于巴黎近郊的科尔沃兰古堡里去世。英国《卫报》伤感地写道:“法国王室最高贵优雅的人走了。”作为最后一个国王路易菲利普一世的玄孙女,93岁的法国公主留下了近100名子孙,却带走了一个时代的美丽与哀愁。
法国、意大利、比利时、奥地利……成千上万几乎与世隔绝的贵族古堡,就此重新吸引了俗世的目光。以法国为例,眼下幸存的贵族家庭大约还有4000个,其中3500个是在法国大革命之前获得的封号。远离英王室和西班牙王室那样的风光,他们在各自的古堡里惘然守护着先人的荣耀,他们同时也面对着最现实的选择:改变,抑或消失
“非卖品”出售
法国《费加罗报》也不无伤感地谈到一个话题:在现在的欧洲社会里,贵族们的存在还有什么用处?他们曾经就像一件高级时装店里的非卖品,充满距离地供人艳羡、模仿和幻想,而现在他们需要利用这个头衔所赋予的一切:荣誉、品位、神秘,来延续古堡家族在物欲世界的存在。
在保留了君主制的欧洲国家,王室越来越频繁地为政要、名流授勋。西班牙国王胡安卡洛斯(Juan Carlos)刚刚给了巨商一个公爵的封号,比利时国王又授官员弗雷尔为男爵。而在英国,女王的“骑士勋章”已经挂到了众多明星的身上:著名歌手约翰埃尔顿,007的两代扮演者肖恩康纳利和罗杰摩尔等等。
在意大利,罗马和托斯卡纳地区的贵族在保护祖业和做生意之间找到了平衡点,他们打开葡萄庄园紧闭的大门,把原来只供家族享用的葡萄酒送往昂贵的酒廊出售,并且很快利用庄园的神秘色彩令其他品牌的酒黯然失色。当马西莫王子、弗雷斯科巴尔蒂侯爵和德拉家族的伯爵们做这一切的时候,并未失去他们尊贵的微笑。
贵族们在英格兰和苏格兰拥有宽阔的私人领地,现在他们的后裔却试图将祖辈的狩猎森林变成向公众售票的野外游乐场。最先是贝德佛公爵在自己的森林里建了“月亮公园”,紧接着有了巴斯侯爵的野生动物园,理查蒙公爵甚至领头在著名的古德伍德皇家赛马会附近建造了一个赛车场。英王室也在求变:当王室的巨大开销遭到公众非议之后,女王同意用出租汉普顿宫空房间的方式来弥补亏空。最成功的商业运作应该算卡拉斯王子(Gallas)推出的生态食品“Duchy Originals”,他琢磨透了人们追逐时髦和虚荣的消费心理,将王室成员变成了最大的促销广告。为了尝一口查尔斯王子经常喝的茶,吃几片他酷爱的橙皮或者姜汁小饼干,英国人掏空钱包也在所不惜。
精神坚守
每年冬夏假日,到法国旅游的人都可以找到一份与众不同的行程指南,叫做“美景之路”。小册子引导游客去探访一些历史上有名的私人城堡,然后住下来品尝主人亲手烹制的传统法国菜。在这些年久失修、常年冷冰冰的城堡里,游客常常吃惊地发现主人大都已经入不敷出,冬季连暖气也烧不热。
在法国废黜1886年法典之前,所有公开申明自己是王室后裔的人都不被允许生活在法国。在这样的高压之下,法国贵族要么漂泊到比利时、西班牙和摩洛哥,要么就像这样一代代隐居城堡,于清贫中守着一份尊严。1950年以后,很多飘流海外的贵族回到法国旧堡,生活拮据,包括刚去世的伊莎贝尔伯爵夫人也一样。伯爵夫人和丈夫亨利伯爵辗转比利时、西班牙和摩洛哥,一共生养了11个孩子。生为法国王位继承人,亨利一心想着恢复昔日的地位。结束流亡后,他天天在法国政界周旋,甚至想通过竞选取代总统戴高乐,为此花光了所有的家产。伊莎贝尔从来不抱怨生活,她每天从晚上7点工作到凌晨2点,撰写了一本三卷的回忆录。她自己起了书名——《对我都是幸福》。《巴黎竞赛画报》在一段纪念文字中说:“她漫长的一生里,尽是忧患和磨砺,但巴黎伯爵夫人愿意保留的只有幸福。这便是真正的贵族。”
那些守护古堡的法国贵族们也是一样。为了不让这些活的历史博物馆消失,他们把生活的困窘放在一边,发起成立了多个遗产保护社团,其中最著名的两个是“历史之宅”和“法国老房子”,一届届的法国文化部长也乐得支持他们。古堡主人利用聚会交换信息,筹措维修资金,丰富的想象力弥补了钱的匮乏。这些古堡轮流举办“园艺周末”、野餐讨论会和露天歌剧演出,大名鼎鼎的公爵、伯爵、男爵会和参观者坐在一起,向他们介绍家族历史和艺术收藏。最重要的是,他们绝不会忘记和客人分享延续了数百年的家族价值观:美德、尊严以及对国家的忠诚。法兰西学院院士、著名作家奥尔梅森(Jean d’Ormesson)自己就是贵族的后裔,在小说《为了上帝高兴》中,他借书中主人公之口,说出了今日贵族们的最后坚守的信念:什么都失去了,除了尊严,这是我们惟一不出售的东西。
美丽叛逆
“理论上,我们每个人都有1/10的机会证明自己是圣-路易(指贵族)的后人。”面对那些狂热向往贵族血统的人,法国家谱学者波卡诺展示了令这些人欣喜若狂的一种可能性:如果你能找到10代以上的完整家谱,也许将看到某个亲戚有长长的贵族姓氏。波卡诺以巴黎伯爵亨利为例:如果家谱残缺,谁又知道他是路易·菲利普国王的第5代,路易十四的第48代以及亨利四世的第145代呢?
但是,有人梦寐以求,也有人主动放弃,只为了挣脱贵族姓氏的束缚,自由寻找新的社会位置。法国最有名的两个年轻贵族女子Ines和Zazie就是这样的美丽叛逆。
Ines一睁开眼睛,看到的便是古堡家族延续了几百年的奢华夸张。高居内阁部长的祖父周旋于名门,父亲的帽檐上镶嵌着光彩夺目的宝石,家庭沙龙里出现的女人永远华丽优雅。她和古堡生活格格不入,一心想自食其力。为了从父亲那里获得找工作的许可,她放弃了使用家族全名Ines de Fressange的权利,只保留了“Ines”作为身份的标记。时尚摄影师在偶然中发现了她,她的照片登上了《ELLE》杂志,整个巴黎立刻为之倾倒。虽然瘦削的身材、过于浓密的眉毛和80年代流行的美丽定义相差甚远,但她与生俱来的高贵气质令Kenzo、Lacroix等品牌纷纷与她高薪签约,此后和Chanel的完美合作更是将双方都推上了时装界的最高地位。Ines成了80年代全世界最红的超级名模。当她应允担任法国国家形象代表、第一个“玛利亚娜”时,Ines完全超越了她家族姓氏的光环。
现在法国没有人记得Isabelle de Truchis de Varennes,只记得特立独行的歌手Zazie:1990年,当她决定进入歌坛,她比Ines更彻底地放弃了不胜负荷的贵族姓氏,从一本小说《地铁里的Zazie》中找到了这个简单好记的名字。Zazie唱最平民的摇滚,自己写所有的歌词,8岁就开始写剧本的天分令她的创作专辑张张畅销。Zazie说,古堡家族给予的名字并不总是生活的通行证。
贵族娱乐的平民改造
社交舞会
英文为“Ballroom Dancing”,原本是欧洲贵族在宫廷、城堡举行的一种交际舞会,1789年法国大革命后才流传民间。经历了两百多年发展,Ballroom Dancing逐渐转变为“竞技舞蹈”,单一的舞种也拓展为摩登舞和拉丁舞两大系列共10个舞种,并由英国皇家舞蹈教师协会制定了全世界共同遵循的理论、技巧、音乐和服装等竞技标准。现在,“Ballroom Dancing”易名为“Dancesport”,即“体育舞蹈”。
击剑
14世纪,在西班牙、法国和意大利出现了荣耀骑士阶层,他们以精湛的剑术和高尚的品德代表着神圣和高尚。此后各国贵族纷纷效仿,作为骑士高尚情操的一种体现,击剑是当时贵族子弟必修的格斗训练。16世纪末,欧洲贵族决斗成风,20年间仅巴黎就有8000多人在决斗中丧命。
1776年法国骑士圣乔治的剑师拉·布瓦西埃发明了金属网面罩,使击剑告别了中世纪以来的流血和死亡,逐渐变成优雅的现代体育运动,但比赛仍只在名门望族之间进行。1896年雅典第一届现代奥运会设立了击剑比赛,使它从此成为传统竞赛项目。现在击剑俱乐部使得击剑日益大众化。
马术
骑马、赛马作为骑士的七技之一,和剑术一起被欧洲贵族们追逐和炫耀。1174年,在英国伦敦出现了赛马场,每周五大批王公贵族都云集于此。1195年英国国王查理一世以一袋金子悬赏比赛的获胜者,是马术史上有据可考的第一次赛马奖金。16世纪,为满足贵族们的需要,奥地利、瑞典、意大利等国先后成立了专门的马术训练学校,现代马术从此在欧洲开端。
现代赛马始于法国,到18世纪末成为一项独立的体育运动。1900年马术被列为奥运会比赛项目,分为场地障碍、盛装舞步和三日比赛,是最具代表性保留了贵族气质的运动。而赛马和赌马也从传统的贵族参与,转变为社会各阶层男女老少的休闲娱乐,成为欧洲最有吸引力的产业之一。
狩猎
早在罗马人统治英格兰时期,狩猎是王室独享的娱乐,猎场限于皇家森林。17世纪,拥有领地的英国贵族从王室获得许可狩猎。到18世纪,狩猎发展成欧洲贵族文化的传统:身穿猩红的猎装,头戴黑毡帽,在名贵猎犬的引领下策马扬鞭,成为地位和财富的证明。贵族在狩猎中制定规则,比如不能追逐或捕杀受伤的动物,视之为上流社会和文明的象征。
19世纪20年代起,欧洲各国平民开始发起禁猎运动,而由贵族把持的上议院则坚持“捍卫荣誉”的反禁猎法案,长期相持不下。在此后的一个多世纪里,贵族狩猎发展成运动狩猎,逐渐被商界人士和运动爱好者普及,但因伤害野生动物、侵占自然资源而被各国动物保护人士强烈呼吁取消。到20世纪下叶,很多国家都出台法规限制狩猎,即便是有“狩猎天国”之称的西班牙,也规定狩猎只能在固定的地区和季节进行。
室内乐
17世纪初的音乐活动只有两种形式,除了教堂里可以演奏的宗教音乐,就只有王宫或贵族家里养有私人乐队,供他们娱乐聆听,这就是“室内乐”的源头:演奏本身不是为了音乐会而举行,而是贵族私人性质并带有亲密交流的音乐形态。
大约在18世纪,室内乐仍与贵族家庭的娱乐性有关,而19世纪盛行的“沙龙音乐”则是室内乐精神的一种延伸。这一时期,欧洲的贵族常常在他们宽敞舒适的沙龙中举行非正式聚会,宴请政界名流或者文人雅士,席间由贵族的私人乐团演奏清雅的音乐。1880年以后,室内乐逐渐成为音乐演出的主要形式之一。(编辑:莱茵河)
《天演论导言》讲解
柏寒
(甲)解题
这是严复翻译的《天演论》那一部书的第一篇文字。严氏翻译《天演论》,对于当时思想界发生的影响颇大。当时一般知识分子的口头禅所谓“优胜劣败”“弱肉强食”等等都是从《天演论》而来。《天演论》现今的译名,就是《进化论》。不待说,这种学说曾给予我国数千年来“天不变道亦不变”“天运循环”以及“今不如古”等传统观念以极大的打击,因为它用科学上的真凭实据指明世界并不是一成不变的,也不是愈趋愈下的,无论在自然界,在人类社会,都是经常地在变动,并且主要地是向前进,而不是向后退,或在原地方兜圈子。这个观念对于我数千年沉滞不进的社会是一剂有力的起死回生圣药。“辛亥革命”之所以能够推翻数千年君主专制的局面,开辟民主共和的门户,固然有种种的原因,而在社会意识方面,不能不说《天演论》的输入有相当的影响。
《天演论》的着者赫胥黎(Thomas Henry Huxley)为十九世纪的自然科学家,是英国人,他的着作是根据另一个英国人达尔文的学说而加以阐扬的。达尔文是生物学家,对于生物进化学说有很大的贡献,发现自然淘汰的规律,认生物进化是渐变的。这种进化的理论认定物种是自然界发展过程中逐渐产生的,不是上帝创造的,这对于保守的宗教家打击很大,而对科学上的功劳不小。但若将进化论的观念,普遍应用起来,不免将帝国主义压迫弱小民族之弱肉强食行为也看作适合自然淘汰公律之合理行为,如希特勒等倡为人种优劣说以作侵略理由便是。原来弱肉强食的公律虽是千真万确,但团结互助也是生物进化的一个要素,而且人类是能超越一般动物的本能生活,运用自己的头脑来增进整个人类的幸福的,在人类社会的范围内虽然不是带有弱肉强食的现象,但决不会容许弱肉强食的公律永远支配着,而是要充分发扬人类仁爱互助的天性,来建设理想的美满社会的。这一点是一般生物进化公律不适用于人类之处。
当时英国的经济学界所盛行的马尔萨斯的人口论,正是反映了这种进化论。马氏说人口是按照几个级数(等比)增加,食物是按算术级数(等差)增加,到了人口过剩,只有相对的人口过剩,所谓相对的人口过剩,乃是资本主义的生产造成的失业现象,并不是由于食物太少,而是失业贫困的大众没有取得食物的机会。但当时不但天演论采用马氏学说,而且天演论派学者竟有以淘汰弱者为理由,反对救济贫困的。由此可见天演论缺点的一斑。
天演论虽然有缺点,但在学术界始终有其崇高的地位。它应用在人类社会方面虽然不够完密,但“进化”的根本观念不会错的,今日最进步的社会科学,虽早已确立社会进化的特殊规律,但“进化”这个根本观念仍然是接受了天演论这个学说的启示。天演论本身也是向前发展的,现代所知道的自然界进化公律,比达尔文时代当然更完密了。可是根本规律是没有修改的。那种已经确立,颠扑不破的理论,曾确指人类是由下等动物进化而来的,这种说法,我们决不能认为侮辱了祖先,随便将其推翻。
进化是宇宙的公律。不但人类,不但生物,就是无生物,就是地球、太阳系,一切星辰,都是在进化过程中的。关于这,我们得参考各部分的科学,尤其重要的是地质、生物、社会诸科。
《天演论》译者严复,字又陵,一字几道,福建侯官县人,曾在英国学海军,回国后虽然没有在海军界建功,但对译述事业尽力很多,所译的书有《天演论》、《原富》(即《国富论》)、《群己权界论》、《穆勒名学》、《决意》、《群学肄言》等。严氏可说是满清末年最能够有系统地介绍西洋文化的。他所用的文字非常古奥,现在看起来,似乎太不大众化,以致读者不能广泛,影响不能扩大,可是在当时,只有这种古雅的文字,才能使一般知识分子,尤其是在学术界有地位的知识分子高兴阅读。
严氏自称翻译须兼备三个条件:(一)信,(二)达,(三)雅。信就是对原作忠实。达就是使用明白晓畅的文字,使读者容易了解。雅就是使文字优美可诵,而他之所谓雅就是周秦诸子的古文体。本来翻译文字必备这三个条件,在原则上是丝毫不错的,不过像严复的译作,不但“古雅”不足以作我们的榜样,就是他的“信”与“达”的两点也不足取法的,因为严氏的译作,并不是按照原文逐句翻译,而是先将原文一段的意思融会贯通于自己的心中,再将它用自己的文字写出来,这在严氏叫作“达”,这是由于他认为中西文字相隔太远,没有逐句翻译的可能,只有重新写过的一个办法了。这样一来,便是理解原文比较透彻的像严氏这样的人,也不免遗漏了或弄错了原作的意思,对“信”字不能完全做到。而所谓“达”者便也跟着失去了正确性。这种方式即所谓“意译”,如学力不如严氏者采用起来,毛病必然更大。所以近年来大家都反对这种译作方式。为了做到“信”“达”“雅”三点,我们的译作应当采用直译的方法,但又不逐字死译,最好以一句做单位,将原作的意思改用流畅的国语毫无遗漏地写出来(我们所谓雅,不过是漂亮的普通话,加以洗炼)。
(乙)正文讲解
赫胥黎独处一室之中,在英伦之南,背山而面野,槛处诸景,历历如在几下,乃悬想二千年前,当罗马大将恺撒未到时,此间有何景物。
罗马大将恺撒(Gaius Julius Caesar)生于公历纪元前一百年,卒于前四四年,不仅是名将,而且是有名政治家,属平民党,曾参加三头政治,曾征伐高卢,二次渡莱茵河讨伐日耳曼族,更渡海征服不列颠之一部。
县,即悬字。“赫胥黎悬想二千年前此间有何景物”是句中主要成分,其余是附加成分。一句话有了主要成分,大意才能表现出来,但须有附加成分,才能把意思完全表示明白,或表现得更具体。如“二千年前”下插入“当罗马大将恺撒未到时”,就更明白,更具体。至于“独处——几下”一段文字附加上去,便使“此间”两个字的意义格外明白,这段文字照近来的新式语法,大概可写成“在英伦南面的一间背山面野的窗外景物清清楚楚地好像就在写字楼下面一般的历子里孤零零地坐着”,这就是按照国语方法“修饰语必在被修饰语前面”的规则来写的,但从严复这篇译文来看,被修饰语“一室”反在“在英伦——几下”那一串修饰语之前,可见中国语法原来也有将修饰语放在后面的例子,凡修饰语过于冗长的,必须采用这个形式,写来方才明白晓畅。
计惟有天造草昧,人功未施,其藉征人境者,不过几处荒坟,散见坡陀起伏间,而灌木丛林,蒙茸山麓,未经删治如今日者,则无疑也。
计:料想。天造草昧:原始的自然状态。藉:凭借或根据。征:证明。人境:人类住居的区域——陶渊明诗:“结庐在人境,而无车马喧。”坡陀:地势不平。蒙茸:草乱生。其,代名词,所代之字是上句中最末的“景物”两字。“其……”“而……”两分句,解释“人功未施”。
怒生之草,交加之藤,势如争长相雄,各据一抔壤土,夏畏日争,冬与严霜争,四时之内,飘风怒吹,或西发西洋,或东起北海,旁午交错,无时而息——上有鸟兽之践啄,下有蚁蝝之啮伤,憔悴孤虚,旋生旋灭,菀枯顷刻,莫可究详。
一抔土壤,一小部分泥土。——《史记·张释之传》有“假令凭民取长陵一抔土”的话,一抔土即一握的泥土,极言其少。畏日,酷烈的阳光。——《左传》上有“复日可畏”的话,飘风,暴起之风。西洋,大西洋,在英伦之西。北海,在英伦之北。旁午,纵横交错。蝝:没有生翅的蝗,读如沿。孤虚,引伸为亏缺之意,语见《后汉书·方术传》。菀:茂盛,读如宛。自“怒生”至“究详”,是一个复句,句主是“草”和“藤”。“四时”至“而息”句,是插入的修饰句,以“飘风”为句主,“怒吹”的宾语即“草”和“藤”,因与上文联系,故省略。“上有鸟兽”一排句,也是插入的修饰句。有这些插句,然后“憔悴孤虚”的话不空洞。
是离离者亦各尽天能,以自存种族而已。数亩之内,战事炽然,强者后亡,弱者先绝,年年岁岁,偏有留遗,未知始自何年,更不知止于何代。
“是离离者”指上面说的“草”和“藤”,《诗经》有“彼黍离离”句。天能,即本能。即强字。战事是譬喻之词,生物的生存竞争,凡能战胜“畏日”“严霜”“飘风”“鸟兽”“蚁蝝”……等侵略者,便适应环境可以继续生存下去。前面“计”出之意直贯到这句。
茍人事不施于其间,则莽莽榛榛,长此互相吞并,混逐蔓延而已,而诘之者谁耶?
这句和上面“人功未施”句相对应。这句就现时说,事实上是人已施,所以说假定人事不施。莽莽榛榛,指自然生长的草木,这和“离离”一样,是以形容词代替名词。吞并,指不适应环境的生物逐渐消灭,其地盘逐渐被适应环境的生物用以发展。“诘之者谁”即无人过问之意。
英之南野,黄芩之种为多,此自未有记载以前,革衣石斧之民所采撷践踏者,兹之所见,其苗裔耳。邃古之前,坤枢未转,英伦诸岛,乃属冰天雪地之区,此物能寒,法当较今尤茂。
“未有记载以前”即“史前”的意思。革衣石斧之民,指石器时代的人类,译者措词务求整齐便于诵读,所以称为“革衣石斧之民”。——这也就是所谓“古文义法”。采,即原来的“掠”字,“爪”就是“手”的象形。撷,也是采。采撷、践踏,都是同义重迭的复音词。古文中用复音词,是为了使意义明了,或加重词气,而造成显明独立的音节。苗裔:后代子孙。“兹之所见”即“兹所见”的意思,“之”是配合音节的“形式字”。(形式字,据刘半农《中国文法通论》)邃古,即遥远的古代。坤枢,即地轴。此物指黄芩。能寒,即耐寒,能耐声音相近,意义也相通。法即“理”,“法当——”等于“理当——”,这“法”是“法则”的意思。此段意要参看地质学及人类进化史才能完全明白,因为所讲的年代比普通历史的古代要古得多。
此区区一小草耳,若迹其祖始,远及洪荒,则三古以还年代方之,犹瀼渴之水,比诸大江,不啻小支而已。
“此”代名词,指黄芩,为句主。迹:名词作动词用,即追寻踪迹的意思。洪荒,指史前,文化未开辟时期说的。三古,即上古、中古、近古,是指有史以来年代说的。以还,与“以来”同。方,比较。瀼读如朗,山间之流,凡通江者,四川人称之为瀼(见陆游《入蜀记》),又楚越方言,称水之反流者为渴,瀼渴之水,是说小小的河流。比诸,比之于,诸是“之于”合成的拼音字,古文中音节须和缓处写“之于”,须急促处写“诸”。不啻:无异于。这句话是拿比较具体的空间大小之差别作譬喻,来说明时间上的大小差别。
故事有决无可疑者,则天道变化,不主故是已。
上面曾就一般植物说明其在长期的斗争过程中逐渐发生变化,又举黄芩为例。于是本句作一简明的结论:“天道变化,不主故常。”故,旧;常,不变;故常,即仍旧和不变的意思。作者用“故常”二字,是行文时使语汇有变化,同时又能配奇偶,调平仄。将“事有决无可疑者”放在前面,使语势加重。
特自皇古迄今,为变盖渐。
特,独,但音相近,义相同。皇古:远古。迄:到。为变,是说变化的过程。“为”及“盖”这是附加到“变渐”两字上使变成四字句的,可说是“准形式字”。“盖”字多用在推断语的上面。属此句式的例子如“为利盖薄”、“为用盖多”、“为益盖鲜”等。
浅人不察,遂有天地不变之言。
浅人:见识短浅的人,和这相似的有高人、雅人等。对浅人而言可以说深人(例如“深人自无浅语”),对雅人而言可以说俗人,但对高人而言不能写低人,这完全是习惯。又如习惯上说“畏日”、“畏友”,但没有说畏虎(可畏之虎)的。语言文字的学习须注意习惯,常有在方法上通顺而习惯上无先例者,仍然只算不通。
实则今兹所见,乃自不可穷诘之变动而来。京垓年岁之中,每每员与,正不知几移几,而成此最后之奇。且继今以往,陵谷变迁,又属可知之事。此地学不刊之论也。
不可穷诘,指变动过程之长及次数之多而言。京垓,千万;垓:万万。每每,即昏昏(见《庄子·胠箧》译文),引伸为不知不觉之意。员与,即地球;不写地球而写员兴,是严氏力求古雅处,陵谷变迁,指地层的变动,《诗经》:“高岸为谷,深谷为陵。”地学:地质学。不刊:不可改削。上面曾说生物的进化,这里则说地球的进化。长沙谚语云:“丁子湾的麻石,五百年涨一寸。”话虽不合事实,原则上都和地质学的理论相像。如桂林的岩石都系水成岩,学者指出古代此地乃是海洋,后来逐渐变为陆地。“此地学”句总括以上数句,标点时将它和它们合成一句亦可,国文句法多有可分可合像这样的。
假其惊怖斯言,则索证正不在远。试问立足处所;掘地深逾寻丈,将逢蜃灰。以是蜃灰,知其地之古必为海。盖蜃灰为物,乃蠃蚌脱壳积叠而成,若用显镜察之,其掩旋尚多完具者,使是地不前为海,此恒河沙数蠃蚌者,胡从来乎?沧海飏尘,非诞说矣。
假其云云,是假定浅人惊怖此言。所举例证,是在英伦地方掘地,故可发见蜃灰。蜃,蛤类的总称。蠃即螺。掩旋,指螺蚌壳上的纹状。恒河是印度的大河,佛书上形容多数,常用“恒河沙数”一语。八尺曰寻,寻丈,犹如说“丈把”、“一丈左右”,与“京垓”同为概数的形容词。以是蜃灰之“是”不是属于“以”的宾格代名词,是指定蜃灰的区别形容词,“以”字的宾语(对象词)是“是蜃灰”三字。胡与何同义,音亦相近,照江南昔读则完全相同。古医中同音字多通用,可见文字原以代表声音为主要作用,此点读书时应留意。沧海飏尘,即沧海桑田的意思——葛洪《神仙传》“麻姑云:‘接待以来,已见东海三为桑田,向到蓬莱,又水浅于往日,岂将复陵陆乎?’王远叹曰:‘圣人皆言海中行复飙尘也。’”
且地学之家,历验各种僵石,知动植庶品,率皆递有变迁。特为变至微,其迁极渐。即假吾人彭聃之寿,而亦由暂观久,潜移勿知。是犹蟪蛄不识春秋,朝菌不知晦朔。遽以不变名之,真瞽说也。
僵石,今译化石。地质学家掘出各种化石,发现古生物残骸的遗迹,供给了古生物学家以研究资料。庶品:众物。递有变迁:地层较浅的生物遗骸,即与现有生物相同,稍深则稍不同,愈深则愈不同。较浅的地层有人类化石,稍深就没有,更深则普通的高等生物也没有。又较深地层中,常有与现代生物大异的生物残骸,可知其是古生物之被淘汰者。
彭聃,彭祖与老聃,是古代传说中的长寿人。蟪蛄,蝉之类;蟪蛄不识春秋,因其没有一年的寿命;朝菌不知晦朔,因其没有一月的寿命,此譬喻见《庄子》。瞽说,与口语“瞎说”同。按研究生物进化,一面固须考察地面上现有生物的生活,一面尤须以化石的考察为佐证。为变之渐有两方面,一方面从生物的种类差别去比较,知不同种生物之间有若干中间种联系着,一方面从地层的形成时间(如测定泥沙沉淀一年有多厚)去推算,知道一种岩层的形成与变动,动辄需十万年百万年不等,因而各岩层化石所代表的生物,其时代差别也是那么大的。
故知不变一言,决非天运;而悠久成物之理,转在变动不居之中。是当前之所见,经二十年三十年而革焉可也,更二万年三万年而革焉亦可也。特据前事,推将来,为变方长,未知所极而已。
天运,指自然运行的状况。悠久成物一语,见《中庸》,但《中庸》作者没有知道悠久成物过程中物本身要变化的。变动不居:变动不定。革:变。一切均变,所谓世间无不散的筵席,即是此理,这是哲理中一重要之点。
虽然,天运变矣,而有不变者行乎其中。不变惟何?是名天演。
不变,指确定不移的客观真理。天演或进化论是确定不移的客观真理,故称为不变。文章至此,方才提出天演的名词,以前的话只是为说明天演一语的准备。
以天演为体,而其用有二:曰物竞,曰天择。此万物莫不然,而于有生之类为尤着。
体,用,是彼此相对待的两个理学名词,即原理与事实或本质与现象的对待。物竞,即生存竞争,亦即为生存而斗争。天择,即自然淘汰,淘汰本来就是选择。莫不然:无不如此。有生之类:生物。
物竞者,物争自存也。以一物与物物争,或存或亡,而其效则归于天择。
以一物与物物争:甲物与乙物争,同时与丙物争,与丁物争,等等。这个争是和环境争,并且争着适应环境。效:成果。物竞的事实,即物本身的变化,如螺、蚌生着硬壳以保护其软弱的身躯;昆虫生着保护色以预防危险;动物在水中用鳃呼吸,一到陆上生活,则鳃变为肺;人类祖先因好劳动,前肢变为手,而脑部也跟着发达。
天择者,物争焉而独存,则其存也必有其所以存,必其所得于天之分,自致一已之能,与其所遭值之时与地,及凡周身以外之物力,有其相谋相剂者焉,夫而后独免于亡,而足以自立也;而自其效观之,若是物特为天之所厚,而择焉以存也者,夫是之谓天择。
这一长句,因为太复杂,所以首尾都提出“天择”字,使读者容易明白。“所以存”之“以”当“因”字解,“所以存”犹如说“存在之原因”或“为什么存在”,类似的用法如“所以然”即“为什么如此”之意;“彼所以不满者……”即“他不满意的原因是……”这“所以”与动词合成名词性短语或子句,不能与口语中当“因此”解的“所以”相混,后者是连词,表示句与句间之关系的。“必其所得”至“相谋相剂者焉”是修饰用的插句,其作用是解释“必有其所以存”一语。所得于天之分,指天禀与天赋。致一己之能:发展自己的本能。相谋:相适合。若:似。“夫而后”“夫是之谓”两“夫”字在意义上可省略的,加上它,则语势较重,“夫”字可谓特指助词,所指是上文的话。“争焉”“择焉”及“存也”中的“焉”字、“也”字,一面帮助音节,加强语势,一面又表示动词的情态。“焉”表示动作的进行,“也”表示动作的确定。这句说明:自然淘汰,就是本身发展和环境相适应的生物。能避免灭亡,不适应则不能,从结果上看,好像是自然界加了一番选择一样。
天择者择于自然,虽择而莫之择,犹物竞之无所争,而实天下之至争也。
莫之择,就是没有人选择它。“之”,代名词,“择”字的宾位。古文通例,否定词下之宾位代名词,倒置于动词之前。“莫”是否定词故不说“莫择之”而说“莫之择”。同类之例如“莫之知也”“未之闻也”“不吾欺也”“则吾未之敢信”等。择于自然:“被自然选择”的意思,用“于”字于动词与名词之间以表示被动,其他例子有“劳力者治于人”、“东败于齐,长子死焉”等。这句话说物竞、天择两名词的真意义,以免读者误会。物竞是“物打架”,天择是“上帝择种”。
斯宾塞尔曰:“天择者存其最宜者也。”
再引斯宾塞尔的话为佐语,使解释愈明,斯宾塞尔(Herbert Spencer)是英国哲学家,生于一八二○年,卒于一九○三年,也是阐扬天演论者。最宜,就是最能适应环境。
夫物既争存矣,而天又从其争之后而择之,一争一择,而变化之事出矣。
这说明物竞与天择是一件事的两方面。
(丙)篇章结构的解说
大凡读书,有两个方式:一个是首先略读一遍,明白其大意,然后一部分一部分地深究;一个是首先逐句逐段看清楚,然后通观全篇大意。我以为两个方式原不是对立的,阅读能力较强者可采用前一方式,较弱者便当采用后一方式,因为对于文字的意义至少要有初步的了解,略读才有意义,否则宁首先求字句的了解,而后统观全文旨趣。又,阅读整部书籍时,可以采取前一方式,因读者如对该书文字没有初步的了解,就根本不应开始阅读。凡须从字句入手的,以阅读较短文字为宜,学校选文,大致都属于这一类。不过要彻底谈到深究,当然在进行后一方式的阅读之后,仍然可照前一方式来做,例如本篇——《天演论导言》——大意明了之后,还可以逐段研讨其内容与形式:内容方面,可参看《天演论》全书及其他谈生物进化的书以及论宇宙进化人类社会进化的书,尤其是达尔文《物种原始》(中华书局有马君武译本)论物竞天择极详,举例证很多,可以翻阅。形式方面,就是文字、文法、修辞,乃是严氏文章风格的研究,可参考杨树达《词诠》、陈望道《修辞学发凡》等书。
我们如没有时间,对于进一步的深究就可从缓,但是第二方式的第一步骤,则统读全文,明白其大意和结构,却是必作的工作。现在我们来把整篇文字重读一遍吧。
“赫胥黎独处一室之中……不主故常是已”这里告一段落,这一段的大意是由赫氏悬想种种,证明天道无常。“特自皇古迄今……未知所极而已”这里又告一段落,这一段的大意是举出渐变的实据来驳斥浅人的不变之论。“虽然,天运变矣……而变化之事出矣”这是最后一段,大意是说明天演的两个法则:物竞,天择。合三段文字看来,总意是说自然界不断变化,而变化是从物竞与天择来的,这就是天演。
读书的过程,应当是从一句一句的意思而把握全段的意思,再综合各段的意思而把握全章或全篇的意思,读过以后,要回想一下,能用简单的语句说明大意,方算有点心得。作文的过程则是倒转来的,首先确定全篇的大意,然后分划段落(或章节),把各段的大意想清楚。写的时候,就每个段落的意思又分划层次,先说什么,后说什么。这可说是一个展开的过程。我们不妨就《天演论导言》来谈谈作文,因为这个展开的过程,无论文言白话,中文西文,都是一样的。
初学作文,最苦是没话说,因为没有把握到展开的手腕,从前的人叫这种现象为不能生发。所谓生发或展开,就是分析,把一句话分开作几句讲——请不要误解这个分开是割裂意思的统一,决不是的,这个分开只是详细说明,反复解释而已。比方严氏此文,第一段总意只是“天道变化,不主故常”一句话,但要详细说,便可以举事实来讲,于是悬想古代如何如何,说出很多话来。这又分为几层。首先大致说说人功未施之状;其次说到草本植物的一般状况;最后又单取黄芩一物来说。这样,越说越具体,意思就越明白。第二段驳斥不变之说,分前后中三部分:前一部分就地学理论上说;中一部分则列举例证,这又分为两层:先以掘地为证,次以地学家历验化石为证;后一部分:“故知不变一言……”申述变化之理,作一结束。第三段也分三部分:第一部分总说天演之体用;第二部分分途解释物竞天择;第三部分再加总说作结——第一部分的总说仅提出物竞天择两个名词,第三部分则说明两者的联系。由此看来,写作论文,要能展开题旨,有种种方法,而最重要的是多举例证,以事实说明理论;其次是举出反面理论,加以驳辩。本篇就全文说,是先举事实,后谈理论;就第一二两段说,又都是列举事实以证明各段中理论的部分。中段驳辩反面的言论,插在前后两段正面说明文之间,使文字更有力。就每个句子说,其中有须要加以详细说明的地方,又能够随时生发,插入修饰或解释的文句,这在前面“正文讲解”中已经指出一些例子。
要使文字生动有力,须借用一点文学写作上的方法,即带点形象化的意味。比方本篇开始,讲赫胥黎悬想古代景物,把他的房子描写几句,使读者仿佛看见赫胥悬想的状态;又就景物而言,荒坟灌木,宛然在目,藤草争雄,生气勃勃,都是形象化。不过在举例证时,形象化是容易办到的,问题在抽象理论文句的形象化,这只有使用譬喻,如严文中“瀼渴之水比诸大江”、“蟪蛄不知春秋……”便是。
以上是借严文来说明作文方法,并不是提倡严氏文体。并且天演论造意者系赫胥黎,则文章的优美并不成于严氏一人之手,赫氏所占的成分居多。假使这篇文章用口语翻译出来,必然更生动。陈柱尊氏在他所编的《中国散文史》中说“此文殆与明清间之善为古文者无异,而其涵理则一新,故誉之者以为可以自成一子,盖亦无其愧焉”。笔者以为严氏以古文写科学新理,使古文别具特殊风格,在古文立场上诚然可以称誉;然而严氏的文章不过是译作,并不是自创学说,将它与佛书佳译后先辉映则可以,若说自成一子,则未免“言之过当”了吧。
(原载《国文杂志》第1卷第1期,194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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