贸易版也就是外贸版,专门出口的,这些基本只销往中国,里面的成本含量不一样。
根据2007年8月27日国家质检总局公布的《化妆品标识管理规定》,化妆品是指以涂抹、喷洒或者其他类似方法,散布于人体表面的任何部位。
如皮肤、毛发、指趾甲、唇齿等,以达到清洁、保养、美容、修饰和改变外观,或者修正人体气味,保持良好状态为目的的化学工业品或精细化工产品。
如皮肤、毛发、指趾甲、唇齿等,以达到清洁、保养、美容、修饰和改变外观,或者修正人体气味,保持良好状态为目的的化学工业品或精细化工产品。
发展历史
在原始社会,一些部落在祭祀活动时,会把动物油脂涂抹在皮肤上,使自己的肤色看起来健康而有光泽,这也算是最早的护肤行为了。由此可见,化妆品的历史几乎可以推算到自人类的存在开始。在公元前5世纪到公元7世纪期间,各国有不少关于制作和使用化妆品的传说和记载。
如古埃及人用粘土卷曲头发,古埃及皇后用铜绿描画眼圈,用驴乳浴身,古希腊美人亚斯巴齐用鱼胶掩盖皱纹等等,还出现了许多化妆用具。中国古代也喜好用胭脂抹腮,用头油滋润头发,衬托容颜的美丽和魅力。
上个世纪70年代,日本多家名牌化妆品企业,被18位因使用其化妆品而罹患严重黑皮症的妇女联名控告,此事件既轰动了国际美容界,也促进了护肤品的重大革命。早期护肤品化妆品起源于化学工业,那个时候从植物中天然提炼还很难,而石化合成工业很发达。
所以很多护肤品化妆品的原料来源于化学工业,仍然有很多国际国内的牌子还再用那个时代的原料,价格低廉、原料相对简单、成本低,所以矿物油时代也就是日用化学品时代。
一类是传统的一般贸易,俗称大贸,商品可在国内自由流通;
一类是跨境,b2c模式,只能通过跨境电商或者直邮到消费者的方式流通;
另外一类是免税代购刷货等其他途径来的,深水区。
随着国家海关监管的完善,免税避税来的货源虽然货可能是正品,但由于逃避关税,处于灰色地带将会受到打击,代购的时代也终将结束。一般贸易和跨境这两种方式成为国内消费者购买进口美妆的主流方式。所以今天主要分析一般贸易和跨境这两种的货源。
一、一般贸易货源
一般贸易货物一般是大型贸易公司单边进口货物,货物量往往较大,在进口时按一般进出口监管制度办理海关手续。在流程上需要取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化妆品进口批文,该过程准备材料多,耗时长,费用高昂,商品综合关税也较高。一般贸易产品需要张贴中文标签可自由流通,也就是我们经常在进口实体店看到的。
随着国家对进口市场的开发,一般贸易也发生着变化,进口品类逐渐放开,清关速度加快。另外一般贸易直接在品牌方或较大的代理拿货量较大,产品本身有议价,同时缴纳的固定增值税可以抵扣。这些优势使得一般贸易成本逐渐降低。
一般贸易美妆 xingyuncaoo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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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妆品进口流程
1食监局药监局获得化妆品进口许可批文。
2在当地检验检疫局取得收货人化妆品备案。
3在入境检验检疫局取得中文标签备案。
4准备资料报检取得通关单,然后报关。
5报关通过缴税之后在商检局领取CIQ方可上架销售。
化妆品税费
1、普通护肤品与化妆品进口关税1% ,进口增值税13%;
2、唇用、眼用化妆品 进口关税5%,进口增值税13%;
4、 33030000 进口关税3%,进口增值税13%;
6、香水、洗发剂、牙膏、其他护发品 进口关税3%,进口增值税13%;
高档化妆品,进口环节消费税税率为15%。
二、跨境货源
主要是保税仓和海外直邮模式模式,这两种主要区别是一个在国内的保税仓发货,一个是海外直接发货。其他相同,我们暂且把他划为一类。其中保税仓模式,物流时效更快,将会是跨境的主流模式。保税仓模式,是商家提前备货到保税仓,消费者下订单后,再分拣成小包后以个人物品清关发货,只需缴纳综合税,化妆品一般在91%,相比一般贸易手续简单、税率更低。
美妆跨境电商
美妆保税仓
三、对比一般贸易和跨境模式进行总结
两种方式均需要向海关申报,流程正规,合法,无风险性,正品可以得到保障。
一般贸易优势,可以自由流通,而跨境只能对消费者,不可线下销售,原则上购买者只能自用。
跨境优势,商家直接对消费者,省去中间环节,价格更具优势。
实体店、一般贸易公司、各平台、积分兑换商城、私域平台建议做一般贸易,安全合规。本人从事一般贸易多年批发,雅诗兰黛、兰蔻、海蓝之谜、科颜氏、迪奥、SK-II、兰芝、倩碧、纪梵希等品牌,正品保证,可提供授权,资质和手续。一件代发!
四、如何鉴定正品
一般国内专柜、官方旗舰店可以确定为正品,品牌方管理极为严格,这也是品牌力的体现,是绝对不会出现售价现象。
那么我们刚才讲的一般贸易货品如何鉴定,一般贸易一般张贴中文标签,但并不是贴上中文标签就是一般贸易了,比如海南免税店的产品很多都贴有中文标签。另外一张标签造假的成本也很低。这个时候可以通过检查其海关清关记录,备案号在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查询。这样就保证了该产品是正常清关过来的,有正品保证。
对于跨境产品,购买者必须实名购买,且每人每年有26万的edu。如果是由保税仓发货,或者直邮,每件货品发出保税仓前都要由海关清关才能放行,假货概率极低。当然不是所有显示保税仓发货的都是正品,因为物流可以造假,这个最简单的方式就是去海关网站查验自己的额度是否降低了,如果没有,那没有经过海关,正品无法得到保证。
另外很多人在不同渠道购买的同一产品,包装、味道会有差异,就会以为是假货,其实,单纯凭借这来判断,也不是正确的。因为化妆品分本土版、欧版、亚太版,成分可能会有差异,而且不同批次颜色上也可能有差异。所以还需要和购买渠道一起分析才能分析
淘宝进口化妆品没有备案可以在网上销售吗
淘宝进口化妆品无备案不能销售
扩展资料:
第一章 概述
第一条目的及依据为了更好的规范淘宝网化妆品行业的市场管理,维护淘宝网化妆品行业的日常运营秩序,提高会员对化妆品类商品的购物体验,根据《淘宝规则》等相关规定,制定本标准。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行业标准适用于淘宝网化妆品行业卖家。
第三条类目范围化妆品行业包含一级类目“彩妆/香水/美妆工具”(不包括美妆工具)、“美容护肤/美体/精油”、 “美发护发/假发(不包括假发)”、以及二级类目“洗发沐浴/个人清洁”。
第四条效力级别本行业标准是对《淘宝规则》的有效补充。淘宝网卖家在化妆品行业下发布商品及信息均须同时遵守《淘宝规则》、《淘宝禁售商品管理规范》等相关规则及本行业标准的规定。本标准有特殊规定的,按照本标准执行,未有规定的,依据《淘宝规则》、《淘宝禁售商品管理规范》等相关规则执行。
第二章 卖家和商品准入
第五条入驻条件淘宝网卖家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方可发布化妆品类目商品:
(一)须是淘宝网会员,已绑定通过实名认证的支付宝账户,且店铺状态正常。
(二)加入淘宝网消费者保障服务,并根据类目要求在支付宝账户中缴存足额的保证金。
第六条商家要求
化妆品经营者应当按照化妆品标签的要求贮存、运输和配送化妆品,定期检查,及时清理变质或者超过保质期的化妆品。
第七条商品准入条件
(一)卖家在淘宝网发布的国产特殊用途化妆品须取得相应的特殊用途化妆品批准文号,国产非特殊用途化妆品须完成相对应的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
(二)不得出售无化妆品生产资质来源的自行配制、分装化妆品。
第三章 商品发布
第八条商品发布化妆品的定义为:发布的商品是以涂擦、喷洒或者其它类似的方法, 散布于人体表面任何部位(皮肤、毛发、指甲、口唇等), 以达到清洁、消除不良气味、护肤、美容和修饰目的的日用化学工业产品。化妆品行业卖家须遵守《淘宝规则》、《淘宝禁售商品管理规范》等中关于商品及信息发布的相关规定。
(一)在发布商品时,须如实描述,不得对商品进行与实际情况不相符的宣传,不得夸大商品的功效,比如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宣传祛斑、美白等特殊功效。
(二)在发布商品时,须正确选择宝贝类型,二手商品不得选择全新宝贝类型,全新商品不得选择二手宝贝类型。
(三)对同一件商品的描述信息,包含但不限于商品资质信息、店铺基础信息(如店铺信誉等)、官方资质信息(如金牌卖家、极有家等)、标题、主图、属性、详情等位置的信息,应保证商品各要素间的一致性;同时也须保障发布的商品信息与实际商品相符。
(四)商品品牌信息应在标题、属性区域和描述三方保持一致,若任意一方显示为A品牌,则另两方中不得出现除A以外任何品牌名称信息;若属性区域品牌属性为other/其他,则标题、描述中不得出现任何品牌名称。
(五)商品发布到线上后,不得通过编辑商品类目、品牌、型号等关键属性使其成为另一款商品。
1、将商品A修改成为完全不同品类的商品B。
2、将商品A修改成为完全不同品牌的商品B。
(六)商品发布数量限制
为了淘宝网有限的资源最大限度满足卖家经营的需求,因此对商品的发布数量进行了限制,具体详见规则《商品发布数量限制说明》。
除上述要求外,化妆品行业卖家还须遵循以下发布要求:
第九条商品标题
(一)标题命名必须符合国家关于《化妆品命名规定》的要求,商品标题中不得带有任何与商品真实信息无关的文字或符号,包含但不限于医疗术语、明示或者暗示医疗作用和效果的用语、虚假/夸大/绝对化的词语、医学名人的姓名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明确规定禁止使用的词。
(二)商品标题中出现的属性信息应与属性区域保持一致,非特殊用途化妆品不得宣称特妆功效,特殊用途化妆品分类详见:http://wwwsdagovcn/WS01/CL1188/。
(三)临保商品(特指保质期<=90天)的商品,应在标题中明确标注为临保商品。
第十条商品
(一)商品须为实物拍摄图,包含对应品牌官网图、杂志图等。以下情况不算实物图:其他品牌物品,主图中只有文字信息等。
(二)商品不得进行与商品信息无关的描述,比如出现外部网站的联系账号、二维码等广告信息,或出现虚假宣传信息等情形。
第十一条商品SKU
SKU定义:SKU即Stock Keeping Unit (库存量单位),是指宝贝的销售属性集合,供买家在下单时点选,如“规格”、“颜色分类”、“尺码”等。部分SKU的属性值可以由卖家自定义编辑,部分不可编辑。
发布的宝贝须遵循销售属性的本质内容,合理的范围下对SKU自定义编辑,SKU的最低价和最高价的价差不得过大,否则有恶意引流的嫌疑。
利用SKU低价引流的情形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
(一)不同品类的商品应以单独的商品链接进行发布,不得在SKU区域将不同商品以多个或文字的形式发布在同一个商品,且商品涉及用此类SKU进行低价引流。
错误示例:假发和护理液属于不同的品类,商品应该发布在对应的类目下,但在下述商品中,
假发商品里出现了低价SKU“护理液”。
(二)不得在SKU中发布任何与商品真实信息无关的文字或,比如“周年庆”, “勿拍”,“拍下联系客服”等,且涉及用此类SKU进行低价引流。
错误示例:SKU信息写“诚信开店”。
(三)不得将不存在的SKU(指这个SKU的商品实际并不存在)与常规的SKU放在一起售卖,且涉及用此类SKU进行低价引流。
错误示例:将不存在的SKU“缺货”与正常商品一起出售。
第十二条商品详情描述
(一)商品属性
1、属性栏填写的商品属性必须真实,同时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2、属性区域的功效选择应与商品的实际情况保持一致,不得夸大商品的实际效果。
3、属性栏填写的品牌、关键属性值不得编辑或变更。
(二)商品描述
1、产品描述中不得含有医疗术语、明示或者暗示医疗作用和效果的用语、虚假/夸大/绝对化的词语、医学名人的姓名等国家相关法规明确规定禁止使用的词,详见国家关于《化妆品命名规定》的要求。
2、临保商品(特指保质期<=90天)的商品,须在详情描述中注明保质日期或限制使用日期。
3、商品不得进行与商品信息无关的描述,比如出现外部网站的联系账号、二维码等广告信息。
(三)商品资质
商品发布时,可上传商品相关的资质信息,淘宝平台支持上传和披露的商品资质类型包括:批准文号、实拍商品包装、实拍商品中文标签、进货发票、报关单、质检报告,详细信息参考:《淘宝美妆洗护保健品行业商品资质管理公告》。
第十三条商品召回
对于不符合化妆品安全标准或者有证据证明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化妆品,卖家应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召回,并对在淘宝网出售的该商品做下架或删除的处理。对于应当召回的商品,卖家怠于召回的,淘宝网将视情节严重程度,采取下架商品、删除商品、商品监管、限制商品发布、店铺监管、店铺屏蔽、查封账户等处理措施进行处理。
第四章 化妆品标签和质量规范
第十四条产品标签
国产和大贸进口的化妆品的最小销售包装须包含中文化妆品标签,涵盖以下内容:
(一)产品名称、生产者名称和地址、委托加工的实际生产加工地(国产),原产国或地区和代理商、进口商或经销商的名称和地址(进口、净含量、生产日期和保质期或生产批号和限制使用日期、化妆品全成份表、生产许可证号/卫生许可证号和产品标准号(国产)、备案文号(进口非特殊用途化妆品)、批准文号(特殊用途化妆品)。
(二)凡国家有关法律和法规有要求或根据化妆品特点需要时,应在化妆品销售包装上标注安全警告用语。
(三)供消费者免费使用并有相应标识(如赠品、非卖品等)的化妆品,可以免除标注净含量,化妆品全成份表,生产许可证号/卫生许可证号和产品标准号(国产)、备案文号(进口非特殊用途化妆品)、批准文号(特殊用途化妆品)。
(注:以上要求均来源于《GB 52963-2008消费品使用说明 化妆品通用标签》,具体要求建议自行参阅相关标准。)
第十五条质量标准
化妆品的质量标准应满足《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中的化妆品安全通用要求(配方原料、禁限用组分、微生物指标、有害物质限量等)。
第五章 行为规范及争议处理
第十六条如实描述卖家应遵守《淘宝规则》关于如实描述的相关规定,并对其所售商品质量承担保证责任。若买家收到的货物与卖家的描述不相符,视为描述不符。
第十七条交易承诺卖家应遵守《淘宝规则》关于违背承诺的相关规定,承担相应的售后保障责任。卖家若未按照约定向买家提供承诺的服务,视为违背承诺。
第十八条争议处理如交易双方有争议,按照《淘宝争议处理规范》规则执行。
第十九条品质抽检及违法行为处理淘宝网将依据《淘宝网商品品质抽检规则》,对化妆品行业卖家商品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抽检。化妆品商品抽检标准详见《淘宝网抽检标准(化妆品)》。
第二十条进口化妆品大贸进口的特殊用途化妆品应取得相应的特殊用途化妆品批准文号,大贸进口的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应进行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一旦发现商家销售违反上述规定的化妆品,将依据《淘宝禁售商品管理规范》的相关规定进行相应处理。
第六章 违规处理
第二十一条违规处理卖家违反本标准相关规定,淘宝网将依照《淘宝规则》、《淘宝禁售商品管理规范》、《滥发信息的认定和处罚的规则与实施细则》、《淘宝网商品品质抽检规则》及其他相关规则对其进行处理。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二条 本行业标准于2017年2月24日首次生效。
第二十三条 淘宝网卖家在化妆品行业下发布商品或信息的行为,发生在本行业标准生效之日或修订之日以前的,适用当时的规则。发生在本行业标准生效之日或修订之日以后的,适用本行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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淘宝网化妆品行业违规处理方式一览表
违规情形
违规处理
滥发信息
滥发信息,是指用户未按本规则及淘宝发布的其他管理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规则、规范、类目管理标准、行业标准等)要求发布商品或信息,妨害买家权益的行为。
依照《淘宝规则》滥发信息相关规定进行相应处理
发布违禁信息
发布国家禁止出售的商品或信息,即《淘宝禁售商品管理规范》中构成严重违规行为的商品或信息,如发布由不具备生产资质的生产商生产的,不符合国家、地方、行业、企业强制性标准或不符合淘宝公布的规则、淘宝与卖家签订的协议中采用的推荐性标准的商品(标识标签不合格除外)
依据《淘宝禁售商品管理规范》的相关规定进行相应处理
发布禁售信息
发布《淘宝禁售商品管理规范》中构成一般违规行为的商品或信息,如发布标识标签中内容的标注形式不符合国家规定的商品
依据《淘宝禁售商品管理规范》的相关规定进行相应处理
市场管理
卖家出售经新闻媒体曝光、国家质监部门等行政管理部门通报,系质量不合格的线下某一品牌、品类、批次的商品或其他要求协查的商品
淘宝将依照其情形严重程度,采取下架商品、删除商品、商品监管、店铺监管、店铺屏蔽等处理措施对其进行临时性的市场管控
出售假冒商品
卖家存在出售假冒商品的行为
依照《淘宝规则》出售假冒商品的规定,进行相应处理
描述不符
买家收到的商品或经淘宝官方抽检的商品与达成交易时卖家对商品的描述不相符
依照《淘宝规则》描述不符的规定进行相应处理
其他违反《淘宝规则》的行为
依照《淘宝规则》进行相应处理
附参考标准
《化妆品命名规定》:
http://wwwsdagovcn/WS01/CL0055/45942html
特殊用途化妆品分类详见:
http://wwwsdagovcn/WS01/CL1188/
《GB 52963-2008消费品使用说明 化妆品通用标签》:
http://wwwziqgovcn/portal/chnl18636/11293htm
《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2015版》:
http://wwwsfdagovcn/WS01/CL1870/140161html
资料来源:淘宝行业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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