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罗蕾莱最出名的传说是,在罗蕾莱礁石上坐着一个名叫罗蕾莱的女人,她用一把金色的木梳梳理着她的金色长发,过往莱茵河的船员被她美妙的歌声所吸引,因为没有注意到危险的湍流和险峻的礁石,而不幸与船只一起沉入河底。
德国海德堡派浪漫主义诗人克莱门斯·勃伦塔诺(Clemens Brentano,1778年9月9日—1842年7月28日)在叙事诗“写给莱茵河上的巴哈拉赫城”(德语:Zu Bacharach am Rheine)中写道,罗蕾莱是一位迷人的女人,她的美丽抓住了所有男人的心,也最终夺去了他们的生命,他将罗蕾莱描绘成给船员带来死亡的海妖塞壬。
请问你说的莱茵水妖是否是指罗蕾莱,若是的话其来源是地名,出自民间传说。
在德国,“罗雷莱”首先是一座岩山的名字。莱茵河畔有一座132米高的岩山,紧邻的莱茵河弯度很大,水流湍急,还有很多暗礁。19世纪以前,尤其到了冬冬季大雾弥漫的时候,往来的船只经常在此处发生翻覆悲剧。诗人布伦塔诺在1801年出版的小说《哥德维》(GodwA)中,第一次把“罗雷莱”作为“魔女”的名字,并以插曲的形式详细记叙了这位魔女的故事,这首《罗雷莱》就是书中人物即兴而作的插曲。
罗雷莱的德语拼法为“Loreley”,由古德语“Lore”和“IEy”两个单词组成。“Ley”在古凯尔特语中的意思是“礁石”,“Lore”则来自中古德语动词“lorlen”,意思是“小声说话”。据记载,罗雷莱岩山中曾有一个水流湍急的小瀑布,瀑布的水流形成了重重回声,听起来就像从岩山里发出窃窃私语的说话声,所以被当地人命名为“Loreley”。至于“罗雷莱岩山”上的“罗雷莱魔女”的真正起源,德国一直有两种对立的说法:有人认为,罗雷莱魔女的故事由来已久,只是一直口头流传,直到布伦培诺才将这个古老的传说整理成文;另一些人则认为,罗雷莱魔女的故事是布伦塔诺的创作,最好的证明就是格林兄弟没有把它收入他们采编的童话集里,因为他们两人也认为,她仅仅是布伦塔诺笔下的人物,而非真正意义上的传说人物。无论是古已有之,还是文人创作,罗雷莱魔女的故事都广为流传了,不少著名的诗人,包括艾兴多尔夫和海浬,都为这个题材写下丫不朽的诗篇。如今,罗雷莱已经成为“德国之父”——一莱茵河的象征,也是德国文化和文学史上的一个不可或缺的角色。
罗雷莱魔女的故事,与罗雷莱岩山的自然现象密切相关。前面提过,罗雷莱岩山附近的莱茵河上,过去经常发生沉船事件。于是,人们幻想罗雷莱岩山上有一个美丽而神秘的魔女,她半裸着身体坐在靠近莱茵河的山边,一边梳理金色的长发,一边唱着忧伤的歌曲,诱惑过往的船夫,让他们意乱神迷以致船毁人亡。如果说,这是罗雷莱魔女的正章的话,那么,故事的前传是怎样的呢?她来自何方?她为什么唱着忧伤的歌曲?布伦塔诺在《罗雷莱》中,为我们描述了事情的原委。
在布伦塔诺笔下,罗雷莱是一位生活在小镇巴哈拉赫的“美丽而文雅”的年轻女子。同时,她还有一个身份——“Zauberin”,即会施魔法的女子。凡是见到她的勺男子,都“被她的爱索捆住”,“再也找不到救星”。如果不是因为施展了巫术或者魔法,她怎么可能有如此惊人的魅力?所以,她肯定是一个魔女了。而魔女,对于基督教世界来说,便是异端分子,自中世纪开始就受到教会的驱逐和迫害。罗雷莱所在教区的主教,决定“行使教会的大权”,惩罚这位魅惑众生的魔女。令人惊讶的是,罗雷莱非但没有为自已辩解,还一再请求主教将她“投入火中”。可是这位主教却因为她的美丽,不忍心判她死刑,最后决定将她送入修道院,做一个“白皮黑衣的修女”。在去修道院的路上,罗雷莱请求押送她的三个骑士,让她最后一次登上那块巨大的岩山,她想再看一眼((真隋郎的城堡”,再看一眼“深深的莱茵河”。当她站到陡峭的岩山、望向莱茵河的时候,她隐隐约约地觉得船上的人是自己的情郎,便“俯下身来”,“跳进莱茵河中央”。而事实上,船上坐着的人是主教。他“紧紧抓住十字架”,听到岩山上传来三位骑士的声声高呼——“罗雷莱”、“罗雷莱”、“罗雷莱”……
纵观全诗,我们看到布伦塔诺着重描述的男女主人公并不是罗雷莱和情郎,而是罗雷莱和主教。从身份上来说,他们一个是美丽动人的魔女,一个是圣洁威严的主教,分别代表着情欲与禁欲、邪恶与善良。不过,我们的诗人显然不满足于表面的二元对立,而是将这种张力贯穿到主人公自身。
罗雷莱并不是纯粹的“恶”。事实上,布伦塔诺一再描写了她的“善”。在宗教法庭上,她只求速死。一方面,她无法解释自己的“仙姿绝色”,也人云亦云,觉得自己是魔女的化身,眼睛是“两团火焰”,手臂是“—-根魔杖”,心中充满了愧疚。另一方面,她的恋人背叛了她,“远远地走向异地”,只留给她心灰意冷。为了别人,她认为自己“不能再活下去”;为了自己,她发现自己“不再留恋人生”。这一切都让她甘愿受死。在被定性为“恶”的身体里,罗雷莱表现出对主流道德伦理的认同,对情郎至死不渝的爱恋,以及对流言蜚语和情郎背叛的宽容。
与此同时,主教也并不是纯粹的“灵”。在应该按照基督教的道德准则审判罗雷莱的时候,他却为美色所动,心生怜惜,“不由将她赦免”,决定让她去修道院度过余生。他的这一判决,实际上是一种袒护——在基督教教义里,如果罗雷莱真的以“魔女”的身份被判处死刑的话,她使不能升入天堂;而如果她进入修道院,以“修女”的身份死去的话,便能享受基督徒的权禾刊,甚至有可能升入天国。最后,当罗雷莱投河的瞬间,他紧紧抓住胸前的十字架,以多年的虔诚信仰强压住内心的波涛汹涌。显而易见,主教的身体里还流淌着肉体的欲念,还有最为自然的人性。
作为两极型人物的魔女和主教,却在篇幅短小的叙事诗中有如此丰富的人格张力,实在难能可贵。他们在宗教道德和个体欲望之间的挣扎,既避免了以民间故事为题材的作品的单一化、类型化弊端,深化了诗歌情感,强化了渲染力度,又体现了诗人以及大多数人的伦理困惑,反映了时代之强音。19世纪的德国,是严肃的宗教文化和世俗的享乐文化并存的社会,人们虽然怀有虔诚的宗教信仰,对上帝充满敬畏,但又受到浪漫主义文化的强烈吸引,追求自然流淌的激情和个性。这种矛盾的思想倾向和两难的伦理选择,成为很多优秀作品的主题,歌德在《浮士德》中就形象地说过,“两种精神居住在我们心胸”。
除了人物形象和主题思想之外,《罗雷莱》的外在形式也颇具匠心。全诗是典型的民谣体式,每节四行,前面二十五个诗节以abab的交韵形式押尾韵,语言平实,富于音乐性;最后一个诗节伴随着对罗雷莱的呼唤,全部押同一个尾韵,读起来余音缭绕,回味十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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