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4月,韩浪经历了人生最灰暗的时刻,6岁的儿子亮亮的尸体,在井中被发现,杀人凶手系同村未成年人强强。
2006年,法院判决强强父母向韩浪赔偿共计15万元的赔偿金,但是这样寻常的诉求强强父母却不配合理赔,被亲情冲昏头脑的韩浪在公交车上将蓄谋好的浓硫磺泼向张家的女儿萌萌。
2006年冬天,公交车上一位抱着瓷瓶的中年女性和一位年轻女孩并排而坐。车停靠站,妇女突然打开瓷瓶,把瓶内液体向女孩的脸部泼去,女孩被烫得尖叫痛哭,面部和脖子马上变红,保安问这位妇女泼的是什么,韩浪回答说是硫酸,乘客立即拨打110并将女孩送到医院。
经过医生的及时救治,萌萌的烧伤面积控制在了15%左右,以头部、上肢、左胸、大腿等部位最为严重,面部几近被毁,属于重度烧伤。
看到女儿的容颜被毁,强强父母对韩浪的恶意报复提起诉讼,希望通过法律途径为女儿讨回公道。
2007年8月,法院公布了判处结果:因严重危害社会公共安全,韩浪被判处有期徒刑13年,并向萌萌赔偿毁容费用共计36万元。
面对法院判决萌萌父母法庭中撒泼斥责韩浪的所作所为,韩浪反讥:“明明是你儿子杀了我儿子,15万你们都不赔偿,就不要怪我去害你女儿!”
韩浪的儿子亮亮系与大自己15岁的前夫所生,因为婚姻生活不够美满,2001年韩浪离婚独自带孩子到北京以打工为生,直到在北京房山的一个村子里遇到好人李大君,婚后二人生活美满,李大君虽有残疾但对母子疼爱有加。
2005年4月24日,韩浪发现儿子不在家,焦急万分,全村找了一圈也不见孩子踪影,第二天等来的竟是噩耗,同村的一个孩子告知她村里的水井有具童尸,等她到现场,发现正是自己的儿子。
原来儿子亮亮和同村张家儿子强强发生打闹,强强掐住儿子的脖子导致亮亮窒息,强强以为亮亮死了于是为了掩藏过失,将亮亮顺势推进井里。
儿子的死已经让韩浪悲痛欲绝,张家的无赖表现更让韩浪在心中无法接受。用张家的话说,自己的儿子因为这个事情前程也毁了,还得坐3年牢,我们找谁说理去?
除了拒不赔偿,张家还到处造谣韩浪,跟她的北京再婚丈夫说:孩子不是他亲生的,自己不必过度给没有血缘关系的人四处奔波。
在法庭上,张家爸爸张平均质问韩浪,有没有对自己的所作所为后悔,韩浪站在死去儿子的的角度给出了坚决的回答:如果法官问我,我会说后悔,你问我我的回答是不后悔。我的儿子回不来了,你们一点不觉得惭愧,我也要让你们尝尝心痛的滋味。
在法院的争吵声中,可以知道张家确实未思考儿子所犯罪行对受害人母亲造成的精神损害,正如韩浪指责张家父母说的话那样:事情发展到现在跟你们有很大关系,孩子死我认,但是你们到处说儿子三年后就出来了,犯了罪还这样嚣张属于头一份,我忍不了。
事后,韩浪在狱中表示会努力赚钱赔偿萌萌和无辜的受害乘客。由于作案时韩浪正处于怀孕期间,为了弥补自己的过错,韩浪打掉了孩子入狱服刑,忏悔自己因为冲动对他人造成的伤害。
子女教育和家庭关怀,是父母向孩子输出价值观的重要途径,反之,错误的价值观则会影响孩子一生的走向,甚至会引起未成年人犯罪。
作为父母,应该加强对子女有关生命之重的教育,张家父母的所作所为很值得当代年轻父母思考,韩浪最终为自己的过失承担了应有的法律责任,但是也向我们揭示了有的父母蛮横不讲理,和这样的孩子、父母,一定要保持远离。
2005年4月24日下午,韩浪在井里发现自己6岁儿子亮亮的尸体,经过警方调查凶手是同村的一位13岁男孩强强,2006年1月3日,当地法院判处张平均夫妇向韩浪赔偿亮亮死亡赔偿金、丧葬费合计15万余元。由于凶手父母过于蛮横拒不理赔,韩浪无奈之下将准备好的硫酸泼向了张家大女儿萌萌的脸上。
案件发生2016年11月25日,在一辆由圣水峪开往房山梁上的大巴上,爆发一起恶性硫酸伤人事件。当大巴车途径岳各庄车站时,车上一红衣女子赶忙起身,将事先准备好的硫酸泼向同车的一对母女。
大部分液体均洒落在邻座一白衣女孩身上,有少量白色液体沾染到其他乘客身上。伴随着液体洒落的同时,众人发出连连惨叫。事后,经警方化验,确定白色液体为化学试剂硫酸。
事情发展萌萌被送到医院后经过鉴定,她的头部、双上肢、双大腿、左前胸、臀部均被硫酸烧伤,面积达15%,属于重伤。
2007年8月27日,法院对韩浪泼硫酸一案作出判决,判处韩浪有期徒刑13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并赔偿被毁容的萌萌36万余元,赔偿被殃及的无辜者刘某等人12万余元。
法庭上受害者萌萌的父母大声呵斥韩浪,韩浪回应道“你儿子害死我的儿子,你们不赔偿,我就害你们女儿。”
韩浪和张家已经有很深的矛盾了,但是受害者萌萌是无辜的人,被硫酸泼之后,本来开朗的萌萌越来越抑郁,不吃不喝,甚至想要自杀,脸上的伤口疼痛难忍。不知道萌萌现在是怨恨自己的父母还是怨恨韩浪,总之女孩的美貌已经失去。
判决已下,可却久未获得赔偿2005年4月24日下午,韩浪发现自己儿子亮亮不知所踪,着急万分的她找遍整个村镇,也未见儿子踪影。次日早晨,一个孩来到韩浪家中,并告诉她,村东头水井中有一落井男童,不知是否是亮亮。
韩浪十分恐慌,连忙跑到井边,定睛一看,果真是自己儿子。当地警方很快便介入此案,经过调查,马上便找到凶手。凶手是亮亮的一个玩伴,正是镇上张平均家的儿子强强。原来二人玩耍之时发生争执,强强一气之下,便将亮亮掐死,并抛尸水井之内。
由于强强年仅13岁,当地警方便根据相关法律将其收押教育三年。每当想到儿子惨死他人之手,凶手却仅收押教育三年,韩浪内心十分憋屈。基于此,韩浪便将张平均夫妇告上法庭。最终经法院裁定,宣判张平均夫妇赔偿韩浪丧葬费15万元。
虽有法院判决书,但张平均夫妇却从未赔偿一分钱。不仅如此,这对夫妇还直接言明,一分钱都不会给,反正自己儿子关了三年后便会出来。韩浪听到此话,内心十分痛苦。
向仇家女儿泼硫酸,铸成大错韩浪不仅承担着丧子之痛还要承受张家的无赖,审判结果出来之后张家打心里不承认审判结果,他们说道:“我儿子前途也毁了,他还得住监狱3年呢,凭什么让我们赔偿?”
张家有条件赔偿但是不赔偿,除此之外还在村里挑衅韩浪,他跟韩浪的再婚丈夫说道:“亮亮又不是你的孩子,你跟韩浪连一个结婚证都没有,你就是她的野男人!”
无奈之下,韩浪计划着报复张家,她觉得既然你害了我儿子,我就让你尝试一下女儿被害的感觉。于是韩浪走上了犯罪的道路,狱中的韩浪对萌萌也是非常愧疚,称出狱后努力赚钱给她赔偿。
孰是孰非,已无从谈起。韩浪用硫酸捍卫了自己最后的尊严,宣泄了内心的苦楚,但同时也伤害了他人。张平均夫妇的无赖之举,为女儿赢得了报复。相信经历此事件后,这对夫妇能够明白一些做人的道理。
2005年4月24日下午,韩浪在井里发现自己6岁儿子亮亮的尸体,经过警方调查凶手是同村的一位13岁男孩强强,2006年1月3日,当地法院判处张平均夫妇向韩浪赔偿亮亮死亡赔偿金、丧葬费合计15万余元。由于凶手父母过于蛮横拒不理赔,韩浪无奈之下将准备好的硫酸泼向了张家大女儿萌萌的脸上。
2007年8月27日,法院对韩浪泼硫酸一案作出判决,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判处韩浪有期徒刑13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并赔偿被毁容的萌萌36万余元,赔偿被殃及的无辜者刘某等人12万余元。
案件发生:
2006年11月25日上午,一辆公交车上并排坐着一位身穿红衣服抱瓷瓶的中年女人和一位年轻女孩。
9点半时分,汽车靠站停车,突然中年女人打开瓷瓶将瓶子里面的液体倒向女孩,女孩被的瞬间失声尖叫,大部分的液体落在女孩的脸上和胸口上,女孩的皮肉被烫的“滋滋”作响。
身后的一位武警大哥抓住准备逃跑的韩浪,问道“你这是什么液体?”
韩浪神态平静地说:“硫酸。”一个车上的人听到这两个字瞬间炸锅,大家立刻拨打报警电话,将韩浪扭送到警察局。
萌萌被送到医院后经过鉴定,她的头部、双上肢、双大腿、左前胸、臀部均被硫酸烧伤,面积达15%,属于重伤。
2007年8月27日,法院对韩浪泼硫酸一案作出判决,判处韩浪有期徒刑13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并赔偿被毁容的萌萌36万余元,赔偿被殃及的无辜者刘某等人12万余元。
法庭上受害者萌萌的父母大声呵斥韩浪,韩浪回应道“你儿子害死我的儿子,你们不赔偿,我就害你们女儿。”
韩浪和张家已经有很深的矛盾了,但是受害者萌萌是无辜的人,被硫酸泼之后,本来开朗的萌萌越来越抑郁,不吃不喝,甚至想要自杀,脸上的伤口疼痛难忍。不知道萌萌现在是怨恨自己的父母还是怨恨韩浪,总之女孩的美貌已经失去。
2005年4月24日下午,韩浪发现自己的儿子亮亮被杀,凶手是张家小儿子强强,法院决张平均夫妇向韩浪赔偿亮亮死亡赔偿金、丧葬费合计15万余元。
韩浪不仅承担着丧子之痛还要承受张家的无赖,审判结果出来之后张家打心里不承认审判结果,他们说道:“我儿子前途也毁了,他还得住监狱3年呢,凭什么让我们赔偿?
张家有条件赔偿但是不赔偿,除此之外还在村里挑衅韩浪,他跟韩浪的再婚丈夫说道:“亮亮又不是你的孩子,你跟韩浪连一个结婚证都没有,你就是她的野男人!”
无奈之下,韩浪计划着报复张家,她觉得既然你害了我儿子,我就让你尝试一下女儿被害的感觉。于是韩浪走上了犯罪的道路,狱中的韩浪对萌萌也是非常愧疚,称出狱后努力赚钱给她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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