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年检去车管所以及车管所指定的车辆年检站办理。以下是关于年检的相关介绍:1、条件:车辆状况与行驶证、档案记载不符者号牌、行驶证破损不全、字迹不清或自行仿制号牌者。2、注意事项:车的外表不能有改装。玻璃太阳膜防爆膜颜色不能过深(一米以外能看清车内物品;主要指面包车、货车5座以下的小车没关系);面包车和货车都要有尾部扩大号弹簧弓片的片数不能增减面包车座不能多或者少要有灭火器。
去户口所在地的公安局入境大厅办理。
申请人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及复印件;在居民身份证领取、换领、补领期间,可以提交临时居民身份证。未满16周岁的居民携带本人户口簿(集体户口提交《常住人口登记表》)、其监护人居民身份证原件以及能证明监护关系材料的原件(如户口簿、出生证等),并由其监护人陪同前往办理。
国家机关副处级以上人员、国有大中型企业中层以上***员及下属企业领导班子成员、区(县)级国有企业领导班子成员、国有控股参股企业中的国有股权代表、县级以上金融、保险、证券系统中层以上***员、厅局级以上离退休干部等登记备案人员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行政隶属关系提交单位意见。
军人,由其所在部队或者工作单位按照人事或干部管理权限出具意见。
免冠照片一张以及填写完整的《中国公民因私出国(境)申请表》
办理程序:
领表 → 照相贴相片 → 交表领回执 →缴费领收据 → 领证
扩展资料:
护照种类:
各国颁发的护照种类不尽相同。中国的护照分为外交护照、公务护照和普通护照 ,普通护照又分因公普通护照和因私普通护照。
1、外交护照主要发给副部长、副省长等以上的中国政府官员,党、政、军等重要代表团正、 副团长以及外交官员、领事官员及其随行配偶、未成年子女、外交信使等。
2、公务护照主要发给中国各级政府部门的工作人员、中国驻外国的外交代表机关、领事机关和驻联合国组织系统及其有关专门机构的工作人员及其随行配偶、未成年子女等。
3、因公普通护照主要发给中国国营企业、事业单位出国从事经济、贸易、文化、体育、卫生、科学技术交流等公务活动的人员、公派留学、进修人员、访问学者及公派出国从事劳务的人员等。
4、因私普通护照发给定居、探亲、访友、继承遗产、自费留学、就业、旅游和其它因私人事务出国和定居国外的中国公民。
参考资料:
-护照
成都天府通卡公司洗桥客服中心,洗面桥街30号成都高速大厦A座一楼;
成都天府通卡公司高新南区客服中心,锦城大道799号;
成都公交集团公司直属天府通卡服务网点:
八里小区(新风路98号付20号);
百花公交中心站;
茶店子公交中心站;
桂溪公交中心站;
宏济路39号(公交一公司后门);
火车北站公交中心站(东);
火车北站公交中心站(西);
交大路198号(香榭里中心站侧);
金沙公交站;
牛市口(牛市口街5号);
青龙场公交中心站;
石羊场公交中心站;
双楠路286号(公交集团公司);
五桂桥公交中心站;
衣冠庙星辰公司机关(永丰路13号);
东光小区;
中国电信部分营业网点:
金牛区金沙路营业厅,金沙路76号;
青羊区万和路专营店,万和路9号;
金牛区梁家巷标杆厅,一环路北四段104号;
武侯区双元街营业厅,双元街199号;
成华区成华北建设路专营店,建设路10号附25-26号;
武侯区龙腾中路服务站,龙腾中路68号;
锦江区童子街专营店,童子街36号;
青羊区清江东路55号专营店,清江东路55号;
锦江区东风路营业厅,东风路29号;
成华区新华标杆营业厅,双林北支路473号;
青羊区二环路西二段营业厅,二环路西二段69号;
金牛区源上金府服务站,洞子口路168号附16号;
锦江区海椒市营业厅,海椒市13号;
金牛区五里墩服务站,五里墩支路126号;
青羊区万和路专营店,万和路9号;
锦江区通信城专营店,太升南路53号;
锦江区万达精品专营店,三官堂街33号附2号;
成华区双桥路社区服务站,双桥路89号附11号;
青羊区清江中路专营店,清江中路6号附2号;
武侯区成都A区服务站,成都A区6栋1单元102号;
青羊区文庙后街营业厅,文庙后街51号;
成华区北香木林服务站,香木林路1号附97号;
武侯区一环路南二段专营店,一环路南二段11号;
金牛区沙湾路专营店,沙湾路77号;
武侯区一环路南三段营业厅,一环路南三段17号;
武侯区跳伞塔专营店,A世界负一楼;
高新区锦城大道营业厅,锦城大道830号商业中心北区2-1-10号。
苏家屯区办护照在苏家屯区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地址:苏家屯区桂花街118号苏家屯行政审批大厅二楼,电话:024-89830307。
具体如下:
苏家屯出入境
苏家屯区桂花街118号苏家屯行政审批大厅二楼
办公时间:工作日8:30-16:30 周末及节假日 09:00-16:00
联系电话:024-89830307
一、护照在哪办理
1、护照的办理地点应视情况而定
(1)普通市民办护照,必须本人到户籍所在地的公安局出入境大厅办理;
(2)军人办护照要在工作单位驻地的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办理。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法》第六条
公民申请普通护照,应当提交本人的居民身份证、户口簿、近期免冠照片以及申请事由的相关材料。国家工作人员因本法第五条规定的原因出境申请普通护照的,还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提交相关证明文件。
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应当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十五日内签发普通护照;对不符合规定不予签发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并告知申请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在偏远地区或者交通不便的地区或者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期签发护照的,经护照签发机关负责人批准,签发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公民因合理紧急事由请求加急办理的,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应当及时办理。
二、护照办理需要多久?
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应当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十五日内签发普通护照,对不符合规定不予签发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并告知申请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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