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尖叫皇后》
剧情简介:
华莱士大学里有一个叫做卡帕公馆(KKT)的女生联谊会,里面是一群过着奢靡生活的富家女。故事要追溯到1995年在卡帕公馆的派对上发生的一件血案:一个女生在派对的浴缸里分娩了孩子,但由于失血过多不幸死去。
目睹了这一切的几个女生在凯茜·蒙什教务长(杰米·李·柯蒂斯饰)的怂恿下把尸体埋了,然后隐姓埋名,分道扬镳——但事情并未就此停息。20年后,这一届的卡帕公馆掌权的人叫做香奈儿·奥柏林(艾玛·罗伯茨饰),一个极其傲慢不过婊得可爱的富家女。
她的身边总有几个跟班,香奈儿二号(爱莉安娜·格兰德饰),香奈儿三号(比莉·洛尔德饰)和香奈儿五号(阿比吉尔·布莱斯林饰)。卡帕公馆招新,向往公馆生活的大学新生们来到了公馆报名,最后六位女生成为了公馆的预备会员——格蕾丝(斯凯勒·塞缪尔斯饰)、扎丹(柯克·帕尔莫饰)、海斯特(丽娅·米雪儿饰)、*魔拉拉、啃蜡博主和失聪版泰勒·斯威夫特。
不过就在会员们入会后不久,惊悚的事情就发生了——一个穿着一身红衣、戴着可怕的恶魔面具的杀手出现在了校园,并开始了疯狂的杀戮……公馆的女生和一切与公馆有关的人都一个一个地遭到了红衣恶魔的毒手。为了尽早让这一切结束,一心想揭开凶手面具的格蕾丝便和咖啡店店员皮特(迪耶戈·博内塔饰)一起寻找线索,探究当年的浴缸命案背后的隐情。
而随着剧情的推展,真相将浮出水面,事情也将变得越来越耐人寻味……红衣恶魔到底是谁,当年的派对上到底发生了什么,看似浮华的公馆背后到底还藏有多少可怕的秘密,这些都是本剧的大看点。
扩展资料创作背景:
故事围绕着20年前在华莱士大学校园里发生的一件命案展开。2015年,校园里突然出现的可怕的谋杀案打破了校园多年以来的寂静。手持尖刀斧头电锯等各种残忍武器的红衣恶魔突然在校园里展开疯狂的杀戮,公馆里的女生们却成为了主要目标,时刻面临着死亡的恐惧……
《尖叫皇后》采用和《美国恐怖故事》同样的系列剧形式拍摄。第一季故事发生在校园,而第二季在不同的地方拍摄,故事情节也有所不同。
在职场上,真相是,穿得贵一点,才能让你变得更贵,挣到更多的钱。
如何用最少的钱让自己显得更贵,下面五个原则:
作为要靠自己努力赚取财富的职场人,可以巧妙地用奢侈品给自己的气场加分。但买什么是个学问。
每个奢侈品牌,每一季都会发布新款。无论当季新品多么好看,多么潮流,所有懂行的人都知道,第二年这就是过季的款式。
这种当季新品,是给那些平时用惯了奢侈品的人群提供的,并不是可以放在衣橱里几年不变的东西。
但是奢侈品里的经典款则不然,无论哪一年用,都不会有人说过时。
拿包包举例,不想把整份薪水都拿来装身,就应该从经典款入手。
Chanel的255
迪奥的lady Dior
路易·威登的Speedy
这类经典款,如果是上班用,尽量买低调的、经典的颜色,特别乍眼的桃红、翠绿非常容易过时。
另外,买经典大牌,还是建议选低调款式,避免Logo过于明显。
想象一下,一个穿着低调但精致套装的女性,和一个满身都是大牌Logo的女性站在你面前,你会觉得前者更有品位,而后者可能是穷人乍富。
把钱花在包、鞋和大衣上,而不是单件大牌时装上。
现代职场要求女性能文能武,你得见得了贵客,赶得了飞机,追得上火车,拿得起行李,所以,你的衣服要比较抗造。
我曾经买过一条很贵的裙子,是编织款,走到哪里都不能蹭到任何东西,只要不小心蹭到就会跳丝,心疼得不得了,出差的时候完全没法穿。因为要赶飞机、赶火车,最终花了很多钱买的裙子,反而收进衣橱里再也不穿了。
所以,因为昂贵和娇气,让你变得束手束脚的衣服,并不能给你增加信心,还不如不买。
很多奢侈品在设计的时候,就默认了富裕的客户一件衣裳,是一年只穿一两次的,用的面料昂贵而脆弱,你要是天天穿,穿了一个月,坏了,跑去投诉人家,场面也是很尴尬的。
但是包、鞋和大衣不同,如果用比较好的品牌,可以一下子提升整体的质感,让人一眼就能被注意到。
如果是工作比较忙碌,或者经常在外面跑,就不要买浅色的包,深色为宜。
而且不一定要追求真皮,PVC材质的会更耐用,十几年都不变形,而且不需要在包的保养上花心思。
工作上让你花心思的地方已经够多了,真的没有必要再在包上花太多心思了。
鞋也可以买大牌,因为鞋型比较好、做工细,穿着会比较舒服。
大衣的质地一定要好。它占到全身的面积很大,一打眼就能看到,如果质地不好会非常明显,一下子就影响别人对你的判断。
如果在北方,穿大衣的时间长,在大衣上多一点投资,还是值得的。如果你生活在南方,一年就穿那么有限的几天,就未必值得买大牌。
有些人喜欢买特别花俏,或者显得非常时髦的便宜衣服,这其实是一个陷阱。
平价牌子,花在设计师身上的钱少,就别指望它给你增加时尚感了。便宜衣服遇上花俏的设计,很容易穿几次就垮了,反而给自己减分。
普通上班族,衣柜里当家的,肯定是普通品牌。如果口袋里没有太多钱用来置装,那就主打平价品牌里的基本款。
我之所以强调基础款,一来是减少无谓的装饰品,出错几率会更少。
拉链、纽扣、衣服上的装饰,虽然都是小东西,但却是决定一件衣服成败的关键,衣服上装饰越少,越不容易被人挑出细节上的毛病。
二来,没了那些花里胡哨的东西,衣服也更容易把成本花在质地上。
想要让身上的衣服显得高级,就要抛弃那些鲜艳到辣眼睛的颜色,更多选择低调暗淡的颜色,比如黑白灰,又经典又高级,不容易出错,也永不过时。
除了黑白灰以外,还有其他一些颜色,穿在女性身上也很显高级,例如驼色、酒红。总之,同样价位的衣服,选偏暗、偏柔和的颜色,会更贵气。
尽量选择更有质感的天然面料,而不是亮闪闪的化纤面料。
平整挺括的衣服,不仅让别人感到高级和舒适,也能大大加分。
衣服总归是人的一部分,再贵的衣服,如果穿在一个毫无气质、姿态猥琐的人身上,也不会让人觉得高级。
个人气质的培养,不是一朝一夕的事情,首先要从训练自己坐着的时候挺直腰板开始,进而坐有坐相、站有站相。
无论是站还是坐,头部都不要往前探,时刻想着要把头往后移,不是仰头,而是尽量往后平移,同时肩膀下沉。
气质高级了,人家甚至会忽略你朴素的穿着。
小说《洛丽塔》 [编辑本段] ·出版时代 1955年,9月15日 ·作品简介 在读者、书评家、小说界中,美国作家弗拉基米尔·纳博科夫的《洛丽塔》无疑是一部备受争议的小说。2005年9月是《洛丽塔》出版五十周年,各国最有影响的文学出版机构,如美国的兰登书屋,英国的企鹅出版社,法国的伽理玛出版社,都相继推出了这本富有争议的名著的纪念收藏版。上海译文出版社经过多年努力,终于赢得独家中文授权,第一次在中国推出没有任何删节的完整译本。 ·故事梗概 “洛丽塔,我的生命之光,我的欲念之火,我的罪恶,我的灵魂。洛-丽-塔:舌尖向上,分三步,从上颚往下轻轻落在牙齿上。洛-丽-塔。” 这段肉麻的情话是中年教授亨伯特的内心自白。1947年,亨伯特来到美国,任教于比利亚斯大学。他准备利用暑假的空闲时间写成一部教科书,于是他来到兰之蒂镇的寡妇夏洛特·黑兹太太家寄居,在那里他遇上了让他一生魂牵梦萦的女孩:洛丽塔。亨伯特从餐厅里出来的时候看到了她,在太阳沐浴的一块草垫上,半裸着,跪着,以膝盖为轴转过身,蜂蜜样的肩膀和绸子一样柔嫩的脊背让人目眩神迷。 那位令人神魂颠倒的小妖精迷住了他。她在他的身旁晃来晃去,令他无法专心写作,而她的母亲也对他一见钟情。黑兹太太似乎已经意识到了女儿对她亨伯特太太这个位置的威胁,在他们去滴漏湖度假的时候,黑兹太太还是以商量的口吻下达了命令:让洛丽塔去夏令营。然后她给亨伯特写了一封情书,向他求婚。虽然他爱的是黑兹太太的女儿,但他还是和黑兹太太结了婚。和黑兹太太结婚之后,洛丽塔成了他没有血缘关系的女儿。但他在日记里写下的那些对洛丽塔的情感剖白还是纸藏不住火,被他的现任太太发现之后引发了一场家庭内部的剧烈争吵。夏洛特一怒之下冲出家去,却在离家不远的地方撞上汽车一命呜呼。 亨伯特和洛丽塔终于走到了一起。他开车去夏令营,将洛丽塔母亲去世这个“不幸”的消息告诉她。他是兴高采烈地去的,尽管他感到一点内疚。他把洛丽塔接走,先骗她说她的母亲病了,住进了医院。在路上,他们住进了一家旅馆,在大堂,洛丽塔遇上了一个秃顶像脏猪一样的老头儿,还有他的狗。晚上,当亨伯特将洛丽塔送上床,给她吃了安眠药,自己出去走到旅馆门外白色的台阶上,这时,那个秃顶的老头儿再次向他说了一些模棱两可的话,但亨伯特并没有放在心上。他们在第二天早上完成了不伦之恋,而且他知道了,他甚至不是她的第一个情人。然后他们驱车往家赶。亨伯特越来越感到不安,觉得坐在旁边的洛丽塔像个索命的小冤魂。她要求在一个加油站停一停,她下了车,很长时间没有回来,当她重新上车时,要求亨伯特给她零钱,她要往医院给妈妈打电话。亨伯特让她先上车,然后向她吐露了实情,“你妈妈死了。” 从那时起,他们开始了遍游美国的旅行。在各种类型的住宿地中,他很快就喜欢上了“实用汽车旅馆”———干净、整洁、安全隐蔽,是睡觉、吵架、和好、贪婪而违法私通的理想场所。虽然是旅行,但实际上他们一无所览,他们这漫长的旅行只不过是用一条迂回蜿蜒的粘土路来亵渎这个迷人、诚信、梦幻般的国度。最后,这段旅行走到了尽头,亨伯特决定把他的“宝贝女儿”送到比尔兹利女子学校就读。 一切似乎都很让亨伯特满意。但有一点是致命的,亨伯特无法容忍洛丽塔和其他男性在一起。当洛丽塔要求出演学校的话剧《幽暗的丽人》时,他断然拒绝。但在洛丽塔用美色相诱之后,他还是妥协了,虽然他心里很不痛快。亨伯特觉得她正在从他的掌握中逃脱出去,他只能用她每星期的零用钱来买她的欢心,但她对他越来越冷淡,彼此之间并无真正的快乐可言,亨伯特沉溺于性爱游戏,洛丽塔逐渐厌倦了这种不道德的生活。他们开始不停地争吵。洛丽塔把从亨伯特这里要来的钱攒了起来,亨伯特觉察到了,预感到这是一个阴谋,一个让他永远也见不到洛丽塔的阴谋,这让他火冒三丈。一次,争吵之后,洛丽塔夺路而逃,在大雨中跑了出去。找到洛丽塔后,他们决定到外去散散心,西行去各地转转,这也许对于改善他们现在这种冷战的状况有好处。 在路上,亨伯特发现背后有人跟踪,一辆“阿兹特克红色敞篷车”老是在他们屁股后面跟着,它们之间的间距似乎雷打不动。当亨伯特在一个小镇下车买眼镜的时候,他在商店里看到这辆车的车主下车和洛丽塔攀谈。但当他赶过去时,这个黑衣人已踪迹不见,他问洛丽塔:“那人说什么?”洛丽塔说:“他问我要张地图,肯定是迷路了。”亨伯特觉得不妙,立即掉转车头,往回开。 洛丽塔生病了,住进了医院,医生诊断不过是流行性感冒,没什么大碍,但要住院观察一天,补充水分,好好睡一觉。第二天,当亨伯特打电话给医院时,医院医护人员告诉他,有个人把她给接走了,自称是她的叔叔,还带着一条狗,看上去很和善。亨伯特大吃一惊,他马上想到这些天来一直跟踪他们的人,他觉得自己实在是太大意了。他赶到医院,和医护人员大吵了一架,但于事无补。他踏破铁鞋,一直找,找了几个月,依旧不死心。 3年后的一天,他收到了洛丽塔从远方发来的一封信,信上说她已结婚怀孕,急需用钱:“请给我们寄张支票来吧,爸爸。有三四百,或再少些我们就能对付得过去。”他读信时拼命抗拒着它在他身心中引起的剧痛,他踏上了那条路,独自一人按照信上写的地址驱车前去。他以一个父亲的身份来到女儿的新家,慰问他们,给他们钱,然后洛丽塔告诉了他真相,那个将洛丽塔从他身边拐走的人正是那个秃顶像脏猪一样的老头儿,他的名字叫奎迪,是个编剧,有时还做点广告。他是洛丽塔唯一真正爱过的男人。他把她骗走,为他拍一些色情照,洛丽塔不肯,于是她就给赶了出来。 虽然亨伯特仍然试图挽回这段感情,但此时的洛丽塔已不是当初的那个妖艳的小仙女了,亨伯特从他的口袋里拔出了自动手枪,准备将一腔仇恨都发泄到那个拆散了他们的人身上。他找到了这个让他憎恨一辈子的男人,把子弹射进他的身体,就像这是一只该死的老鼠。他没有一丝怜悯,没有一点犹豫,他只知道,他要干掉这个男人,为自己也为这段要命的恋情复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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