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子之手,与子偕老。
这句话,我其实喜欢了很久,他表达了一种志同道合的同舟共济,相互理解,和包容了,相互陪伴,到永远的一种境界。
诠释了一种永恒。
执子之手,与子偕老。
这句话,我其实喜欢了很久,他表达了一种志同道合的同舟共济,相互理解,和包容了,相互陪伴,到永远的一种境界。
诠释了一种永恒。执子之手,与子偕老。
这句话,我其实喜欢了很久,他表达了一种志同道合的同舟共济,相互理解,和包容了,相互陪伴,到永远的一种境界。
诠释了一种永恒。执子之手,与子偕老。
这句话,我其实喜欢了很久,他表达了一种志同道合的同舟共济,相互理解,和包容了,相互陪伴,到永远的一种境界。
诠释了一种永恒。执子之手,与子偕老。
这句话,我其实喜欢了很久,他表达了一种志同道合的同舟共济,相互理解,和包容了,相互陪伴,到永远的一种境界。
诠释了一种永恒。执子之手,与子偕老。
这句话,我其实喜欢了很久,他表达了一种志同道合的同舟共济,相互理解,和包容了,相互陪伴,到永远的一种境界。
诠释了一种永恒。
子墨:如今再回想自己十六岁时的梦想是什么呢?努力回忆中那时的自己正处于不松不紧的高二文科班。所谓的梦想不过是好好学习,考上离家远远的外地大学,可以留长发,可以有自己独立的房间,可以有一个大大的书屋,可以做自己想做的事,可以光明正大的喜欢一个人吧。这样一回望,还真是没有什么出息呢。小时候的医生梦老师梦,似乎已经非常非常久远并不合时宜了。十六岁的时候,艾明雅**的梦想是去非洲草原,做一个动物学者。她很喜欢动物,尤其喜欢豹子、狮子、老虎、野牛这样极擅奔跑的动物。当年的她,对动物的热情超过了对高考的热情,更不知道婚姻为何物。她鄙视一切带着油烟味儿和葱花味儿的事物,鄙视所有不做头发、不加修饰的女人。她热爱文学也热爱肤如雪,她热爱艺术也热爱亦舒,她热爱山无陵天地合的爱情小说,暗暗发誓要让自己的人生不沦落到买菜做饭和嫁人生子这么简单的生活。多年以后,她再回想起来,觉得当年之所以喜欢那些动物,其实是喜欢它们奔跑起来的那种强烈的鲜活感,那似乎代表着灵魂的释放与热情的燃烧。在电视屏幕里,如血的夕阳下,一群野牛在奔跑,她跟着莫名其妙地激动起来,仿佛看到了一种沸腾的思维和蓬勃的青春。二十二岁,艾明雅**大学毕业。她在南方某城市的一家破公司找到了一个破实习生的职位,薪水少得可怜,每天顶着一头乱发睡眼惺忪地去上班,香香的面霜味儿下了公交车就会变成臭臭的汗味儿。她最大的梦想是立刻转正加薪,因为这样就可以搬出合租的房子,拥有一个自己的干净公寓;可以不用再挤公交车,即使打车上班也不用担心白白浪费了足以买一瓶coco **香水的几百大洋。后来,房价涨了,涨到有钱也买不起了。工作了几年的艾明雅**绝望了,她成了众多逃离北上广的人马中的一员,风尘仆仆的她暗暗发誓要在二线城市给自己找一个安身立命的地方。她开始不停奔波,为了在某个城市给自己找一处便宜的房子几乎跑断双腿。那段时间,她最大的梦想是售楼**能给自己打个九二折,银行能够把贷款利息打到七折。后来的后来,她的眼角开始隐隐出现了细纹,亲娘的电话多了,无非就是催婚。艾明雅**开始每天都给自己做面膜,补水、美白、保湿、去角质,统统尝试,她要求自己务必保持着如花的美貌去和不同的男人相亲约会。高得像竹竿儿的,矮得像冬瓜的,瘦得像油条的,胖得像肥肠的,她通通都见了。她能够在十五秒内以做报告的方式背完自己的个人简介给对方听,然后保持僵硬的微笑问对方:我就是这样,您呢?她最大的梦想是立马来个靠谱的男人,结束这暗无天日惨不忍睹的相亲生活。甚至有一次见了一个不愿意要小孩儿的男人后,她回到家精疲力竭地往床上一倒,发现自己的脸因为长时间保持微笑而抽筋了。再后来的后来,某一天,艾明雅**挽着某男人的手在某座城市的某个角落给刚装修的房子做装饰。三室两厅的房子,有一间被她刷成了淡蓝色,墙壁上空空的。她拆开网购来的墙纸,然后嘻嘻哈哈地往墙上贴各种图案那是她留给未来baby的房间。淡蓝色的墙壁上贴着热带鱼、维尼熊、Hello Kitty,还有狮子和野牛。望着那些狮子和野牛的卡通壁纸,一瞬间,那年的梦想变得清晰起来她想起十六岁的那个女孩,在某个下了课的黄昏,蹬着自行车往家赶。那年她并不知道要追赶什么,就是喜欢把自行车骑得飞快飞快,然后笑起来很爽朗,说话声很大。她在小县城读完了高中,身边都是同样骑着自行车、剪着童花头的女孩子,她们穿着白色衬衣、校服裙子,在小巷子里穿梭,在叽叽喳喳地讨论隔壁班的某个男生,然后在夕阳下嬉笑追逐。她依稀能记得家门口的那条巷子,两边的水泥围墙里,经常探出一朵朵白色的栀子花,墙垛上有时还会蹲着一只懒洋洋的花猫。她骑着自行车呼啦一声穿进巷子,接着便听见母亲的骂声从巷子那边传过来:骑那么快!摔不死你!她咧着嘴哈哈一笑,有时干脆来个大撒把跟母亲打招呼,对于母亲惶急的表情,她丝毫不放在心上。她最快乐的青春,而今,已是一去不返了。艾明雅**回过神来。她依然年轻,还不到三十岁,但是她觉得自己仿佛已经走过了很长的路。那段路一直有迷雾,她一直摸黑向前走,一直看不到自己的模样,似乎有什么追赶着她在黑暗里一直气喘吁吁地往前跑,直到有一天她在黑暗里看到了灯火,她向着灯火狂奔而出,终于歇下一口气,却发现走出来的已经是一个穿着高跟鞋、背着CHANEL菱格包、擦着紫色眼影的女人,见到熟人一开口就问:今天的大盘跌了没有?依然是那个热爱着狮子和野牛的女孩,但是镜子里的那个她,好像已经熟透了,熟到已经变成了谁的妻子。她回头望,父母健在;她扭头看,有人在身边;她向前看,仿佛又看到她要成为谁的母亲。她想,有些梦想也许明天就可以实现。
不得不说,章**确实是长在我的审美上。白皙丰腴的肌肤,珠圆玉润的脸,标准的杏仁眼,一头浓密乌黑的波浪卷发。举手投足之间带着富家少女的骄矜优雅,又有巴黎女郎身上那股随性潇洒的Chic,我觉得,章**绝对适合放进王家卫的**,做一个香香软软的女人,只负责美貌,醉生梦死,配合着城市的霓虹,尽情闪烁快乐就好。
亦舒赞叹她的美,是除去漂亮外的另一种高级。蔡康永也说过,她美得有灵魂。而她本人,也是十分的亦舒女郎。她是亦舒笔下《玫瑰的故事》的原型。 我记得她的公众号里写了这样一篇文章《我的长途飞行包》当中提到,她每次飞行时都会带上莎士比亚的十四行诗和白先勇先生的散文集,这让我想到亦舒作品里的那个喜欢欧亨利和《红楼梦》的喜宝。
在和钟镇涛离婚后,因为当初炒楼失利负债25亿,各类官司缠身,前夫申请破产,而她却不愿意这样做,只因为她是那个“饭可以不吃,衫不可以不买”的章小蕙。搬进了单身公寓后,她开始一边找着律师打官司,一边给报社写专栏,依旧生活得风生水起,不慌不忙。偶尔被记者拍到,还是全身的Chanel和当季BV的限量手袋,一直以来,优雅如她。在人生最低谷时,她依然会说出:“我需要勇气,睡眠,时间和looking extremely good ”
回忆起和钟镇涛那段九年零九个月的婚姻,她只用了一个单词概括“bittersweet ”苦乐参半。而钟镇涛却在各大媒体上抱怨到,他一生中所有的不如意都来自这个女人。而她却没有说过一句钟的坏话,只是淡淡说了一句“过去的就过去了,我不想带着从前的事情离开,我将烧掉我所有的剪报,我这个人一直是穷风流,饿快活”
辛波斯卡有句诗“只有玫瑰才能盛开如玫瑰,别的不能”
章小蕙,从来都是玫瑰本身,无须其它的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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