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很高兴回答你的问题。
vans(范斯)、champion(冠军)、Fila(斐乐)这三个品牌在最初创立的时候都以专业性的运动装备作为品牌文化和特色,随着时间的发展,品牌基因都在慢慢发生变化,都向着街头文化和潮牌文化发展,现在也是国际上比较有特色的潮牌之一。至于说哪个品牌最值得购买,对于潮牌来说,没有最值得的,只有个人喜好的,潮文化追求的就是个性、 时尚 ,所以只要自己喜欢就好[呲牙]。
希望我的回答可以帮助到你,欢迎大家关注,一起讨论关于 时尚 穿搭方面的知识。
鞋子方面肯定vans第一 虽然开胶,是因为他的胶可降解,但是他穿着舒服。 fila的鞋设计现在越来越跟的上了也还行。champion的鞋无聊才去买
衣服首推fila设计感越来越足,越来越年轻化。第二是vans,料子虽然没另外两个好,是街头美潮的通病,但是设计感还是在的,而且这个牌子经常有给人惊喜, champion一直在拿同样的版型恰烂钱,每年的衣服几乎一模一样就是换了logo位置。
综上所述,如果你喜欢美潮首选vans 追求质量潮流 fila 如果你喜欢质感,纯朴点的话就champion
希望可以帮助到你!
万斯性价比不错,但是喜欢开胶看你能接受不。冠军太坑,国外超市货国内成高端了。斐乐目前国内的属于安踏,支持国货就买吧
国货不错!个人认为目前国产品牌质量不比这些国外品牌差,款式也非常好,价格要便宜的多,前些年我每次如果在开会,也会去奥特莱斯什么的采购国外品牌,但用过几年后,逐渐发现国外品牌仅仅是品牌,并不代表品质,逐渐地,我更倾向于购买国内比较靠谱的品牌!
日常生活中,很多朋友会因选择哪种品牌的鞋子、衣服而烦恼,毕竟每个品牌的产品各有千秋,花费的金额有时候差别也很大,通过产品的综合性价比、舒适度、价格、用户评价方面的比较,总能得出结论。
那么,三个品牌潮流品牌哪个最值得购买:1、vans,2、champion,3、fila?
真要追根溯源起来,vans、champion、fila这三个品牌在刚刚创立之初都凭借专业性的运动装备这一口号作为自己的品牌文化和特色,对于这一点相信稍微有点了解的朋友都知道,就算现在都还能窥探这一运动文化。只不过随着时间的流逝,品牌文化的基因潜移默化发展着,更多的往潮流方向发展,三者的差异也就慢慢拉大。
正因为这三个品牌各有千秋,所以买衣服鞋子这样一套装备的时候,千万不要在同一家品牌店里购买,不过要是品牌的粉丝就没得说了。想要购买鞋子,那肯定首选vans,虽然会开胶,但是穿着舒服,设计前卫,很有潮流范,更有多种多样的款式可选哦。要是选衣服,想要潮流 时尚 年轻化的衣服,那么vans、fila这两个牌子都可以考虑,质量也是杠杠滴。但更为青睐质感、淳朴点的衣服,就考虑champion,还要注意champion有日版和美版之分哦。
总而言之,萝卜青菜各有所爱,就看自己怎样选择了,有时候合自己心意,穿着舒服就好,这才是根本。
我看有朋友对最后一句的理解产生了问题,解释一下,我不是说被霸凌是这个孩子的错,我只是在陈述这个事件不是fila和耐克之间阶层的差异,是球鞋款式所代表的背后的阶层的差异这样一个事实。没有人会支持霸凌,那孩子自己解释的也非常的好,傻子才靠穿着来判人。可惜的是,很多不成熟的孩子在消费主义洗脑下学会了以身价论胜负,这个观念特别糟糕,我穿39块钱的飞跃,感觉好极了。
偶然看到这个问题,原不想回答,但看到回答区对这个牌子在国外有很大误会。
FILA,champion这些在美国现在也是潮牌,在美国最大众的潮牌店urban outfitters里和老牌潮牌Stussy之类的一起卖。这些牌子都是校服风复古风炒起来的,再加上各种联名,确实也挺好看,我自己就有好多在uo买的。champion和fila在Costco之类的超市虽然也有卖,但那些从设计上就不属于潮牌了,就是一般运动的。很多不富裕家庭也会给孩子买他们的鞋,便宜,楼上说的被霸凌的小孩就属于这种情况,他穿的要是fila老爹鞋,别人就不会霸凌他。
现在的潮流走向,感觉就是中国消费者在哪里,哪里就是当今市场的宠儿。
说这个自己比较喜欢最近也比较火的吧
最重要还是大家都可以买的到买得起,从刚上大学就开始穿的几个牌子,其中尤数我最近比较喜欢的——中国李宁。
中国李宁和人民日报的联名
最经典的logo卫衣,非常耐看
Champion等 [运动起家后期转型的品牌 如KAPPA、FILA]
创立于1919年的Champion今年恰好迎来了一百周年,赶上复古运动风潮的Champion无疑正在迎来百年来的高光时刻。
虽然品牌 历史 悠久,但直到2010年潮流运动风潮和社交媒体的双双出现,才催生了这个品牌的“第二春”。
最喜欢在logo上做花样的品牌
当下潮流文化的重要代表人物、Off-White创始人Virgil Abloh在其最早创立的个人品牌Pyrex Version中,选择以Champion卫衣为底板进行再创作。此后,顺应潮流文化品牌彼此联名的营销方式,Champion与包括Supreme、Bape、Stussy在内的其他潮流品牌进行频繁合作,快速提升了知名度与曝光率。一度震撼了 时尚 圈的Vetements也成为Champion的合作对象,该系列显然令Champion从Vetements鼎盛时期的“流量”分了一杯羹。
不过,Champion能够从合作系列中获益也与品牌的DNA有紧密联系。Champion品牌自身的元素鲜明而简洁,独具特色的C字母以及基本款设计令其具有与其他潮流服饰风格融合的可塑性,同时亦契合了千禧一代消费者对logo的狂热心理(logomania)。从合作系列中诞生的C字母连标已经成为品牌新的标志性设计。
Champion自身的百年 历史 也恰好切中了千禧一代消费者对复古运动风潮的追逐。不仅仅是Champion,于1911年诞生于意大利的FILA,1916年诞生于意大利的KAPPA等运动品牌都凭借这股趋势重新获得年轻人关注。甚至有Instagram账户专注收集以上述运动品牌印花为素材进行再创作的单品,这也体现了年轻一代对复古运动风潮的喜爱是群体性的,而这一过程也产生了更多再创作与互动。
从美国超市中可以买到的运动衫起家,百年后的Champion显然不再满足于成为一个平庸廉价的运动品牌,而是全球年轻消费者所垂涎的潮流 时尚 品牌。它宁愿被摆在年轻人喜欢的快 时尚 集合店Urban Outifitters,甚至与这类“酷”店推出合作系列,也不再愿意被放在大众零售商的货架上了。
靠着一个logo和再简单不过的基本款,一个百年老牌实现了迅速的“翻红”,再次向行业证明着“品牌”的魔力,而这主要得益于品牌对自身DNA的强化输出。以此为基础,在正确的商业决策和合适的时机助推下, 历史 悠久的品牌依然可以迸发新的能量。
当然,Champion不得不警惕年轻一代消费者的喜好变化。它需要时刻问自己,除了logo之外,品牌如何更特别。
Stussy由Shawn Stussy创於1980年,在这之前,他总喜欢替人在美国加州Laguna沙滩滑浪,并且在自已的滑浪版上签上Stussy的签名字样。后来找他签名的人愈来愈多 某日,制衣人Frank找他合作,把签名印在 Tee恤上面发售,一个品牌就如此创立了。
及后,日本里原宿潮流教父藤原浩力捧此品牌,终於在日本大热,及后热潮传到香港、台湾成为了街头服饰的一个传奇品牌。
起初Stussy的的设计元素只是环绕於滑浪,后来逐潮走向X-Game等多元化的设计,而Stussy的设计元素多半是骷髅头、皇冠、牙买加、黑人文化、Old Skool和其他抄抄贴贴等的元素。
Stussy在美国本土其实并不很受欢迎,反之由於在日本人的推波助澜之下,在亚洲Street Wear市场独占鳖头,亦因为这个缘故,现在的设计风格上和许多日本品牌很类似!
伴随着Stussy的成功并不断传播到世界各地,New York、London、Tokyo以及其他地区的 时尚 先锋都联系在一起。Stussy的设计灵感来源于正Hot的国际音乐人、极限运动、DJ和那些有着相同或相似品味的艺术家们,着也帮助了Stussy成为全球国际街头先锋。
最近街头最火热的单品,滑板品牌THRASHER!其中又以THRASHER的火焰LOGO字体最受大家喜爱,举凡帽T、短TEE、帽子到包包等配件小物,只要有着火焰THRASHER肯定都是备受注目的人气商品。
很多人都误会THRASHER是一个服装品牌,但其实它真正的身份是先从滑板杂志起家,进而在发展服装、配件等周边商品。如果有买过THRASHER或正在关注它的人应该也都有发现,在THRASHER LOGO TEE的下方有写着一行小字,也就是SKATEBOARD MAGAZINE,直接明白地诉说它的身世背景!
经典火焰logo
提起THRASHER大家最熟悉的莫过于基本款的LOGO或是火焰〈FLAME〉款的LOGO,语式的LOGO设计也是THRASHER擅长的风格之一,
和其他品牌的联名
THRASHER的另外一个经典是TEE恤!这款名为BOYFRIEND TEE的趣味设计,运用美式漫画的风格,搭配幽默的标语「天呀!为什么我的男朋友不会玩滑板」,表现出会玩板的男孩是多么的有魅力!所以想把妹,除了买一件THRASHER TEE来帅之外,最重要的还是赶快去学滑板哦!
天呀!为什么我的男朋友不会玩滑板
SSUR是美国服装品牌,SSUR的创办人是艺术家Russell(原名Ruslan Karablin)。
2012年 ssur推出恶搞CHANEL ,COMME DES GARCONS 等大牌的系列。分别是CHANNEL ZERO,COMME DES FUCKDOWN。因为恶搞的语句迅速在潮流圈引起了一阵恶搞旋风。还有因陈冠希希与GD权志龙等潮流偶像的穿着而在亚洲引起购买狂潮。
恶搞香奈儿
随着在中国的大受欢迎,SSUR在2012跟CLOT合作在香港开启GUTTER STORE,并跟CLOT合作推出限定产品。而GUTTER STORE 里面贩卖的产品更是涉及多个领域。包括:衣服 帽子 烟灰缸 打火机 塞子等。
说下大家比较关心的几个问题:
1Champion美版和日版是什么意思?为什么价格会有差距?
1919年,Abraham和William Feinbloom兄弟于美国罗彻斯特创立Knickerbocker针织公司,主要销售针织品。1923年Champion Knitwear诞生,其标志性的休闲连帽运动衫引起了密歇根大学注意,双方开始进行量产性合作。Champion为此继续开发了印刷技术用以加印大学名称和数字,并逐渐在全美校园范围内推广其运动衫。
真正引领Champion进入黄金十年的是其1934年开创性地发明了影响后世运动服饰的横向编织技术(Reverse Weave),减轻了运动时因为缝线摩擦而造成的不适感,增强衣物的耐用性,Champion还为这项技术申请了专利,世界上第一件连帽卫衣就使用了该技术。
Champion由此成为了美国家喻户晓的运动品牌,人们能在大型超市里见到这个“大众品牌”。不过,在篮球运动的黄金年代,专业运动领域依然是众多运动品牌的终极理想。1980年代起,品牌开始向专业化的运动品牌发展,进军美国职业 体育 领域,开始为NBA和NFL的一些球队赞助比赛服,成为利勒哈默尔冬奥会和亚特兰大奥运会美国代表团的官方运动服赞助商。
同时进行的是Champion的全球扩张计划,品牌于1977年获得欧洲和亚洲交易许可,预备进军美国之外的市场。1990年代,美国嘻哈文化盛行,松垮的休闲服饰受到年轻人欢迎,Champion受此影响弱化了运动属性。再加上在专业运动市场,赢家通吃的规则使得该领域市场份额主要被头部品牌掌握,Champion这样的品牌只能寻找能够令其脱颖而出的差异性优势和细分领域。
这一时期,Champion还首次走出美国市场,进入正处于潮流文化鼎盛时期的日本。彼时藤原浩等日本潮流教父将日本打造成全球潮流 时尚 的新据点,发展出了独特的运动休闲风格。主打美式复古风格的Champion显然在日本经历了“文化震撼”(Culture Shock),风格得到改良。
自此以后,Champion也有了“美版”与“日版”的区分。在美国售卖的Champion定价较低,版型宽松,更贴近普罗大众。而在日本售卖的Champion则被注入更多潮流因素,弱化运动技能。到2000年左右,品牌逐步发展到欧亚多个市场。
鞋子方面肯定vans他穿着舒服。
fila的鞋设计现在越来越跟的上了也还行。
champion的鞋无聊才去买
衣服首推fila设计感越来越足,越来越年轻化。
第二是vans,料子虽然没另外两个好,是街头美潮的通病,但是设计感还是在的,而且这个牌子经常有给人惊喜
champion一直在拿同样的版型恰烂钱。。每年的衣服几乎一模一样。。。就是换了logo位置。。
综上所述
如果你喜欢美潮首选vans 追求质量潮流 fila 如果你喜欢质感,纯朴点的话就champion
毫无疑问,我选择斐乐,我喜欢斐乐的明快大胆的设计风格、卓尔不群的高雅品质,并且斐乐的服装更 时尚 一些,打造以创新风格著称的 时尚 运动品牌形象,不断创新,充满 时尚 活力,服装涵盖了高尔夫、网球、健身、瑜伽及滑雪等系列,满足消费者不同需求。
非乐就是中老年人穿的,首先排除,冠军的各个方面都不敢,穿在身上很不舒服。还不如优衣库的东西。综合一下,我觉得还是万斯吧,虽然我不喜欢这个品牌,但是三选一的话,万斯是相对比较好的
我们出口日本的FILA袜子质量特别好,品牌的设计也很有特点。个人推崇FILA!
从出生起,Lily就过着活在聚光灯下的日子。她的眉眼中综合了妈妈Vanessa Paradis和爸爸Johnny Depp的超强基因,不仅有着清纯又法式的优雅,更散发着Johnny Depp那股玩世不恭的不羁气质。
甜美又个性的高颜值下,更自带一双逆天大长腿。恰恰是如此身材优势,为她闯出了自己的一片天地!尽管14岁时便和老爹搭戏,也和娜塔莎波特曼一起出演过《天文馆》。不过,她并没有像众人期待的那样继承父母的演艺事业。反而发挥着她傲人的身材优势,在人生蓝图上描绘一笔时尚的色彩。
豆蔻年华,便身着2015 Chanel的春夏高定系列,与母亲一同出席CHANEL巴黎时装展,完成人生中重要的时尚红毯秀!
自此,她的个性魅力以及洒脱的气质深得老佛爷的赏识,这让她在演艺圈和时尚界所向披靡。赵又廷,打戏永远都是又辛苦又危险的,可他出道以来就是这样拼,一直都回想当初,他刚进这个圈子的时候,就被贴上了“星二代”的标签。他的父亲赵树海,是台湾知名歌手、演员、作词作曲者和电视主持人,在台湾娱乐圈的地位,相当于五个内地的张国立,可以想象他父亲有多牛了。
赵家的家教之严是出了名的,父亲总是教育他“要么就不做,既然选择了就要做到最好。”
因为体会过娱乐圈的压力有多大,赵又廷的父母都不希望他从事这个行业。
为了彻底断了他进娱乐圈的念头,赵又廷从小学五年级到大学一直都呆在加拿大,大学里修读的也是与表演毫不相干的社会科学系经济专业。
然而,每个人生来都有他自己的使命。在演艺事业做出了自己。
英文名:Emma Roberts
全名:Emma Rose Roberts
中文名: 艾玛·罗斯·罗伯茨
昵称:Em, Emzie, Emmer
生日;1991/02/10
出生地:California,Los Angeles
父母:Eric Roberts (亲生父亲), Kelly Cunningham (亲生母亲), Eliza Roberts (后妈), Kelly Nickels (后爸)
解释一下,Emma出生时,她的亲生父母还是男女朋友关系,后分手,各自另寻新欢,所以后面两个自然是她名义上的后妈后爸了
兄弟姐妹: Grace Nickels (与Emma同父异母) Keaton Simons (后弟,无血缘关系) Morgan Simons (后姐,无血缘关系)
身高:165米(另一说为158米)
发色:浅棕色--金色--深棕色( 在拍《Wild Child》时Emma把头发染成了深棕色)
星座:水瓶座
血统:Emma是爱尔兰、英国、德国和瑞典的混血儿
Julia Roberts是Emma的亲姑姑,是Emma爸爸的妹妹。
Julia Roberts第七十三届奥斯卡最佳女主角
并且与她同名的Emma Watson(扮演哈利波特中的赫敏而名声大振)也非常喜欢她的姑姑
Emma收集女士钱包
Jamie
她与Jamie Lynn Spears(Britney的妹妹)是好朋友
Emma与加州州长Arnold Schwarzenegger的女儿Christina Schwarzenegger是死党。
Christina和Emma在Emma的生日派对
Olsen
Emma很爱Mary Kate Olsen 与Ashley Olsen(就是Olsen姐妹)
她最喜欢的**是《Mean Girls贱女孩》(Lindsay Lohan、Rachel McAdams、Amanda Seyfried主演)
《Mean Girls》
《Legally Blonde》
与《Legally Blonde律政俏佳人》(Reese Witherspoon主演)
她喜欢Orlando Bloom 奥兰多布鲁姆,精灵王子果然魅力无穷
她从9岁起就开始演戏
如果表演事业未成功,她想做时尚设计师或学习法律,另外一个选择是当模特
她的父亲Eric Roberts曾是当红的八十年代青春偶像和九十年代动作明星,演出的众多质量参差不齐的动作类型电视片让他成为九十年代美国流行文化里的一个符号。1979年,23岁的他凭借《吉普赛之王》获得金球奖新人奖提名,84年凭《情难舍》获金球男演员奖提名,后更凭借《逃亡列车》同时被金球和奥斯卡提名最佳男配角。1987年,埃里克首登百老汇出演“Burn This”,又一举摘得戏剧世界奖。此后除了拍有百余部动作电视片外,他也是唯一一位出演过“英伦神秘博士”的美国演员,然而他在《神秘博士》中的演技并不为人所称道。
Julia Roberts曾因为Emma而与他疏远,据称Julia因为Eric的毒品问题而支持由Emma的母亲来抚养孩子。不过2004年Julia产下双胞胎之后,Eric前来看望,兄妹关系这才得以修复。目前女儿Emma的事业蒸蒸日上,埃里克却只能在一些二线动作片中出演反派,如《生死格斗》等。2008年,他在疯狂卖座的《蝙蝠侠前传2》中亮相,扮演新登场的歌谭市大反派Sal Maroni。
Emma在**Blow中出演是因为她能连续说FCK(应该能猜得出来是什么词吧~)四遍
生平
她是Lisa Roberts Gillan和Julia Roberts的外甥女
与Morgan Simons and Keaton Simons是同母异父的姐妹
Eric Roberts and Kelly Cunningham的女儿
Eliza Roberts的养女,Eliza Roberts有一个生于2001年1月的同母异父的妹妹,名叫Grace Nickels
Grace Nickels和
Caleigh Peters共同在2005灌制了他们的首张专辑名叫《冰雪公主》,而且他们都曾经是阿瑟女校洛杉矶分校的学生。
她的偶像之一是歌手兼演员的Joanna 'JoJo' Levesque。她与Joanna在2006年在Aquamarine系列中碰到。
她也是Phinnaeus Walter, Hazel Patricia, 和 Henry Daniel的堂姐妹。
她曾在2007年4月12日,星期四,第二届“丢掉所有而阅读“简称“亲爱的“之日中担当发言人。
Her favorite books include "Elsewhere" by Gabrielle Zevin and the "A-List" novels
她最喜欢的书是Gabrielle Zevin所著的《其他地方》和关于纽约曼哈顿上东区的小说。
她与著名演员Devon Werkheiser是好朋友。
她是Abercrombie的签约模特。
她最喜欢的演员是Rupert Grint
[编辑本段]个人之最
最喜欢的万圣节装扮是女巫
最喜欢的万圣节糖果是Nerds(一种品牌)
在她的Trick or Treat(讨糖果的传统游戏)袋子里发现的最差劲的东西是一粒花生
她有一把紫色的牙刷
最喜欢的食物是芝士味的匹萨
最喜欢的科目是英语
最喜欢的车是Pink Hummer
最喜欢的兴趣爱好是画画
最喜欢的运动是排球与网球
最喜欢的宠物是狗
最喜欢的音乐是Hip Hop
最喜欢的书有Pictures Of Hollis Woods, The Gossip Girl Series, Staying Fat for Sarah Burns,Elsewhere,“A-Lis” Novels
最喜欢的尼克儿童频道节目:Drake & Josh(很搞笑的~)
最喜欢的地方是Malibu
最喜欢的榜样是母亲与Reese Witherspoon(2006年奥斯卡最佳女主角)
最喜欢的靴子是粉色的UGG(一个靴子鞋类品牌)
最喜欢的活动类型:夏令营
最喜欢的颜色是淡粉色与淡绿色
Emma有两只猫,Coco Chanel与Pirate
她发小脾气时会咬指甲
她最喜欢的美容产品是Dior的睫毛膏
最喜欢的电视节目是The OC(橘子郡男孩)与Laguna Beach
最喜欢的《橘子郡男孩》中的人物是Summer
最喜欢的演员是Reese Witherspoon(看来Emma真的很敬佩她啊~)与Rachel McAdams(她有演<贱女孩>哦,就是Regina George)
最喜欢的购物之地:Madison and Planet Blue in Malibu
最最喜欢的明星Lifehouse, Michelle Branch, Jojo, Jesse McCartney, Hilary Duff, Usher, Ashlee Simpson, Avril Lavigne, John Mayer, Eminem, The Veronicas,Orlando Bloom,Rupert Grint
[编辑本段]她的未来不可估量
淡淡的微笑,飘逸的头发,甜美的歌声,这就是Emma Roberts。
真正让Emma出名的是电视剧作品《Unfabulous》(中文译名一本正经),接下来在影片《金刚007》(又名金刚归来),《美人鱼》,《神探南茜》,《流浪狗之家》,《野孩子》中出色的表现,已经向人们证实了她的潜力。
人们渐渐忘记她是Julia的侄女,记住她是一个优秀的女演员。
记住她,Emma Roberts。明日天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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