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西红柿属于蔬菜。西红柿也就是番茄,这种食物原产南美洲,中国南北方广泛栽培,这种食物营养丰富,可以生吃,也可以煮熟之后再吃,口味独特。
2、番茄起源中心是南美洲的安第斯山地带,这种食物在秘鲁、厄瓜多尔、玻利维亚等地,至今仍有大面积野生种的分布,栽培番茄的祖先是樱桃番茄1523年,番茄由墨西哥传到西班牙、葡萄牙,1550年前后传到意大利,1575年相继传到英国和中欧各国,到了十八世纪,才被作为食用栽培。
3、关于西红柿是蔬菜还是水果有这么一个有趣的传说,1895年,英国商人从西印度群岛运来一批西红柿。按美国当时的法律,输入水果是免交进口税的,而进口蔬菜则必须缴纳10%的关税,纽约港的关税方认为西红柿是蔬菜,因为这种食物要进入厨房,经过烹饪。商人则认为西红柿属于水果,这种食物含有丰富的果汁,是一般的蔬菜不具备的。
4、后来经过审理,番茄被认定为蔬菜,因为这种食物无论是生吃还是熟食,它总是同饭后才食用的水果不一样的。
西红柿,也叫番茄,顾名思义,它来自“番邦”。其果实外表艳丽,而且肉多,汁酸甜,内含多种维生素,是蔬菜中的上品。在16世纪以前,人们却对它极为畏惧,不把它当蔬菜,认为它是一种毒果。西红柿是半生半长在秘鲁的丛林中。不知何故,当地土著居民认为它是一种有毒的植物,连碰也不敢碰,并给它取名叫“狼桃”。到了16世纪,英国有一位名叫俄罗达拉里的公爵游历来到了秘鲁,非常喜欢当地这种果实累累、色彩鲜艳的“狼桃”,于是,他把它带回英国皇宫,作为珍贵的礼品奉献给他的情人——当时的英国女王伊丽莎白。从那以后,西红柿在异国他乡的土地上被大量的种植。但只限于观赏,人们认为它是“毒苹果”,吃了要长“毒瘤”,仍然不敢入口。
到了18世纪,法国有一位画家禁不住诱惑,决心冒死尝一尝这“狼桃”果的滋味。他勇敢地吃下一口之后,感到酸甜可口,但想到人们的警告,仍不免心惊肉跳。于是,他穿好衣服躺在床上等死。时间在焦虑、恐惧中慢慢过去,他没有感到任何不舒服,反而食欲大增,12小时之后,这位冒险的画家仍好好地活着,从此他忍不住经常吃起来。这位画家不畏牺牲、勇敢尝试西红柿的趣话在各地传播开来,而西红柿也逐渐成为世界人民喜爱的佳品。
到18世纪后期,意大利人开始尝试用西红柿做菜,并传至世界各地。
番茄是明代时传入中国的。很长时间作为观赏性植物。
成书于1621年的《群芳谱》载:“番柿,名六月柿,茎如蒿,高四五尺,叶如艾,花似榴,一枝结五实或三四实,一数二三十实。缚作架,最堪观。来自西番,故名。"直到清代末年,人们开始才开始食用番茄
番茄的食用部位为多汁的浆果。它的品种极多,按果的形状可分为圆形的、扁圆形的、长圆形的、尖圆形的;按果皮的颜色分,有大红的、粉红的、橙红的和**的。
据营养学家研究测定:每人每天食用50克-100克鲜番茄,即可满足人体对几种维生素和矿物质的需要。番茄含的“番茄素”,有抑制细菌的作用;含的苹果酸、柠檬酸和糖类,有助消化的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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