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依目前来看,伊思多尔公司在冻结中,案情警方没透露,钱的去向也不清楚,有受害者报案,但目前警方采取的是不处理的方式,也不捉代理,交了钱不出单的受害者是有很多,代理各种维稳导致报案的也不多,建议一定要去报案,若遇到不警方不处理,应向上一级信访,因为受害者的钱是血汗钱,很多是打工赚到的,或者借的,这一事件让受害者几年也恢复不过来,受害者应联合起来抗仪才能引起重视,否则事件有可能慢慢沉到海底去,在中国的问题太多了,政府可能管不过来,P2P,网贷,应该只能通过法律的途径解决了
一、债务清算确认企业不仅应当与买方对每次交易的种类、数额、数量等进行结算,还应当对该笔业务的交易总量进行结算,由双方签字盖章后归档存放。
二、催款通知催款通知不应当仅在买方不按期付款时使用。有效的催款通知应当分为三次:①付款期限前的一两周内。②付款期后的三天内③宽限期之后的三天内
三、发送律师函律师函与催款通知的作用基本一致,但更为正式,能够引起对方的足够重视。
四、确定欠款追收方案欠款追收的方案须根据实际情况确定,需要考虑贵公司与对方的合作关系、对方的实际经营情况及追收方案的成本等因素。
五、非诉讼方式追收非诉讼方式是否有效取决于追债人员的个人能力、买方的实际情况等因素,须根据具体情况结合催款通知、律师函等方式进行,不能一概而论。
六、诉讼方式追收诉讼方式虽然花费时间较长,增加了诉讼费、律师费等费用,但是更为权威、有效,是解决欠款方长期拖欠款项、拒不支付货款等问题的最佳方案。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一条债权人请求债务人给付金钱、有价证券,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 (一)债权人与债务人没有其他债务纠纷的; (二)支付令能够送达债务人的。 申请书应当写明请求给付金钱或者有价证券的数量和所根据的事实、证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二百一十五条债权人向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符合下列条件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并在收到申请后五日内通知债权人: (1)请求给付金钱或汇票、本票、支票以及股票、债券、国库券、可转让的存款单等有价证券的; (2)请求给付的金钱或者有价证券已到期且数额确定,并写明了请求所根据的事实、证据的; (3)债权人没有对待给付义务的; (4)支付令能够送达债务人的。 不符合上述条件的,通知不予受理。
欢迎分享,转载请注明来源:品搜搜测评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