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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于2008年1月6日晚在深圳华强北茂业去取上周订购的碧欧泉透活净化面膜和晶白净化修颜隔离霜,后来在导购员李萍的推荐下,又增购了一瓶新矿泉爽肤水,共花了965元。当时专柜正好做活动,买满780元以上可以送五件套,再加上导购员一直强调她们的产品含防过敏性的温泉水成分,我说我用H2O的产品挺好,她说如果我对H2O的海洋水元素不过敏的话,用碧欧泉是绝对不会过敏的。怀着欣喜的心情,回家的第一件事就是用碧欧泉的赠送装洗面奶洗脸,一上脸便感觉有些刺痛,洗完后感觉已被刮下一层皮。我想这可能是它的清洁功效特别强吧!随后敷上刚买的面膜,不到二分钟,脸上开始发烧起来,就像是发酵的化学反应。照理说,补水面膜应该很滋润才对,这碧欧泉面膜奇干,好象是面霜一样,有的牌子的面霜还比它的面膜还滋润。过了几分钟洗去残留在脸上的面膜,发现脸红红的,而且皮肤很痛,就像是被辣椒水泡过似的。爽肤水也是一股怪怪的香味,有些刺鼻,排毒眼霜和橄榄晚霜也是很干,抹完我就睡觉了。第二天一起床,我又用了它的日霜,碧欧泉的日霜更刺鼻,闻起来好象那种价格低廉的装修材料。隔离霜其实就是粉底液,感觉也不好用,抹在脸上有灼烧感。后来连着两天使用,我同事惊奇地发现,我的脸长胖了。一照镜子,脸上长满了红斑,而且又痛又肿。我想坏了,一定是过敏了。听隔壁的女孩子说,她以前也用过碧欧泉的产品,感觉特别刺激,用得面目全非,后来也不敢用了。
产品是肯定不能用了,但这些东西还是蛮贵的,不退等于浪费965元。我决定找专柜退货。1月9日我停用了它的产品,晚上便带上票据和货品来到茂业。接待我的导购员听了我的情况,也看到我脸上明显的过敏症状,便打电话给李萍,指示给她的结果是让我去深圳市级医院开证明,费用由我本人承担。然后导购员请我等一下另一个老员工,也许她会有更好的解决办法。等另一个导购员来了以后,也看到我脸上的过敏现象,问我:“你有没有吃过海鲜啊?”我说没有,她又说很多人过敏是因为吃海鲜引起的,她们碧欧泉的产品是抗过敏的,怎么还可能过敏呢?这样看来好象我在耍诈。我有些生气,我说:“**,你怎么能这么诬赖别人呢?我吃海鲜从来就没过敏过,一般都是抹了不适合自己的化妆品才会过敏。再说我上班也挺忙的,难道我吃饱了撑者,买了你们的产品,吃海鲜过敏来退啊?” 她后来也意识到自己失态了,便说我们是做不了主的,你要退的话找茂业的总服务台当班主任吧,只有他们才可以做主。当班主任说一般都是由专柜的导购协调退货的,而且公司规定,一定要有市级医院开具的证明才可以退货。我说那么晚了,市二医院怕是下班了吧?她说你快去吧,医院有人值班的。后来我到市二医院看急诊,正巧皮肤科下班了。后来又去了深圳市人民医院,医生看到我这种过敏的现象在病历本上做了登记,为过敏性皮炎。他说深圳市的医院都不能直接证明过敏是由化妆品引起的,除非去广州检验化妆品,然后证明不适应我的皮肤,才可以开书面证明。坐车跑来跑去,回到家已经凌晨十二点了。这样反反复复,路上就花费了我很多时间和精力,如果还要去广州检验,我的路费、检查费、还有请假费用,当中的成本又有多大?难道等过敏症状消失了,为了测试我是否对碧欧泉产品过敏,还得再将其抹上脸,继续伤害我的皮肤吗?明明我就不能用她们家的产品,怎么要设置这么多的障碍,让我蒙受损失呢?商家的利益固然重要,如果只是建立在损害消费者权益的情况下,还有什么信誉可言?况且包装上也没任何标注不适合何种皮肤,包括敏感性皮肤。
深圳华强北茂业具有许多化妆品牌,部分举例如下:
1、倩碧:于1968年创立于美国纽约;
2、雅诗兰黛:是美国雅诗兰黛公司旗下的化妆品旗舰品牌;
3、碧欧泉:总部设在巴黎,隶属于欧莱雅集团,创建年代为1952年;
4、雅芳:创建于1886年,公司起初名称叫做加州香芬公司;
5、蝶妆:是由杭州乐金化妆品有限公司与韩国集团联合推出的一个化妆品品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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