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税目注释
化妆品是日常生活中用于修饰美化人体表面的用品。化妆品品种较多,所用原料各异,按其类别划分,可分为美容和芳香两类。美容类有香粉、口红、指甲油、胭脂、眉笔、兰眼油、眼睫毛及成套化妆品等;芳香类有香水、香水精等。
(二)征收范围
化妆品的征收范围包括:
香水、香水精、香粉、口红、指甲油、胭脂、眉笔、兰眼油、眼睫毛及成套化妆品等等。
1、香水、香水精是指以酒精和香精为主要原料混合配制而成的液体芳香类化妆品。
2、香粉是指用于粉饰面颊的化妆品。按其形态有粉状、块状和液状。高级香粉盒内附有的彩色丝绒粉扑,花色香粉粉盒内附有小盒胭脂和胭脂扑,均应按“香粉”征税。
3、口红又名唇膏,是涂饰于嘴唇的化妆品。口红的颜色一般以红色为主,也有白色的(俗称口白),还有一种变色口红,是用曙红酸等染料调制而成的。
4、指甲油又名“美指油”,是用于修饰保护指甲的一种有色或无色的油性液态化妆品。
5、胭脂是擦敷于面颊皮肤上的化妆品。有粉质块状烟脂、透明状胭脂膏及乳化状服脂膏等。
6、眉笔是修饰眉毛用的化妆品。有铅笔式和报管式两种。
7、唇笔是修饰嘴唇用的化妆品。
8、兰眼油是涂抹于眼窝周围和眼皮的化妆品。它是以油脂、蜡和颜料为主要原材料制成。色彩有兰色、绿色、棕色等等,因兰色使用最为普通,故俗称“兰眼油”。
眼影膏、眼影霜、眼影粉应按兰眼油征税。
9、眼睫毛商品名称叫“眼毛膏”或“睫毛膏”,是用于修饰眼睫毛的化妆品。
其产品形态有固体块状、乳化状。颜色以黑色及棕色为主。
10、成套化妆品是指由各种用途的化妆品配套盒装而成的系列产品。一般采用精制的金属或塑料盒包装,盒内常备有镜子、梳子等化妆工具,具有多功能性和使用方便的特点。舞台、戏剧、影视演员化妆用的上妆油、卸妆油、油彩、发胶和头发漂白剂等,不属于本税目征收范围。
摘自国家税务总局国税发[93]153号
因为免税店免了三大税:关税、进口环节增值税和消费税。其次就是进货渠道和销售渠道不一样。
1、免税店指经海关总署批准,由经营单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或其授权部门批准的地点设立符合海关监管要求的销售场所和存放免税品的监管仓库,向规定的对象销售、供应免税品的商店。
2、正规免税店的东西是正品,而一些不正规的,例如挂着假牌子的免税店那就不一定了。有些场所的免税店专门拿一些贵的东西来出售,还有些假冒的免税店就是专门为中国游客设置专享定制产品,不仅价格高,最重要的是有可能买到的还是假货。
对此,我们想通过免税店购买东西,那么我们一定要去正规场所。
3、免税店和专柜都是一样的产品。套盒里的东西都是一个工厂的生产线生产出来,所有产品都不是按照套盒去生产的,而是按照预定计划一个一个生产的。分装的时候分成专柜的水乳单品、专柜版套盒、免税店的套盒,所以不管哪个套盒里的产品,其实都是一样的产品。
买一赠一要灵活处理,如果在计算销售收入和成本时,只把卖是1作为销售,赠的1作为费用,这样应两件都计算消费税;如果把卖的和赠的都作为销售,例如1件商品的售价为100元,你可处理为两件,每件售价50元,这样就可只计算100元的消费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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