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贴牌。珂纯化妆品并不自主研发和生产产品,而是将其品牌授权给其他化妆品公司进行生产和销售,珂纯化妆品仅提供品牌和设计,并在产品的销售和营销方面提供支持,但并不直接参与产品制造的过程。
目前中国本土有很多OEM工厂已经上市,比如1诺斯贝尔,2栋方股份,3伊斯佳,4芭薇股份,5琪嘉日化,6安特股份,7爱美斯,8三椒口腔,9乐宝股份,当然还有国外一些更牛的化妆品工厂,年销售额都是几十亿,比如韩国的科丝美诗,韩国科玛,意大利的莹特丽,这些大的化妆品工厂一般都跟知名的大名牌合作,订单起订量都是非常大,所以在选择化妆品工厂的时候一定要选择一家合适自己的化妆品工厂,广州二广工厂就是一家不错的选择,我朋友一直在那边代工,大小订单都会接,而且同样负责。我觉得选工厂必须选一家跟自己能长期合作而且配合度高的厂家。广州二广你可以去看看。
厂家贴牌生产化妆品需要备案
一、备案条件
符合《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实施细则》、《化妆品生产企业卫生规范》的基本要求。
二、提交资料
1、《化妆品委托生产备案申请表》
2、委托方所在省、市级化妆品监管部门出具的委托生产预登记通知书等表明已告知本省监管部门的证明材料。(委托双方均在本省的可不提供)
3、委托方与被委托方签订的经公证的委托生产加工合同及公证书复印件(携带原件核实)。 4、委托企业和被委托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携带原件核实);
5、被委托方《化妆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和《化妆品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6、委托生产特殊用途用途化妆品的,需提供特殊用途化妆品的批准文件复印件(携带原件核实);
7、委托生产产品的配方(不包括含量,限用物质除外)。
8、委托生产化妆品的标签、产品说明书(样稿)。标签说明书应符合相关规定要求,应标注双方的单位名称、地址和被委托方的卫生许可证、生产许可证编号,生产特殊用途化妆品的要标注特殊用途化妆品批准文号。
9、委托方与被委托方产品卫生安全质量管理制度文件;
10、凡申请人提交申报资料时,申报人不是法定代表人本人,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及申报人身份证复印件;
11、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认为应当提供的其他材料。
三、需提交资料的填报要求、说明
1、与申请事项相关的卫生法律法规、卫生规范和标准是申报和审批的依据,申请单位及有关人员应认真仔细阅读,确知享有的权利和应承担的义务。
2、申报单位在填写单位名称时,应使用工商行政部门依法核准的名称全称;产品名称应符合"健康相关产品命名规定",申报资料中产品中英文名称、申报单位名称前后要完全一致。 3、所有申报资料均须打印,均应使用A4规格纸张打印,建议中文使用4号仿宋字,英文使用12号字,按目录顺序排列并逐页加盖公章后装订成册,提交原件资料一份复印件一份,复印件与原件需完全一致。
4、申请表需微机打印填报,填报内容应完整、清楚、不得涂改,不需申明的事项请注明“无”,不得空项;申请人使用从河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下载的申请表填报。
5、申报资料中同一项目的填写应当一致,不得前后矛盾。申报单位名称应与其公章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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