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人节送女友什么礼物好?

情人节送女友什么礼物好?,第1张

从多年的套路中,男女生都各自总结了一套送礼方式,但来来去去似乎都是些老样子,失去了些新意,又失去了些心意。

2023年的第一个情人节,掌心给你们走一回心。

男生们请尽情参考,女生们也可以考虑稍微手滑一下,一不小心转给你的男朋友~

情人节礼物当然是最重要的,掌心特别推荐珂兰的新款项链:足金方糖吊坠、足金小萌兔吊坠、足金榴莲吊坠及红宝石晚礼裙套链!拜托,每一款都在我的审美点上疯狂蹦迪!

1女朋友爱吃巧克力

别只知道送德芙和费列罗啦!手工生巧也是很好的选择哦~火叔家的生巧使用的都是,口感丝滑不腻,不用怕胖哦~

因为都是手工现做数量有限,掌心已经帮大家和火叔预留啦,爱吃巧克力的快冲!

如果你们想在情人节找一个安静不闹,能欣赏夜景,味道还不错的餐厅,掌心给你们选了一家不会出错的店——双杯咖啡。

2定制遇水变色杯

特别是把女朋友照片印上去的,尤其是图上那种加热水就会变色的杯子, 这个礼物不仅走心,更有创业。摆脱了那种鲜花似的礼物。既走心又实用。

3水晶灯

这款礼物没有小可爱可以拒绝,写上最感人的话,让浪漫的诗句,永远留在身边。看到它,就会想起了你。

4欧莱雅紫熨斗眼霜礼盒

欧莱雅紫熨斗眼霜一直就很受欢迎,回购率超高,这次品牌推出了情人节礼盒装,性价比真的是超值了!作为一款主打抗皱淡纹的眼霜,它成分很实在,紫熨斗的核心成分之一就是大名鼎鼎的玻色因,玻色因擅长促进胶原蛋白生成,还可以增加真皮和表皮间的粘合度,促进受损组织再生,帮助维持皮肤弹性。

你会发现用一段时间后,眼周皮肤平滑了些不说,眼角的鱼尾纹、眼周的小细纹都能缓解一些,对了还有咖啡因和AA2G可以帮助改善色素型黑眼圈和眼周浮肿,经常熬夜的朋友可以试试。

礼盒还有玻色因爽肤水,光看瓶子就能肉眼可见那一颗颗的小水珠。成分里,也添加了透明质酸钠,能减缓水分经表皮流失,起到一定的保湿作用。再搭配上质地轻透、添加多种保湿成分的水光乳液,补水后在肌肤表层形成保湿层,可以锁住水分,想要肌肤不嫩滑都难哦~

总之这款紫熨斗眼霜套盒真的超划算啊,要知道,平时单买一支30mL 的紫熨斗眼霜就要二三百,现在礼盒装339元不仅能买到眼霜,还能同时拥有玻色因水和乳液,赶紧给你的小仙女,送上同款的化妆品吧

一、小店商品信息发布基本原则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国家的政策制度要求;

不得发布与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不符,危害国家安全,损害国家利益的内容;

不得发布破坏国家统一,破坏民族团结,破坏国家宗教政策以及宣传邪教和破坏民族团结的内容;

不得发布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

遵守社会公共秩序,以及社会道德和公序良俗,确保发布的信息真实可靠有出处;

不得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内容;

不得散布*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内容;

维护公平公正的经营环境,确保各方的合法权益;

不得发布侮辱、诽谤或者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内容;

不得发布恶意攻击平台、损害经营环境或者不正当竞争的内容;

不得发布涉及个人隐私的内容,包括客户电话、地址等有关内容;

以上规则非常重要,请大家一定要遵守!

二、小店商品信息发布基本规范

商家在发布商品时,需应根据所销售的商品实际属性录入基本信息,保证主要信息真实、正确、有效。如有变动需及时修改。

不得发布基本信息缺失的直播商品或福袋商品。

商品的描述信息在商品页面各版块中(如商品标题、主图、推荐语、详情描述等)需保证要素一致性。

不能通过编辑商品关键属性使其成为另一款商品。

同一店铺中,同一商品或者服务,同一时间不得使用两种不同价格

1商品标题

应包含商品品牌、商品品名、基本属性(材质/功能/特征)和规格参数(型号/颜色/尺寸/规格/用途/货号)等,不应包含其他无关品牌及无关信息。

不得虚构“原价、特价、批发价、最低价、极品价、出厂价、活动价”等描述。

2类目要求

必须根据商品实际属性,填写正确的商品类目。

3推荐语

不得使用“国家级”、“最xx”、“第一”等夸大或误导性的绝对化用语。

4购买参数(价格/原价)

禁止通过虚构原价等价格欺诈手段,违规促销。

需正确设置商品价格,不得随意调整商品价格。

不得虚假标高商品实际价格。

不得在销售活动中虚假降价。

不得在活动期间擅自提价或提前结束。

5商品主图

相关展示应当画面清晰,容易辨识。

所有主图不得含有除品牌logo以外的任何文字、水印,第一张主图必须为商品主体正面实物图,其余辅图需包含侧面、背面、平铺及细节等,顺序不强制要求。

主图需要展示产品多角度的方位图以及产品细节图,不得出现所有主图展示同一个角度的情况。

主图中呈现商品个数与销售单位(产品信息)保持一致,主图所示商品颜色、规格等必须与文字介绍一致

不得出现与所售商品无关的其他商品和物体。

6商品详情页

需如实描述商品的实际功效,不得含有虚假、夸大的内容,不得涉及治病预防、治疗等功效描述,不得真人展示效果,不得出现对比图,所描述内容需外包装说明信息内容一致。

不得发布第三方信息,如:实体店信息、银行账号、二维码、非平台链接、非平台水印、非平台****等信息。

促销活动中涉及的馈赠物品或者服务,所标示的价格应当真实明确,不得虚构。

促销活动涉及赠券,需在显著位置明确使用条件。

7订单套餐

不得默认勾选搭售。

以颜色、尺寸、系列等属性为主要组合形式。

不得将跨品牌、跨类目、跨系列等无关联商品绑定在同一SPU下。

如涉及套盒包装的商品,需在sku信息中清晰说明套盒内商品明细。

不得刻意发布规避信息,如利用SKU低价引流。

不得以非常规的数量单位发布商品。如:纸巾的正常规格以\"包\"为单位,但以\"张\"为单位进行销售;窗帘的正常规格以\"米\"为单位,以\"毫米\"为单位进行销售。

药品零售企业GSP认证检查项目(7707、7708)规定:“中药饮片装斗前应做 质量复核,不得错斗、串斗,防止混药。饮片斗前应写正名正字。”因此,中药饮 片的装斗必须规范操作。 一、中药饮片装斗的基本原则 1装斗前的中药饮片必须符合国家药品标准炮制的规定,未经炮制或炮制不合 格的不能装斗。 《药品管理法》第十条中规定:“中药饮片必须按照国家药品标准炮制;国家 药品标准没有规定的,必须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制 定的炮制规范炮制。” 中药饮片装斗前的质量复核应包括以下内容: (1)包装符合药用要求,无污染; (2)有生产企业的名称、详细厂址:邮政编码、电话或传真、网址; (3)有质量合格标志,其中应有检验员签章。 (4)品名、炮制规格与国家药品标准炮制要求相符,正名正字,并与饮片实 物相符,标明产地。 (5)中药饮片应无质量变异和杂质、异物; (6)应标明生产批号、生产日期; (7)实施批准文号管理的中药饮片在包装上应标明批准文号(未实施批准文 号管理的除外);(8)应标示中药饮片的净重,其计量单位符合法定的标准,如千克、克等。 2坚持“三查三对”的原则,对号入座。即查药斗上书写的药名与饮片包装合 格证名称应一致,查看在药斗内残存的饮片与饮片包装内品种应一致,查药斗内饮 片与饮片包装内炮制的片型规格应一致。绝不允许有错斗、借斗情况发生。尤其是 中药名称多有一字之差或同物异名、同名异物情况,炮制品也不例外,如炒党参与 蜜党参,同源一物而炮制方法的不同决定其不同的功能选择。 3坚持“先进先出,先产先出”的原则。装斗前应先倒出药斗内残存的饮片, 清扫斗内的灰尘与死角,并将饮片过筛;将新进的饮片装斗后,再将原剩下的饮片 装在表面,以便推陈出新,保证质量。 4饮片装斗应留有余地。一般饮片(片、段、块、丝)装斗后,其饮片与斗面 应保留约2厘米的空间;细小种子类药材如菟丝了、紫苏子、白芥子等应保留3~4 厘米的空间,以避免调配过程中推拉药斗用力过猛而使饮片外溢,导致串斗、混药 事故而产生不良后果。 二、中药饮片装斗的注意事项 中药饮片的装斗一方面要合理分类布局,使调剂配方操作更方便、更快捷,另 一方面又要适应各类饮片的安全储存,有利于“六防”措施的落实。因此,饮片的 装斗应根据药材及其炮制品的不同质地与性能选择不同的装斗容器和方法。 1富含油脂及糖分、黏液汁类的药材不宜装斗,而应采用瓷缸、土陶罐、糖瓷 缸(桶)盛装并加盖,如:龙眼、柏子仁、桑椹、枸杞、蜜款冬花、蜜紫菀、熟地 黄、黄精等,以避免泛油、糖化导致变质。必要时,在高温潮湿季节可进入冷柜在 2~10℃条件下保存。 2贵细中药材切制的饮片不宜装斗,而应用适当的容器密封保存,如西洋参( 薄片)、人参(薄片)、冬虫夏草(净制)、西红花等,是为了避免干枯失水或吸 湿变色、生霉。 3吸湿性较强的如天竺黄、含盐易风化起霜的全蝎、芳香易挥发的如冰片等均 不宜装斗,而须用容器加盖保存。 4外用药不得与内服药同贮装斗,而应集中陈列,一般在药柜最下层较冷背处 或另用容器。如硫磺、黄丹、铅粉、铜绿、胆矾等。 5中药饮片装斗加药前,必须对药斗及容器进行清洁处理,特别是盛装蜜炙饮 片的容器,必须对内部粘附的物质彻底清洗,擦试干燥后装药,以避免污染和虫害 的滋生。 含糖较高及蜜炙饮片若需装斗,应有与木质药斗相隔离的金属或塑料等盒盛装 并加盖。 三、中药饮片的装斗分类 1、中药调剂柜 中药饮片的调剂柜一般由木质材料或与木材性能相似的高密板材制成。根据药 店(药房)经营规模及区域性用药品种品规的多少而确定药柜及药斗的数量。常规 中药饮片调剂柜应符合以下要求: ①药柜、药斗的材料应使用无毒、无污染木材及油漆。 ②封闭、防尘、防虫、防鼠。每组药柜上下左右全封闭,除药斗可抽开自如, 其他部位不得有缝隙;每个药斗为独立的,四周封闭具防鼠功能。 ③每个药斗内凡装有两种以上(含两种)的饮片者,应有套盒,以方便清洁、 养护、盘存。 ④药柜最下层的药斗,一般应距地面15厘米以上,亦可因地制宜,潮湿多雨的 南方、距城市较边远地区可更高一些。 ⑤毒性中药不能装斗(炮制品除外),而应设专柜,要求:结构牢固,双锁管 理,分别由专管的营业员和具有中药师以上技术职称的人员共同负责管理,包括验 收,销售的全过程。 ⑥贵细中药材除柜台必备的样品外,应设专柜加锁管理,实行双人签收与核发 手续,避免发生差错,造成经济损失。如进口西洋参、燕窝、西红花、麝香、冬虫 夏草、鹿茸、熊胆等。 2、分类装斗 中药的分类,由于使用者的目的不同,即要达到便于教学或临床应用、化学研 究、检索快速等不同的目的,而采用不同的分类方法,一般有以下几种: ①按中药材名称首字笔画排序分类。如《中国药典》2000版一部、《中药大辞 典》均采用此种分类法,其优点是将所收载的全部中药材名称(含中成药)纳入笔 画索引表,查阅方便。 ②按自然分类法分类,是根据原生药的原植物在自然界中的位置,运用分类学 的门、纲目、科、属种的分类方法。本法有助于了解药用植物或动物在自然界的位 置、形态特征和彼此间的关系,也有助于在同科属研究中寻找具有类似化学成分的 新药源。而对于矿物药则不便纳入归类。 ③按药用部位分类,即根据植物药入药部位的不同分为:根及根茎类,茎木类 、皮类、叶类、花类、种子与果实类、全草类,这种方法一般运用在《中药鉴定学 》、《炮制学》、《药材学》等方面,优点是便于掌握植物药材的形态特征,有利 于同类药物性状的比较。 ④按药物化学成分分类,即根据药物中含有的有效成分或主要成分分类。如碳 水化合物,有机酸、酚类、挥发油、树脂、甙类、生物碱等。 ⑤按中药的功效分类,是在中医学基础理论指导下,按照药物功效的共性进行 分类的方法,分为解表药、清热药、泻下药、祛风湿药、芳香化湿药、利水渗湿药 、温里药、理气药、消食药、驱虫药、止血药、活血祛瘀药、化痰止咳平喘药、安 神药、平肝息风药、开窍药、补虚药、收涩药、涌吐药、外用药及其他等约二十大 类。 以上几种分类方法的选择源于不同的目的。 中药饮片是直接为医生的处方和患者的治疗提供服务的,因此,中药饮片的装 斗只能取“功效分类”法。这样分类,功效临近相似及常配的药物在临方调配时将 会更方便、快捷,为了达到中药饮片装斗的科学性、合理性、适用性,药店除了要 根据常规地方用药习惯确定的品种、品规制作调剂药斗外,在制定装斗分类方案时 ,还应充分考虑以下因素: ①中药用途(功效)分类与方剂的常规配伍相结合。即要求装斗时保持药物用 途、功效的临近。有许多中药常相须为用,习称“姊妹”药,经常功效协同组方的 如四君子汤(党参、白术、茯苓、甘草)、四物汤(当归、熟地黄、白芍、川芎) ,但也不能过于牵强而顾此失彼,如麻黄汤中有麻黄、杏仁、桂枝、甘草。方中的 麻黄,生用是以解表为主,属解表类药、蜜炙麻黄则是止咳平喘要药,杏仁是止咳 类药故宜与常用的止咳化痰平喘药相搭配装斗,桂枝既能协助解表,又具通阳化气 双向调节功能,甘草亦有生用与蜜炙两种不同炮制规格,且功能迥然不同。因此, 在分类布局时更多地是要认识中药饮片炮制后功能的主导性。 常见相须为用的配伍品种举例: 党参-白术 何首乌-女贞子 苍耳子-辛夷 党参-黄芪 制川乌-制草乌 白芷-细辛 山药-茯苓 三棱-莪术 羌活-独活 巴戟天-益智仁 延胡索-郁金 桑枝-木瓜 当归-白芍 桃仁-红花 葛根-升麻 丹皮-赤芍 黄柏-知母 野菊花-紫花地丁 生地黄-玄参 金银花-连翘 射干-山豆根 天冬-麦冬 乳香-没药 煅龙骨-煅牡蛎 龟甲-鳖甲 谷芽-麦芽 柏子仁-酸枣仁 青皮-陈皮 桔梗-前胡 槟榔-雷丸 百合-百部 麻黄-桂枝 天麻-钩藤 上表所列品种是中医、中药人员常称的“姊妹”药,是指在临床处方药味的组 合中经常配伍、起相互协同作用促进疗效的药物。因此,在装斗布局时,应将这些 双双搭配常用的饮片尽可能临近装斗,以便调配称戥的方便,有的炮制规格单一的 可同贮一斗,如三棱与莪术均为醋制后切片。即可在一药斗内,里外分格,由于各 地医师用药习惯有一定差异,故上表所列品种仅供参考,应因地制宜。 ②同物异制(即同一种药材不同的炮制方法如白术、土白术、炒白术)或药名 、功效相近的应尽量同斗或相临近,以方便调配,如下表所示: 白术-土白术 白芍-酒白芍 木香-煨木香 干姜-炮姜 山药-麸炒山药 川木通-关木通 制附子-炮附子 生薏苡仁-炒薏苡仁 炒槐花-炒槐角 栀子-焦栀子 大黄-酒大黄 炒枳壳-炒枳实 当归-酒当归 熟大黄-大黄炭 川贝母-浙贝母 柴胡-醋柴胡 黄柏-盐黄柏 蒲黄-蒲黄炭 龙骨-煅龙骨 牛膝-川牛膝 石菖蒲-九节菖蒲 ③避免性状相似品种或同名异物的中药饮片同斗存放。其中有功效截然不同者 ,也有功效相近者,有品种安全不同者,容易造成调配过程的错药,甚至导致不良 后果。常见品种如下: 紫苏子-菟丝子 玉苏子-急性子 地骨皮-香加皮 天花粉-防己 白薇-龙胆 杏仁-桃仁 珍珠母-牡蛎 珍珠母-石决明 泽兰-佩兰 合欢皮-秦皮 细辛-马细辛 玫瑰花-月季花 以上仅对部分外观形态易于混淆的中药饮片作了对比,类似情况较多,如错将 制水半夏当作法半夏装斗使用,或水菖蒲与石菖蒲相混等,特别须注意的是粉碎后 的某些矿物药或动物贝壳类饮片,稍不留意,就可能“张冠李戴”。 ④注意冷、热搭配的合理性。调剂柜的摆放一般是根据营业厅的面积和经营中 、西、成药的品种规模而确定的,无一定式来约束,有正面朝外呈“一”字摆放的 ,有“凹”字形或“丁”字型不等,总之在分类装斗原则前提下,必须充分考虑调 剂取药的方便,有的药柜设计装斗高达2米以上,操作起来极不方便,往往一剂中 药上下要数十分钟之久,这样会给调剂人员和顾客双方带来烦恼,因此,药柜的设 计不宜过高,常用中药饮片装斗宜在当胸上至额头下,下至腰部以上,冷背及体轻 用量少的品种置于上部;量大体轻泡的宜装在底部大斗中,体重的矿物药宜置于下 部大斗格中分存;外用药应置于远端大斗格分存;蜜炙类饮片,若装于斗内,应有 容器另装加盖,或另柜用容器陈列。 四、中药饮片装斗的统一性 由于中药品种复杂,历史上中药的临床应用带有浓厚的地方性,同地区甚至同 城市各地段、各医疗单位的中医就有主“辛温派”、“辛凉派”之说,即是代表了 用药治病的倾向性,并不存在派别之争。因此,各药店经营的中药饮片品规不尽相 同。笔者认为,中药饮片的装斗分类应在国家药品管理法律法规及药品标准的原则 下达到相对统一。 1、装斗按功效分类,内服与外用药分存,特殊药品特殊管理,对医生用药, 调剂员操作及顾客用药的安全都是有利的。 2、中药饮片名称的统一,即药斗内外标示的中药名称必须书写正名正字,严 格按照《中国药典》及国家有关药品标准的规定。切制的饮片为药材名(通用名称 )如党参片,应写为“党参”,炮制后的饮片在药材名称前冠以炮制方法,如土炒 党参,应写为“土党参”,蜜炙党参,应写为“蜜党参”。杜绝别名和错别字上柜 。 3、统一形象的药品零售连锁企业的所属网点,有中药饮片经营范围的,应 将装斗分类的布局,饮片名称的规范用字作为企业统一形象的标志之一。这样,各 零售门店之间的人员调动就不会有操作的障碍。同城市的零售企业虽然在中药饮片 的经营品种、品规方面有一些差异,但是,分类管理的基础格局和中药饮片名称的 使用应基本统一。

导语

非特殊用途化妆品的备案工作几乎是每家化妆品生产企业质量、法规部门工作人员必须从事的内容,该工作虽然不难但是较为繁琐,而且经常会遇到法规中没有明确的情况出现,下面就由我带领大家了解一下关于化妆品生产企业备案工作中遇到的问题。

非特殊化妆品备案要点

1、产品包装上,一定要写警示语吗? 中文产品名称 是否一定要标在正面?(法规中说的是标注在主视面)

答:产品标准中要求标示警示语的,强制标示,另使用的产品原料在《2015版化妆品生产技术规范》中有标示警示语要求的,强制标示,其余情况企业自行标示。警示语标示在产品的可视面上即可。

2、有些产品执行标准,以前用的是行标,现在新出国标,如何标识?

答:若国标为强制国标GB,而不是推荐性国标GB/T,则在强制性国标GB正式实施日期以前,仍可标示行标,但在强制国标GB正式实施以后,就必须按照新标准要求生产和标示产品。

3、精油产品的品名如何书写?薰衣草精油,和肾部保养精油可以吗?

答:可参考GB/T 144551《精油命名原则》进行命名。由于可能涉及“暗示医疗作用”,不建议使用人体器官作为精油名称。

4、标签中能否有这个词“适用人群” ?

答:标签相关法规标准中未对此作出限定,企业可根据情况自行标示。

5、如果加工厂的委托方是国外的,委托方的信息是否一定要翻译成中文?

答:标准规定进口产品可不表示生产者名称和地址,若不是进口产品,则强制标示生产者名称和地址,而且需用规范汉字标示,汉字字体大于英文。

6、产品命名中不能用字母,那BB 霜和CC霜的命名是否符合国家命名要求?如不符合,该怎样调整?

答:BB霜、CC霜属于通俗名称。

7、如果产品配方是合格的,但产品名称命名不符,怎么办?用不符的名称做的检测报告,还能用吗?一个产品名称是否对应一个配方?

答:若产品名称命名明显不符合现行法规标准的要求,备案可能无法通过,备案检测机构也不会受理。

8、备案资料提交,和备案检测,哪个先做? 如果先送检了,备案资料提交时发现配方不符,此检验报告还能用吗?(检验机构能否帮忙确认此配方是否可以通过?)

答:备案检测机构不对企业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无法为企业核实配方是否能够顺利通过备案。建议企业在提交产品配方时详细了解网上备案的产品配方提交要求,真实全面的提供产品的配方成分,申请备案检验时提交的产品配方需与网上备案的资料保持一致。

9、配方表中,复配原料需要逐个列出,如果不知道每个原料成分是什么,怎么办?

答:法规要求产品配方中的复配原料需标示所有的原始配料。

10、如果包装上标示的一些成分与实际提交到食药监网站上的有些不同,怎么办?

答:企业应保证产品包装上的成分与提交到食药监网站上的成分基本一致,但特殊情况除外,如复配原料在产品包装上可直接标注复配原料名称,但在网上备案时则需要列明全部的原始配料。

11、如果产品包装上英文大于中文,上传包装做非特备案,是否可以通过?

答:依照现行的标签法规和标准要求,产品包装上相对应的中英文,英文字号不得大于中文字号。

12、风险评估报告是加工厂自己做,并且留档被查吗? 是否需要上传到食药监网站?

答:风险评估报告由企业自己制作,留档备查,无需上传到备案平台。

13、委托方和被委托方怎么备案?

答:双方都需要备案。登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国产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系统进行备案。注意:委托方先备案,备案号交给被委托方关联备案即可。

14、网上备案之前是不是必须先送样检测?

答:2017年8月3日,广州市食药监局发布《关于填报国产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检验信息通告》(以下简称《通告》)指出,广州市化妆品企业在“国产非特殊化妆品备案系统”填报产品备案申请资料时,需一并填写产品送检机构及检验报告的信息。

其他备案平台目前备案时不需要上传检验报告,但是备案后2个半月内需要检查备案资料,包括检验报告。现场审核资料,如超期将通报责令整改。

15、美容化妆品工具,如修眉刀,沐浴露、洗脸皂是否要非特备案?

答:美容化妆品工具,如修眉刀,化妆刷等不需要备案,但是沐浴露、洗脸皂等面部或身体表面清洁用品属于化妆品,需要备案。

16、某款产品已经停产,是否需要注销备案信息?

答:若市场上仍有流通建议暂不注销,但是生产企业不再生产已备案的产品时,应主动告知原备案的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部门,原备案的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告知情况予以备案。

17、上传照片需注意什么?

答:新规要求提供产品制成成品包装的实物照片,而不是包装设计图,这对于新产品来说就比较麻烦,因为备案和上市之间有一段时间差,一旦备案不通过,或者产品包装需要修改,那么这之间就会出现不可避免的成本消耗。还有,对于组合成套产品如何进行非特备案,单品备案,照片平面图务必有单品平面、立体图和套盒大合照!

对于委托加工的产品如何进行非特备案,这在不同地方的食药监局的管理口径是不一致的,有的地方能通过,有的地方不能通过。

还有,对于组合成套产品如何进行非特备案,相关规定也不细致,不统一,那么企业也只能先把每一个单个产品先备案,再等待进一步的政策对组合套装做出细化规定。

功效字眼选用注意

1、淡化皱纹,祛除皱纹可以用于产品说明中吗?抗皱、抗衰、基因、细胞这些词语,可以用于产品名称中吗? “原液”如“CTI针叶樱桃原液”这样的产品名称对吗?

答:产品说明书也属于标签的一部分,需符合我国对标签的规定。不建议使用“抗皱、抗衰”可能有暗示医疗作用的词语或者“基因、细胞”等消费者不易理解的词语。对于“原液”这样的词语可以体现产品的真实属性,目前暂无公告表明该词语有违规嫌疑。

2、含有白字的都不能用?如美白、皙白、亮白、焕白、 抗氧化?产品说明中,“用后使皮肤润滑嫩白”  这样可否?

答:按照新政策要求,美白产品纳入特殊用途化妆品管理,若产品进行了特殊用途化妆品申报,可以宣传美白等作用,若没有申报,不建议使用任何与美白相近或类似的宣传用语。

3、“全效洗衣液中”的“全效”及“强效洗衣液”中的“强效”是否符合国家命名要求?

答:洗衣液不属于化妆品,不需符合化妆品的命名要求。包括但不限于:特效、全效、强效、奇效、高效、专效、神效、速效、极效、超效、超强、全面、全方位、最、第一、特级、顶级、冠级、至尊。

4、产品名称或标签中能否含有“即时” 和“修复” ?

答:除了《化妆品命名指南》和《化妆品标识管理规定》中规定不能使用的词语,其余词语企业可酌情选用,有些可用在品名不可用作描述作用。

5、“基因亮颜无痕”这个产品名称是否可以?

答:“基因”“因子”“干细胞”“干扰素”有可能涉及“消费者不易理解的词意”,请谨慎使用,而“无痕”可能涉及“暗示医疗作用”,请谨慎使用。

6、医疗用语或医学名人,也不能用于特殊类化妆品的宣传中吗?

答:医疗用语和医学名人(包括但不限于:神农、扁鹊、华佗、张仲景、李时珍、孙思邈、南丁格尔、白求恩。)等词语,不能用于所有化妆品的命名和宣传词语中。

7、产品已经办理了防晒的特证, 或者祛斑的特证 ,但产品名称 中也有用到美白相关的字词,这样还能正常销售吗?是否合规?

答:新政策要求美白产品纳入祛斑类的特殊用途化妆品管理,若产品已经具有祛斑的特证,则可以按照特殊用途化妆品的要求宣传美白作用。

8、“有机”“纳米”“中草药”“汉方”“无添加”“补血”“新生”等字眼均被列入“禁用语”清单。

9、虚假夸大用语包括但不限于:复活、再生、新生、更生、重生、整形、微整、整肤、换肤、抗疲劳、丰乳、丰胸、高渗透、透皮、激活、活细胞、减肥、瘦、净脂、清脂、吸脂、燃脂、溶脂、抗氧、零负担、敏感、纳米、强壮、热能、、透活、微导、无添加、纯天然、纯植物、生态、有机。

非特殊化妆品备案要求

上市前强制备案——法定义务

上市后专业监管——法定职务

上市后信息公开——阳光运作

上市后社会监管——社会共治

备案后现场审核提供资料

1、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如系委托生产或生产企业:被委托方或生产企业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化妆品生产企业的《化妆品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如系委托生产:需提供委托生产合同及产品目录;

4、产品市售包装(必须出示);

5、产品配方(必须出示);

6、产品生产工艺简述(必须出示);

7、产品技术要求(必须出示);

8、产品检验报告(必须出示);

9、委托生产协议复印件(委托生产的产品);

10、产品风险评估资料(未进行毒理学试验的产品);

注:5-10项装订成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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