邱平:男,1981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经济学硕士,注册会计师,保荐代表人。现任北京金木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北京金木楠科技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曾任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部总经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部高级副总裁、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投资银行部业务董事、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审计部高级审计员、汉唐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财务会计总部财务经理。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的合同与缴纳的社保不在同一个公司主体下,是否可以呢目前这种情况确实存在,而且不在少数,是什么原因产生这种情况呢对企业和个人会有哪些影响呢今天我们一起探讨一下这个话题:
劳动合同与社保不在同一个公司主体的原因是什么
劳动合同主体与社保主体应该一致吗
不在同一个主体对企业和员工有哪些影响呢
劳动合同与社保不在同一个公司主体的原因是什么
1公司业务快速发展的原因
现在很多企业业务发展速度非常快,全国拓展市场,业务发展到某个城市了,公司开户还没有来的及,但是业务发展一定需要人员,企业劳动用工就一定会出现社保缴纳问题,通过第三方机构代为缴纳,以满足员工及公司发展的需求。
第三方机构代缴社保的行为,法律没有明确说明是否可以,但是
广东发布的《广东省社会保险基金监督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通过虚构劳动关系、伪造证明材料等方式获取社会保险参保和缴费资格。
目前不同城市对此事的看法是不一样的。
2个人要求社保缴纳地的原因
企业一般会在用工地为员工缴纳社保,但有些员工向企业提出要求在老家缴纳社保,未来退休回老家,不想在非户籍地缴纳,企业收到员工申请后有的会同意,这样也会造成劳动合同与社保主体不一致。
目前我国社保体系还没有实现全国联网,所以员工会认为在外地缴纳社保没有用,其实不然,不管在哪个地区缴纳,都是可以做社保转移的,而且如果在一个地区缴纳累计10年及以上,还可以选择在这个地区办理退休。
3社保与多种政策挂钩原因
全国大部分一二线城市针对非当地户口出台了多项政策,比如:买车、买房、孩子上学、落户、工作居住证办理等,这些政策与社保缴纳年限和连续性挂钩,因为想在当地享受更多的政策,买车买房等需求,所以也会出现劳动合同与社保缴纳地不一致的情况。
这些限制性政策国家是阶段性发布的,会根据经济与社会发展情况而调整。
4企业为降低社保成本的原因
社保应按时且足额缴纳,所以社保基数来源于工资,很多企业为降低社保成本,
直接找第三方机构代理,按照最低基数缴纳,认为这样可以规避风险,其实风险并没有降低,而且第三方机构也是企业,也要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要求缴纳,不合规一样会被处罚。
企业控制人工成本应考虑总体筹划方案,不应简单粗暴的通过外包方式解决问题。
劳动合同主体与社保主体应该一致吗
首先我们看一下
《劳动合同法》中的第十七条规定: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七)社会保险;
由此看出,企业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时要约定社保缴纳问题。
《
社会保险法》第五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成立之日起三十日内凭营业执照、登记证书或者单位印章,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此条说明企业要及时开设社保户,现在五证合一,开户手续更加便捷。
第五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企业应自用工开始就要为员工缴纳社保。
根据《社会保险法》第六十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行申报、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非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不得缓缴、减免。
所以,缴纳社保的主体应与建立劳动关系的主体一致。
但是,有一种情况是允许劳动合同与社保不在同一个主体下的,
依据《劳务派遣暂行规定》第十九条:劳务派遣单位在用工单位所在地设立分支机构的,由分支机构为被派遣劳动者办理参保手续,缴纳社会保险费。
劳务派遣单位未在用工单位所在地设立分支机构的,由用工单位代劳务派遣单位为被派遣劳动者办理参保手续,缴纳社会保险费。所以,劳务派遣用工的形式,可以出现劳动合同与社保缴纳不一致的情况,文中所提的用工单位是企业。
不在同一个主体对企业和员工有哪些影响呢
首先我们排除劳务派遣用工的形式,其他3种情况会不会对企业或员工有什么影响呢主要有以下3个方面:
1发生工伤后不予认定影响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第十八条,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工伤认定申请表;(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所以,发生工伤应向劳动关系所属地的社保机构申请工伤认定手续,如果不在同一公司主体下,社保机构会不予认定工伤,产生的费用由企业承担。
2缴纳社保不被官方认可
社保是劳动关系的法定附随义务,应由建立劳动关系的企业办理,如果由第三机构直接代缴社保,可能不被官方认可。
有个案例“在某个城市,企业在当地找的一家第三方机构代缴社保,员工到劳动监察举报单位社保行为,单位到劳动监察接受调查时,描述了社保是第三方代缴,官方的答复是应由用工的企业缴纳,不认可第三方代缴行为,要求为员工补缴社保”。各地在执行时的情况不一样,如果遇到案例所述的情况,就比较麻烦了。
3员工部分政策享受会受影响
社保已经不单单是缴纳的问题,与个人的生活和发展更加紧密了。
关于员工落户,上海地区落户条件中明确说明:申请落户时劳动关系主体、工资发放主体、社保缴纳主体应保持一致,申请落户的必备条件之一。
关于子女异地高考,北京明确2014年起,有居住证明及稳定住所,稳定职业及社保满6年,子女有学籍且已连续读高中3年,可参加高职考试录取。
关于工作居住证办理,北京地区明确要求劳动关系、工资与社保要一致,且工资与社保基数要一致等政策。因为劳动合同与社保不一致造成的,员工利益受损,就可能产生纠纷。
其实有很多企业的部分员工劳动合同、工资发放和社保缴纳不在同一主体下,如果没有发生什么问题不会有感知,一旦出现以上描述的情况,企业就比较被动了,所以做为HR应将业务发展与员工需求相结合考虑,尽量不出现纠纷,当然,如果确实出现劳动合同与社保不一致的情况,需要在劳动合同中增加社保缴纳的说明,通过协议维护双方权益,如:“因乙方(员工)个人需求,特申请(某地区)缴纳社保公积金并同意由甲方分支机构或甲方关联公司代为办理”。
还有一个重要提示:不管是否在同一个主体,工资与社保基数保持一致是关键。
劳动关系所属用人单位与社会保险费缴纳单位不一致的,并不合法。若出现前述情形,劳动关系所属单位可能需要承担补缴社会保险费、支付滞纳金和罚款、向劳动者支付社会保险待遇等法律责任。此外,在部分地区,劳动者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主张被迫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可能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法院案例
案号:(2018)鲁01民终8295号
(2018)本院认为,劳动部发布的《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第五条规定:“企业职工在医疗期内,其病假工资、疾病救济费和医疗待遇按照有关规定执行。”山东省劳动厅转发劳动部《关于发布〈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的通知》的通知(鲁劳发(1995)67号)规定:“一、企业职工因病或非因工负伤,在医疗期内,停工医疗累计不超过180天的,由企业发给本人工资70%的病假工资;累计超过180天的,发给本人工资60%的疾病救济费。医疗期内的医疗待遇仍按现行规定执行。”原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劳部发(1995)309号)第59条规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治疗期间,在规定的医疗期间内由企业按有关规定支付其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依据上述规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治疗期间,在规定的医疗期内,企业向职工发放病假工资、疾病救济费的标准为,停工医疗累计不超过180天的,发给本人工资70%的病假工资;累计超过180天的,发给本人工资60%的疾病救济费。依此计算的病假工资、疾病救济费低于最低工资标准80%的,应按最低工资标准的80%支付。本案中,王增芳于2017年8月1日至9月13日休病假,停工医疗累计不超过180天,维格娜丝公司应按王增芳工资70%的标准支付病假工资,维格娜丝公司未按上述规定向王增芳支付病假工资,王增芳要求补足应予支持。维格娜丝公司主张应以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0%计算病假工资,与上述规定不符,本院不予支持。关于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第四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维格娜丝公司未依法为王增芳缴纳2008年10月至2009年2月期间的社会保险,王增芳以维格娜丝公司不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行为违法为由与维格娜丝公司解除劳动合同,符合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的法定情形。维格娜丝公司主张不应支付王增芳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不符合法律规定,本院不予支持。
相关法律依据分析
根据《社会保险法》
第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有权查询缴费记录、个人权益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个人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有权监督本单位为其缴费情况。
第十条 职工应当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第五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第六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行申报、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非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不得缓缴、减免。职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用人单位应当按月将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明细情况告知本人。
用人单位可能承担的法律责任
劳动关系中的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应当与建立社会保险关系法律。
利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主体相一致,所以,前后者不一致的情形不符合法律规定。对于这一不合法的行为,其所产生的法律后果和各方所需要承担的法律责任就成了我们需要厘清的事项:
1用人单位可能将被责令建立社会保险关系,补缴社会保险费并支付滞纳金和罚款
根据《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不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用人单位处应缴社会保险费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的罚款。”
根据《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由有关行政部门处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承担滞纳金和罚款。
2用人单位可能需要支付劳动者的社会保险待遇损失
司法实践中,劳动关系所属用人单位与社会保险费缴纳单位不一致时,会出现各种各样的难题,前一段时间代理过这样一个案件:A公司总部在北京,其在广州设立分公司B,然后B公司委托广州的C公司代其在珠海上班的员工D缴纳社会保险费(员工D的劳动合同与A公司签订)。后来员工D在珠海工作时发生工伤,要求A公司承担工伤赔偿责任。
实务指引
劳动关系和社会保险关系的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一致。
若不一致,无论是用人单位,还是劳动者,均会承担一定的法律责任。因此,建议用人单位对社会保险的建立、缴纳主体进行梳理,让其与劳动关系建立主体一致。
如果劳动关系所属用人单位与社会保险费缴纳单位不一致的情形无法避免,建议用人单位对可能产生的法律责任进行内部的划分和确认。
如果前述情形是劳动者的原因导致,建议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出具相关的书面说明和确认(如劳动关系所属用人单位与社会保险费缴纳单位不一致的情形是基于劳动者的要求等),尽量减少用人单位所需承担的法律风险。
成本只有75羽绒服竟标价1500
成本只有75羽绒服竟标价1500,据悉,韩国服装集团最近在中国注册的服装 (上海 )时装贸易有限公司因劣质服装受到处罚 。成本只有75羽绒服竟标价1500。
成本只有75羽绒服竟标价15001近日,韩国衣恋集团在中国的注册公司衣念(上海)时装贸易有限公司因以次充好被罚。该批次羽绒服成本价为75元/件,专柜标价却高达1598元/件,吊牌溢价竟高达20倍
该公司旗下的品牌涵盖了ELAND、SPAO等40多个,动辄上千元,曾是“9亿少女的梦”,大红色牛角扣羊毛大衣曾经是很多80、90后学生党高攀不起的“梦中情衣”
但是,您五年前购买的羽绒服可能正在“升值”。
自2018年底以来,国产羽绒服品牌波司登已改变了过去价格亲民且性价比高的消费者形象,成为羽绒服品牌的最凶猛的增长之一。
“只要700元,它很便宜。这已经是我们商店价格最低的羽绒服了,肯定是值得购买的。”太平鸟店内的一角导购正在卖出以向顾客推荐这种性价比“极高”的爆款羽绒服。
据统计,仅在2018年,波司登羽绒服产品的价格就增加了25%左右,平均单价达到1200元,主导品牌提价幅度达到了40%。
据不完全统计,国内二三线羽绒服品牌的价格涨幅也达到30%,太平鸟,雪中飞和杰克琼斯等品牌的联合款式价格也突破了1000元大关。
在大环境不景气的背景下,主要服装品牌纷纷采取了打折促销活动,但羽绒服价格仍在“奔放”,销售却没有下降。
在这种背后,品牌有意为之还是无奈的选择?
羽绒服行业进入“万元俱乐部”,尤其是登峰20系列,零售价接近国际奢侈的羽绒服品牌盟可睐和加拿大鹅。
“价格已经上涨,我们改变了代言人。现在羽绒服的基本价超过2000元。即使价格上涨了,商店的销售也不错。
2020财年,波司登品牌羽毛球服装在线销售收入中单价突破1800元的销售收入占318%。
价格逐年上涨,羽绒服最终将成为奢侈品吗?
成本只有75羽绒服竟标价15002据《北京商报》报道 ,韩国服装集团最近在中国注册的`服装 (上海 )时装贸易有限公司因劣质服装受到处罚 。
这些羽绒服的成本价是75元/件,但柜台的价格高达1598元/件,标签溢价高达 20倍。
截至2021年11月3日,这些羽绒服共售出2件。
北京市西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认为,上述产品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质量法》第五十条的规定,罚款 14382元,没收违法所得,没收违法财产 。
一件羽绒服溢价20倍,这就有点坑了,大家都知道服装行业暴利,但是20倍的利润,这就有点坑爹了。看到处罚通知单的网友们都愤怒了。
所以北京市西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认为,上述产品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质量法》第五十条的规定,易念(上海)时尚贸易有限公司涉及产品混合、掺假、假冒伪劣或不合格产品,罚款14382元,没收违法所得132245元,没收违法财产。
公开资料显示,易念上海公司旗下品牌涵盖ELAND、SPAO、Prich、Roem、Plory、PawinPaw等40余个。
这些品牌大多属于中高端档位,动辄上千元。
刚刚在网上商城查了这家韩国品牌的衣服,首页就看到一件1559的羽绒服,那个设计实在太老土了,就很好奇,大家看看处罚通知单,售出2件,到底是谁这么冤大头买了2件这样的羽绒服回家呢?真是有钱人啊!
大家仔细分析一下这个获利情况,2件衣服售价2237,一件就是实际价格1100元,同时,2件衣服获利1322元,也就是说一件成本价75元的羽绒服,卖了1100元,最终销售的人2件衣服获利1322元也就是每件还纯赚650元。
这个就有点说不过去了吧?成本价75的羽绒服你质量还能上天了吗?当我们老百姓是傻的吗?
成本只有75羽绒服竟标价15003今年寒潮一波又一波,各式羽绒服也屡屡热卖。但曾经凭借“韩潮”而在中国风靡的韩国衣恋集团旗下品牌的一批羽绒服却因为成本价和定价差别太离谱而被罚以次充好,爆上了热搜第一!
(来源:微博截图)
近日,根据天眼查信息显示,韩国衣恋集团在中国的注册公司衣念(上海)时装贸易有限公司因以次充好被罚。该批次羽绒服成本价为75元/件,专柜标价却高达1598元/件,吊牌溢价竟高达20倍。对此,北京市西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其处以罚款14382元。
(来源:天眼查)
对此,网友也是开启了嘲讽模式。“真坑啊”、“只要足够穷,你就是镰刀永远割不到的韭菜”等等。
走向衰败的韩装顶流
大规模关店变卖资产
衣恋的衣服应该还是很多80、90后“青春的回忆”了。
根据官网信息显示,韩国衣恋集团(THE E·LAND GROUP)创始于1980年,最初以女装事业起步,目前已发展为韩国第一大时尚零售集团,旗下的品牌涵盖了ELAND、SPAO、Prich、Roem、Plory、Paw in Paw等40多个,这些品牌中的绝大部分都属于中高端档位,动辄就上千元。旗下更有品牌(Prich)曾宣传其产品为“9亿少女的梦”。
(衣恋集团旗下品牌 来源:官网截图)
曾经更有网友在微博发帖称,“衣恋是我小时候求而不得的梦中情衣”。其标志性的大红色牛角扣羊毛大衣(标价上千元),曾经是很多80、90后学生党高攀不起的“梦中情衣”。
(来源:微博截图)
公开信息显示,衣恋集团从上世纪90年代中期进入中国后,并以ELAND等品牌快速扩张,巅峰时期,ELAND在中国主要城市开有8000多家门店。其旗下SPAO、SCOFIELD、TEENIE WEENIE等更是承包各大商场C位。
但这个拥有40年历史的跨国时尚巨头,却在近年经历着至暗时刻。市场分析称,由于韩流退潮、品牌老化、数字化转型迟缓以及新晋品牌的竞争蚕食市场份额,衣恋开始走下坡路“几乎是必然”。
2017年,衣恋集团将旗下品牌Teenie Weenie出售给中国的维格娜丝时装有限公司(后来的锦泓集团),这被看做是其走向下坡路开始卖品牌的标志。交易价约50亿元人民币。但2019年,衣恋还因为买卖合同纠纷将锦泓集团告上法庭,认为对方钱没有到位,对于实际交付比例存在争议。
2019年5月,特步国际通过其全资附属公司与衣恋集团签订股份收购协议,以现金作价26亿美元(约175亿元)取得了衣恋旗下的K-Swiss(盖世威),Palladium(帕拉丁)及Supra等品牌。
到了2020年,在疫情的冲击下,衣恋集团销售额首次出现了两位数的下滑,这也是该集团自成立以来首次出现大比例的业绩下滑。与此同时,衣恋集团还启动了全球关店措施,2020年上半年陆续关闭了韩国大邱、仁川等地的多家门店,甚至还出售了20多家门店停车场的十年期经营权,以此筹集到约合人民币7亿元的流动资金。
而在中国市场,SPAO同样在2017年经历大规模关店,沈阳、北京、重庆、武 汉、成都、青岛的部分店铺相继关闭,大连唯一门店也宣告关闭。2020年4月25日,SPAO更是正式关闭了其位于广州富力海珠城的华南唯一门店。
(来源:世界品牌实验室)
在2020年公布的当年亚洲品牌五百强排行榜中,衣恋排名494,较2019年继续下滑,险些跌出榜单。而在2021年的相关榜单中,早已难觅衣恋踪影。
旗下品牌产品曾多次被罚
事实上,衣念上海公司旗下品牌产品曾多次被罚。根据天眼查信息统计,衣念上海公司近两年累计被处罚款总金额为246万元。
(来源:天眼查)
根据天眼查信息显示,2021年初,衣恋公司旗下品牌SPAO一款女士羊毛大衣实际面料和里料成分均为100%聚酯纤维,并不含羊毛,属于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当时对其处以了20万元的罚款。
同年2月、3月和4月,衣念上海公司又多次被罚,处罚原因涉及在商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不合格商品冒充合格商品;对商品性能、功能、产地等表示不准确、不清楚等。
细数下来,去年基本每个月该公司都会因各种问题被处罚。
而根据基金报记者查询,在消费者投诉平台黑猫平台,针对衣恋的投诉也有超过百条,内容以发货不及时和不退保价的差价为主。
(来源:黑猫平台)
国产羽绒服品牌成功“逆袭”
近年来,基金报记者观察发现,国内消费者越来越偏爱的,不是诸如“加拿大鹅(Canada Goose)”和“盟可睐(Moncler)”等国外品牌,而更多的是国产品牌。
根据上观新闻调查报告显示,中国国产羽绒服有深厚的历史基础,成熟的制衣技术,便宜的原材料与人工成本,但就是没有议价权,这几乎是中国服装行业长期以来的通病。
但国产品牌近年来在亦在努力寻求转型,并且有一定成效显现。根据中国羽绒工业协会的数据,2015至2019 年期间,国内羽绒服的销售均价以 79%的年复合增长率增长,并在 2019 年达到 596 元人民币。可以预测到,未来的几年将会是国内羽绒服市场扩张的高速成长期。
去年年末,寒潮来袭,市场就有消息称,以波司登为首的羽绒服生产企业,订单异常火爆,部分产品销量大增300%。
(来源:智研咨询)
根据智研咨询研究报告指出,2021年中国羽绒服行业市场规模约1562亿元,同比增长128%。
可以见得,羽绒服行业定价的天花板已经被打开,国产品牌如果能继续抓住市场需求,实现高端化品牌升级,那么国产品牌的辉煌指日可待。
在看到“衣恋1500元羽绒服成本仅75元”上热搜的消息后,读研一的悦悦(化名)对衣恋品牌的好感度直线下降。大二时她曾经花了900多元买了衣恋旗下品牌的一件格子裙,花去了三分之一的月生活费。
事件源于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近日公开的一则行政处罚信息,衣念(上海)时装贸易有限公司被罚没人民币1570445元,其中公司售卖的羽绒服标价为1598元/件,生产成本为75元/件。2月9日,该话题阅读量达4亿次,讨论数超15000条。
衣念(上海)时装贸易有限公司是韩国衣恋集团旗下公司。针对衣念羽绒服被罚一事,衣恋集团公开道歉,致歉信强调,行政处罚书中所提到的该款羽绒服“生产成本75元/件,标价1598元/件”中生产成本75元为商品加工成本而非总成本。目前,贝壳财经记者查询发现,北京市监局官网上相关处罚决定书中已经删除“生产成本75元/件”字样。
北京市监局官网衣恋被罚相关页面。
针对此次引起争议的千元羽绒服成本事件,多位服装行业从业者告诉贝壳财经记者,就羽绒服制作过程来说,千元级别的羽绒服成本少说在百元以上,其中人工成本、羽绒材料以及品牌营销成本等占据了绝大多数。一件品牌羽绒服,从品牌方、经销商到零售商的流通过程中,层层加价。
一件标价1500元的品牌羽绒服,成本到底是多少钱?
揭秘品牌羽绒服成本:一般人工费加原料300多元
衣恋集团道歉信提到,被罚羽绒服的生产成本75元为商品加工成本而非总成本。那么生产一件羽绒服的大概成本有多少呢?
“一件售价1500元的羽绒服成本应该在200元至300元”,从事6年服装生意的马超如此告诉贝壳财经记者。由于工作的需要,马超经常和服装加工厂打交道。
马超向贝壳财经记者介绍,与其他服装品类不同,羽绒服的制作过程更为复杂。一件羽绒服的制作过程包括裁剪、缝制、充绒、缝扣、锁边、质量细节检查等多道工序,同时以上每道工序中又包含了纷繁复杂的工艺技术,如拉布、绗缝、车缝、拍绒等。而款式精巧复杂的女士羽绒服所需要的工序也就更多,而每增加一道工序就意味着企业需要支付更多的人工成本。
据马超观察,淡季一件羽绒服的人工成本大概在100元,价格随旺季有所浮动。在每年的10月、11月、12月、1月等羽绒服销售旺季,工厂的用工成本会大幅增加。而且由于羽绒服制作工艺复杂,工厂每天产量有限,到了用工旺季往往“一人难求”。“有时候150、180(元每件)都不一定能招到工人”。正因此,马超称,很多工厂会选择在淡季招工生产,以此来压缩羽绒服制作过程中的人工成本。
除了人工成本外,材料成本也占据大头。羽绒服主要由羽绒、内外布料、五金等辅助材料以及毛领(有些无)组成,其中以羽绒和毛领成本最高。
从事20余年服装零售生意的商家老越(化名)告诉贝壳财经记者,评判羽绒服质量高低主要有两个指标,一是含绒量,绒子含量越多,蓬松性就越好,蓬松性好的羽绒服含的空气更多,对热量流失的阻碍就越大,会更加保暖;二是充绒量,充绒量越大,衣服就越厚越沉,相应的也就更加保暖。所以一款质量好的羽绒服往往既轻巧又保暖。
老越称,羽绒服原料中一款材质较好的毛领,厂商进价多在百元以上,有的甚至可以达到200元左右。而羽绒种类、纯度不同,价格差异也较大。根据中国羽绒信息网2022年2月11日最新更新标准,95%白鹅绒价格为68000元/kg,而70%灰鸭绒价格为22589元/kg,两者之间相差了三倍之多。
以衣恋天猫店铺一款售价也为1598元/件的羽绒服商品为例,该商品详情页面显示,该款羽绒服填充面料为90%白鸭绒,一款165型号的羽绒服充绒量为113g。根据中国羽绒信息网最新更新的羽绒价格,90%白鸭绒的价格为35840元/千克。如此计算,业内一款类似的165型号羽绒服的羽绒成本约为4050元/件。
按照上述估算方式,一件品牌羽绒服人工成本加羽绒材料成本为150元左右。这还不包括其他材料成本、机器设备成本、水电成本、房租成本、库存成本、运输成本、税收成本、销售成本以及品牌营销成本等多项内容。马超预测,一款售价为1500元左右的品牌羽绒服成本价格在200元-300元之间。
从300多元到1500元,各个环节是如何加价的?
那么在成本到销售终端的过程中,各级经销商又是如何加价的呢?
马超告诉贝壳财经记者,一般情况下,品牌方会将新款商品以吊牌价4-6折价格卖给经销商。据此推测,一款吊牌价1500元每件的品牌羽绒服,经销商拿货价在600元-900元之间。
“千元级别的羽绒服其实很常见,品牌方、经销商、零售商层层加价后价格就上去了。”老越告诉贝壳财经记者,自己曾经做过五六年品牌羽绒服零售生意,根据品牌方规定,零售商只能从经销商处进货,所进货品新款羽绒服售价约为进价的15倍-18倍,老款羽绒服售价较低,约为13倍。而经销商则是直接按件加价,例如每件羽绒服加价100元。
也就是说,根据上述信息简单推算(不包含品牌方、零售商打折等促销行为),倘若一件新款羽绒服吊牌价为1500元,那么这款商品的总成本为200元至300元(按300元计算),品牌方大约会以900元(吊牌价6折)每件批发给经销商,经销商大约会加价100元,以每件1000元卖给零售商,零售商在进价基础上乘以15倍,大约以1500元每件价格卖给顾客。在这个过程中,品牌方每件羽绒服约赚600元、经销商约赚100元、零售商约赚500元。
不过,马超和老越均向贝壳财经记者表示,做品牌生意“不赚钱”,因为“利润大头都在品牌方手里”。
从事20多年服装零售生意的老越告诉记者,自己曾经做过五六年品牌羽绒服生意,但最后选择不再继续合作,“现在基本没有人(零售商)做品牌羽绒服生意了”。老越称其中原因很多。
首先是品牌对商品进价售价的管控非常严格。老越在一个三线城市繁华地段的商场中有2个门面曾被用来销售品牌羽绒服。他告诉记者,每次从经销商处进货,进货价、定价等都必须对品牌方“言听计从”。例如,老越曾合作过的一个品牌方规定,羽绒服销售时老款定价应为进价的13倍,新款定价为进价的15倍,且不能根据销售情况随意调整。
品牌方经常会派人到商场查看各经销商的定价情况,如果被发现私自调整价格,零售商将会受到品牌方的处罚。“做品牌生意,打折做活动什么的都要等品牌方通知,有的爆款卖得好价格不能上调,有的卖不动还没办法打折促销,只能积压在库房”。老越说。
其次是利润太低。老越告诉记者,相较于从小品牌处进货,品牌服装进货价会高出一倍不止,有的销售情况还比不上小品牌服装。“做品牌生意,看起来售价很高,其实品牌溢价全都在品牌方口袋中,我们想要赚钱只有一种方式,那就是走量”。
以上述提到的1500元羽绒服为例,零售商若以吊牌价7折出售,则每件衣服零售商利润仅有150007-1000=50元,并非理论上的500元。而对衣恋的行政处罚书显示,涉事羽绒服在商场中的售价即为吊牌价格的7折。马超也向记者表示,受限于品牌的高要求,自己更倾向于与小品牌合作,进货价低,定价自由,且利润很高,“像网红服装我们直接从工厂拿货,有时可以加价到25倍左右”。
对于品牌溢价一事,从事2年轻奢原单生意的小白也深有感触。小白认为,一件件衣服的价格承担了很多东西,大牌公司人员费用、设计师费用、品牌营销费用、库存费用等。“大品牌卖的是设计,是品牌文化,是消费者的购买后的满足感,这些大牌服装平时的品牌维护真的花了很多钱”。小白表示,自己对品牌溢价现状有深入了解后,就再也难以对大品牌服装提起兴趣了。“我不想再为品牌营销付费了”,小白说。
衣恋及旗下品牌曾多次被罚,开始卖资产“保命”
前述处罚书被网友扒出后,衣恋一下站到了风口浪尖。
迫于舆论压力,2月10日衣恋中国在官方微博上发表道歉声明,称已经第一时间成立调查组进行了严肃处理,并强调本次被处罚的主要原因,是ELAND品牌商品中的一个款式因为配料成分不符合产品上标注的产品标准。
致歉信强调,行政处罚书中所提到的该款羽绒服“生产成本75元/件,标价1598元/件”中生产成本75元为商品加工成本而非总成本。因该事件让消费者误认为ELAND品牌加工成本即为商品总成本,衣恋深表歉意。贝壳财经记者致电衣恋中国,接连多次拨打官网电话均未接通。
企查查显示,此次涉事的衣念(上海)时装贸易有限公司并非首次被行政处罚。2017年、2018年、2020年、2021年,该公司就曾因广告虚假宣传、排除消费者解释格式条款、产品质量不合格、广告宣传表述模糊、产品以次充好等原因多次被上海市监局处罚。
2021年年初,衣恋旗下品牌SPAO的一款羊毛大衣不含羊毛,被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处以了20万元罚款。
贝壳财经记者在黑猫投诉平台上搜索发现,有关“衣恋”的投诉共有322起,其中不乏商品未按规定时间发货、商品质量差劲、客服拒绝退换货等投诉内容。
据官网介绍,韩国品牌衣恋于1994年进入中国市场,作为集团全球化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官网信息显示,衣恋进入中国市场后,先后引入ELAND、Prich、Roem、Paw in Paw、SPAO、SCOFIELD等多个时装品牌。
衣恋官网介绍,经过几十年来根植于本土的不断革新,衣恋集团旗下品牌已超过40个,在全国百余座大中城市拥有超过7000家卖场。自2010年起,中国衣恋又相继引入零售、餐饮、旅游等事业部,核心事业不断扩张。
然而到了2016年,衣恋将旗下品牌Teenie Weenie以50亿元人民币高价出售给中国上市公司维格娜丝(现更名为锦泓集团),目的是“缓解债务压力”;2019年,衣恋再次出售旗下品牌,集团以26亿美元(约175亿元人民币)将E-Land Footwear USA Holdings全部股权出售给特步国际。
2020年,据央视财经报道,当年上半年,衣恋销售额首次出现两位数的季度下滑,韩国当地多家门店关闭,超1000名的管理人员实行阶段性无薪休假。世界品牌实验室发布的《亚洲品牌500强》榜单显示,2020年,衣恋还位于榜单第494位;到了2021年,衣恋已跌出500强名单之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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