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中华文化的承载者和见证者,众多考古遗址和田野文物如繁星般散落在广袤的神州大地上。一大批于无声处挥洒汗水的基层文保工作者在默默守望这些五千年中华文明。只是,与他们日夜相对的文物的巨大价值相比,他们自身发展的空间与可以凭借的资源有限,难免有捉襟见肘之叹。目前我国基层的文物保护手段十分有限,文物部门许多干部呼吁,法律修订时应当多多考虑现实中基层文保这支“无名英雄”队伍。
存在问题: 一是基层文保工作者人手严重不足。基层文管所不但人员少、巡查任务重,还缺少有效的执法措施,比如遇到村民在帝陵周围埋人堆坟,文保员只能口头教育。即使获悉重大违法线索,文物部门也只能下达督办文件或通报批评,实际收效有限。 二是相较于大遗址的重要价值与保护利用的高难度,当前文保部门普遍存在级别低、协调能力不足等问题。文物部门管理下放到基层后,话语权逐步降低。且保护过程中遇到问题需要和国土、建设、林业等多部门协调,工作往往推进缓慢。三是文物保护技术能力和人才机制有待提高。现阶段文保工作“物防”“技防”谈不上,主要还是靠“人防”,但文物部门普遍人力不足,借重业余文保员或群众文保员是常态。不过,他们的身份在文物保护法中并未明确,因此合适的待遇保障也都无从谈起。
基层建议: 一是加大政府对文保工作的重视与支持。在国家及地方层面,可由文物部门牵头,建立国土、规划、农业等部门联合参与的文物保护中心,随时处理文物保护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二是文保工作机制体制的创新。针对文物保护范围大、等级高的保护区,应按照符合其保护利用需求的组织结构完善管理体系,除了发挥好文物保护部门的职能,还应在全社会普及文物保护的知识,特别是让文物所在地的民众产生历史文化自豪感,自觉参与到文物保护当中。此外还需要拓宽参与渠道,理顺参与机制,让有意投入文物保护的社会力量能够更好地贡献力量。 三是加强基层文保人员队伍建设,并运用多种手段保护文物;优化管理与考核体制,真正发挥基层文保部门的作用;拓宽基层引进专业人才的渠道,同时加强在岗文保专业能力培训。提升文化自信,发动社会力量参与文物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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