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孔雀东南飞》《梁山伯与祝英台》的异同点《梁祝》与《孔雀东南飞》同是我国古代著名的爱情悲剧,有着许多相似之处,而由这些相同点,我们可以看到很多东西。
相同点:1、发生的背景相似。都发生在封建社会
2、发生的原因相似,都受到了封建家长的干涉或阻挠。
3、故事的结局相似,主人公都双双殉情而死;悲剧的制造者最后都被感化求和解。
主题相似,都通过青年男女在追求自由爱情婚姻过程中被逼无奈而双双殉情的故事揭露了封建家长的自私、狭隘、专制和无情,也都借此表现了反对封建压迫的主题。4、塑造了个性鲜明的女主角形象:这两个故事不约而同地都选择以女主角为主要描写对象,突出女主角的品格,而相比之下,男主角的形象就显得黯然失色。《孔雀》中尤为明显地,描述刘兰芝的语句洋洋洒洒,讲述她被遣回家的那一部分时,更是采用了铺叙手法,大肆渲染,极力要表现刘兰芝的不卑不亢、从容不迫、高贵大方,而焦仲卿与之相比则显得软弱无能。梁祝中虽然没有像《孔雀》这样详尽的描述,但是我们可以看到,梁祝的故事是祝英台撑起的,梁山伯这样憨厚的书生那年代俯首皆是,而祝英台这样敢于女扮男装的女子则是寥寥可数。祝英台从巧计说服父母读书、到托师母说媒、到最后的殉情化蝶,在传说的主干上起着绝对的主导作用,而梁山伯则是一切局面的接受者。女子与男子在文学作品中和在现实生活中地位的倒挂,实在是耐人寻味。其实此后还有许多文学作品中有这样的现象,比方说《杜十娘怒沉百宝箱》。我觉得这和我们的民族心理以及社会心理有着密不可分的很幽微的关系。
5、结局的雷同:虽然两个故事,一个化孔雀,一个化蝴蝶,但是这种手法是雷同的。而这种浪漫手法的运用,则生动体现了人们的美好愿望,借助于超自然的力量,希望他们终于能够打破这些障碍,终成眷属,体现了人们对美好爱情的向往、追求以及对他们悲剧的同情。
不同点:1、造成悲剧结局的原因不同:《梁祝》的悲剧是因为当时等级森严的门阀制度所造成的。在封建社会,官分九品,人分十等,来自不同阶层的男女想要结合是被看做是大逆不道惊世骇俗的,而传统意义上的梁祝所要表达的也正是这样的一个主题:封建制度对爱情自由的残酷压制。要很好地体会这一精神内涵,个人推荐徐克版的**《梁祝》,其中有许多代表封建枷锁的意象。而07版梁祝,虽然是部好看的电视,本人也极为喜爱,但是作为一部要传递梁祝精髓的电视剧,它的表现力还是差了些,反而横生枝节,会干扰观众们的情感评判。而《孔雀东南飞》则相反,主人公一开始就已经是夫妻,所以在这方面并没有着眼表现。《孔雀东南飞》的悲剧是一种道德矛盾产生的悲剧:焦仲卿在母亲与妻子之间的进退两难,反映了亲情与爱情的矛盾,同时也反映了封建礼教与人物感情的矛盾——焦仲卿对母亲除了亲情,更多的是要尽孝,是外在的礼教约束和压制,他不能也不敢违背母亲的意志;而对刘兰芝,他是爱是情,母亲令其休妻,他矛盾为难,是人的真情至性使然,但当二者矛盾一时难以调和的时候,他选择了休妻,牺牲个人的内在感情,而屈服母亲,这是一种爱情向亲情的屈服,也是人情对人伦的让步。由此可以看到那个年代礼教在人们心目中的地位以及对人们生活的压制。
2、反映的问题矛盾不同:其实由第一点就可以推出这一点,梁祝是要控诉封建等级森严对人们爱情的钳制,而孔雀东南飞,更多的是将矛头对准了封建礼教,纲常伦理——焦仲卿为了遵从母命而休妻,刘兰芝迫于长兄的*威,刘母对儿子的服从……,而且孔雀东南飞还提出了一个千古以来仍然存在并依然在社会上颇为重要的家庭问题,即是婆媳矛盾,关于这点,巴金先生的《寒夜》像是《孔雀东南飞》的再一次演绎。
3、一些细节的不同:如故事发生的年代:孔雀东南飞貌似是在东汉年间,而梁祝则要到东晋末年;结局的象征物:孔雀东南飞是变成孔雀(或者是鸳鸯),而梁祝,众所周知,是蝴蝶啦~~呵呵;
4、故事来源和流传不同:姑且这样说,其实就是说:《孔雀东南飞》是确有其事的,是记载在乐府诗里的;而《梁祝》则是四大传说之一,既然是传说,就体现了其集体创作性和广大人民的参与度,所以说,《孔雀东南飞》的故事情节有定本,而梁祝的故事则是众说纷纭。在流传人群上,《孔雀》在读书人中流传得更多一些,而《梁祝》则更深入人民内部,成为老少皆知的民间故事。 《氓》《孔雀东南飞》的异同点:相同:发生的背景相似。都发生在封建社会性格:不同:1、性格上:《氓》:女主人公追忆氓之求婚--两人相爱--约定婚期的过程。相送,许以婚期,真心相爱。男人负心,女人无奈,喊出刻骨铭心的教训,以警示世间女子。抒情浓郁而强烈。女主人公:纯洁、诚挚、柔中有刚。《孔雀东南飞》:女子坚强持重、不卑不亢、外柔内刚。女子因遭婆婆驱遣,还家后又被兄长逼嫁,为守住于丈夫的誓言,夫妻双双殉情而死。2、对爱情悲剧的态度:刘兰芝与《氓》诗女主人公对爱情悲剧态度是不同的,具体表现在:
刘兰芝被婆婆休弃回娘家后,仍然忠于爱情,她与仲卿“结誓不别离”;当县令遣媒说亲时,她以“今日违情义,恐此事非奇”而回绝;后来阿兄逼其改嫁,她与仲卿相约“黄泉下相见,勿违今日言”,到了成亲之日,她以“举身赴清池”的殉情行动,表达了对爱情的忠贞,对封建家长制度提出了强烈的控诉。
《氓》诗中的女主人公被负心郎遗弃回到娘家,遭到兄弟的讥笑,“兄弟不知,咥其笑矣”;她静下心来思考,“躬自悼矣”,独自伤心;她对负心郎不抱任何幻想,决然了断这场令其心碎的婚姻,“及尔偕老,老使我怨”,“信誓旦旦,不思其反。反是不思,亦已焉哉”。
刘兰芝温柔多情,在遭到爱情悲剧的打击后,以死殉情。
《氓》诗中的女主人公性格刚烈,在遭到负心郎的遗弃后,与负心郎断然决绝。
刘兰芝与焦仲卿的故事是:东汉末年建安年间,庐江府小吏焦仲卿的妻子刘氏,被仲卿的母亲驱赶回娘家,她发誓不再改嫁。但她娘家的人一直逼着她再嫁,她只好投水自尽。焦仲卿听到妻子的死讯后,也吊死在自己家里庭院的树上。
刘兰芝与焦仲卿的感天动地、生死相许的爱情故事深深的感动了大家。当时的人哀悼他们,便写了《孔雀东南飞》这样一首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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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兰芝、焦仲卿之死,表面上看来,是由于凶悍的焦母和势利的刘兄逼迫的结果。事实上,焦母、刘兄同样是封建礼教的受害者。因为焦母、刘兄的本意,并不想害死自己的儿子、自己的妹妹。这从刘、焦死后,“两家求合葬”这样后悔不及的举动可以看出。尽管这是他们对刘兰芝、焦仲卿生死不渝爱情的晚到的认可与祝福。
参考资料:
刘兰芝是一个美丽、善良、勤劳、性格坚强,忠于爱情,具有反抗精神的我国古代劳动妇女的典型形象。长诗开篇就点出了刘兰芝的优秀:“十三能织素,十四学裁衣,十五弹箜篌,十六诵诗书。”“鸡鸣入机织,夜夜不得息,三日断五匹。”这么一个贤淑能干、多才多艺、知书达理并且具有良好家庭教养的女子怎么会成为婆家谴归的对象呢?况且,刘兰芝也是外貌出众:“指如削葱根,口如含朱丹,纤纤作细步,精妙世无双。”如此说来刘兰芝简直是一个至纯至孝、十全十美的“淑女”形象,丈夫又和她情深似海,可她的婆婆为什么不喜欢这样的儿媳妇,为何非休她不可呢? 对于这个问题,有人认为,由于刘兰芝嫁到焦家后没有生育,使焦家面临绝嗣的危险。因为在宗法制度森严的封建社会,最讲究的是“不孝有三,无后为大”,然而,我思考再三,总感觉这一理由难以服众。其一,刘兰芝十七岁嫁到焦家(“十七为君妇”),和焦仲卿仅仅生活了两三年(“共事二三年”),这时她的年龄差不多二十来岁,据此就武断的认为她今后不会再生育是不合情理的,因为婚后好多年才生育的现象司空见惯。其二,刘兰芝被休弃后,先后有县令、太守家走马灯似地派人上门求婚,如果刘兰芝当时真的被断定不能再生育,难道声名显赫的堂堂县令、太守就不考虑“不孝有三,无后为大”的严重后果而郑重聘娶?这显然是不合情理的。 还有人认为刘兰芝被休弃的原因是诗中焦母所说的“此妇无礼节,举动自专由”。然而,纵观刘兰芝在焦家的表现,不仅找不到刘兰芝“无礼节”、“自专由”的依据,恰恰相反,刘兰芝一言一行,一举一动,有礼有节的例子倒比比皆是。可见,焦母的“此妇无礼节,举动自专由”不过是焦母掩盖自己休媳真意的蛮横借口,根本不是刘兰芝被休弃的真正原因。 那么,刘兰芝究竟是什么原因被休弃的呢?《孔雀东南飞》的故事发生在东汉末年,当时在“休妻”这件事上最权威的“法律依据”莫过于儒家学说中的“七出”之律,妇女只要犯有“七出”中的任何一条,都可以被婆家合理合法的休弃。“七出”在儒家学说中又叫做“七去”、“七弃”,这是在那个妇女没有任何地位和尊严的男权社会中丈夫遗弃妻子的七种借口,也是为维护夫权而强加在妇女身上的七道枷锁。查阅《仪礼丧服》,里面记载“七出”的内容为;一、无子,二、*逸,三、不事舅姑,四、口舌,五、盗窃,六、妒忌,七、恶疾。《礼记》中还规定:“子甚宜其妻,父母不悦,出。”当时社会的妇女,只要犯有这其中的任何一条,都可以被堂而皇之的出弃。 对照刘兰芝在焦家的表现,刘兰芝犯了“七出”中的哪一条呢?如前所述,第一条“无子”显然不能成立。由诗中描写的“守节情不移”“女行无偏斜”等句可知,刘兰芝的品行贞洁贤惠,循规蹈矩,无可挑剔。第二条“*逸”,第五条“盗窃”恐怕也不能成立。第四条“口舌”,第六条“妒忌”恐怕也不能成立,因为刘兰芝是一个知书达礼,勤劳能干的善良女性。至于第七条“恶疾”,卒读全诗,始终看不出她患有什么“恶疾”的蛛丝马迹,这就更不能成立了。“七出”之中,“六出”已被排除,那么,刘兰芝也许是犯了“不事舅姑”“不顺父母”的大过吧。 但是至纯至孝的刘兰芝,怎么会“不事舅姑”“不顺父母”呢?探讨这个社会问题,应该把它放在当时的历史时代加以分析。不同时代有不同的是非标准,在刘兰芝生活的男权社会里,衡量一个女子是否合乎“妇道”,是和我们今天的标准大不相同的,当时衡量“妇道”的是非标准是以儒家学说中的封建礼教为准绳的。《礼记昏义》中说,妇女须“成妇礼,明妇顺”,“妇顺者,须乎舅姑,和于室人,而后当于夫”。也就是说,作为女子,与丈夫的亲密程度不可超过与舅姑(即“公婆”)的亲密程度,否则即为“不事舅姑”。《礼记内则》中说得更明白:“子甚宜其妻,父母不悦,出。”也就是说,儿子过于喜欢妻子,引起父母不高兴的,可以休弃。 在重于礼教的封建时代,因年轻夫妻过分恩爱而使父母不悦造成劳燕分飞,生离死别,各分东西,甚至付出生命代价的婚姻悲剧又何止刘兰芝、焦仲卿两人?宋朝大诗人陆游与其表妹唐婉也是深受其害者。 作为生活在封建社会里一个充满礼教思想的蛮横专制、滥施*威的婆婆,自儿媳兰芝过门后,一心想使她成为自己任意摆布的驯服工具。儿媳的一举一动必须受家长支配。她看到与自己相依为命的独子婚后把更多地爱献给自己的妻子,心中当然不是滋味,当然未免会产生一种失落感,当然会把这一切归咎于儿媳对儿子的殷勤承欢和狐媚吸引,甚至会认为是儿媳妇把儿子从自己身边抢走了。于是自然而然会迁恨于儿媳妇,自然而然会觉得“失恩义”,自然而然会觉得“大不悦”。而因儿子“甚宜其妻”引起父母心中不悦的,封建礼教明文规定着可以“出”,于是“吾意久怀忿”的焦母自然就要凭借这一条将兰芝驱遣回家。尽管刘兰芝“奉事循公姥”,“昼夜勤作息”,也难逃“被遣”的厄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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