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薰精油需要备案,在药监局备案
扩展资料:
精油属于非特,需要按照国产非特殊类化妆品备案
非特殊化妆品备案要点
1、产品包装上,一定要写警示语吗? 中文产品名称 是否一定要标在正面?(法规中说的是标注在主视面)
答:产品标准中要求标示警示语的,强制标示,另使用的产品原料在《2015版化妆品生产技术规范》中有标示警示语要求的,强制标示,其余情况企业自行标示。警示语标示在产品的可视面上即可。
2、有些产品执行标准,以前用的是行标,现在新出国标,如何标识?
答:若国标为强制国标GB,而不是推荐性国标GB/T,则在强制性国标GB正式实施日期以前,仍可标示行标,但在强制国标GB正式实施以后,就必须按照新标准要求生产和标示产品。
3、精油产品的品名如何书写?薰衣草精油,和肾部保养精油可以吗?
答:可参考GB/T 144551《精油命名原则》进行命名。由于可能涉及“暗示医疗作用”,不建议使用人体器官作为精油名称。
4、标签中能否有这个词“适用人群” ?
答:标签相关法规标准中未对此作出限定,企业可根据情况自行标示。
5、如果加工厂的委托方是国外的,委托方的信息是否一定要翻译成中文?
答:标准规定进口产品可不表示生产者名称和地址,若不是进口产品,则强制标示生产者名称和地址,而且需用规范汉字标示,汉字字体大于英文。
6、产品命名中不能用字母,那BB 霜和CC霜的命名是否符合国家命名要求?如不符合,该怎样调整?
答:BB霜、CC霜属于通俗名称。
7、如果产品配方是合格的,但产品名称命名不符,怎么办?用不符的名称做的检测报告,还能用吗?一个产品名称是否对应一个配方?
答:若产品名称命名明显不符合现行法规标准的要求,备案可能无法通过,备案检测机构也不会受理。
8、备案资料提交,和备案检测,哪个先做? 如果先送检了,备案资料提交时发现配方不符,此检验报告还能用吗?(检验机构能否帮忙确认此配方是否可以通过?)
答:备案检测机构不对企业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无法为企业核实配方是否能够顺利通过备案。建议企业在提交产品配方时详细了解网上备案的产品配方提交要求,真实全面的提供产品的配方成分,申请备案检验时提交的产品配方需与网上备案的资料保持一致。
9、配方表中,复配原料需要逐个列出,如果不知道每个原料成分是什么,怎么办?
答:法规要求产品配方中的复配原料需标示所有的原始配料。
纯植物护肤品,就是用植物萃取的护肤品,不含化学的东西。
精油添加型护肤品,是指以纯天然芳香植物精油为主要功效及芳香添加剂,而不使用人工香料、色素、防腐剂等化学成分的护肤品。
香薰护肤品,狭义来说,小小瓶的单方精油就是,玫瑰的、洋柑橘的、熏衣草的……纯度极高。如果搭配一下呢,用数种花型来调配成的,俗称复方精油。但现在广义来说,只要是添加了高纯油的,无论洗发水、沐浴乳、还是日霜、晚霜、磨砂膏都可以叫香薰护理品。
在选择纯天然护肤品产品时要注意,不管选择哪种护肤品都不要盲目的选择品牌,实际上化学护肤品都差不多,只是品牌不一样卖品牌而已,所以要多看看产品包装背后的主要成分,基本上大家一看就知道是纯天然护肤品。无论是倡导纯天然护肤品还是以科技合成为主打的产品,最重要的是要关注产品是否经过专业实验室的证明,来自国家权威机构对产品安全性的检测与评价,纯天然护肤品的成分也是很需要关注的一方面,无疑为纯天然护肤品的安全性提供了有力的佐证。真正纯植物无添加的护肤品都是一次性无菌小包装的,大家在选择的时候一定要注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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