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常情况下不可以。
(1)要求来院进修学习的各类护理人员须经所在单位提出申请,认真填写进修申请表的各项内容,经院科教科、护理部审查、考核,同意后发出正式通知。
(2)来院进修护士需具备下列条件:①专业对口,非护理专业不得进修护理工作;②进修护士需有一定的工作经历;③持有效的护士执业证书。
(3)进修护士来医院报到后,由护理部介绍医院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岗位职责,进行必要的岗前教育和操作技术的训练后进入临床。
(4)进修护士到岗后,由病区护士长和分管带教的老师安排工作和学习。各科室须制定带教计划,落实带教措施,定期进行检查和考核,考核成绩记录于进修表中。
(5)进修护士必须遵守医院的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虚心学习,理论联系实际,掌握护理新知识和先进的护理技术,定期将本人学习情况向护士长和带教老师汇报,完成进修计划。
(6)进修期间不安排探亲假、工休假,如有特殊情况需请假者应经护理部批准后方可离开。病假超过1个月以上、事假超过2周以上、无故脱岗者均停止进修学习。孕期、产假期间、哺乳期间的护士不宜进修。
(7)进修护士发生护理缺陷,视情节、后果给予处理,并承担相应责任,处理结果书面通知所在单位。
(8)进修护士应当爱护公物,关心病人,尊重老师,遵守纪律。
(9)院内的科技资料和病案未经许可,不得自行复印或带回。
(10)进修结束前,须书写个人小结,并经所在病区护士长考核、鉴定后报护理部审定。
内涵不同,所适用的主体不同。
1、内涵不同。实习护士,顾名思义是实践学习的意思,着重强调社会实践,是一个把所学知识运用到实践中、检验学习成果的过程,在医院实习,就是在医院实践学习。进修护士,可理解为进一步学习修即修炼、学习锻炼的意思,着重强调知识水平的再充电、再提高是一个提升自我的过程,在医院进修,就是在医院进一步学习提高自身。
2、所适用的主体不同。实习护士是针对未参加工作的人员而言的,还没有参加工作的大学毕业生等,在医院实习的主体,为医学相关专业的未参加工作的人员。进修护士是针对已参加工作的人员而言的,其主体是在岗工作人员。在岗工作人员为了提高自身的业务能力等工作水平,而进行学习锻炼、提升自我,称作“进修”。在医院进修的人员,为从事医学相关行业的工作人员。
护士进修的目的:
一、提高业务素质。
注重护理人员的自身修养,提高理论水平和业务技术能力。
二、增强法律意识、 加强工作责任心。
高度的责任心是提高护理质量的一项重要内容,护理人员对病人应有认真负责的态度。
三、完善规章制度落实核心制度。
制定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各班各类人员的职责,各项工作标准。
四、发挥质控小组的督促检查作用。
根据每位护士的特点、能力,成立科室护理质控小组,协助护士长督促检查病案管理、病房管理、基础护理、特一级护理、教学管理、急救物品管理等,做到人人有专责、事事有人管。
五、科学合理地利用人力资源。
在护理人员编制不足的情况下,护士长做好弹性排班,在护士工作岗位的安排上做新老结合,相互协作,适当考虑人员素质和技术水平高低的合理分配。促成护理人员关系的协调性,发挥互补性,提高护理群体质量。
六、监控重点环节。
护士长将护理差错、护理纠纷易发的环节作为护理风险管理的重点环节实施管理。
七、强化护士服务理念。
随着医学模式及社会经济的发展,患者对护理的期望值也不断提高。
八、创造严宽结合的环境。
工作上必须“严”字当头,去掉“怕”字,才能提高护理质量。要着眼于各要素质量,以统筹全局;具体抓环节质量,重视终末质量,进行质量的反馈控制,达到改进护理工作,提高质量之目的。
护士资格证变更注册步骤:
护士在其执业注册有效期内变更执业地点等注册项目,应当办理变更注册。但承担卫生行政部门交办或者批准的任务以及履行医疗卫生机构职责的护理活动,包括经医疗卫生机构批准的进修、学术交流等除外。
护士在其执业注册有效期内变更执业地点的,应当向拟执业地注册主管部门报告,并提交下列材料:
(一)护士变更注册申请审核表;
(二)申请人的《护士执业证书》。注册部门应当自受理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为其办理变更手续。护士跨省、自治区、直辖市变更执业地点的,收到报告的注册部门还应当向其原执业地注册部门通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应当通过护士执业注册信息系统,为护士变更注册提供便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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