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外贸出口,化妆品需要备案,一般贸易产品主要证件—注册备案证办理。
一,进出口许可证是由国家有关机关给进出口商签发的允许商品进口或出口的证书。进出口许可证制度是我国及世界各国普遍采用的对外贸易管制手段之一。采用进出口许可证制度,商品的进出口都要在申领了许可证以后,方可对外签订合同或办理订货手续,没有许可证,一律不准进出口。进出口许可证的主要内容包括: 商品名称、规格、数量、进出口商国别、期限、总值、运输方式、贸易方式和支付方式等。
二,出口许可证是由国家对外经贸行政管理部门代表国家统一签发的、批准某项商品出口的具有法律效力的证明文件,也是海关查验放行出口货物和银行办理结汇的依据。根据国家规定,凡是国家宣布实行出口许可证管理的商品,不管任何单位或个人,也不分任何贸易方式(对外加工装配方式,按有关规定办理),出口前均须申领出口许可证;非外贸经营单位或个人运往国外的货物,不论该商品是否实行出口许可证管理,价值在人民币1000元以上的,一律须申领出口许可证;属于个人随身携带出境或邮寄出境的商品,除符合海关规定自用、合理数量范围外,也都应申领出口许可证。
三,我国执行审批并签发出口许可证的机关为:国家外经贸部及其派驻在主要口岸的特派员办事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经国务院批准的计划单列市的对外经贸行政管理部门,实行按商品、按地区分级发证颁发。
进出口许可说明其一,进出口货物许可证是国家机关签发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件。进出口货物许可证是国家批准特定企业、单位进出口货物的文件。因此,进出口货物许可证不得买卖、转让、伪造和变卖。其二,进出口货物许可证是批准进出口特定货物的文件。其中包括品名、数量、规格、成交价格、贸易方式、贸易国别等内容。因此,进出口企业必须严格按照许可证规定的贸易方式等内容进出口特定货物。其三,进出口货物许可证是一种证明文件。因此,凡实行进出口配额许可证管理和进出口许可管理的商品,各类进出口企业应在进出口前按规定向指定的发证机构申领进出口许可证,海关凭进出口许可证接受和办理通关手续。
1、飞机上托运带化妆品什么的限制吗
飞机上对托运化妆品没有什么特别的限制,只要不是易燃易爆等明令禁止托运的化妆品,都是可以办理托运的。但是在托运重量方面是有一定限制的,持成人或儿童票的头等舱旅客为40公斤,公务舱旅客为30公斤,经济舱旅客为20公斤。根据《中国民用航空旅客行李运输规则》第三十七条 托运行李必须包装完善、锁扣完好、捆扎牢固,能承受一定的压力,能够在正常的操作条件下安全装卸和运输,并应符合下列条件,否则,承运人可以拒绝收运:
(一)旅行箱、旅行袋和手提包等必须加锁;
(二)两件以上的包件,不能捆为一件;
(三)行李上不能附插其他物品;
(四)竹篮、网兜、草绳、草袋等不能作为行李的外包装物;
(五)行李上应写明旅客的姓名、详细地址、电话号码。托运行李的重量每件不能超过50公斤,体积不能超过40×60×100厘米,超过上述规定的行李,须事先征得承运人的同意才能托运。
(1)托运可以带多少化妆品
扩展资料:
根据《关于禁止旅客随身携带液态物品乘坐国内航班的公告 》
一、乘坐国内航班的旅客一律禁止随身携带液态物品,但可办理交运,其包装应符合民航运输有关规定。
二、旅客携带少量旅行自用的化妆品,每种化妆品限带一件,其容器容积不得超过100毫升,并应置于独立袋内,接受开瓶检查。
三、来自境外需在中国境内机场转乘国内航班的旅客,其携带入境的免税液态物品应置于袋体完好无损且封口的透明塑料袋内,并需出示购物凭证,经安全检查确认无疑后方可携带。
2、飞机托运可以带多少化妆品?
国际及地区航班每种不超过100毫升,总量不超过1升,国内航班只能携带化妆品,每种不超过100毫升,中国民航总局关于随身携带液体物品的规定如下(分为国际及地区航班和国内航班):
国际及地区航班:乘坐从中国境内机场始发的国际、地区航班的旅客,其携带的液态物品每件容积不得超过 100 毫升( ml )。容器容积超过 100 毫升( ml ),即使该容器未装满液体,亦不允许随身携带,需办理交运。盛放液态物品的容器,应置于最大容积不超过 1 升 (L) 的、可重新封口的透明塑料袋中。每名旅客每次仅允许携带一个透明塑料袋,超出部分应交运。
3、乘坐飞机托运行李可以带多少毫升液体化妆品
每种化妆品限带一件,每瓶容器容积不得超过100毫升,总的容积不能超过1升。
1、乘机液态物品
乘坐国内航班的旅客一律禁止随身携带液态物品,但可办理交运,其包装应符合民航运输有关规定。可以随身携带少量旅行自用的化妆品,每种化妆品限带一件,其容器容积不得超过100毫升,并应置于独立袋内,接受开瓶检查。
温馨提示:“随身携带少量旅行自用的化妆品,每种化妆品限带一件,其容器容积不得超过100毫升”指的是盛放化妆品的容器的大小不得超过100毫升,而不是指容器内的物质的多少。此规定请您特别注意。
2、乘机限制随身携带的液态物品的种类
(1)液体饮品:如矿泉水、茶水、碳酸饮料、牛奶、酸奶、果汁等;
(2)洗漱化妆用品:如牙膏、洗发水、沐浴露、润肤露、剃须泡沫;
(3)凝胶用品:定型水、啫喱水等;
(4)药品:如眼药水、口服或外用药液、喷剂等;
(5)液态食品:甜面酱、瓶装罐装罐头等食品;
(6)气雾剂:喷雾液。
(3)托运可以带多少化妆品扩展资料
《中国民用航空旅客、行李国际运输规则》
第三十六条 下列物品不得作为行李运输:
(一)危险物品,包括爆炸品、气体、易燃液体、易燃固体、自燃物质、遇水释放易燃气体的物质、氧化剂、有机过氧化物、毒性物质、传染性物质、放射性物品、腐蚀品和不属于上述任何一类别而在航空运输中具有危险性的物质和物品;
(二)枪支、弹药、管制刀具及其它类似的物品,但按照本规则第三十八条、第三十九条规定办理的除外;
(三)动物,但按照本章第三节规定办理的除外;
(四)中华人民共和国或者运输过程中有关国家法律规定禁止出境、入境或者过境的物品;
(五)包装、形状、重量、体积或者性质不适宜运输的物品。
第三十七条 旅客不得在托运行李中夹带易碎或者易腐物品、货币、珠宝、贵重金属、金银制品、流通票证、有价证券和其他贵重物品、商业文件、护照和其他证明文件或者样品。对旅客违反上述规定而造成的损失,承运人不承担责任。
第三十八条 用于狩猎和体育运动的枪支和弹药,可凭枪支运输许可证或者国务院体育行政部门的批准证明作为托运行李运输,但不得作为非托运行李带入客舱。枪支必须卸下子弹和扣上保险并妥善包装。弹药的运输应当按危险物品运输的有关规定办理。
第三十九条 属于古董或者旅游纪念品的剑、刀及类似物品,只能作为托运行李运输并符合有关规定。
4、坐飞机可以带多少化妆品?
单件液体不超过100mL,总的重量不超过1L。另外还要注意以下几点:
1、把150ml装的化妆水用到只有50ml的液体剩余,这种是不能带上飞机的。瓶身包装需要小于或等于100毫升。超过100ML的你就只能托运。
2、GEL凝胶状物品,例如:发胶、沐浴液 乳液及液体,防晒霜、防晒油、防晒喷雾、面霜、护肤乳液、走珠式止汗剂、沐浴泡沫、防晒泡沫、压缩止汗剂。液体化妆品,例如:粉底霜、唇彩、睫毛膏、卸妆液、指甲油 液体如存放在容量超过100毫升器皿内,则必须托运。
(4)托运可以带多少化妆品
扩展资料:
托运行李限额:
每件托运行李不得低于2千克。每件托运行李的最大重量不得超过45千克。国际运输的每件托运行李重量一般不超过32千克,如超过32千克,但不超过45千克的行李必须符合达到机场和续程承运人的有关规定。每件托运行李的长、宽、高三边之和不得超过203厘米,不得小于60厘米。超过免费托运行李限额的托运行李在支付逾重行李费后可作为托运行李运输;但超过最大体积或重量的行李,不能作为托运行李运输,应作为货物运输。
5、飞机托运化妆品可以带多少
只要不超重就行。
按照旅客所付的票价座位等级,每一全票或半票旅客免费行李额为:一等舱为40公斤(88磅),公务舱为30公斤(66磅),经济舱(包括旅游折扣)为20公斤(44磅),按成人全票价百分之十购票的婴儿无免费行李额。
计件免费行李额,按照旅客所付的票价座位等级,每一全票或半票旅客的免费行李额为两件,每件长、宽、高三边之和不得超过158厘米(62时),每件重量不得超过32公斤。
但持有经济舱(包括旅游折扣)客票的旅客,其两件行李长、宽、高的总和不得超过273厘米(117时),按成人全票价百分之十购票的婴儿无免费行李额。
(5)托运可以带多少化妆品
扩展资料:
乘坐国内航班的旅客,可以随身携带少量旅行自用的液态化妆品(包括液体、膏状、凝胶状、喷雾等),每种化妆品限带一件,其容器容积不得超过100毫升,并置于独立袋中,接受开瓶检查。
乘坐国际、地区航班旅客(包含国际中转国际航班旅客),可随身携带容器容积不超过100毫升的液态物品:盛放液态物品的容器,应置于容积不超过1升的、可重新封口的透明塑料袋中,每名旅客每次仅允许携带一个透明塑料袋,超出部分应办理托运。
6、飞机上最多可以带多少化妆品?如果托运呢?
托运可以不限量,只能携带100ml以下的化妆品。
坐飞机不能携带的:
1、具有威慑力的器具
枪支、军用或警用械具及管制刀具这些东西即不能托运也不能携带,只会被没收,这大家都知道。
2、易燃、易爆物品
打火机、爆竹、烟花、酒精等易燃易爆物品显然也是既不能携带也不能托运的。
3、国家明文规定的其它禁运品
除上述物品外,国家及航空公司规定的禁运、限运物品、危险物品均不能随声携带或行李托运。
4、茶水饮品
茶水饮料是不能携带上飞机的,进安检时必须将杯子液体全部倒出来。当然少量的酒也不能携带上飞机,只能托运了。
5、水果刀
一般刀刃不超过6cm的水果刀,只能通过行李托运,不可随身携带。
6、手机电池
手机电池只能装在手机中随身携带而不能通过行李托运。
7、化妆品
对容量大于100ml的化妆品需将化妆品放于行李托运。
出国留学,以下化妆品类型是不能携带的:
液体、凝胶及喷雾类物品包括:
饮品,例如矿泉水、饮料、汤及糖浆;
乳霜、护肤液、护肤油、香水及化妆品;
喷雾及压缩容器,例如剃须泡沫及香体喷雾;
膏状物品,例如牙膏;
隐形眼镜药水;
凝胶,例如头发定型及沐浴用的凝胶产品;
任何稠度相似的溶液及物品。
乘坐国内航班,每人每次可随身携带总量不超过1升的液态物品,且须开瓶检查确认无疑后,方可携带。超出部分必须交运。 酒类物品必须托运。
乘坐从中国境内机场始发的国际、地区航班,此类物品必须盛在容量不超过100毫升的容器内,并放在一个容量不超过一升、可重复封口的透明塑料袋中。每名旅客每次仅允许携带一个透明塑料袋,超出部分应交运。
盛装液态物品的透明塑料袋要单独接受安全检查。
在控制区内,有免费提供的旅客饮用水,也可在商店购买水或其它饮品。航空公司在飞机上也会提供饮用水。
民航总局建议使用的塑料袋,规格为20厘米X 20厘米,容量为一升,可重新封口的透明塑料袋。
通常可在超级市场及家庭用品店找到。如果旅客没有带这种塑料袋前往机场,机场会向国际出港旅客提供,每位旅客只可取得一个。
容器数量没有限制,但每个容器的容量不可多于100毫升,并可完全放在一个容量一升的塑料袋内,而且不显得拥挤。一般来说,一个一升的塑料袋可以放置五个容量100毫升的容器。
液体、凝胶及喷雾类药物(包括中药)如附有医生处方或医院证明,均可获得豁免,药物数量以旅客在飞机上所需为准。容器和塑料袋无要求。药物应另行交给安检人员,以便接受X光检查。安检人员会要求旅客出示医生证明书或医生处方。
如液体药物盛于容量不多于100毫升的容器内,并放在一个不超过一升、可重复封口的透明塑料袋内可通过安全检查
只要容器的容量不超过100 毫升,就可用于盛载液体、凝胶及喷雾类物品。
液体容器的容量如超过100毫升,就不可放在手提行李内,而须放在托运行李内托运
旅客可将数对隐形眼镜放在手提行李内,但由于隐形眼镜通常盛放于一定容量的液体内,所以必须全部放入容量一升的塑料袋内。
旅客可以携带任何固体化妆品登机,因此一般唇膏及香体膏也可以。旅客也可携带香体喷雾、香体乳霜、走珠式香体剂及唇彩,但容器的容量不得超过100毫升。这些容器必须存放在一个容量一升的塑料袋内。容量过大的容器须托运。
釜山金海机场托运化妆品个人能带3套。根据查询相关公开信息,据釜山金海机场规定:每个人最多可以带3套化妆品,每套不超过500ml。其次,个人可以携带100ml以下的化妆品4套,且每套的总容量不得超过2L,出境时携带的化妆品总容量不得超过4L。
进境居民旅客携带的总值5000元人民币以内的自用物品,非居民旅客携带的拟留在境内的总值2000元人民币以内的自用物品,海关免税放行。
如果超出限额,海关仅对超出部分征税,对不可分割的单件物品,全额征税,但烟草制品、酒精制品以及国家规定应当征税的20种商品等另按有关规定办理。其中进境物品价值以海关审定的完税价格为准,出境物品价值以国内法定商业发票所列价格为准。
扩展资料: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关于进出境旅客通关的规定》第三条,按规定向海关办理申报手续的进出境旅客通关时,应首先在申报台前向海关递交《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境旅客行李物品申报单》或海关规定的其它申报单证,如实申报其所携运进出境的行李物品。进出境旅客对其携运的行李物品以上述以外的其它任何方式或在其它任何时间、地点所做出的申明,海关均不视为申报。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关于进出境旅客通关的规定》第四条,申报手续应由旅客本人填写申报单证向海关办理,如委托他人办理,应由本人在申报单证上签字。接受委托办理申报手续的代理人应当遵守本规定对其委托人的各项规定,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关于进出境旅客通关的规定》第五条,旅客向海关申报时,应主动出示本人的有效进出境旅行证件和身份证件,并交验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主管部门签发的准许有关物品进出境的证明、商业单证及其它必备文件。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关于进出境旅客通关的规定》第六条,经海关办理手续并签章交由旅客收执的申报单副本或专用申报单证,在有效期内或在海关监管时限内,旅客应妥善保存,并在申请提取分离运输行李物品或购买征、免税外汇商品或办理其它有关手续时,主动向海关出示。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关于进出境旅客通关的规定》第七条,在海关监管场所,海关在通道内设置专用申报台供旅客办理有关进出境物品的申报手续。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关于进出境旅客通关的规定》第八条,下列进境旅客应向海关申报,并将申报单证交由海关办理物品进境手续;
(1)携带需经海关征税或限量免税的《旅客进出境行李物品分类表》第二、三、四类物品(不含免税限量内的烟酒)者;
(2)非居民旅客及持有前往国家(地区)再入境签证的居民旅客携带途中必需的旅行自用物品超出照相机、便携式收录音机、小型摄影机、手提式摄录机、手提式文字处理机每种一件范围者;
(3)携带人民币现钞6000元以上,或金银及其制品 50 克 以上者;
(4)非居民旅客携带外币现钞折合5000美元以上者;
(5)居民旅客携带外币现钞折合1000美元以上者;
(6)携带货物、货样以及携带物品超出旅客个人自用行李物品范围者;
(7)携带中国检疫法规规定管制的动、植物及其产品以及其它须办理验放手续的物品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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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总署官网 - 第55号总署令关于进出境旅客通关的规定
海关总署官网 - 旅客进出境行李物品分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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