歌名:兄弟
歌手:杨坤 / 邓超 / 张涵予
作词:粱芒
作曲:杨坤
兄弟你在哪里,天空又飘起了雨
我要你象黎明一样,出现在我眼里
兄弟你在哪里,听不见你的呼吸
只感觉我在哭泣,泪像血一样在滴
我一个人,独自在继续
走在伤痛里闭着眼回忆,岁月锋利
那是最最致命的武器,谁也无法
把曾经都抹去,还有什么比死亡更容易
还有什么比倒下更有力,没有火炬
我只有勇敢点燃我自己,用牺牲证明我们的勇气
还有什么比死亡更恐惧,还有什么比子弹更无敌
没有躲避,是因为我们永远在一起
用牺牲证明我们没放弃,我一个人
独自在继续,走在伤痛里闭着眼回忆
岁月锋利,那是最最致命的武器
谁也无法,把曾经都抹去
还有什么比死亡更容易,还有什么比倒下更有力
没有火炬,我只有勇敢点燃我自己
用牺牲证明我们的勇气,还有什么比死亡更恐惧
还有什么比子弹更无敌,没有躲避
是因为我们永远在一起,用牺牲证明我们没放弃
从未分离,每个夜晚都是同样的梦呓
自言自语来世还要做兄弟
扩展资料:
《兄弟》是杨坤、张涵予、邓超演唱的歌曲。
歌曲MV
此次冯导钦点的《集结号》宣传曲《兄弟》MV,大手笔以两个版本呈现影片上映之前的视听世界。除杨坤外,作为影片当仁不让的两位男主角张涵予、邓超,此次加盟宣传曲的演唱。
由于拍片时入戏太深,拍摄结束后几乎难以自拔,这次录制宣传曲给两人提供了又一次释放情绪的机会。
而在录音现场,主唱之一的杨坤更担纲监唱工作,对张涵予、邓超进行了魔鬼似的演唱训练,“严师”要求二徒无论在片场还是通告,都要随身听不离耳,生命不息,练歌不止,在进棚录制《兄弟》时,杨坤也是一字一句指导张涵予、邓超的演唱,出色的完成了“监制”的工作。
<香水>吧
很不错的片子
这部**根据1985年畅销小说《香水——一个杀人犯的故事》得来,是由德国作家聚斯金德所著。这是一部演义人性,社会,理性与感性非常透彻的的作品。欲望一方面扼杀了人们固有的天真,另一方面又刺激着人类生存与向上的激情。格雷诺耶在刚出道的时候,在刚刚进入专业香水世界的时候,只是留恋一些无生命的花草,有着人的气味的衣物,而一旦这类东西对他的创造没有了动力,他必然的走向了直接残杀有生命的人的道路,欲望驱使他直到生命的终结。而在书的前半部他还未正式成为一个罪孽深重的杀人犯时,他甚至是被同情的。欲望促使他谋杀了别人,同时也在无形中谋杀了自已。在这点上他与书中的其它人物无本质上的区别。
《香水》的上映让人们期待了二十年。二十一年前,Süskind的小说被文学界称为“一个重要的事件、一个奇迹,无数制片商争购**版权,隐居的 Süskind认为,只有《闪灵》和《发条橙》的导演斯坦利库布里克才能执筒。1999年,库布里克去世。3年后,Süskind的好友、曾拍摄《玫瑰之名》和《帝国陷落》的伯恩德艾钦格以千万欧元求得《香水》**版权。《罗拉快跑》的导演汤姆·提克威获得伯恩德艾钦格青睐执导本片。
根据畅销名作拍片,这种方式为**增加了神秘感与亲切感。面对大批书迷,伯恩德艾钦格说:“我们用意象、声响和音乐的力量。营造出气味的氛围。” 为了忠实于原著的场景,他辗转德国、西班牙、意大利、法国,用17吨的鱼和动物尸体淹没外景地的街道,20几次的鼻部特色和深呼吸镜头、以慢镜调动近千名群众演员再现香水魔力下纵欲狂欢的人群………不过,汤姆·提克威用须后水代替了重要的道具:香水。
一个从出生身上就完全没有味道的男子葛奴乙,却是个嗅觉天才,他能制造出全世界最独一无二的杰出香水,这些香水的制作方式和一般的并无不同,唯一差别之处,是他所使用原料—处女的体香,只要是葛奴乙挑选中的女子,他便不计一切代价将她杀害,将新鲜的尸体身上的香味用来作成香水的材料,让这个香味永远只专属他一个人……。
1744年,法国,香都弥漫着难以想象的恶臭,肮脏杂乱的菜市场;一个男人将一筐鱼倒下,和一个同样浑身腥臭,湿头发披脸前的女人。片刻之后,这个女人突然表情痛苦,镜头转向她圆突的肚子。她倒在地上,使劲,然后伴着哗啦一阵水声,她用杀鱼刀剪断自己这部分脐带,踢开婴孩--这就算生产完毕。有人前来,她吃力站起来,神情虚弱恍然,然而却真的似乎没有发生过什么一样。
那个婴孩躺在鱼堆上,肚子上的脐带,浑身的残血,让人看了可怕。他闭着眼,但是小鼻子抽动。四周的一切气味,鱼腥味,狗味,垃圾味……刺激着他天生无比灵敏的嗅觉。约一分钟之后,他终于睁开眼睛发出哭声。
人们开始寻找声源,通过鱼摊掩布的缝隙看到了这个才出生的婴孩,于是寻找孩子的母亲。
这是第一个因为他而死的人。第一个遗弃他的人。他的母亲。在他出生的那一刻遗弃他。不知道他吃什么度过生命最初那段时间。他竟然这样活了下来。他叫Jean-Baptiste Grenouille。
在襁褓里被送去孤儿院,刚到的夜里占了一个男孩半张床。这个男孩和其他几个孤儿打算闷死他。他的哭声吵醒了孤儿院太太,救了他,也让那些孩子吃了棒子。可以想象他慢慢长大,都是不受其他孩子欢迎的,于是他很大了才开口说话。而灵敏的鼻子早已让他和任何人不一样。他总是用力吸气,闻着各种新鲜的气味。也使用了一种特殊的方式学语言背单词--用嗅觉。他甚至可以闻到很远以外池塘里的青蛙卵。
他把树枝,树叶,苹果放在一起闻,背后飞来一个果子,他闻到所以躲开,不知道那个砸果子的孩子会不会被吓到。他甚至闻死老鼠,闻到里面的蛔虫。
再大些,他被卖去码头当劳工。孤儿院太太却被抢钱的人杀死在几步之外的门口。这是第二个遗弃他然后马上死去的人。
Grenouille在码头干活,突然有天工头让他一起到巴黎市区送货。这一行,大开“鼻界”。各种各样新鲜的气味在城市中间向他飘来。他在香水店外隔窗闻了很久。店里生意兴荣,调香师在太太**面前晃动香水瓶,飘动滴着香水的手帕,她们则一片痴迷神情。尤其那蓝色瓶子里的香水,更是迷惑众人。
突然一股特殊的气味吸引了他,他寻香而去,跟踪一个红发少女的背影走过了几条街。他从未闻过这种香味--少女和她那篮柳橙。少女给了他第一份爱--以为他想吃橙,伸手递给他两个--这个善良的女孩,片刻前曾同样送给街边乞丐老太两个橙。
他说不出一个字,也没有接橙,却是捧住女孩的手,死命闻。女孩吓到,抽手转身逃走。而他那超能的嗅觉,哪怕跑了几里也能够寻找。
他找到她,从背后出现,继续闻女孩的背。女孩回头,吓了要叫,正好有人经过,他堵住她的嘴。
第三个因为他而死的人,第一个他杀的女孩。但是是误杀。
他愣住,那一刻他没有太多想法,既没有害怕,也没有伤心,他一时还没有接受现实。他舍不得那个充满神奇香味的身体。最终他解开她的衣服,嗅遍她全身,很用劲地嗅。最后,尸体冷却,香味不再,他开始不安。
回去工头那里,挨了一阵打。而那晚,他一直没有睡,他在思考。回味那少女的气味,思考不再存在的气味如何复制。
香水店没有一个客人,老板兼调香师在内打瞌睡。当年年轻有为的调香师已经江兰才尽,没有灵感,甚至嗅不出那蓝色瓶子里香水的配方。房子时不时地震般颤动一下。
一天夜里,Grenouille送一批皮料去香水店。他的鼻子第一时间闻过所有气味,辨认和记忆更在瞬间完成。
老板终于同意他试,只同意配一小瓶。他不认识那些瓶子里东西的名字,但是了解气味。很快,他配好,老板又惊又怒,他说他没有完,又加又配,然后说那才是出色的香水。老板闻也不闻赶他出门,但是同意考虑收他。
第二天,老板把他从工头那里买回。那个工头开心地拿着钱,却在桥上失足落水。第四个因为他而死的人。也是第三个遗弃他的人。
香水店因Grenouille东山再起。他实验着他的想法。老板教他各种基础常识,如何将原料(花草)煮沸再蒸得植物浆液,以及香水的前,中,尾三调。每个调4个小瓶子,但是需要非常与众不同的第13瓶压轴。这样的气味才能留得很久很久。
一天夜里他砸了很多东西,老板赶去看,他实验了丢各种东西进大锅炉(玻璃杯,皮料,甚至小狗!),但是什么气味也没有得到。老板告诉他,这些东西就是不会出来气味的,不存在的就是无法复制。就这么一句话,无法复制物体原有气味,竟让他立即晕倒,差点死去。老板很紧张他的安危,但是不是因为爱,是因为他给他带来很大利益。
他醒了,喃喃着也许可以换一种方式复制气味。他离开了,于是和老板达成协议。他留下很多香味配方。
老板拿着那本配方开心入睡,然后房子震动,这次是彻底倒塌。
这次,是他离弃老板,但是老板还是在他离开之后立即死去。
Grenouille需要远离大城市,找简单,纯净的环境去思考复制气味的方法。他需要复制那个不在存在的红发少女的气味。
没有地图,没有任何工具,靠着鼻子的辨别方向,岔路口凭着感觉选择。
他在一个山洞里住了很久,慢慢忘记了自己的计划。一天夜里,他梦到那个红发少女,他就站在她面前,而她却看不到他。他对她而言不存在。他醒来拼命闻自己,再冲进大雨中洗澡,再闻自己,还是什么也没有。他害怕自己就这样死去,然后没有谁记得他曾经存在过;更可怕的是,也许他根本就不曾存在。
他要继续他的计划,他要寻找和尝试他的方法。
又是一个红发美少女,因为这个美少女的体香,Grenouille来到这个小城。小城开始了不幸。他继续实验他的想法,煮了一个女孩,但是什么都没有得到。之后他花钱找妓女回来,想把发膏似的那个东西涂在她身上,然后用类似保险膜作用的布裹起来,隔上一夜再刮回来,这样会有女人的体味。结果那个妓女怕了,于是他开始了蓄意杀人。
小狗证明了他这次实验的成功。
这以后,接连12个女孩遇害,被发现时候都是被剪了头发的裸体。小城开始恐慌,骚动。
不过他的嗅觉太灵敏了,别人在哪里,在干嘛都不能逃过他的嗅觉。
那一排准备前、中、尾三调的小瓶子被装满。剩下最后一个。最重要,最特别的第13瓶香。那个红发少女一共逃过3次。她聪明的又极爱她的法官父亲要求搬家,知道那个坏人要在这些女孩身上得到什么才会完结。他预感最后这个人就是他最爱的女儿。
他还故意兵分两路,让仆人上女儿的马车,自己带着女儿单独逃跑。
父女二人在一个家庭旅馆住下,父亲将女儿锁在窗口对着海的悬崖的房间,自己在隔壁。但是,钥匙,居然放在床头柜!女孩不能理解父亲的做法,更觉得委屈。
夜里,Grenouille从房东的窗口爬进,他去父亲房间,拿走了女孩房间的钥匙。
第二天清晨,当父亲打开女孩的房门,女孩像其他女尸一样被剃了头发裸体躺在床上。父亲的哭痛彻心扉。不远的山坡上,Grenouille在专心蒸煮这最重要的第13瓶香。用最快速度加入已经调制好的香水里,藏进贴身衣袋。然后被捕。
女孩的父亲将Grenouille倒吊,置于水桶中再抽上来。他神情呆滞地苦苦逼问Grenouille,为什么要杀他的女儿。
一个伤心欲绝的父亲,苦求完全没有意义的答案,只因为他已经不知道缺失的生命要如何继续。
回去那个小城,全城人都恨他,都要看着他死--那种叫嚣、那种痛恨。
可是,Grenouille把香水通过手绢点在自己的大动脉上。他用这瓶完美香水迷惑了所有人。
前调:人们感动地拜他,觉得这不是一个普通的人;
中调:人们迫切需要他的香味,得到时几乎要昏厥;
最后,他把那块滴了香水的水帕抛了出去。
尾调:人群全像着了魔一样,开始脱衣,开始**。有异性也有同性,甚至三人,甚至神父。
Grenouille也嗅着这个香味。他自己也从前调走到中调再到尾调。人群踢翻一箱橙的时候,他想起最初那个红发少女。
这时,他的幻想里出现的是少女向他伸出手来,他们拥在一起……相爱相吻,身体接触,气味并和。
然而所有人都被香水迷惑了时,他却清醒。他清醒记得她僵硬地躺在地上,她死了,那个体香不再,眼泪滚下他的脸庞。
这瓶香水让人都有爱的错觉,就是让人得到最想要的。哪怕是幻境,也至少存在。所以那些人疯了晕了迷糊了,但是那个状态应该是幸福的。
唯独他,错觉只是片刻,始终清醒所以痛苦;他意识到他的爱已成风,于是绝望于是消失。
原来Grenouille还是有爱的。
第13瓶香的那个美少女的父亲向他走来,他也还清醒。可是当他走近,也还是跪倒在这个香味里,抱着Grenouille痛哭……因为失去儿子,无比珍惜女儿。当都失去,心已跟着死去。
这瓶香水让他得到他最想要的环境,所以他跪倒,抱住Grenouille哭……
Grenouille回到他出生的地方,在难民区那样的地方,将整瓶香水从自己头上倒下。那些身上破烂肮脏并且饥饿的人们冲来围着他,要吃掉他。对于这些人,最想得到的就是不再饥饿。他们闻着那个香味时候的神情就好似一块巨大的可口肥肉近在眼前。然后,他就这样消失。只剩下衣物和那个倒尽的空瓶,如同他出生之时,一无所有。
他至少来到世上做了一些事,出于爱(par amour)。
据悉,《这就是街舞》是一档大型街舞真人秀节目。选择用“明星导师+专业舞者真人秀”的全新赛制,颠覆以往传统是舞蹈比赛节目模式,通过大海选来吸纳各大优秀街舞舞者,以专业的舞台,全方位地打造出极致舞美,借助街舞的理念来重新定义年轻人的文化。最近有人说王一博的街舞真的比易烊千玺厉害,事实真的如此?我因此对比总结了下。
王一博和易烊千玺王一博和易烊千玺都是在舞蹈发展方向上取得优异成绩的艺人,他们在各自的艺术事业发展道路上对于舞蹈的编排与表演都有着强劲的能力,但是相较于两人之间在舞蹈上的能力以及水平的展示,我认为还是易烊千玺的舞蹈水平会更加高与强劲一些。
易烊千玺的舞蹈能力是从小受到训练与指导的,因此多年的发展学习历程让他在长大之后一直不断受用,这些年时间里他在舞蹈的展示与学习上更是不断的突破与进步着,而王一博并没有这样子的发展经历与过程,自然在后期的艺术事业发展道路上不如易烊千玺的优越,这也是因此让易烊千玺和王一博之间有所差别的原因之一。
张艺兴张艺兴,认识他是在《极限挑战》,说起过他非常非常的努力,只是没想到那么的努力。在街舞3中王一博提过录完节目后那么累了辛苦了,张艺兴回房间后还在独自练习,非常非常的佩服。都这么棒了,还在努力,让我自惭形秽。张艺兴舞蹈水平业界第一,绝对王者,是可以和专业顶级舞者硬刚的实力。易烊千玺和王一博是优秀的专业舞者。
张艺兴:舞蹈的张力、质感和节奏感是最顶级的(无论是krump炸裂的冲击力,还是urban的丝滑律动,基本功非常到位而且高级,游刃有余,有范),他的舞蹈行云流水(这个词做到非常难)、刚柔并济、干净利落、极具美感,是真正有灵魂的舞蹈。不仅仅是舞蹈,而是艺术,而这个词全国能用的人寥寥无几(如果有对行云流水理解不深的人的话,就去观察,动作是不是一个接一个的明显能看到连接点,是否动作连接不通顺或是有明显的卡顿,再去看张艺兴的舞蹈是否压根找不到明显的舞蹈断层,每个动作仿若无缝连接的通顺和美)。艺兴卓越的音乐创作才华与他的舞蹈相得益彰。作品:街舞3队长cypher、莲,honey练习室版、dancing king。张艺兴,像是隶书,偏向于技术流精益求精。
王一博王一博,认识他是在《陈情令》,然后考古视频说他很喜欢街舞。yg练习室的16岁舞蹈确实惊艳。后来看了街舞3后,才更能明白当时因为心肌炎,不能跳舞的那种痛。他太热爱街舞了,感觉都可以弃生命于不顾得那种冲劲,很震撼。听了他作词的《无感》,火了后仍旧可以荣辱不惊低调自信的,活成自己想要的样子,爱了爱了。王一博:舞蹈的感染力很强,气势和活力很足,身若游龙,基本功也不错,但动作质感稍弱。这个年龄有这个舞蹈水平已经非常难得。一博敢拼、不服输的性格以及多才多艺很吸引人。王一博,像是草书,偏向于狂热的情感表达。
易烊千玺易烊千玺,认识他是几年前,一个朋友看三小只的舞台表演时,便一眼看中了那个四字的弟弟。当时他的粉丝最少,但是不知道为什么就是觉得他以后一定是最棒的那个。听朋友说从很小就开始跳舞,跳的确实很舒服很棒。后来看了他的一些综艺什么的,越看越觉得这个弟弟活的通透,文化底蕴也高。所以他演**可以表达的那么好,一点都不意外。易烊千玺:舞蹈的质感和节奏感很好,细节处理的很到位,基本功扎实,看他跳舞很舒服,就是舞蹈张力稍弱。这么小年龄跳这么好已经很难得了。千玺最强的是影视,少年的你太惊艳了,永远冷静的少年有大将风范。易烊千玺,像是翩翩体,偏向于流行现代的艺术表达。
我觉得王一博与易烊千玺两个人的舞蹈水平都非常的高,并没有什么可比性而且在舞蹈这方面,他们两个人都是非常有代表性的人。
三个够了吧?复制黏贴也好累的乏~~~~~~~
变脸的影评:
从《英雄本色》开始,吴宇森的作品有个很雅的称号:白鸽圣殿级作品。因为在他的枪淋弹雨中,始终存在着象征和平的白鸽和象征人性的教堂。在我的心中,只有《变脸》才真正配的上这个称号,也只有《变脸》才把这种暴力美学发挥到了登峰造极。
每个男人心中都有浪漫的情怀,不过表现方式不同而已,吴宇森用极端的美化暴力方式来表现他心中的日月。他的慢镜头,他的东方人特有的温情,他胸中的大气凛然,交织在一起,构出了东西方堪称完美的结合,也构建了《变脸》在我心中的神话。
从一开头cage冷峻的眼神开始,这个故事就注定要笼罩在复仇的气氛之中,当cage饰演的黑帮大哥castor troy误杀警探Sean Archer的儿子之后,这部影片注定是两个人的恩仇。sean抱着死去的儿子痛苦的表情令我不忍相视,当时痛苦的回忆也令sean在六年之中无法释怀,儿子的死其实成了笼罩他人生全部行为的一个阴影,重获阳光的唯一方法就是:复仇。
画面陡然一转,castor邪恶的表情弥漫了整个屏幕,无论是他走路带风的大衣,还是他在教堂怒目圆睁的大声歌唱“哈利路亚”,都彰显了他的不可一世和嚣张跋扈。这里有个有趣的地方,身为大哥大他也会俯下身去给自己的弟弟系鞋带,那句:“不要让任何人伤害他,包括他自己。”让这个老大的形象润色了不少,再冷酷的人也会有自己的另一面。
其实影片在这已经做了微妙的对比,失去儿子的正义代表在痛苦着,逍遥法外的邪恶一方却在这安然无恙。这也使之后的追捕场面充满了张力,sean把丧子之痛完全寄托在了抓到castor身上,他那种不顾一切的玩命做法令任何人感到胆寒,最重要的是,他成功了。
当sean告诉妻子杀死儿子的凶手终于落网的时候,本以为多年的重担可以就此卸下。但紧接着传来的消息却是他怎样也无法接受的,如今已经陷入昏迷的castor埋藏定时炸弹的地点只有他弟弟知道,而他弟弟只会告诉他一个人。为了解除这场灾难,sean唯一的选择是:和那个他日夜想杀掉的人换面,从而从他弟弟口中套出秘密。
当sean面对镜子看到的不是自己而是castor狰狞的面容时,那种陷入疯狂的感觉是无与伦比的,他不顾一切的摔打镜子,对医生大声的吼叫,希望能释放出真正的自己。但是,当冷静下来后,他发现,别无选择。sean的这种表现仿佛为后面事态的发展蒙上了一层不详的征兆。果然如此,就在sean进入监狱快要成功的时候,本来昏迷的castor在一个夜晚突然苏醒,他杀了所有知情的人,并以sean的身份出现在人们面前。一个优雅的恶棍,一个痛苦的卧底,两个势不两立的人,却开始扮演对方的角色,事态开始了一连串的惊变。
在吴式影片里,对峙是主角交锋的最佳形式,也是冲突爆发的导火线,像《喋血双雄》里周润发和李修贤的经典对峙。在本片中cage和Travolta的巨星风采在他们相互对峙时体现的淋漓尽致。三次交锋也成了他们宿命发展的铺垫:在一次次的对抗中,找到迷失的自我,找到最终的目的。
第一次,已经化身为探长的castor来到监狱里看望sean,当牢门打开的那一瞬间,sean脸上的笑容顿时凝结,僵硬,不知所措。而caster却开始欣喜若狂的讲解自己导演的一幕幕场景,镜头在闪回,sean在呜咽,在痛苦的呻吟,他无法相信眼前的事实。当绝望达到顶峰的他突然萌生了强烈的愤怒,猛得掐住了还在旁边张牙舞爪却毫无防备的castor。当赶来的守卫把他电倒后,躺在地上抽搐的sean眼中,早以没有一丝的生机。这次短暂的没有枪火的对峙使大势好似完全倒向了castor,其实也为sean的孤注一掷坚定了信念。
他们第二次的交锋发生在sean逃出监狱之后,在那个四围都是镜子的房间里,两个人再次相遇。在一系列激烈的交战后,他们同时拔枪对准了一面镜子,一正一反,一邪一恶,在镜子里看到的是自己,但同时又是自己的敌人,子弹射出枪膛,打碎了心中的迷惑,也开始了两人更为强硬的对决。这一段是全片最出彩的镜头,镜子在这里成了最好的隐喻,现在的外表不过是伪装,他们在里面看不到真实的自己,真正的自己只有存在内心里。支离破碎的镜片也代表了伪装彻底的抽离。
既然已经是宿命,最终的教堂对决更抹上了一份苍凉的厚重和神圣。一身黑色葬礼西服的sean闭着眼在神像前默默的祷告,在他身后,穿着相同衣服的castor摆着耶稣的姿势缓缓走进,伴随他的,是凝重的祷文,在空气中漂浮,那种不安定的的气息在一声枪响后一触即发。
值得一提的是,在这里出现了最能制造戏剧张力的多人对峙场面,sean的妻子和女儿,castor的情妇及他手下的到来给本来明朗的战局增添了一份不确定性,他们的每一支枪都对准了彼此,任何一只枪响都会带来连环效应。这让我想起了《全民公敌》最后的黑帮和FBI成员对峙,还有《落水狗》结局时5个人的反目对峙。最终枪声还是响了,随着在慢镜头中子弹的喷薄而出,四下飞舞起受惊的白鸽,飞溅的血花不时喷洒在殿堂的神像上,所有的人应声倒下。不同于《落水狗》赤裸裸的真实残酷,也不同于《全民公敌》一刹那间的震撼,暴力美学风格在此时彰显了其独特的魅力。
失去了感情,英雄会让人觉得遥远;拥有了感情,恶人也会有瞬间的细腻。sean由于一心投入到追捕中,使他忽略了妻子的感受,直到他换面后无法恢复自己身份之时,才意识到对妻子对他来说有多么重要。现在仍然清楚的记得sean在手术室里,面对着不相信自己身份的妻子,近在咫尺,却无法相认的悲哀。还记得他身受重伤却仍在一脸幸福的叙述着自己的初次约会,当然还有说完那句“虽然她的牙齿很疼,但她还是在第一次约会时,给了我一个吻”之后眼眶里晶莹的泪水。
在这部影片里,正与恶的界限已经不那么清晰。变换身份后castor也会在他杀死的小儿子的墓前有过难掩的后悔,也会在sean的女儿被欺负时挺身而出教训那小子,甚至会在sean的妻子失落时流露出脉脉温情。
变换了身份的他们,体验了彼此的生活,在不自觉中也填补了彼此生活中所缺乏的空白。sean收养了castor的小儿子,他的母亲在死前仍然带着满足和安慰的笑容。castor 的体贴和灵活也在一定程度上温暖了整个家庭。
但是,宿命的差别决定了他们不能代替彼此,就像影片中castor对sean说的那句话:看来我们还是做自己比较合适。毕竟邪与正始终是两个不可融合的对立。
会觉得惨烈吗?细腻的感情已经融化了血腥。
会觉得残酷吗?结局的回归也已冲淡了回忆。
我唯一会有的,是脑海中那幅挥之不去的图画:教堂,白鸽,子弹,血花,充盈在一段优美的旋律之中。
海上钢琴师影评:
大海、游轮、钢琴——如果只这三个事物就构筑起一个人的一生,那将是一个怎样的世界?在深邃的蔚蓝中颠簸飘泊,在悠扬的音乐中领悟人生。世界很小,从船头到船尾,在舞厅中的那架钢琴前,从左到右,总共88个琴键;世界很大,那一片碧海蓝天下,用心灵演绎出的乐曲融入世间百态,宽广无边。朱赛佩·托那托雷的《海上钢琴师》给我们描述了这样一段诗意浪漫的人生传奇。
故事从一个潦倒的小号手麦克斯的独白中娓娓道来,一段唱片中的钢琴独奏沟沉起了他脑海中的无限往事。1900年1月1日,黑人船工丹尼在弗吉尼亚号游轮一等舱舞厅的钢琴上捡到了一个弃婴,他将这个小孩起名叫1900。1900从小在丹尼细心的关怀和善意的谎言中自由健康地成长。丹尼因意外事故不幸去世后,1900一次无意间鬼使神差地来到一等舱舞厅的落地窗外,他第一次见到了那与他一生命运交织在一起的乐器——钢琴。夜深人静之时,1900悄悄溜入舞厅,坐在钢琴前,双手落在了琴键上——于是1900的传奇正式开始!没有任何人的指导,没有任何人的传授,甚至刚刚才听到钢琴的演奏,绝对是上天所赐,无师自通,1900就这样与他的宿命不期而遇,展示出了他超凡脱俗的钢琴演奏天赋。
麦克斯初登上弗吉尼亚号的一个夜晚,狂风大作,波涛汹涌。整条船在不断的左右摇摆,麦克斯也被整的东倒西歪,呕吐的一塌糊涂。就在这时,麦克斯遇上了那个令他一生难忘的人。那个人带他来到了舞厅,坐在钢琴前,放开了脚闸,弹起了钢琴。在轻盈动人的旋律中,他们两个随着钢琴一起在大厅中如流水般滑行回旋。那样悠然自得,那样轻松洒脱,仿佛两个天使在童话世界中自由地飞翔。他们在飘飘仙乐中冲破了落地窗,滑过了走廊,一直撞进了船长的房间。那是怎样的轻舞飞扬,怎样的诗意浪漫!那个弹奏出天籁之音的人——就是1900。
爵士乐开山鼻祖谢利上船来向1900挑战。三个回合的较量是全片音乐的高潮。谢利弹奏了三段技艺精湛的爵士乐,可谓得心应手,驾轻就熟,本以为足可把1900杀个人仰马翻,落花流水。孰知1900却一步一个台阶,先弹奏简单清新的“平安颂”,然后将谢利第二回合中弹奏的曲子按照原样弹了一遍。第三回合中才显示自己的最高水平,达到顶峰。尤其是第三段如闪电般迅速的节奏,如同两双手在同时演奏,正所谓此曲只应天上有,人间能得几回闻?一曲终了,惊为天人,全场震惊,鸦雀无声。直至1900将预先准备好的香烟放在因飞速演奏而摩擦生热得滚烫的琴线上引燃,然后放在早已目瞪口呆的谢利嘴中,淡淡地说了一句:“这烟给你抽,我不抽烟。”全场才如梦初醒,掌声雷动。老女人恍然意识到自己掉了假发,胖绅士方才感觉到掉在裤子里依旧燃着的雪茄。而谢利的名誉也随着他嘴边的余烬灰飞烟灭,落在他皮鞋上的烟灰如同1900登峰造极的琴技一样——神秘莫测而不可思议。整个高潮部分一气呵成,精彩绝伦而又妙趣横生。充分体现出导演深厚的功力与剧本的精巧构思。如此酣畅淋漓之感,不由教人看得大呼痛快。
音乐制作商得知了1900的超凡琴技,于是来到了弗吉尼亚号上为1900录制唱片,打算借此大发横财。恰巧在1900录制唱片时一位清纯的少女无意间进入了他的视野,舷窗外少女的面容在蓝天碧海的映照下显得格外纯洁动人,1900凝望着那天使般的面庞,手指间流淌出的曲调也变得轻柔舒缓,如细语呢喃,无限惆怅又无限向往。就这样,那张现场录制的唱片模版记录下1900那甜美而又青涩的初恋。他只想把这张唯一记录下自己杰作的唱片赠送给这位少女,因此他失去了使自己流芳百世的机会,也粉碎了音乐制作商的发财美梦。
然而1900终究没能把唱片送出,他只是在少女熟睡时轻吻了她那花瓣般鲜艳的双唇,他只是在少女将要下船时请她替自己向她的父亲(那个会拉手风琴,曾经与1900攀谈过的农夫,事隔多年后1900还是认出了那少女就是那农夫的女儿)问好,少女礼节性地吻了他,并告诉1900她们家在纽约的住址。等到1900要表白自己的用意时,他的话语已经淹没在周围嘈杂的人声中。1900在失落中掰碎了那张唱片,也掰碎了那段没有任何结果的初恋回忆。
后来1900曾想要踏上陆地,想在那片陌生的地方寻找自己的爱情婚姻事业生活。但当他提着行李走下舷梯的一半时,只见那远处纽约城的摩天大厦鳞次栉比,烟雾缭绕中一眼望不到边际。他迷惘了,最终还是回到了船上。正如1900自己所说的:“城市那么大,看不到尽头,在哪里?我能看到吗?就连街道都已经数不清了,找一个女人,盖一间房子,买一块地,开辟一道风景,然后一起走向死路。太多的选择,太复杂的判断了,难道你不怕精神崩溃吗?陆地,太大了,他像一艘大船,一个女人,一条长长的航线,我宁可舍弃自己的生命,也不愿意在一个找不到尽头的世界生活,反正,这个世界现在没人知道我。我之所以走到一半停下来,不是因为我所能见,而是我所不见……”。是的,虽然他所在的那座海上浮城空间是有限的,但他在88个琴键上营造出的音乐世界是无限的。他凭着他对音乐的挚爱可以在那个无止境的国度里自由地翱翔。而尽管他看透了大千世界的众生百态、世俗名利、人情冷暖、悲欢离合,可是到头来他在陆地上依旧不能掌控自己的命运,把握自己的未来。他只可能在那个他自己认为是无限的陆地世界中过着有限的生活,在有限的生活中一步步走向穷途末路。如果我们是1900的话,恐怕也会做出和他一样的选择吧。
所以当最后弗吉尼亚号已经报废并要被炸毁时,1900依然选择了与巨轮共存亡,麦克斯的劝说也无法使他回心转意。这个落入凡间的精灵终于要回到天堂去了,天堂里有钢琴吗?一定有的,因为有钢琴的地方才是天堂。在巨轮被炸毁的前一刻,1900的双手在凭空弹奏,那纤巧的手指随着影片背景音乐的节奏在上下轻盈地起伏,仿佛在演奏着扣响天堂大门的乐曲。
“轰”,冲天的火焰奔腾而起,恍若一朵盛绽的生命涅槃之花。为这个诗意浪漫的传奇画上了一个完美的句号。从此1900流传世间的,只有那一张由麦克斯藏在钢琴里,又由乐器店老板拼粘起来的神秘唱片模版。
其实希望还是尚存人间的,正如1900所说:“只要你有一个好的故事,并有人听你诉说,就仍有希望。”影片结尾麦克斯的身影在尘世中渐行渐远,他依然有他的小号,他依然有他的故事,他依然有他的希望。相信这时1900正在天堂里一边弹着钢琴,一边注视着麦克斯,向他发出会心的微笑,而这微笑也向着我们。
阿甘正传影评:
很多时候我们就象阿甘一样找不到做一件事的理由,很多时候我们都远不及阿甘,那些不知为何而做的事情总是非常轻易地半途而废了。人的一生往往就是这样,就象片头和片尾中那片随风飘浮的白色羽毛,大多数时候,我们也许都在随波逐流,这种飘浮没有具体的方向,平淡到令人厌倦。可是,一个腾挪一个转身,总还是可以由自己控制的,你只须尽力将它做得完满,不要计较你究竟得到了多少,那么,你就可以越飞越高,你会发现,越往高处的地方,越接近天堂,所以我相信阿甘的成功并不是偶然。
阿甘有很多自己的理论,他坐路边的长椅上和不相识的路上讲述他的传奇,他在每一个理论前面加上三个字:妈妈说。
妈妈说,人生就象巧克力,你永远不知道你会尝到什么味道。
----妈妈说,你必须明白,你和你身边的人一样,你和他们并没有什么不同,没有。
----妈妈说,我只是告诉自己,当我做一件事的时候,我就要尽力去做好它,比如我这辈子做了你的妈妈,这是我无法选择的事,上帝把你给了我,我的孩子,我就必须尽力做好你的母亲,我做到了。
阿甘是个非常听话的孩子,这些话他都记住了,他说,笨人有笨人的作为。当珍妮叫他快跑的时候,他跌跌撞撞地跑了起来,跑散了他记忆中第一双神奇的鞋子,也发掘出了他的第一项潜质:跑。他一直在跑,开始是逃跑,后来他跑进了橄榄球队,再后来跑进了大学,跑得了学位。在越战战场上,他仍是牢记珍妮的话,跑回了自己的性命,也跑回荣誉和友情。
你不得不承认,其实很多事情的成功是有其偶然因素的,它并不会因你的处心积虑而更接近终点,却会在你不经意的时候,给你的努力以一个最恰当的褒赏。他忠诚,所以在越战中他独自脱离了危险的时候,他仍然跑回丛林中去找他的战友。他守信,他答应了战友要共买一艘捕虾船,但战友死了,他却在旁人不可思议的眼神中为他实现了遗愿,也为自己赢得了巨大的财富。他执着,所以他会在珍妮离开后一跑三年,穿越了整个美国,一直不停,他告诉你,他只是想跑,他用跑步丈量人生,这不需要以和平自由或任何冠冕堂皇的东西为理由。他友善,在他救回中尉的性命后,失去了双腿的中尉一直对自己不能战死在战场上却仍以残废之躯苟且偷生而羞愧,而恼怒,因为中尉是这样一种人:他视荣誉高于一切,他不能忍受平凡,是阿甘用友善唤回他对生命的信心,使他发现,即使没有双腿,人生依然可以充满生机。
阿甘并没有远大的理想,他失去的也有很多,他很少有朋友,他总是被聪明人嘲笑,他最爱的母亲和珍妮先后离开了他但对他并因为如此而沉没,爱还在延续,他还有自己的孩子,一个聪明的小阿甘,他的人生还在继续,他不聪明,但他永远知道如何让生命充满希望。所以他也就赢得了荣誉,财富和爱,这些常人可能永远不能兼得的东西。
没有永不瞑目,请参考:
死不瞑目 [ sǐ bù míng mù ]
生词本
基本释义 详细释义
[ sǐ bù míng mù ]
瞑目:闭眼。 死了也不闭眼。原指人死的时候心里还有放不下的事。现常用来形容极不甘心。
出 处
《三国志·孙坚传》:“卓逆天无道;荡覆王室;今不夷汝三族;悬示四海;则吾死不瞑目。”
严监生。
严监生临死时伸着两手指,迟迟不闭眼。有问俩亲人未见面?有问俩心事未了?有问二两银子尚未交代明白?均摇头。其妾赵氏说:“我知道老爷您的心事———可是油灯里多点了一个灯芯?我这就拔掉一根。”严监生吃力地点点头,咽了气。好像出自《儒林外史》。
《儒林外史》是清代吴敬梓创作的长篇小说,成书于乾隆十四年(1749年)或稍前,现以抄本传世,初刻于嘉庆八年。
1、害羞,或许这个原因并不适用于所有人,但是很多女生,尤其是刚恋爱,还没有初吻过的女生,她们在接吻时,会显得很害羞,手脚无措,此时她会闭上眼睛,任由男生去吻。其实她这样做,就是为了不使双方陷入窘迫或尴尬境地。
2、享受对方的爱意,接吻是一件很享受的事情,当你不自觉地闭上眼睛,感受着对方的呼吸,享受着对方的热吻,放下所有的戒备,享受与彼此接吻的这个过程,沉浸在和对方的缠绵的温柔里。这是何等甜蜜的事情。
3、接吻时如果不闭眼,那说明他(她)不是真心爱着对方,所以两个人在接吻的时候一定要闭着眼,这也是对两个人感情的尊重。而接吻时闭眼代表着深爱着对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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