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记忆里,那个美妙的夏天是红色的,那抹红色是她第一支口红的颜色。
他是第一个弄花她口红的人。
在偏僻安静的小巷子里,他拉着她的手,轻快地奔跑,夏天的风穿过耳郭,细细痒痒地。
她看着他后背鼓起的白衬衫,还有,拉着她的他的手。
嘴角飞扬。
溜到巷子尾,他们停下来,看着对方大笑,全是得逞后的得意。
他眼神明亮地望着她,在他的眼睛里,她看到那个初恋的自己,青春肆意,被爱情甜蜜包围。
他的嘴唇毫无征兆地覆上来,双手环住她的腰。
被抵在墙上的她,心里一惊,起初还扭捏挣扎,慢慢的就安静了,连同整个世界。只剩下他的鼻息,自己低低的呻吟,和颤栗的不知道该放在哪里而怪异僵直的双手,以及远处高树上不知疲倦兴奋的蝉鸣。
他抿了抿嘴,笑着对她说:“我是第一个弄花你口红的人。”
脸红、耳朵红,其实他跟她一样紧张,却总表现出张狂的,恣意的,无所畏惧的样子。
她掏出纸巾,仔细地擦掉他嘴角上的口红。不知为何心里抽了一下,闪过一瞬间的悲伤。她看向他的脸,仿佛要把他的模样刻在心上。
那是十七岁的筱蝶,和十八岁的赵星。
▼02
关于初吻,筱蝶后来无数次回忆起来,大脑中再无提取出更多的细节。她有些懊恼,不都说初吻是最美好的吗?
为什么关于过程的甜蜜她一点也回忆不起来,记得的全是旁枝末节。
那天,她回到家。在镜子面前细细端详自己,掏出赵星送给自己的那支口红,一遍又一遍地涂抹,很少女的红色,逐渐就红到了耳朵根。
她喜欢他。
一个学霸一个学渣,不合常理却非常合乎青春期的组合。
最初,赵星总是在回家的路上堵她,“我喜欢你,你喜不喜欢我?”直白,无厘头,令人生厌,“你不喜欢我啊,那我过一阵子再来问一遍。”
然后他就果然过几天又来堵她。
执着得好笑。
对赵星有印象还是高二学期末那次的校晚会,他着一身白衣白裤,在台上背着一把吉他,自弹自唱。台下闹哄哄的,听不清他在唱什么,但自我陶醉的样子打动了她。
原来喜欢上一个人,真的是一瞬间的事。
直到某天晚自习后,筱蝶又一次被人堵在巷子口,但这次不是赵星,是小混混。
就在小混混的手快要摸上筱蝶的脸时,赵星拎着板砖出现了,像**电视剧里演的那样,像个帅气无敌的英雄那样。
小混混被打跑了,赵星也挨了几拳,嘴角流血。
他竟然顾不上,劈头第一句还是“我喜欢你,你喜不喜欢我?”
在那样紧张的气氛下,筱蝶被他没头没脑的这句话,逗得噗呲笑出声来。
“我都英雄救美了呢,你好歹可以说‘喜欢不那么多,但喜欢一点点’啊。”
筱蝶凝视着他,默默点点头“嗯,那就,一点点”。他当然不知道,其实她心里已经喜欢他,只是害羞说不出口。也从来没有想过,会是在那样的情景下,说出来她对他的喜欢。
也是很久以后,她才敢表露心迹:“笨蛋! 女生说喜欢一点点的时候,其实心里就已经是喜欢很多了!”
▼03
在筱蝶看来,赵星跟那些只知道写情书给她的男生都不一样,他胆大包天,他自由自在,他就是那个脚踏七彩祥云来到她身边的守护神。
整个高三平平无奇,赵星依旧上课睡觉,筱蝶依旧排名靠前,作业写不完,熬夜的灯点到天亮。
可是下了晚自习,从学校到家的那条路,是她和他的独处时光。
赵星讲笑话逗她开心,做鬼脸,鬼哭狼嚎地唱歌,她没心没肺地大笑,天上的星星亮晶晶,她想,赵星就是她世界里最亮的星。
冬天他们总是会在小巷子口的路边摊吃一会儿麻辣烫,隔着白炽灯下氤氲的热气,他望着她傻笑,她都有恍惚的错觉,仿佛前世就在这个巷口与他相认过。
她笑自己痴傻,恋爱中的人果然都是文艺矫情零智商的。
可是,每每在他捧起她冰冷的手,送到嘴边哈气的时候,她望着他,心里都仿佛走完了这一生,也走过了下一世。
筱蝶每天睡前在脑海里过一遍白天和赵星之间的点滴,然后情不自禁地笑出声来。
当然,这一切都是不能告诉他的。 年少的时候,我们总是怕让对方知道自己有多喜欢他,却又总是默默地在心里增加喜欢的砝码。
某天晚自习后,走在小巷子里。“高考过后,做我女朋友好吗?”赵星抬头问她。
筱蝶一下子被噎住了,低下头,不看他。
“你再不答应,我就亲你啦。”
“喂!”筱蝶一下子抬起头,大眼睛瞪圆看他。
“我亲啦……”赵星继续。
“好啦好啦,我答应!”筱蝶忙不迭地回答。
“哈哈哈哈哈,我也是有女朋友的人啦”赵星仰天大笑。
筱蝶哭笑不得,在心里想:“得意什么,我也是有男朋友的人啊,哼,很公平!”
▼04
然后就是高考过后的那个夏天。
他送给她一支口红,她应允做他的女朋友。
“你快涂上,看看适不适合你。”赵星催促。
筱蝶白他一眼,只好去洗手间仔仔细细地涂上,那是她第一次抹口红,以前都是没有颜色的滋润型唇膏。
出现在赵星面前时,他呆了一两秒,“筱蝶你真好看,我设想了无数次你抹上口红的样子,可真的看到后,觉得你比我想得还要美。”
那是素颜抹口红也不觉得突兀吓人的年纪。那是他们最好的时光。
很巧,那天在黑暗的小**院他们看的**就是舒淇和张震的《最好的时光》。出门时却一不小心撞见了不远处迎面走来的筱蝶的妈妈,这才有了赵星拉着筱蝶飞快躲避,也才有了他们的第一次拥吻。
“所有的时光都是被辜负被浪费的,也只有在辜负浪费之后,才能从记忆里将某一段拎出,拍拍上面沉积的灰尘,感叹它是最好的时光。”侯孝贤如是说,多年后,筱蝶在网上看到这句话,心下一片感伤。
那时不知有别离,真的以为眼前的人,会是自己一辈子的爱人,从没想过要辜负。
所以那个夏天一次又一次被晕染上色,红成落日的晚霞,铸成回忆里的样子。
白天,他们骑单车去郊外爬山,钓鱼,摘野果子,偶尔也和几个关系好的朋友一起野炊;晚上,赵星拖着筱蝶压马路,晚风拂面,灯光闪烁,虫子在隐秘的地方鸣叫,他们手心沁出粘稠的汗,筱蝶要缩回手,赵星也不肯。
夜了,赵星送筱蝶回家,在巷子尾的路灯下,吻她。头顶上飞蛾聚拢在路灯的光亮下,飞蛾扑火般,像极了爱情的样子。
他说:“我要一辈子吃你的口红,是一辈子哦。”他笑得狂妄,好似岁月就是他手心的线,他迟早拉着她的手,走到岁月尽头。
筱蝶望着灯下二人重叠的影子,默笑。
未来那么遥远,不及脚下的灯影好看。
▼05
过完了整个夏天,他们就要南北相隔。她在北京,他在广州。
异地恋。
走过难分难舍,打起电话来把电话打得滚烫,月色也变凉的阶段;再走过吵吵闹闹,冷战赌气,说出第一句埋怨,第一句狠话,也就脱口而出了第一句分手;就默默地走到了一个礼拜一通电话,几个短信的地步……
筱蝶回想起来,记忆好像也只能这样拉出一条轨迹,全然不知,他们怎么就走到了分手的那一步。如果一定要说大事记,也不过就是两个人,变成了三个人,然后又变成四个人。
起初是有人追筱蝶,他们一个话剧社的。某天恰逢赵星给筱蝶打电话,筱蝶的手机又在那人手里,那人礼貌性地接起来,误解就这样产生了。
再后来,赵星被人追。过去他只尝过追人的滋味,从不知道,被女孩儿猛追喜欢的滋味,他没有很快沦陷,也只是迟早的事。当他战战兢兢打电话告诉筱蝶他和那女孩酒后的荒唐时,一切就都无可挽回了。
可倔强的筱蝶不死心。
她跳上南下的火车,清晨到了赵星的学校。她看见那个女孩在赵星的宿舍楼下,凹凸有致的身材,姣好的面容,和高大帅气的赵星走在一起,谈笑风生。躲在一旁的筱蝶感到前所未有的自卑。
没有质问,也没有道别,她仿佛看见赵星手心里的那根线,顷刻崩断,他们的未来就此碎裂。
在北上的火车的厕所里,筱蝶哭得撕心裂肺。
为什么那个说会一辈子爱你的人,提前退场了;而那个说只喜欢一点点的人,到最后却爱得放不了手,伤得最重
下火车时,筱蝶才发现随身带着的那支口红不见了。那是赵星送她的第一支口红,里面还剩一小截舍不得用完,就当纪念品收起来了。
她低着头走在汹涌密集的人群里,一边走一边撕掉钱包上他们的大头贴,纸屑在风中很快不知所踪。
那是十九岁的筱蝶,和走丢的二十岁的赵星。
▼06
没有了赵星,人生依然在过。
筱蝶又再恋爱再分手,她再也没有撕心裂肺地哭过,下一个恋人永远都有,只要她想,只要她愿意。
人永远只能往前看,任时光匆匆过去,终会熨平内心的起伏与岁月的皱褶。
研究生毕业后,筱蝶踩着高跟鞋在国贸的一家外企上班。
间或从谈判桌上离开,拿着随身携带的化妆包,去洗手间补妆,筱蝶看着镜子里的自己,大波浪长发、精致的妆容、简洁贴身的套装,化妆包里最多的是口红,随意地拿起一支,娴熟地涂抹,然后再抿一抿……
偶尔,她脑海里也会闪过赵星的样子,和那句“我是第一个弄花你口红的人”。但她并不难过,也不感慨,没有赵星给她买口红,她筱蝶也可以给自己买,这就是成长啊。
只是她还是会怀念那支口红的颜色,那是初恋少女的颜色,是她回不去的青春。她甚至记不起那个口红的牌子,可能只是赵星随便在哪个柜台买的吧,毫不起眼却涂亮她的青春。
她再也没有遇到过那支口红的颜色,就像她又爱过不少人,却再也没有遇到过像赵星的人。
夜幕坠下来,筱蝶举着咖啡倚在窗户边,脚下是明亮的灯火,人来车往。她揉一揉太阳穴,加班加得眼神恍惚,头昏脑胀。她坐回工位,打开手机里的App,随意地瞎逛瞎买,习惯性地又看起了口红,她笑,自己怎么买口红上瘾了。
手指在屏幕上滑动,忽然,停在了一个上。筱蝶呆呆地看着,那是某品牌的一支口红,是那个记忆中的夏天的颜色。那些记忆雪片一样从心里穿梭而过,定格在她拿纸巾搽拭他嘴角的口红,他油滑地说:“我是第一个弄花你口红的人……”
她的眼底腾起雾气,吸吸鼻子,仿佛隔着时空对十八岁的少年微笑。
年少时,我们都曾爱过一个平凡的少年,拥有过一支不知名的口红,以及一段下落不明的初恋,然后我们不再做公主梦……但成长教会我们,做不成公主又怎样,我们依然可以宠爱自己。他是第一个,不是最后一个,真的没关系,他曾许诺过的那个一辈子,在那个昏黄的路灯下,在那个百转千回的吻里,真实存在过,就好。
然后,我们依旧要奔跑前行。我们都要光鲜亮丽、声势浩大地爱自己。对女人来说,有时一支口红就能给我们底气,抵挡孤寂、抵御世事艰难,它是内心的一抹温柔,也是坚强的铠甲。
有时是在职场上拼杀,在谈判桌上周旋,有时是和闺蜜聚会,跟喜欢的人拥吻,有时只是自己一个人独处,画一个精致的妆容,抑或素颜,但只要唇上抹了颜色,就能瞬间愉悦自己,旁若无人地美丽。
前方还有更好的风景,更好的人啊,想到这里就情不自禁想要变得更好,因为怕普通的自己不够诚意,配不上那样的好。
中国铠甲由头盔、护项、护膊、战袍、护胸、铜镜、战裙、战靴八部分组成。
南北朝时期,宪耍酪行两当镜称碉光铠。两当铠丙形制和服饰中的两当形状相近似丽得名,它由一片胸甲和一片背甲组成。明光铠胸前和背后都有大型镜子样金属圆沪。唐代的铠甲形制多样,据《唐六典》记载有十三种:即明光甲、缀鳞甲、山文甲、乌锤甲、白布甲、皂绢甲、布背甲、步兵甲、皮甲、木甲、锁予甲、马甲,主要供步骑兵使用。宋代以后,虽然火器出现,但铠甲仍然是重要的防护装备。宋代镜甲有钢铁锁子甲、黑漆濒水山泉甲、明光细网甲、明举甲、步人甲等数种。锯《宋史·兵志》记载:宋代一套镜甲的总重量迭45斤至50斤,甲叶有飞25片,制造时费工作日120个,花用经费三贯半。明代着眼减轻镜甲遵量,每付减至40斤至25斤,多为铁阀甲、锁子甲。清朝前期装备的铠甲承袭明代工艺传统。又吸收了各族制甲工艺的优点,铁甲防护能力和外规装饰都有进步。
铠甲的意思:古代军人打仗时穿的护身服装。
铠甲
拼音[ kǎi jiǎ ]
解释古代作战时的护身服装,用金属片或皮革制成、泛指武器装备。
出处《韩非子·五蠹》:“ 共工之战,铁銛短者及乎敌,铠甲不坚者伤乎体。”
释义在共工战斗的时候,兵器短的被敌人刺到,铠甲不坚固就会伤到身体。
示例冰心 《姑姑·分》:“我的身上,是我的铠甲,我要到社会的战场上,同人家争饭吃呀!”
铠甲近义词
盔甲、铁甲、甲胄、装甲、戎装、盾牌。
盔甲
拼音[ kuī jiǎ ]
解释(名)古代将士作战时的服装,盔戴在头上,甲穿在身上。用金属或皮革等制成。
出处《水浒传》第三十四回:“众位壮士,既是你们的好情分,不杀秦明,还了我盔甲、马匹、军器回州去。”
释义各位壮士们,这都是你们的情义,不杀秦明,还把盔甲、马匹、军器都还了回来。
近义词戎装、铠甲、装甲、盾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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