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主观:
晚育年龄 : 1已婚妇女24周岁以上或 晚婚 后怀孕生育第一个孩子为晚育; 2享受晚育的前提条件是男女双方都须是第一次生育,如果其中有一方以前曾经生育过孩子就不属于晚育; 3男性有孩子,女方虽然属于初婚也符合晚育年龄,但仍不能属于晚育; 4如果夫妻双方都是第一次生育,只要女方达到晚育年龄,男方即便未满25周岁也可以享受晚育奖励。 《 婚姻法 》 结婚年龄 ,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晚婚晚育 应予鼓励。
法律客观:《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六条 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七条 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八条 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法律分析:男25周岁、女23周岁后结婚为晚婚,晚婚生育是晚育另外,24岁已婚妇女生育也是晚育。晚育是指已婚妇女24周岁以上或晚婚后怀孕生育第一个孩子为晚育(各地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略有不同)。晚育有利于青年妇女在德、智、体多方面得到发展,有利于控制出生人数和人口增长速度。晚育会使生育年龄推迟,拉长两代人的间隔,使人口增长速度减慢。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七条 结婚的最低年龄各推迟三周岁,即男二十五周岁,女二十三周岁即以上结婚为晚婚。
法律主观:
目前,我国法律已经取消了 晚婚晚育 的规定。 《 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六条 结婚 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四十七条 结婚年龄 ,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第一千零四十八条 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 禁止结婚 。
法律客观:《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七条 结婚年龄 ,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欢迎分享,转载请注明来源:品搜搜测评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