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棉纺行业对纺织纤维材料通常采用下列代号:
C —— 棉
F —— 富强纤维 (富强粘胶纤维,即高湿模量纤维,或称高性能粘胶纤维,日本的商品名叫“波里诺西克”。)
R —— 普通粘胶纤维
RB —— 有光粘胶纤维
RD —— 无光粘胶纤维
……
几种不同纤维的混纺纱,通常把成分较多的代号写在前面,成分较少的代号写在后面。
羊绒纱按照原料比例被分为: 100%羊绒纱和羊绒混纺纱,羊绒含量在95%以下的纱线统统归类为羊绒混纺纱 目前可与羊绒混纺的原料有绢丝,棉花,羊毛以及新开发的牛奶蛋白纤维和大豆纤维 根据市场需要,会有更多的品种加入
"泽天缘"纱线为您解答什么是棉纱的纤维成分(wwwzetianyarncom)目前,国内外标准及法规对服装纤维成份及比例标注的要求越来越严格,而纱线作为组成布料的直接要素,其纤维成份直接决定着布料及服装的成份组成,因此客户对纱线纤维成分方面的要求也逐渐提高。纤维成份方面的问题主要体现在混纺纱上,须注意以下要点:
1)
纤维成份检验结果的计算方法
在我国,针织品的纤维成份检验结果要求按净干含量计算,也就是平时说的干比例;而很多国外的客户,其检验结果则是按净干含量结合公定回潮率来计算,也就是平时说的湿比例。这两种方法的计算结果相差比较大,交易前必须明确计算依据,避免贸易纠纷。
2)
纤维成份比例的控制范围
不同客户对混纺纱纤维成份比例的可接受误差范围要求不同,特别是对混纺纱中棉纤维的含量比例,有的要求±2%,有的要求+3%~-2%。有些客户对漂白、蚀毛等棉损耗较大的品种,要求混纺纱线中棉纤维含量偏差偏大掌握,如+1%~+3%,所以生产时要根据不同客户的要求对纤维比例作相应调整和控制。如无特殊要求,一般按常规控制在±15%的范围内。
3)
明确纤维成份比例所指的对象
很多客户把服装等最终产品的纤维成份比例等同于棉纱的纤维成份比例,在订购棉纱时把布料或服装的纤维成份比例直接套用在棉纱上,这种做法是不对的。因为从棉纱到服装的加工过程中要经过多道工序而导致纤维损耗,故两者的纤维成份比例会有比较大的差异,不能等同。交易前纺纱厂必须与客户进行沟通,明确纤维成份比例所指的对象,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生产上的调整,避免由此所造成的经济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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