准字号是具有治疗作用的,健字号只是保健,吃不死人也不会有治疗作用,如果健字号的说可以治疗什么,那里面一定加了西药成分。阿胶还是买准字号的好!安全有保证!准字号是国家限价的,阿胶就只卖这个价,健字号是不限价的,可以卖到高准字号10倍甚至更高的价格,而且健字号的也许不纯。所以建议准字号的好。
1、注册
注册“食字号”仅需要3000~5000元,而且时间很快,1~2个月就可以办下来。而注册保健食品用的“健字号”则需要2~3年的时间,根据不同的功效,投入在60万~100万元。
2、适应人群
保健食品有“食健字”号,而普通食品有“食字”号。保健食品与普通食品不同处是前者具有特定的保健功能,适宜于特定人群,而后者则没有保健功能。
3、宣传内容
食品的宣传不能提及疗效误导消费者,依据我国《食品广告发布暂行规定》第十三条规定:普通食品、新资源食品、特殊营养食品广告不得宣传保健功能,也不得借助宣传某些成分的作用明示或者暗示其保健作用。判断所购产品是否保健食品,主要是看其有没有保健食品专用标识。
扩展资料
保健食品要根据不同的体质确定是否适宜食用
专家表示,市民应根据各自体质的特点适量食用,否则可能会对身体的健康造成影响。如红枣能补血,但主要适合气虚或血虚体质的人群,枣的性质比较热,如果本来就是较热的体质,吃枣只会让身体更热;
夏天常见的龟苓膏,可清热解毒,但是这类中药零食本身比较寒凉,胃寒和脾胃虚弱的人还是少吃为好,女性经期也尽量别吃,其所含的龟板有兴奋子宫和促进血液循环的作用,孕妇一定不能食用;
又如茯苓饼能健脾胃,不过由于含糖量高,所以血糖偏高者不宜;薄荷糖可以清咽利喉,但是阴虚及气虚类人群不能吃;酸梅汁能生津敛肺,发热及肠炎初期的患者却不可以喝;黑芝麻糊有润脏美肤的功效,而慢性肠炎及腹泻者却要远离它。
凤凰网-“食字号”“健字号”混销成“行规”
凤凰网-中药零食 不一定适宜您吃
卫食健字和国食健字是保健食品在不同时期分别由卫生部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的产品批准文号,卫食健字是国家卫生部2004年及以前的批准号,自2004年国家成立了食品药品管理监督局后,卫食健字号一律要重新审批转为国食品健字号。
卫生部对审查合格的保健食品发给《保健食品批准证书》,批准文号为“卫食健字( )第号。”获得批准证书的保健食品准许使用卫生部规定的保健食品标志
我国列明的保健食品可以申报的27种保健功能,而
且规定每种保健食品所申请以及宣传的保健功能不能超过2种。
1增强免疫力功能
2辅助降血脂功能
3辅助降血糖功能
4抗氧化功能
5辅助改善记忆功能
6缓解视疲劳功能
7促进排铅功能
8清咽功能
9辅助降血压功能
10改善睡眠功能
11促进泌乳功能
12缓解体力疲劳
13提高缺氧耐受力功能
14对辐射危害有辅助保护功能
15减肥功能
16改善生长发育功能
17增加骨密度功能
18改善营养性贫血
19对化学肝损伤有辅助保护功能
20祛痤疮功能
21祛黄褐斑功能
22改善皮肤水份功能
23改善皮肤油份功能
24调节肠道菌群功能
25促进消化功能
26通便功能
27对胃粘膜损伤有辅助保护功能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管司于2011年8月1日发出[食药监保化函[2011]322号]公函,公开征集对拟修改的保健食品功能草案的意见,如果草案正式成立,中国保健食品的功能将从以上27项,变为18项,详情可参考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网页或百度文库中的[中国国家药监局2011年8月保健食品功能范围调整方案征集意见稿。
格式及相关要求编辑
上面是蓝冒保健食品,卫食健字格式有两种
一种是国产的保健品批号,格式是:卫食健字(年号)第××××号。
一种是进口的保健品批号,格式是:卫食健进字(年号)第××××号。
保健品外包装必须注明以下信息:产品名称,保健功能,功效成分/标志性成分含量,主要原料,适宜人群,不适宜人群,食用方法和食用量,产品规格和保质期。
发展历程编辑
1996年3月15日,卫生部发布《保健食品管理办法》,开始对专门管理,规定所有保健食品必须经过卫生部批准、注册。同年11月4日,卫生部公布了第一批获得批准的保健食品名单,保健食品批准文号开始进入了我们的视野。“卫食健字(96)第001号”,这就是我国对保健食品实行法定注册监管以来第一个国产保健食品的批准文号。“卫”代表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食”代表食品,“健”代表保健食品,因为保健食品是食品中的一个种类,仍旧属于食品的范畴;“96”代表该保健食品获得批准的年份;“001号”代表该保健食品是其获得批准的年份内的第一个产品。对于进口的保健食品,卫生部也明确了标识方式,1996年批准的为“卫进食健字(96)第×××号”,其中的“进”代表进口,产品顺序号为3位数字。
1997年,卫生部曾对原有的标识方式稍做调整,将批准文号中年份的格式由2位代码改为4位代码,产品顺序号仍为3位数字。1997年12月1日,卫生部批准公布了10个组合式保健食品,产生了另一个新的批准文号:“卫组食健备字[1997]第×××号”。1998年9月4日,卫生部备案了又一个备案号为“卫组食健备[1998]第001号”的组合式保健食品。
随着保健食品行业的不断发展和市场需求量的不断增大,保健食品的批准数量也在不断增加。1999年4月29日,卫生部对国产保健食品顺序号进行了调整,由原来的3位数字调整成4位,“卫食健字[1999]第0171号”成为第一个4位顺序号的国产保健食品批准文号。同年5月12日,卫生部对进口保健食品批准文号的标识方式也进行了调整,先是从1999年的第044号保健食品开始,将“卫进食健字”改成“卫食健进字”,又从第045号对产品顺序号进行了调整,由3位数字升为4位。即从“卫进食健字[1999]第043号”到“卫食健进字[1999]第044号”,再到“卫食健进字[1999]第0045号”。
从2000年起,卫生部又将批准文号中的表示年份的“[4位年份代码]”修改成“(4位年份代码)”,产品顺序号仍旧为4位数字。2000年至2002年间的保健食品批准文号的标识方式也固定为“卫食健字(4位年份代码)第××××号”(国产)和“卫食健进字(4位年份代码)第××××号”(进口)两种。
2003年,卫生部再次将进口保健食品批准文号的标识方式由“卫食健进字(4位年份代码)第××××号”调整成为“卫进食健字(4位年份代码)第××××号”,但在使用到第0007号产品后,又重新调整回“卫食健进字(4位年份代码)第××××号”,而从第0021号产品后,再次调整回“卫进食健字(4位年份代码)第××××号”,并一直使用到2003年的第0025号——卫生部批准的最后一个进口保健食品。国产保健食品批准文号的标识方式则未做调整。
从2003年6月12日起,卫生部停止受理新的保健食品申报,移交由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统一审批和监管。2003年7月8日,卫生部公布了最后一批由其批准的保健食品名单。2003年10月10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正式开始受理保健食品申报,并于同年12月12日公布了第一批由其批准的保健食品名单,标识方式为“国食健字G+四位年份代码+四位顺序号”及“国食健字J+四位年份代码+四位顺序号”的批准文号正式亮相。“国”代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G”代表国产,“J”代表进口,第一个由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的国产保健食品和进口保健食品的批准文号分别为“国食健字G20030001”和“国食健字J20030001”。至此,保健食品批准文号的标识方式也固定在了“国食健字”的格式上。
另外,由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颁布的、从2005年7月1日起开始施行的《保健食品注册管理办法(试行)》中明文规定,“保健食品批准证书有效期为5年”,终于结束了长达9年的“批准文号终身制”的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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