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明年想报考司法考试,我是非法律专业,我想问下要准备多长时间,有什么资料,教材是必须要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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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专业,需要提前准备,至少半年或更长一点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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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欧国际管理学院的前身是1987年成立于法国的中欧国际工商管理教育中心和1989年建立的中欧高等商业管理学院。它的亚洲远程教育管理中心于1999年9月在香港开始运行。二十年来,中欧国际管理学院以培养一流的面向世界、适应全球经济一体化趋势、具有参与国际合作与国际竞争能力的高级经营管理人才为使命,引入欧美完善的教育体系和教育方式,吸收欧洲工商界的管理理论精华和法学理论精华,既讲求国际的眼光,更注重本土的实战;既讲求前瞻的理论,更注重运作的方法,立足法国和香港,面向世界与未来,在欧美和亚太地区培养了数万名优秀的经营管理人才和法律人才,为积极培养优秀的高级管理精英和法学精英,取得了非凡的成功。

暨南大学法律(法学)专业考研分享?

这是我的成绩单

一、初试备考分享

我认为,脱离个人情况的经验贴都是在耍流氓,所以首先我想先介绍一下我本人的情况:我本科是普通的二本,高考没考好,所以为了心里的遗憾,选择了考研。本来我是大三那年准备法考考研同时准备的,但是那年的寒假突然爆发了疫情,学校的网课也挺多,自己对考研也还没有清晰的规划(还有就是那时候的我考研的决心还没那没坚定),所以经过考虑后打算先法考再考研,我怕二者难以兼顾导致最后可能法考考研都失败,所以为了求稳,打算一步一步来。幸好现在也都一步一步的实现了自己的目标。在2021年我以较高的分数(不知算不算高,反正自我感觉还行)通过了法考,客观题220,主观题126。下面是我的成绩单,主观题的成绩单不知是忘了下载还是删了,只能给大家看客观题的了,还有我的大本本。

因为这是法硕经验贴,所以法考的经验我在这就先不分享了(如果大家有需要辅导的也可以私聊我)。下面进入正题啦!

大家看我的成绩是不是很平均,我想告诉大家的是千万不能偏科,各科都不差最后总分才会高。我看到出成绩的时候有些同学专业课分很高,但是英语和政治却有些拉垮,甚至有些还没有过学校的单科线,这就非常可惜了。

首先,我先介绍一下我的个人基本情况,我是2022年刚上岸的暨南大学的准研究生,专业是法律(法学)。我的初试总分是413分,英语政治为80分,法学基础127分,法学综合126分。在专业基础这方面,我在2021年的时候通过了法考,客观题是220分,主观题是126分。在英语水平这方面,我通过了大学四六级考试,四级是567分,六级是510分,虽然不是很高的分数,但是我是裸考的,所以个人还是比较满意的。

接下来就进入正题,我将从专业课、英语和政治这三门科目来介绍我的复习规划。

一、专业课,我将从不同阶段的复习规划、每阶段的复习资料是什么?应该刷什么题?怎么刷?每阶段的专业课的复习时间怎么安排?如何利用零散时间这三个方面来进行分享。当时学姐根据自身的情况帮我规划的专业课复习主要分为四个阶段:

1,一轮:因为我是从3月份开始报班的,而且我当时是大四下学期,还有毕业论文和答辩和离校的一些事情要忙,所以学姐根据我的情况帮我规划了在7月份之前,把专业课知识点过一遍,我当时听的是所报机构的师兄的讲解课程,但是大家根据自己的喜好也可以选择名师的课程,市面上我们耳熟能详的老师讲课都是很不错的,我虽然没有听过那些老师完整的课程,但是能够在法硕培训中立足且出名一定都是不错的,只不过每个同学的喜好不同喜欢的老师自然就不同。如果你选择听名师的课程,相应的学习方法是先预习老师的讲义和考试分析对应章节,然后再去听视频课,听完课后一定要回到考试分析上把书好好看看、复盘一遍,最后再做练习题巩固。在这个阶段我所用书籍是考试分析+刑法分则深度解读+法律法规汇编,之所以要买刑法分则深度解读这本书是因为大家如果手头上有考试分析的话可以看到刑法分则的部分的篇幅是较少的,光靠考试分析的内容是不足以涵盖考试中的知识点的,而且排版也是密密麻麻的,而法硕和法考在刑法部分主要的区别之一就是犯罪构成所采用的学说不同,法硕采取的是四要件理论,而法考是二阶层理论,所以刑法分则深度解读就会把考试分析中的每一个罪名按照四要件去介绍而且进行深度的扩展,这样基本上就涵盖了考试的内容。对于其他部分我认为看考试分析基本上只足够的了。而之所以要买法律法规汇编是主要用来复习XF的,因为XF它不仅仅是考它的法条本身,而且还会涉及到一些其他的法律,例如《立法法》

《民族区域自治法》、等。而XF部分光看考试分析的内容我认为是不够的,还需要配合相应的法条来进行梳理才能把XF学扎实。当然,大家也可以在网上下载相应的法律原文。练习册是文运的基础配套练习+1600题,1600今年我看了一下是没有这本书了,可能是做了改版,相应的新出了配套通关题库这本书。基础配套练习是属于比较基础的练习题,比较适合第一轮的时候使用,如果大家学有余力,想增加练习量,也可以购买通关配套题库以及人大绿皮书,去年我只做了人大绿皮书的刑法部分,因为民法典出台后没有及时修订,所以我没有做其他部分,但是今年的人大绿皮书我看了是根据民法典全新修订过的,大家如果也可以根据自己的时间购买。我在第一阶段的专业课复习时长4-5小时左右。

2,二轮:我在7月份之前就已经按照机构学姐给我安排的任务把专业课过了一遍并作了对应的练习,而且当时我也已经毕业了,可以全身心的投入复习,所以学姐安排我7月份左右开始背诵专业课,以及每天做适量的选择题来知识点进行巩固和强化,我所用资料是机构提供的考试分析背诵资料,机构这边所提供的背诵资料,是根据对知识点的理解和背诵逻辑来整理的。而且背诵材料是完全来源于考试分析的。个人觉得对于法硕而言,得主观题者得天下,而想要得主观题背诵才是王道。我背的只有机构提供的根据考试分析所编写的背诵资料,而没有用其他老师的背诵讲义,因为我觉得现在考试越来越卷,只有全面背诵才是成功之道。而现在很多老师的背诵书和考试分析相比是有删减的,所以我建议大家认准考试分析就够了。有同学可能觉得考试分析的排版密密麻麻不方便背诵,但是幸好机构这边所提供的背诵资料就能够很好的克服这个问题。如果同学是跟着名师学习的,老师们也会有对应的背诵讲义,我看过几位老师编写的讲义,个人比较推荐文运那几位老师编写的背诵讲义(更加贴合考试分析),刑法部分的话有同学说车润海老师写的也不错,所以同学们可以自行选择。对于我而言,我本身是法本的,而且法硕的考察难度不太大,所以在知识点的理解上基本没什么问题,主要靠的是后期的背诵,不断的重复记忆。

在这个阶段我所用的练习册是分章节真题,我会在做每一章真题之前把考试分析对应章节的内容再复习一遍然后在做题。因为虽然专业课过了一轮以后但是很多细碎的知识点是有遗忘的,所以在复习完知识点过后再做题的效果是更好的。而且当时我报的机构是有主观题带背的,机构也是根据不同学生的复习进度安排了不同批次的背诵,由于我3月份开始复习了,而且前期也算比较认真,所以我在6月中旬一轮背诵开始时就已经完成了专业课一轮的学习,而且英语方面也完成了任务。所以就参加了一轮的带背。带背的话是学长每天在钉钉群里面布置任务,只需要根据布置的任务完成并打卡就好,大概每周会有一天的时间休息,这样就可以把之前没有跟上的背诵任务给补上或者根据自己的情况提前完成后面任务或者把任务量匀开。在二轮我每天复习专业课的时间是5-6小时,会在一轮的基础上多出一个多小时。

2,三轮:到了9月份,师姐已经带我把专业课背诵了一轮了,所以在9-11月份这个阶段师姐给我安排的任务是继续背诵专业课、练习主观题,主观题我主要用的是华图的冲刺一本通(民法和刑法)

还有就是刷成套真题,我把法学和非法学的历年真题都刷了一遍,成套真题是分为了法学和非法学的,我当时但是我建议无论是考法学还是非法学的,最好是两本一起做。因为法学的题目偏难一些,对于非法来说可以作为提升,毕竟像22年的选择题考察的难度是较大的,即使我作为本身是法本的而且通过法考的人来说我认为也是有一定难度的,有一点向法考的方向靠拢的趋势,所以我认为对于非法本的同学来说有必要去做法本的题目,但是考试中也不是都是比较难的题,基本上都还是比较基础的,所以法本的同学也可以通过非法本的来进行巩固和查漏补缺。大家记得要留出近几年的真题来进行模拟,然后做题的情况可以作为后期择校的参考依据。对于真题和练习题中的主观题,我是没有动手写的,因为会占用比较多的时间,我基本上就是在脑海中理一遍答题的思路。但是我建议大家不要像我一样懒得动笔,可以在每隔几天稍微拿几道题练练笔或者特别是在考前,建议大家有时间的要拿一套完整的试卷来进行模拟,同时还可以对做题的顺序和时间有一个规划,在这个阶段我每天复习时间是5-6小时。

4,四轮:到了12月份,就步入了冲刺阶段,在这个阶段我还是继续背诵主观题,但是刷的题目是模拟题,所用资料是冲刺五套卷+预测三套卷等高质量模拟题,机构这边也会提供给你一些高质量的模拟题。模拟题是带有预测性质的,所以通过做模拟题也可以带给你一些启示,也可以给自己做押题。但是如果做题正确率不高也不要太沮丧,心态崩塌,我当时是遇到做错的题目其实我是抱有一种庆幸的心态,想着现在错了好过真正上考场的时候错,就是把模拟题当做一种查漏补缺的心态去面对。每天复习时间是6-7小时。

然后对于专业课的备考我自己总结了一些小tips:

1,在一轮复习专业课的步骤:预习考试分析,认真把书看一遍—听视频课—复盘(再把书上的内容看一遍)—做对应章节的练习—整理错题(建议每科目准备一本错题本,以便考前复习);

2,合理利用零散时间,例如睡前刷刷名师的微博,上面有每日一题以及一些干货知识,到了后期还会有带背之类的内容;

3,背诵技巧:首先要做到对知识点的理解—提取关键字—用自己的话串起来or进行适度扩展—随着背诵遍数增加再逐步向考试分析靠拢,背诵前期可先把小标题和关键字给记住,小标题要做到和考试分析保持一致,但是后面的内容可以用自己的话把关键词串联起来,切忌不要追求逐字逐句与考试分析原文一致,这样的话效率不高而且会感到很痛苦。我当时是根据机构提供的背诵讲义(考试分析上划重点背诵内容的形式),在此基础上进行加工形成了我自己专属的背诵讲义。我觉得我自己整理的背诵资料真的很nice!大家如果有时间的话也建议大家根据考试分析去整理自己的背诵讲义(可以找到PDF版本粘贴复制就好),毕竟别人整理的是别人的,自己整理的才是属于自己的,而且自己整理完过后你对知识点的印象是有很大程度的加深的。我是按照我自身觉得好背的逻辑顺下来的,而且稍微调整了一下顺序和附上了一些口诀和点拨,同时,我自己的背诵的材料也是完全按照答题的规范和格式来进行编写的,在背诵的过程中也是潜移默化的训练了我的答题思路和养成了良好的答题习惯,这对我的背诵有很大的帮助,也是我专业课能拿到一个比较好的分数的原因。

4,主观题一定要动手练,答题的时候一定要有清晰的思路,在后期练主观题的时候机构这边有专门的主观题课程会给你进行点拨,告诉你答题的技巧,而且我自己通过做题也整理了一些答题的素材和模板(我也整理在了我的背诵资料中),这样一来就可以帮我攻克主观题的难关。

二、英语。我也会从每阶段的复习规划;每阶段的复习资料是什么?看什么课程?应该刷什么题?怎么刷?每阶段的英语的复习时间怎么安排?名师推荐这几个方面来进行分享。

对于英语而言因为每个部分的名师有很多,所以一定要选择适合自己的老师,其实在选择老师这一方面,没有最好的这种说法,只有最适合自己的。而机构那边当时是根据我的基础和自身情况给我推荐相应的名师,然后同学们可以根据自己的喜好进行选择(毕竟能成为名师都是很不错滴)。

1,一轮:首先在单词方面我推荐朱伟的恋练有词+词组课程

以及xx背单词APP,它可以选择对应的书籍进行背诵,这样的话你在听完视频课之后就可以选择对应的书籍来进行巩固和复习。朱伟之所以这么多人推荐不是没有道理的,个人觉得讲的真的不错。而且恋练有词和词组我是同时进行的,因为相信很多同学都遇到过词组拆开来都认识,而且是非常简单的单词,但是组合在一起就一脸蒙了,而且在完形填空和阅读中,也会考察词组,所以我认为词组是非常重要的。刷完一遍视频后我就开始用xx背单词,强烈推荐!!在xx里面有朱伟的对应单词书和词组书,每天根据自己的复习量制定计划即可,我当时是每天背180个。

单词真的非常重要,必须要坚持到考前最后一天,所以建议大家在前期一定要多花时间在背单词上。如果有同学喜欢红宝书的也可以用红宝书进行背诵。在语法和长难句方面我选择的是刘晓燕的课程,在阅读这方面我听的是唐迟老师的阅读课,我在复习英语开始就已经着手做阅读了,因为我认为你做阅读的时候其实也是在背单词,而且把单词放在语境中背诵是效果很不错的,一些高频词你反复接触自然而然的就记住了,这也是朱伟的恋练有词为什么有名的原因,因为它是按照单词+阅读真题例句的形式来讲单词的,其实也就是把单词放在了语境中进行记忆。

在前期我还为了能读懂长难句,补了补我比较薄弱的语法,我看的是刘晓艳老师的长难句课程,用的配套书籍是对应的《不就是语法和长难句吗》。

对我来说是的确有帮助的,特别是在读懂长难句上。但是语法这块因人而异,有些同学如果基础好的话就没有必要专门去听,如果时间紧的同学也没有必要了。当时我每天会听15小时左右的语法课,毕竟课时也不太多,所以大概不到半个月就可以听完了。所以在3-6月份,我把01-16的阅读刷完一遍,单词课和语法课也过了一遍,所用书籍是朱伟的恋练有词+词组+刘晓艳的语法书(《不就是语法和长难句吗》)+张剑英语黄皮真题,每天复习时长4-5小时左右。因为在7月份之前主要就是英语和专业课,所以我在前期在英语上花费了比较多的时间,但是到了后期,随着你的英语能力的提升,复习英语的时间会大大的压缩。

二轮:6月份后,我开始复习完形填空、新题型和翻译。完形填空、新题型推荐商志老师的真题讲解课,在做真题之前我还去听了宋逸轩老师的方法课。

当然,还有很多优秀的老师你也可以选择,新东方的易熙人老师讲完形填空也还可以。翻译的话听的是唐静老师的课程,翻译的话我个人觉得的没必要听真题讲解课,听方法课就可以了,而且也没有必要专门去买翻译的书籍,我当时用的就是唐静老师方法讲解课的讲义。毕竟翻译的性价比其实不高而且提分的空间不大,实质上考察的也是你分析长难句的能力和词汇,所以不用花太多的精力在翻译上。在6-8月份我把01-16完形填空+新题型+翻译刷完一轮,01-16阅读刷完第二轮,外加持续背单词。

三轮:到了8月中旬到10月份这个阶段,我把01-16完形填空+新题型刷完二轮和三轮,01-16翻译刷完二轮,01-16阅读刷完第三轮,外加持续用APP背单词。每天复习时间是2小时。

四轮:即10月份-考前这个阶段,很多同学会问为什么之前只做01-16的真题,因为17-21年的真题留到后期也是作为择校的一个参考,机构的学长这边会根据你的做题情况对你的英语分数进行预估。然后在考前我把这几年的真题阅读+完形填空+新题型刷完三轮,外加持续背单词。同时作文我在9月中下旬也开始了复习,作文我推荐石雷鹏老师or周思成老师。我前期本来是背王江涛老师的范文,但是我认为哪种方式不适合我,所以我换了石雷鹏老师,他的优势是会每节课带你写,带你练,然后通过每节课的带写,不断的进行训练,这样,其实就不用专门的去背范文了,因为你通过反复地练习已经把老师所讲的功能句给记住,然后在根据自己的喜好和习惯调整句子的顺序即可。而且石雷鹏老师教的功能句非常实用且易于背诵,所以通过跟着他的作文课使我能够比较轻松的应对作文。

有些同学可能觉得老师所教的句式太简单,不能体现出他的英语水平,一昧的追求长难句和高级词汇,但是我认为这是不值得推荐的。因为这又不是作文比赛,不是比拼谁的句式和词汇更高级,而且高级的词汇和表达其实错误的风险也越大。与其写错还不如用一些比较简单但是又实用的句式和词汇来写一篇准确无误的作文。而且你通过反复的练习也会帮助你提升审题的准确性,因为英语作文最怕的就是写离题。所以我认为作文是一定要动手写的,这样你到考场上才会得心应手。石雷鹏老师的作文课是有挺多节课的,但是不用把课都听完,前4or5节课时一定要听的,后面主要是带练。而且课时也不长,大作文不会超过1小时,小作文一般也就30-40分钟。而且我当时是把听作文课当成放松的项目,因为老师也比较幽默,上课也很风趣,所以觉得心情很欢快,时间一下子就过去了,还练习了作文,真是一举两得!到了后期我因为听说周思成老师押题很准,所以我也看了一下它的押题讲义,背了几篇范文,果然到了考场上还是很有用的。但是我个人的话还是建议最好跟一位老师,因为每个老师的习惯用的句式和词汇不同,所以后期我在背周思成范文的时候会花费比较多的精力。但是其实按照之前石雷鹏老师所讲授的功能句也是能够轻松地应对作文的(但是备考后期对于押题的迷信,你们懂得~)。所以根据自己的喜好选择老师即可。每天复习时间是2小时。

反思总结:今年的英语总体难度我觉得偏小,个人觉着阅读、完形填空、作文都还好,本来今年的阅读比较简单我做的挺快的,但是在作文上我觉得我花了太多的时间,而且小作文开头就写错了单词,个人觉得自己的作文应该失分较多,导致翻译后面的时间较为紧迫,而且的确也是弱项,所以总分不是特别令我满意(虽然80也还行,但是我觉得如果在作文上能避免一些低级错误的话,可以在这个基础上再多几分)。所以我想告诉大家的是在考场上一定要安排好时间,而且写作文的时候一定要先清楚再下笔,尽量避免涂改,影响卷面得分。

关于英语学习方面我还有几点小贴士送给大家:

1,阅读:先看阅读方法课,再做真题。

阅读真题使用方法:做真题,时间控制在20分钟—看对应真题的视频讲解—看真题解析(中英文翻译+答案解析),张剑的英语真题的解析写的非常详细,一定要认真看,对原文进行逐字逐句的精读—分析题目(定位,找到出题句+判断题型,属于细节题还是选标题+总结错误)—摘抄不会的单词。

2,利用零碎时间关注何凯文的每日一句的公众号,不用每天把句子抄下来,只需要把不会的生词抄录一下即可。重点看看他写的长难句解析。锻炼自己读长难句的能力。

3,单词一定要坚持背诵到考前,强烈推荐背单词APP!

4,作文不能只背范文+总结模板,然后到考前也没动手写。作文一定要多动手写,动手练习,这样上考场才会得心应手。建议最好只跟一位老师,不要多个老师混合。

三、政治。政治我也主要从每阶段的复习规划;每阶段的复习资料是什么?看什么课程?应该刷什么题?怎么刷?每阶段的英语的复习时间怎么安排?名师推荐这几个方面来进行介绍。

1,一轮:我的政治是从7月份开始的,因为之前在一月份左右我听过腿姐的直播课,觉得还不错,所以就决定跟着腿姐学政治。一轮我听的是腿姐的强化课,所用书籍是腿姐的考点清单+刷题计划,一轮也就是7-9月份,我主要是讲知识点系统地过一遍,每天复习时长2-25小时左右。 但是我建议一轮的练习册可以用肖秀荣的1000题来作为练习题,因为1000题覆盖的知识点比较全面且难度不大,适合一轮用。腿姐的刷题计划是难度偏大一些,适合拔高用,所以放在二轮配合技巧课使用会更好。

2,二轮:也就是9-11月份,我主要是通过看考点清单来复盘知识点,然后通过做肖秀荣的1000题来进行巩固。然后大概在9月份,腿姐会推出技巧课,技巧课也是通过讲技巧和知识点串联的形式来讲授的,而且腿姐的冲刺背诵手册在会在技巧课左右的时间出版,所以在看完考点清单后,跟着技巧课的讲义和冲刺背诵手册来进行强化,掌握选择题的一些小技巧,每天复习时间是2小时左右。

3,三轮:也就是11-12月份,腿姐会有冲刺课,在这个阶段主要是刷模拟题+复习背诵手册。所用模拟题是腿姐的腿四(腿四是市面上出版的最早的模拟题,虽然也带有预测的性质,但是正是因为他出版的早而有一些重大时政是在出版后才发生的,所以不能叫押题,真正的押题要以押题班的内容为准),每天复习时间是2小时。

4,四轮:到了12月份-考前,基本上出题的时政节点已经截止了,12月份之后发生的时政是不会纳入考试的范围了。此时肖爷爷的肖四肖八也会出版,在这个阶段腿姐也会推出每日带音频(11月底左右,在公众号or喜马拉雅),在听音频的时候一定要配合背诵手册来复习对应的知识点。模拟题此时主要刷肖八和肖四,到了考前腿姐会推出押题课,时长为3个半小时左右,都是满满的干货和精华。一定要听。还有就是背主观题,我所用背诵资料是腿姐的押题课的课程讲义。每天复习时间是2-25小时。我个人是不喜欢背肖四肖八的,因为我习惯了腿姐的所整理的答案逻辑,所以觉得肖四肖八很难背。我只是重点关注它的出题方向和考察的知识点,将它作为练习题来使用。建议背诵材料只用一个老师的,不要自己做整合,一是耗费时间和精力,二是你也没有像名师这样的能力去整理出高分的答案。当然,如果有同学喜欢徐涛老师的也可以跟着徐涛老师+肖爷爷题目,因为肖爷爷不亲自讲知识点,但是他题目的质量还是很高的。

反思总结:其实我对我公共课的分数其实不是特别满意,虽然政治80还行,但是我预想的可以再多几分。我觉得我的问题就出在大题上,在写第一道大题的时候太过精益求精所以超出了预定的时间,导致后来的4道大题做的有点慌乱,字迹有点潦草,卷面可能不太美观。所以奉劝大家一定要做好时间管理。

这就是我对于各科目的一个经验分享,我今天分享的虽然是阶段性的大致规划,但是基本上机构当时也会给我安排每天复习的任务和各科目的时长,基本上可以说是手把手教你怎么复习了。然后为了监督你学习并了解你的自身情况,学长还要求你每天晚上在钉钉上进行学习任务汇报,报告你今天的完成情况,而且你在遇到问题时可以随时去专门的QQ答疑群里面找到对应的答疑师兄师姐帮你答疑解惑。就像健身一样,许多人也喜欢通过xxxx等APP来打卡去督促自己锻炼。同样,通过每天的打卡学习,你可以获得满足感和成就感,然后结束充实的一天,元气满满的迎接明天的复习。

谢谢大家抽出宝贵的时间来阅读我的经验分享,希望这篇经验贴能够给大家的备考之路带来帮助。最后学姐送大家一句话,“努力会说谎,但努力不会白费。考研之路会很艰辛,但是请你坚持下去,因为跨越艰辛而迎来的从今往后,将会降临前所未有的幸福。”

学姐在这里祝各位准研究生们备考顺利,顺利上岸哦!

《法学方法论》的笔记与思考二:法条理论

一、引论

拉伦茨的这本书,有一个显著的特征,那就是将“法学”这一客体作为论述的核心,这里的“法学”更多的是指教义学意义上的“法学”,其论说的系具有规范意义(具有准则性及拘束性)的法则。故拉伦茨在论述完整本书的理论基础之后,就开始重点研究法条的理论。

结合笔者近些年的律师实务经验,所有诉讼案件的准备、分析、代理,都取决于能否找到合适的法条。故通过实践来审视拉伦茨的这部分论述,是十分必要和有益的。

二、《法学方法论》中的法条理论都说了什么?

1 、法条理论的具体内容

拉伦茨在这本著作的第三章,一共27页,分为四个小节阐述法条理论。具体内容包括了法条的逻辑结构、不完全法条、规整、规整的竞合、法律适用的逻辑模式。

准确的说来,第四个小节,不应当放在法条理论这一章,应当单独成章。因为这一节的内容,讲的是法律适用的三段论,包括大前提、小前提、结论。其中与法条或规整相关的仅仅是大前提。故从逻辑的角度来看,法条理论这个章节无法囊括法律的适用这一内容。

当然,拉伦茨教授也注意到这一问题,提示读者在阅读这一节的时候,同时阅读第四章至第六章。第四章讲的是如何形成小前提、第五章、第六章讲的是如何形成大前提。

2 、法条理论展开的逻辑:由个体到整体,由完全到不完全

细心的读者可以发现,拉伦茨在书写整个法条理论章节的时候,进行了两个区分:第一个区分是法条与规整;第二个区分是完全性法条与不完全性法条。这样的区分,系建立在现在法律的形式理性和立法技术之上的。如一个法典中,为了避免重复,产生了总则与分则搭配、定义性法条与完全性法条配合、指示性规定等大量资源的配置。又如在一个具体的案件处理过程中,涉及的并非一个法条,而是由诸多法条以某种形式连接成的规整(笔者理解为法条的整体)。这也是,王泽鉴老师之所以说适用某个法条,实际上你是在适用整个法律的原因。

三、法条理论与律师实务

依据笔者的切身经验,目前的律师实务关注更多的是整块的实务操作、现成的指引经验。对此,不能说这两块的内容不重要,只是对于初步进入律师行业或者年轻的律师来讲,过多的关注这两块的内容,容易让他们忽略律师实务的底层逻辑。一旦碰到未处理的案件,就不知所措。

在笔者看来,律师办理诉讼案件时,最为重要的一个方面就是搜集和案件相关的法条,并对这些法条进行整合,为法律的解释和适用、案件事实的证明和判断提供良好的大前提。尤其是,执业越久,越发现法条的重要性。

那么问题来了,如何快速、精确的找到法条呢?

笔者根据现有的经验提供如下意见,仅供参考:

1、全面了解拟处理的案件事实或者问题是第一步。假如一个律师都搞不清楚他为什么要找法条,是极为可怕的一件事情。对此,笔者无意贬低学院学习中对法条学习的价值,因为学校的学习更多的是理解,而非适用。

2、归纳的争议焦点越准确,找法条才能事半功倍。假如一个律师满脑子都是杂乱的案件事实及当事人的各种陈述,不清楚案件事实的症结和问题的焦点,那么找法条就像无头苍蝇,没有方向感。也不清楚找到的法条是否准确。

3、找法条时,先找核心法条,逐步扩散。如我想找一个一个建设工程合同无效的法条,那么首先想到的是建设工程司法解释的第一条,而非合同法或者民法总则,更非建筑法或者招投标法。这样做的好处是,你找到的法条是法院在判决或者法官在思考案件中的核心。

4、善于利用搜索引擎。目前比较好的搜索引擎如北大法宝、威科、律商,当然假如你想要免费的也可以,如法律图书馆, http://wwwlaw-libcom 、无讼、百度。当然,如何进行法律检索,目前已经有很多文件,感兴趣的可以看看:法律检索精华文章合集, http://mpweixinqqcom/s/nsEmWg8cjDI-lRJMdNDjfw

5、在律师实务中,法条的搜集,只是第一步。如何将搜集到的法条变成可以适用的法律规整,还需要读者结合理论、立法释义等明确这些法条内在的意义关联。对此,笔者建议,读者在搜集好法条之后,搜集相应的案例,对于法条及规整的运用作更为深刻的理解。

(一)认真学习理论,不断提高自我修养的自觉性。

理论是行动的指南,思想是行动的先导,理论越彻底,认识越正确,进行修养的自觉性就越高,在修养实践中的盲目性就越少,就能及时地识别错误倾向,少走弯路,免遭挫折。修养要按照“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方向努力,必须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的基本原理,掌握辩证唯物主义、历史唯物主义的基本观点,深刻理解社会发展的客观规律,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必须认真学习党的文件,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特别是当前改革开放的总方针、总政策。必须认真学好必修和选修的思想教育课程(即德育课)。还必须认真学习与思想品德修养学方面有关的知识如伦理学、心理学、人才学、社会学以及现代管理科学等学科。只有理论上的坚定,才能有行动上的坚定,才不致于随波逐流,附和错误潮流。

(二)积极参加社会实践、第二课堂活动。

一个人的思想品德状况如何,主要以社会实践来检验。俗话说:“听其言,观其行”,这个“行”就是社会实践。社会实践不仅是智慧的源泉,而且是道德的源泉。人们思想品德的形成,正是在社会实践中,在待人处事中表现和形成的。人们要进行自我修养,自我改造,也必须通过社会实践,离开了社会实践,便谈不上自我修养,自我改造。人们总是在改造客观世界的同时改造自己的主观世界。列宁曾经指出,旧社会给我们遗留的最大祸害之一,就是“书本与生活实践完全脱节”。我国儒家倡导的“内省”、“自讼”、“吾日三省吾身”之类,虽可借鉴,但其最根本的缺陷就是脱离社会实践,因而收效甚微,正如明朝的黄馆所说:“历数十年犹未足以纯德明道”。当代大学生,通过参加社会实践活动,了解国情、乡情,耳闻目睹改革、开放中出现的新气象以及碰到的许多新问题,既激发了为振兴中华,建设四化的雄心壮志,同时又看到改革、开放前进道路的不平坦,看到了教育同形势发展的差距。在平时,大学生在学校的许多活动包括第二课堂活动中,都包含有思想品德教育的内容,也是思想品德修养的重要途径。例如担负党、团、学生会、系班干部职务,工作实践、参加集体组织的各项有益活动:参观访问、社会调查、教育实习、专题报告会、讨论会、听录音、看录象、**、开展书评、影评以及文娱、体育的比赛等。每个同学参加这些活动,既充分表现了自己的才能,又表现了自己的思想品德,可以从同学们的议论中得到大家对自己思想品德的评价,学习他人的优秀品质,从而促进自己思想品德的修养。马克思曾说:“人来到世间,既没有带着镜子,也不象费希特派的哲学家那样,说什么我就是我,所以人起初是以别人来反映自己的。”(《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3卷第67页注)说明人象照镜子那样,要从认识别人的过程中发现自己,认识和评价自己的。特别是一个健康的集体,对于培养一个人优良思想品德影响更大。只有在实践中,才能找到所学理论与社会需要之间的结合点,才能架起书本知识与现实之间的多层次的立交桥,也只有这样,才能了解社会,丰富思想,坚定信念,陶冶品德。

(三)向先进人物学习

思想品德修养的目的在于学会如何做人,培养高尚的情操。大学生正处在人生观、世界观形成时期,以先进人物作为楷模,就会不断激励自己向更高的思想境界攀登。俗话说:“榜样的力量是无穷的”,是很有道理的。学习先进人物,可以从历史上学习,也可以从现实中涌现出来的大量英雄人物身上吸取高贵的品质,更要注意学习身边先进典型的精华。学人之长,补己之短,特别是同龄人的先进业迹更发人深省。因为其所处的时代、环境差异不大,主要是努力程度的不同。

(四)掌握批评的武器,发扬“慎独”精神

思想品德修养,必须理论联系实际。思想品德修养的过程,主要是自我意识、自我监督、自我教育的过程,它要求人们对自己要进行正确的评价,即正确认识自己有那些长处,有那些短处,有那些优点,有那些缺点。优、缺、长、短对一个人来讲是客观存在的,只有正视这些问题,严于解剖自己,才能不断发扬优点,不断克服缺点。也就是说要有勇于自我批评的精神,象扫把一样,经常打扫灰尘才能清除;而对别人的缺点错误,则应抱着负责、实事求是的态度,诚恳指出。同时,别人对自己的批评,自己应该虚怀若谷,认真进行反省。在我们大学生中,一些同学沾沾自喜于自己的优点和长处,而对自己的缺点、短处不乐于别人指正,这是片面的,不利于思想品德的修养。修养贵在自觉,应提倡“慎独”精神。“慎独”语出《礼记·中庸》,原话是:“莫见乎隐,莫显乎微。故君子慎其独也。”意思是君子在人们看不见的时候,总是非常谨慎,在别人听不到的情况下,也很警惕。最隐蔽的东西最能看出人的品质,最微小的东西最能显出人的灵魂。所以,君子独自一人,无人监督时,总是非常小心谨慎,不做任何不道德的事。“慎独”精神从防微杜渐,培养自觉自我改造精神来说是可贵的,是一种较高的思想品德修养境界的表现。

(五)思想品德修养同学习遵守校纪、校规相结合

一个人的思想意识修养,主要是通过理论和实践的结合才能收到应有的效果。通过理论的学习,能动地指导修养,通过实践,检验修养的效果。而法律、法规,则是从理论、实践的结合上去指导人们进行思想、意识行为的修养,是对人们偏轨行为的制约。大学生在学校里,应该认真学习,模范地贯彻执行学校所制定的一切规章制度。因为这些规章制度是密切结合高校的实际情况而具体地贯彻执行法律、法规的行为准则,是保证高校贯彻执行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教育方针的需要,是促使大学生沿着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方向健康成长的需要。

思想品德修养是一项艰巨的、长期的任务,要使自己具有高尚的思想情操,就必须善于总结提高,很下功夫。思想品德修养,贵在自觉,贵在实践,从点滴做起,从我做起,这样日积月累就会取得长足的进步。

  首先谈谈美国法学院里面的学位设置:美国的法学院提供三种学位:JD,LLM(Master of Law法学硕士),JSD(Doctor of Juridical Science法学博士,国人别想申请,美国人自己都还不够分呢。 在以上三个学位中只有JD要求LSAT成绩。JD教育是三年,它涵盖了美国法律制度的方方面面。是美国法律教育的基础。申请JD,你必须首先拥有一个学士学位。再来就是参加十分痛苦的LSAT考试,取得一个优异的LSAT成绩,为申请打下一个良好的基础。申请的其他文件,比如Resume, Personal Statement等与GRE,GMAT等的申请是一样的。还有一个例外就是,有的法学院会要求你在申请的时候,按照他们的要求写一篇文章(这只是部分学校)。所以申请JD的要件:学士学位、LSAT成绩、简历、Personal Statement、推荐信……

 JD是美国最正统的法律教育。JD并不会分什么专业,各门学科都是混在一起学习的。如果你想深入学习美国法学的精华的话,建议选择攻读JD学位。读JD的缺点:1、时间长(3年)2、太苦(非常劳累,每天别想睡觉了,案例多得让你看不完。你可以看看本站“案例分析”栏目里面“合同法”子栏目中的英文案例,那是比较简单的案例。)3、要钱太多(一般的法学院都会要15万美元一学年的学费,申请奖学金非常困难,基本没有希望。如果你LSAT考到175以上的高分,说不定会有奖学金。但是这对于国人来说难于上青天。)4、即使读完了,由于美国的种族歧视,你也别想在美国成为一名好律师。

 LLM,法学硕士,是在取得JD学位之后夺取的又一个学位。但是对于非美国的外国学生来说,只要你有了一个国外的法学学士学位,你同样可以申请LLM。LLM分为General和Specialized两种。Specialized LLM课程种类比较多,比如纽约大学法学院就有Comparative Jurisprudence, Corporation Law, International Legal Studies, International Taxation, Labor and Employment Law, Taxation, Trade Regulation等等几种LLM课程供广大留学生选择。LLM申请最基本要求:TOEFL成绩、被美国法学院承认的非美国大学颁发的法学学士学位。国人申请LLM成功的例子相对于申请JD成功的例子要多一些。许多人会先申请LLM,学完LLM总共一年的课程之后,再申请JD(这样申请JD的话同样需要LSAT成绩)。申请LLM的优点:时间短,1年。2、只要负担一年的学费,财政上的压力相对小一些。缺点:1、时间短,无法完全深入学习到美国法制体系的精华。2、对于只有LLM学位,而没有JD学位的外国学生来说,是无法得到美国那些读完JD的律师的认同的。也就是说,只有LLM学位,在美国不好混。单独的LLM学位对美国人来说没有吸引力。但是,读个LLM学位回国来唬唬国人在近几年还是可以的。

 LLM申请总结——General FAQ

 1什么是LLM

 答:LLM是一个一年的美国法律速成班,相当于硕士学位。LLM的经济公式表达如下:

 成本——RMB50万+9个月时间

 产出——LLM Degree+NY Bar

 Bonus——半年或一年的internship或job offer+美国境内旅游若干(视个人实力、财力、时间而定)

 2 什么样的人可以读LLM读LLM的是什么的人

 答:凡具有法学学士或以上学位者可以申请美国的LLM。但通常读LLM的主要有两类人:

 第一类人——有钱的律师

 众所周知,NY Bar或CA Bar是外资所升职的必要条件。没有外国律师执照,基本上不可能从法律助理升到associate。而英国照相对于美国照要困难很多,需要2年的intern+PCLL考试,所以很多律师都选择去美国镀金,用最快速、经济的方法获得外国律师执照。

 第二类人——有钱的好学生

 还有一类人,本科刚毕业,没有工作经验,偏偏自以为自己挺NB,“出生牛犊不怕虎”地想出去闯闯。此类人往往“心比天高”,家里又有一点钱可以让她挥霍,比如偶。

 两类人的一个共同特点就是有钱,是的,LLM,准确地来说,法学基本没有奖学金,所以每一个申请人必须抱定自费的打算。(关于得到奖学金的可能性和具体哪些学校会给奖学金将在后文详细讨论)

 3 读LLM需要多少钱

 答:LLM的学费一年在3万5-3万9美金不等,加上各地的生活费不等(以NY和LA最贵)。总共的花费估计在50万人民币左右。LLM费用每年都在增长,基本上每年的 增长率为10%。

 4LLM的种类

 答:LLM分General program和specialized program两种。大多数学校只提供general program,选择general program的本科生可以任意选课;少数学校,比如NYU提供corporate llm,GTU提供Taxes program, international law等program,这类sepcialized program对选课有一定要求,比如一定要选满相关课程多少分。我建议应届本科生选择general program,因为本科生对将来学术方向还没有明确定位,general program可以自由地选课(general program完全可以选择公司法LLM的全部课程来读,个人觉得没有必要执着于虚名)。其次,general program的申请比较容易,许多specialized program都需要相关的工作背景,本科生申请这些program时没有优势(这一点,在后文还会详细阐述)。

 5LLM与JD

 51 LLM与JD的区别

 JD需要LSAT,而LLM只要TOEFL,而LSAT是很难的

 JD签证比较难,学费比较贵,而LLM好很多

 JD学位在美国很值钱(无论从学术角度还是执业角度),LLM现在越来越不值钱。

 所以,一个比较实在的建议是——一定要去美国最好的法学院读LLM,否则考虑到LLM滥成这样,还不如不去。

 52 LLM与JD,如何选择

 如果你打算一辈子留在美国,那么读JD是迟早的事;单纯的LLM不可能长期留在美国。

 如果你打算回国,那么千万不要读JD,LLM更实惠,更经济,而且LLM学的知识在中国绝对够用了。

 6LLM与考BAR

 答:一般来说,只有JD才可以考美国的bar,但有一些州,也允许ABA认证的LLM考该州的Bar,主要有CA和NY。相对而言,NY Bar比CA Bar更吸引人一些,因为NY Bar只要考2天,而CA Bar要考3天,而且据说CA考Bar需要有外国律师执照。

 NY 考Bar要求是:(1)具有一个外国的LLB学位(2)具有本国的LLM学位 (3)学满20学分,包含一门一年级课程,一门legal writing

 一个misunderstanding是只有在NY和CA学校的LLM才可以考当地的Bar。这个是错误的!!凡经过ABA论证的LLM都可以考NY的Bar(大多数的学校都是经过ABA论证的)。每年的Bar考试有2月和7月两次,外州的人通常到NY的首府Albany考Bar,也有少数人选择到NY City考Bar。

 可能有人会问:那我读完LLM,签证到期了,怎么在美国考Bar呢

 答:根据美国的F-1签证政策,每个LLM学生在毕业后,都可以享受半年的“optional practical development”, 这段时间你可以选择用来考Bar,找工作或嫁人,旅游…

 7LLM的前途如何

 答:LLM的前途是很黯淡的,LLM的出路主要有三条:

 (1)回大陆、香港作律师

 这个是大多数LLM的最终宿命。有工作经验的律师通常还是会回国,因为在国内有了一定的经济基础或家庭。而没有工作经验的LLM在美国更加找不到工作,所以还是要回来。

 (2)在美国找到工作或一年的internship

 我必须指出的是it is extremely difficult to find a job offer, especially those who will support your J-1 visa LLM在美国找到工作是很难的,难到什么程度根据U Penn career office的统计,在过去6年LLM的班级中,成功找到工作的人仅15%,最差的一届,只有3个人找到工作。虽然各校情况存在差异性(NYU可能稍微好一点),但基本上“找工作”很难,尤其是对没有经验、直接去读LLM的人来说。即使在那些找到工作的人群里面,很大一部分是在国内外所有工作经验,和该外所的美国分所事先有协议,在那里工作或实习一段时间。所以,如果你是一个本科生,基本上要做最坏的打算:找不到工作,可能考完Bar就要回来。同样,intern也是很难很难的。

 (3)LLM转JD

 因此,很多本科生出去,在迫于无奈之下决定做更大的风险投资,就是转JD。一些学校,比如Columbia(以下简称CLS),Cornell,和U Penn都允许成绩优秀的LLM转成JD。但一些学校,比如NYU,是不允许的。

 8先工作还是先出国读LLM

 关于“出国,考研,工作”这种很“意识形态”的问题,本来是不打算在这里说的,但是由于“工作”和“LLM”之间的联系已经远远超于“意识形态”的范围,所以仍然有探讨的必要。如前文所说,出去读LLM的有两类人,那么哪一类人中更有优势,毫无疑问,是有经验的律师。他们的优势是显而易见的:

 (1)有工作经验的人在美国更容易找到工作,尤其是外所

 (2)不少名校要求申请者有一定的工作经验,比如CLS,Stanford,Northwestern(以下简称NW)等;这种申请上的优势还包括奖学金的给予,等等。

 (3)有工作经验的人,有些律所会给你提供funding让你去读书,因此,经济压力,甚至签证的成功率都相应提高。

 但是,我要指出:是直接出去读书还是先工作,本质上还是一个“个人选择”,一个很“意识”的问题,不是用上述1,2,3点理由可以calculate出来的。比如说我,看到4个AD增是动心啊~~机会摆在眼前,总是想试试的。工作两年,对我来说,变数太大,而且我的实力将来再申请,无非将偶从U Penn的档次提高到CLS而已(虽然CLS是偶的dream school),所以,我实在是有些迫不及待了。总之,这是个人选择,只要慎重考虑作出的决定,就不能说这个决定是好或者不好的,em。

中国大学法学专业本科一年级学生必读书目

  

  1.苏力:《法治及其本土资源》[《制度是如何形成的》、《阅读秩序》、《送法下乡》]

  [点介] 本书最大的价值当在法学“启蒙”。它会告诉你我们在观察法律现象是应该采取什么样的视野和方法,应该如何培养我们的学习和研究进路,以及,如何揭示常识、挑战既有的知识和观念。对于大学一年级的学生来说,读完此书,会感觉法律原来不像我们所想象的那么枯燥。后面的《送法下乡》一书可以说是第一本书的理论的进一步发展和具体运用,更加充实和饱满,虽然我还是觉得其《本土资源》一书最为重要。

  2.俞吾金:《问题域外的问题》

  [点介] 作为一本哲学知识和流派介绍的通俗读本,该书不仅可以把读者引入一片新的哲学天地,更重要的是,该书在开辟和拓宽学生的问题域上,特别在怎样形成自己的问题意识上,有着相当的帮助。如何提问、提什么样的问题,这是大学期间一直要注意训练的能力,它在很多时候比具体的知识要重要得多。

  3.费孝通:《乡土中国 生育制度》[《江村经济》]

  [点介] 今天我们离费先生写作此书的年代已经相去六七十年,但费先生于书中所做的对中国现状的分析对今天的中国仍然是那样的切中肯綮;费先生所具有的问题意识和文章风骨,我们今天仍然还差之甚远。每一个法律人都应该反思:法学的知识贡献在哪里?

  4.吴思:《潜规则---中国历史中的真实游戏》

  [点介] 透视中国社会实际运行的游戏规则。为什么在我们的正式制度外,还会有一套更为适用的潜在的规则?作者从历史中的故事投射到当今的现实。我们可以从中反思:法律在生活中真正起作用的条件上什么?法律的道德善恶与实际的利害格局存在什么样的关系?我们是在自我欺骗的冰山上生存,还是在苦涩的反省中奋起?

  5.王小波:《沉默的大多数》[《黄金时代》]

  [点介]这是一本清醒的书、理性的书、幽默的书和智慧的书。它带给我们的不仅是对人生和社会的洞察,更重要的是告诉我们什么是独立思考和判断的精神;什么是真正的人文关怀。作为法律人,也许此书给予我们的最大启迪是:缺乏对“沉默大多数”的关怀、缺乏某种“精神家园”的法律,是没有生命的法律。但是各位一定要记住:王小波的小说,特别是《黄金时代》,读起来更加让人回味。

  6.安徒生:《安徒生童话全集》

  [点介] 我们缺乏的正是一个安徒生笔下的童话世界,这个世界是一个真实的世界,是一个有着幸福与苦难、欢笑与泪水的世界。学习法律的人最怕的就是丧失一颗童心。对于那些没有读过安徒生的故事的人,我要告诉你们:走进这个世界吧,现在还来得及,它会使你们获得更健全一些。

  7.伯尔曼:《法律与宗教》

  [点介] 写得精彩,译得也精彩。探索法律背后的精神,支撑法律的东西。“没有信仰,法律它将形同虚设”。在中国既有的法律传统被打破的同时,我们应该如何寻找新的在法律下生活的传统?当然,读此书时,不要片面追求其中精彩的语句,更要注重起分析的思路和线索。

  8.冯向:《木腿正义》

  [点介] 我相信此书对于专事法律的同仁来说,应该是一个极好的启迪案本。作者凭借自身的文学学科的优势,游仞于法律和社会之间。对法律个案层层剥离,既立意深远,又视界宽广,不失为一本值得一读的好书。

  9.梁治平:《法辩》[《新波斯人信札》、《书斋与社会之间》]

  [点介] 这里面主要汇集了梁先生于1980年代中后期在《读书》杂志上发表的系列文章,是其“用文化解释法律,用法律解释文化”的个案实践和言说。辩异、批判和理性思索融贯一气。对年轻学生来说,读此书还可以学到如何读书、如何整理自己的心得体会的一些“潜移默化”的方法。《新》一书亦是早期和另外几个作者作的批判性著作;《书斋》一书是作者的文化随笔,写得轻松随意,也更见功力。

  10.黄仁宇:《万历十五年》[《资本主义与二十一世纪》]

  [点介] 作者对历史的厚积薄发和驾轻就熟,对中国政治制度的谙熟洞然与透辟分析,都显示出其“史实”与“史识”的完美结合。文笔老辣,一气呵成。其对政治与道德关系的揭示、规则与生活状态的运作的阐说,对于我们了解传统和法律都有着极大的启迪。此书不可不读。

  11.马克斯·韦伯:《学术与政治》[《社会科学方法论》]

  [点介] 作者对学术、政治,甚至人生三者之间关系的看法,实在可以廓清我们的许多认识。我们所处的是一个缺少虔诚和信念的时代,这影响着我们对自身的了解,我们竟不知道从事的职业除了谋生以外还有什么意义。本书可以告诉我们一些答案。

  12.应星:《大河移民上访的故事》

  [点介] 用“讲故事”的方法写的社会学著作。直面“移民”中国家和人民的权力运作,从中揭示政治控制的策略和游戏,又不乏对平民的生存状况的关注。无论从研究方法、研究问题的开辟和创新上,本书对沾沾自喜的法学中人来说,都是一记棒喝和警醒。

  13.华勒斯坦等:《开放社会科学》

  [点介] 对于每一个从事社会科学的学习者(在此包括法学)来说,对社会科学本身的性质及走向得有一个比较自觉的(虽然不一定是清醒的)把握。本书在这方面是极具挑战力的。它研究社会科学作为一种知识形态的建构;对社会科学的分工的质疑;从事社会科学的学术立场何在等问题。本书短短七万言,薄薄小册子,但却比那些动辄数十万、百万言的著作要有价值得多,更具思想的包容量。

  14.贺卫方编:《中国法律教育之路》

  [点介] 学法之人,当对法律教育的历史、现状和发展有基本的了解。本书提供了这样一个了解的途径。不宁唯是,当我们对自己身处的职业教育的现状和社会的反差进行理性的反思和检讨的时候,我们首先要做的便是要对这个法律教育生态圈的运行有一个冷静的认识。此书的一个特点就是给我们提供了这样的视角。

  15.梅因:《古代法》[萨维尼:《论立法与法学的当代使命》]

  [点介] 历史法学派之代表著作。其重要之处不仅在于经由自己的研究勾画出法律发展的脉络,提出了法律“从身份到契约”的运动的振聋发聩的命题。更在于,他在学术研究上的独立和怀疑的精神,对“自然平等”的流行话语的批判。一如梅因所说,我们最需要的也许是对新旧材料的不断审查,而不是盲信。后一本书亦是历史法学派的代表著作。

  16.柏拉图:《游叙弗伦 苏格拉底的申辩 克力同》

  [点介] 本书是苏格拉底审判与处刑的三篇著名对话。展示了苏格拉底是如何被判刑的,他对待神、知识、伦理、法律、死亡等的态度如何。读者从中受到其人格的震撼之余,还会进一步思考苏格垃底到底是怎样死亡的重大的政治和人生的问题。在对话和诘问中教给你智慧,这是本书的另一重要收益。

中国大学法学专业本科二年级学生必读书目

  17.卡夫卡:《卡夫卡短篇小说选》

  [点介] 卡夫卡思想的深度和语言的穿透力相信会让每一个读者发凉。对于伟大的作家来说,任何形容的言辞都是多余的。卡夫卡让我们意识到,我们正在失去那些人的宝贵的东西,失去以后,我们又将面对何种的生活。卡夫卡的一些有关法律的经典著述,是开启我们认识法律和现代、法律和人性的重要之门。

  18.刘星:《法律是什么》[《中国法学初步》、《语境中的法学与法律》]

  [点介] 该书主要是对二十世纪英美法律理论的批判性的解读,和一般的国人写的介绍性的读物不同。该书对其认为是重要的理论进行的深入细致的剖析。用语平实、例证简洁。在此基础上,作者意在抒发自己对法律的视角:我们对法律的看法往往是由我们的姿态决定的。

  19.张文显:《法哲学范畴研究》

  [点介] 这本书对法学自身的一些范畴的分析是谨严的,是中国法学规范化的和体系化的代表作。其提出和分析的许多概念和“权利-义务”模式对当下的法理学教材有很深的影响。就“学术”的标准看,本书虽然有一些政治化的烙印和某种建构的色彩,但从整体来看,仍是中国法学类的一本可供批判的优秀著作。

  20.刘军宁:《共和·民主·宪政》

  [点介] 一本“保守主义”自由观的中国化的“激进”之作。作者的立场自不待言,其用语的鲜明甚至“鼓动”,难免在一定程度上减弱了其学术的味道。自由主义实际上在中国还是一个敏感的问题,对于不了解自由主义的广大学生来说,“自由”的各种思潮实在不易把握和分辨,此书提供的是一种积极的进路,我们还应该有一种更全面和冷静的思考。

  21.卡多佐:《司法过程的性质》

  [点介] 他是一位优秀的法官,也是一位有深刻洞察力的学者。他的想法干净利落,简炼精当。他告诉我们他是如何判案的,法官不仅是“发现法律”,还应该是“创造法律”。他把创新和限制融贯一炉。他的热情和理智凸现出法律职业在他们这些人身上的崇高。卡多佐作为学者和法官的睿智与节制,使他赢得了应有的尊重。

  22.王铭铭、王斯福编:《乡土社会的秩序、公正与权威》

  [点介] 本书聚集了一些法学和社会学的学者的研究。学者们对中国乡土社会的判断与描述,以及对其中的秩序状况的把握与解释,为以后的研究留下了许多令人深思的问题。就法学来讲,本书的研究取向是一个很好的尝试,遗憾的是如今再没见后续性的研究,不足以造成真正的学术气势。这是一本好书,也是我们借此反思中国的学术传统如何营造的一本书。

  23.孟德斯鸠:《论法的精神》

  [点介] 综合运用多种研究方法:历史的、比较的、实证的等。探询法律的性质和精神,视野宽广,气度优雅。也是启蒙时期的代表著作,阐述了自然权利观和三权分立等思想。虽然作者的“分类和框架”与他提倡的社会考察的方法有某种裂痕,但这恰好是优秀著作的标志——确立了一个“范式”,供后继者超越。

  24.托克维尔:《论美国的民主》

  [点介] 本书与前一本书气质上有很多相似之处。作者对美国社会的分析和对民主的洞见,充分展现了他横溢的才华。作者对自由的理解,值得我们进行长久的反思。关于美国法律职业和法律信仰的论述,对于我们今天的法律建设,仍是宝贵的思想财富。

  25.梁治平:《寻求自然秩序中的和谐——中国传统法律文化研究》[《清代习惯法——社会与国家》]

  [点介] 中国法律史研究中具有“范式”意义的著作。开辟了新的研究领域,更重要的是方法运用上的自觉。它是事实描述式的,也是文化的同情和辩异式的。重要的不是作者对多种史料的采用,而是对这些史料的解释。重要的也不是他是否解决的问题,而是他提出问题的方式本身。

  26.瞿同祖:《中国法律与中国社会》

  [点介] 和前一本书一样,也是法史研究上的经典。本书作者的功力深厚,语言平实。从社会学的视角切入。当然,社会学的方法本身也有多种,本书可能还属于“规范社会学”的进路。而且,由法律的分析透视中国的社会,这一学术取向本身就让人尊敬。

  27.哈特:《法律的概念》

  [点介] 分析法学的代表著作。作者对语言与法律的关系有特殊的敏悟,提出和讨论了一系列当代法学的重要概念,对二十世纪乃至今后的西方法学有深远的影响。本书的翻译稍微有些问题,但整体上还是可读的。作为一个主要研究哈特的人,我建议大家都多关注本书和哈特的其他著作。

  28.奥斯丁:《法理学的范围》[凯尔森:《法与国家的一般理论》]

  [点介] 是分析法学的经典文献。受实证主义的影响,奥斯丁恪守“应然法”与“实然法”的分离,试图把法律当成一种真正的科学。提出了主权、命令、制裁的法律模式。我们应该重新理解分析法学。在今天,分析法学的初衷(法律的独立)似乎已经受到了极大的扭曲(法律的意识形态化)。后书亦是分析法学代表作,但气质上与哈特的和奥斯丁的已是大不相同。记住:分析法学者内部的差异也许比分析法学和其他学派的差异还大。所以,读一本书时,重要的是看其问题,而不是“标签”。

  29.德沃金:《认真对待权利》[《法律帝国》、《自由的法》]

  [点介] 作者早期的代表作和成名作。本书系统阐述的作者的权利观。是当今研究权利问题的重要著作。作者在书中对规则、原则和政策等的分析对我们深化对法律的理解有很大的启示。我们怎样关怀和尊重人的权利?这始终是令人深思的问题。

  30.埃尔曼:《比较法律文化》

  [点介] 在比较法里,这是本简洁而有特色的著作。作者更关心的是决定不同法律制度的内在的思想、观念等层面。易言之,本书是从文化的角度分析不同的法律和传统。从论述方式上,本书也不同于其他的比较法著作,而是按涉及的问题,综合论述各个法系。

  31.江山:《中国法理念》

  [点介] 作者在中国法学界是独树一帜的。他很幸运,没有受什么现代西方产业化学术体制的“污染”,因此,他对中国法的现实和理想的解读必然是浸*着真正的中国式思考的。也因如此,他的法律观是我们这些着眼于“现代世界“的法律人所不具备的。这是一本难得的称得上有“思想色彩”的中国人写的书。 

  32.博登海默:《法理学:法律哲学与法律方法》

  [点介] 在中国影响颇大的综合法学著作。书的前半部分简要介绍了西方法思想的历史,后半部分论说了作者认为重要的一些法理学问题,并在此基础上提出了以自然法为立场的综合法学观。该书的价值之一也许是它对中国1980年代中期以来的法理学的影响。从学术史和语言翻译史的角度,对本书倒也可以有一些有趣的研究。

中国大学法学专业本科三年级学生必读书目

  

  33.凯利:《西方法律思想简史》

  [点介] 法律思想史的另一种写法。以“问题史”代替“英雄谱”,注重探索思想的知识社会学的分析。加之作者的文学功力和看问题的敏锐,使得本书给我们带来了一个比较“原味”的法律思想的餐饮。从的翻译上看,在翻译界“伪劣产品”漫天的今天,本书是难得的优秀和杂实的本子。

  34.雷蒙·阿隆:《社会学主要思潮》

  [点介] 本书全面、系统地探索了社会学的七位大家孟德斯鸠、孔德、马克思、托克维尔、涂尔干、帕累托和韦伯的思想。作者本身就是一位富于魅力的社会思想家,他不仅要努力把握这些社会学家的基本思想,也不忘记这些社会思想与哲学观念及政治思想的内在关联。

  35.罗素:《西方哲学史》[《哲学问题》]

  [点介] 哲学史方面的著作是太多了,但这本是经受时间的洗礼的。罗素先生在书中显现出一种从容幽雅的气质,并时时不忘对某个哲学家调侃上几句。我想,这样的气度是“沉重有余,深度不足”的国人所欠缺的。本书写法和体系上是属于正统的,也是非常实在的。

  36.冯友兰:《中国哲学简史》

  [点介] 作者本来还有一本更全面的《中国哲学史》。这本最初是写给外国人看的。但从另外一个层面看,本书读起来更为精当。这可当作一本入门的书,但同时又可以常读常新。作者在书中提出的关于人生境界的看法,对我们也是大有启示的。

  37.季卫东:《法治秩序的建构》

  [点介] 作者的治学进路和思考进路都深深体现了某种宏大和理性的情怀。书中对当代西方法理学说和域外(特别是日本)法治经验的绍介,都无不透露出作者自身对中国法治建设的问题关切。该书论证谨言,学术色彩浓。

  38.梁启超:《梁启超法学文集》

  [点介] 作为法学家的梁启超对中国法学的开创性贡献理应为青年学生所了解和认识。梁启超涉猎广泛,思想敏捷,对中国的社会现实和实践有深切的体验。其行文恣肆汪洋,论辩雄浑有力。至于其理论和实践中实际存在的裂痕,诸位在读该书时须具有同情的理解,从而正确认识:一个人的贡献之大小,一定要与所处的时代结合考察。

  39.博西格诺等:《法律之门》

  [点介] 这本书的块头是大了一点。不过,作为一本教科书式的著作,本书涉及了当代法律的几乎所有的重要领域。富于启发而又不乏生动;重在训练思维而又无正襟危坐之感。可以说,此书正是一步一步地把学生带入法律殿堂。有趣且有分量,这是我对该书的总的评价。和国内大量充斥的“垃圾教材”相比,优劣自判,不必多言。

  40.刘小枫:《沉重的肉身》[《拯救与逍遥》、《现代性社会理论绪论》]

  [点介] 对现代性伦理的一种新的解读。弘扬个体主义的伦理叙事观。顺着刘小枫的指引,我们会进入一个有些神秘、有些飘渺、但又无比真实的世界。我们要做什么样的人?我们的道德是一个什么样的现状?我们的怎样去把握生命?我们又如何看待艺术与人生?读完此书,在慨叹之余,你一定会有沉甸甸的收获。

  41.涂尔干:《社会分工论》[《自杀论》、《社会学方法的准则》、《宗教生活的基本形式》]

  [点介] 作者乃与马克思、韦伯齐名的社会学思想大家。本书是作者确立自己思想理路的开山之作。书中提出了“社会团结”、“集体意识”、“社会分化与整和”等重要概念,对“机械团结”、“有机团结”、“压制性制裁”、“恢复性制裁”等二元划分及历史规律进行了探讨。

  42.加达默尔:《真理与方法》

  [点介] 本书志在阐明哲学诠释学的基本特征,使得诠释学从认识论和本体论转向了方法论。该书认为:理解和解释依赖与主体的前见所构成的视域和当下视域的融合。该书在思想上具有的穿透力是毋庸置疑的。对于学习法律的人来说,能够为“解释学”作出的贡献当在“应用”方面,而这恰是当今我们在研究法律解释和法律方法问题时要注意的。

  43.贺卫方:《司法的理念与制度》[《具体法治》、《法边馀墨》]

  [点介] 该书体现了作者进入司法研究以来的重要思考。作者的风格独特,思想敏锐,并善于把西方的制度和理论和中国司法改革的实践结合起来。作者在收入几篇重要的长篇论文之外,还收入了许多短小机智、曾经有广泛影响的篇什。作为知识分子和制度改革者的积极推动者的双重角色,作者的行动给我们树立了一个可供分析的样本。后两本书同样敏锐和有趣,特别是后一本书,充满浓郁的人文修养,在我看来也许更值得一读。

  44.梁治平:《法律的文化解释》

  [点介] 是当代中国法学研究中最具备学术意识的一本书。作者持什么样的文化立场在我看来倒不是非常重要,重要的是作者如何以自己的学术实践做到自我的总结、批判和反省。如果我们的学术都能建立在这样的一步步的积累和批判的基础之上,我相信这才是中国学术的真正希望。本书是一本“编”的书,和时下流行的许多“编著”两厢对照,读者会有很多感叹和判断。

  45.克尔凯郭尔:《恐惧与战栗》

  [点介] 我对这本书情有独钟。我被作者“孤独的”气质和宗教的体验所吸引。也许我们会遗忘一切,但不能遗忘自己作为人本身的存在。作者被认为是存在主义的先驱,他对生命的无奈和痛苦的洞察,让我们重新理解生命的幸与不幸。

  46.罗尔斯:《正义论》

  [点介] 本书被誉为是二战后“伦理学、政治哲学领域中最重要的理论著作”。本书涉及法学、伦理学、政治学、社会学、经济学诸领域,对正义问题进行了深入的剖析,以“无知之幕”和“原初状态”的理论预设为前提,提出了“作为公平的正义理论,并论述了正义分配的平等自由原则和机会公平与差别原则。也是自由主义的重要著作。

《民法学笔记汇总整理(精华版)

第一篇:民法总论

第一章:民法概述

第一节:民法的含义

一,民法的概念:

民法是调整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

1、实质意义的民法:指作为部门法的民法。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指调整平等主体之间财产关系与人身关系的法律规范总称,也就是私法的全部,狭义指在民商分立的国家商法以外的私法。

2、形式意义上的民法:指以一定体例编篡的并以民法命名的成文法典。

我国民商合一,是广义民法,我国还没有形式意义的民法。

二、民法的历史沿革:

分为古代民法、近代 民法和现代民法三个阶段。

1、古代民法的典型代表是罗马法。

2、近代民法是在继受罗马法的基础上形成的,形成了大陆法和英美法两大法系。大陆法系推行法典化,又称民法法系,英美法以判例为法律的主要渊源,又称判例法系。近代法以1804年的《法国民法典》为代表。

3、资本主义现代民法始于1897年公布、1900年生效的《德国民法典》。1922年列宁亲自主持制定的《苏俄民法典》始第一部社会主义性质的民法典。我国近代民法始于清末,1907年清政府开始制定的《大清民律草案》,1911年完成。我国历史上第一部民法典是1930年南京国民政府制定的民法典,该法典随着1949年中国成立在大陆已经废除,仅在台湾有效。1986年颁布的《民法通则》是我国民事立法进入的一个新阶段。

第二节:民法的调整对象

是调整平等主体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公民与法人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

一、平等主体间的财产关系:

指人们在社会财富的生产、分配、交换和消费过程中形成的以经济利益为内容的社会关系。调整财产关系主要有以下特点:

1、主体的地位是平等的。

2、一般是当事人自愿发生的。

3、受价值规律支配。

二、平等主体之间的人身关系

是人们在社会生活中形成的具有人身属性,与主体的人身不可分离的,不是以经济利益而是以特定精神利益为内容的社会关系。人身关系有以下特点:

1、主体的地位平等。

2、与民事权利的享受和行使有关。

3、与主体的人身不可分离并不具有经济内容。

第三节:民法的性质和任务

一、民法的性质:(预测题目:论民法的性质或者为什么说民法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基本法?)

1、民法是调整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关系的基本法。 2、民法为文明法。

3、民法为行为规范兼裁判规范。 4、民法为实体法。

5、民法为私法。

二、民法的任务

1、保护民事主体的合法权益。

2、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

3、维护正常的经济秩序和社会秩序。

第四节:民法的基本原则:

是其效力贯穿于各项民事法律制度之中的民法的根本规则,是民法立法的指导方针和解释民法规范、适用民法规范以及进行民事活动的基本准则。(具有评价功能和补充功能)

一、平等原则(首要原则)

1、民事主体的法律地位平等

2、民事主体平等地依法享受权利和负担义务。

3、民事主体的合法权益受法律平等保护。

4、民事主体的民事责任平等

二、自愿原则——是指民事主体在民事活动中以自己的意志充分表达自己的意愿,按照自己的意思和利益确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

1、当事人自主决定民事事项。

2、当事人对自己的真实意思负责。

三、公平原则——要求当事人在民事活动中应以社会正义、公平的观念指导自己的行为,平衡各方面的利益,要求以社会正义、公平的观念来处理当事人之间的纠纷。

1、民事主体参与民事法律关系的机会平等。

2、在当事人的关系上利益均衡。

3、当事人合理的承担民事责任。

四、诚实信用原则—— 是指民事主体在民事活动中应诚实,守信用,善意地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

五、公序良俗原则—— 是指民事主体在民事活动中不得违反公共秩序和善良风俗,不得违反社会公德,不得损害社会利益和国家利益。

1、民事活动应当尊重社会公共利益和社会公德。 2、民事主体不得滥用权利。

第五节:民法的渊源和效力

一、民法的渊源

民法的渊源,又称民法的法源,是指民事法律规范的来源或者表现形式。我国民法渊源主要是指国家有关机关在其职权范围内制定的有关民法的规范性文件,主要包括以下几类:

1、法律(宪法、民事基本法、民事单行法和其他法律中的民法规范)

2、法规

3、规章

4、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

5、国家政策和习惯

二、民法的效力:

又称民法的适用范围,指在何时、何地、何人之间的关系应适用有关的民事法律规范。

1、民法在时间上的效力:

(1)法律不溯及既往 (2)新法改废旧法。

2、民法在空间上的效力:

我国民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土、领海、领空以及依据国际法和国际惯例视为我国领域内发生的民事关系。有三点要注意:

(1)全国性的规范文件适用于全国,但仅为某一地区制定的,则该规定仅适合于该地区。

(2)地方性的规范性文件,仅适用于该地区,而不能适用于其他地区。

(3)我国实行“一国两制”。香港、澳门、台湾地区的法律仅适合用于该地区,我国民法不适用于这些地区。

3、民法对人的效力(我国民法对人的效力同时采取“属人主义”与“属地主义”)。

第六节:民法的适用与解释

一、民法的适用:民法的适用指对民事法律规范的运用。应遵循以下原则:

1、特别法优于一般法。

2、强行法优于任意法。

3、例外规定排除一般规定。

4、具体规定优先于一般性条款。

二、民法的解释:分为文理解释和论理解释两种

1、文理解释:又称文义解释,指依据法律条文文句的字义或文义所进行的解释。

2、论理解释:指斟酌法律制定的理由以及其他一切情事,依推理而阐明法律规范的真意。论理解释主要有以下几种:

(1)扩张解释。又称扩充解释,是指仅依法律文句的文义解释不足以表示立法的真意时,而扩张该条文文句的含义作出解释。

(2)限缩解释。又称缩小解释、限制解释,是指在法律条文的文句含义过于广泛时,对其含义应予以缩小的解释。

(3)反面解释。又称反对解释,是指法律条文所规定的事项,就其反面的意思进行解释。

(4)类推解释。是指对法律无直接规定的事项,选择法律关于类似事项的规定进行解释,以类推适用法律。

第二章:民事法律关系

第一节:民事法律关系概述

一、民事法律关系的概念

民事法律关系,指根据民事法律规范确立的以民事权利义务为内容的社会关系,是由民事法律规范调整而形成的社会关系。

二、民事法律关系的特征:(预测题)

1、民事法律关系是一种法律关系。

2、民事法律关系是平等主体之间的关系,一般是自愿设立的。

3、民事法律关系是以民事权利和义务为内容的法律关系。

三、民事法律关系的要素:

1、民事法律关系主体。 (简称民事主体,是指参与民事法律关系享受民事权利和负担民事义务的人。)

2、民事法律关系的内容。 (是民事主体在民事法律关系中享有的权利和负担的义务,亦即当事人之间的民事权利和义务。)

3、民事法律关系客体。 (是指民事法律关系中的权利和义务共同指向的对象。)

四、民事法律关系的分类:

1是否直接具有财产利益的内容

财产关系 是指直接与财产有关的具体由财产内容的民事法律关系。

人身关系 是指与主体不可分离的,不直接具有财产内容的民事法律关系。

2义务主体的范围

绝对法律关系 是指义务主体不特定,权利人以外的一切权利人均为义务人的民事法律关系。

相对法律关系 义务主体为特定人的民事法律关系。

3内容的复杂程度

单一民事法律关系 是指只有一组对应的权利义务的民事法律关系。

复合民事法律关系 是指两组以上对应的权利义务的民事法律关系。

4形成和实现的特点

权利性民事法律关系 是指民事主体依其合法行为而形成的,能够正常实现的民事法律关系。

保护性民事法律关系 是指因不法行为而发生的民事法律关系。

第二节:民事法律事实

一、民事法律事实的概念和意义:

〔民事法律事实〕指法律规定的能够引起民事法律关系产生、变更或终止的客观现象。基本特征为客观性和法定性。民事法律事实的意义在于能引发一定的民事法律后果,包括以下情形:

1、引起民事法律关系的发生。

2、引起民事法律关系的变更。即民事法律关系要素中的任何一个要素发生变化。

3、引起民事法律关系的消灭。包括绝对消灭和相对消灭。

二、民事法律事实的分类:(是否与人的意志有关)

1、自然事实。是指与人的意志无关的能引起民事法律后果的客观现象。

2、人的行为。指与人的意志有关,直接体现人的意志,能够引起民事法律后果的客观现象。

第三节:民事权利、义务和责任

一、民事权利

1、民事权利的含义:是指民事主体依法享有并受法律保护的利益范围或者实施某一行为(作为或不作为)以实现某种利益的可能性。

(1)权利是法律关系的主体享有的利益范围或者为某种行为的可能性。

(2)权利是权利主体要求他人实施某种行为或者不实施某种行为,以实现其利益的可能性。

(3)在权利受到侵害时,权利主体得请求国家机关予以救济。

2、民事权利的分类:

(1)是否以财产利益为内容

财产权 是指是否以财产利益为内容,直接体现财产利益的民事权利。

人身权 是指不直接具有财产内容,与主体人身不可分离的权利。

(2)权利的作用

支配权 是指主体对权利客体可直接加以支配并享受其利益的权利。

请求权 是指请求他人为一定行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权利。

抗辩权 广义上是指抗辩请求权或否认他人的权利主张的权利,有的称为异议权;狭义上是指对抗请求权的权利。

形成权 是指权利人得以自己一方的意思表示而使法律关系发生变化的权利。

(3)权利的效力范围

绝对权 又称对世权是指其效力及于一切人,即义务人为不特定的任何人的权利

相对权 又称对人权是指其效力及于特定人的权利,即义务人为特定人的权利。

(4)相互关联的权利之间的关系

主权利 是指两项有关联的权利中不依赖另一权利可独立存在的权利。

从权利 是指两项有关联的权利中其效力受另一权利制约的权利。

(5)相互间是否有派生关系

原权 为基础权利,是权利性民事法律关系中的权利。

救济权 是由原权派生的,为在原权受到侵害或有受侵害的现实危险而发生的权利,是保护性法律关系

中的权利。

(6)权利有无移转性

专属权 是指无移转性,权利人一般不能转让,也不能依继承程序转移的权利。

非专属权 是指具有转移性,权利人可以转让,也可依继承程序移转的权利。

3、民事权利的行使

民事权利行使的方式有事实方式和法律方式,权利行使应遵循以下主要原则:

(1)自由行使权利。

(2)正当行使和禁止权利滥用原则。

4、民事权利的保护

指为保障权利不受侵害或者恢复被侵害的民事权利所采取的救济措施。分自我保护和国家保护。

(1)自我保护:又称私立救济,指权利人自己采取各种合法手段来保护其权利。分自卫和自助行为。

(2)国家保护:又称公力救济,指民事权利受到侵犯时,由国家机关通过法定程序予以保护。

5、实施自助行为的条件:(预测题)

(1)须为保护自己的利益

(2)须情事紧迫来不及请求国家保护

(3)须采取法律许可的方式

(4)须事后当即请求国家保护

二、民事义务

指义务主体为满足权利人的利益需要,在权利限定的范围内必须为一定行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约束。民事义务主要有以下几类:

1发生根据

法定义务 是直接依据法律规定产生的而非由当事人约定的义务。

约定义务 是指当事人自行约定的义务

2义务的内容

积极义务 是指以义务人须为一定行为(作为)为内容的义务。

消极义务 是指以义务人须不为一定行为(不作为)为内容的义务。

3义务与义务主体的关系

专属义务 是指义务人不得将其移转给其他人负担的义务。

非专属义务 是指义务人可将其移转给他人负担的义务。

三、民事责任

1、民事责任的概念和特征:

〔民事责任〕指民事主体因违反民事义务而依法应承担的民事法律后果。有以下特征:

(1)民事责任以民事义务为基础,是违反民事义务的法律后果。

(2)民事责任以恢复被侵害人的权利为目的。

(3)民事责任具有法律上的强制性。

(4)民事责任是保护性民事法律关系的内容。

2、民事责任的分类:

(1)民事责任发生的原因

债务不履行的民事责任 是指因债务人不履行已存在的债务而发生的民事责任。

亲权的民事责任 是指因实施亲权行为而发生的民事责任。

(2)民事责任的内容

履行责任 是指责任人须履行资金原负担的债务的责任。

返还责任 是指以返还利益为内容的责任。

赔偿责任 是指以赔偿对方损害为内容的责任。

(3)承担民事责任一方当事人之间的关系

按份责任 是指责任人为多人时,各责任人按照一定的份额向债务人承担民事责任,各债务人之间无

连带关系。

连带责任 是指债务人为多人时,每个人都负有清偿全部债务的责任,各责任人相互间有连带关系。

(4)按民事责任的内容有无财产性。

财产责任 是指直接以一定的财产为内容的责任。(如返还财产、赔偿损失)

非财产责任 是指不直接具有财产内容的民事责任。(如消除影响、恢复名誉)

3、民事责任的承担方式:

(1)停止侵害。 (2)排除妨碍。

(3)消除危险。 (4)返还财产。

(5)恢复原状。 (6)修理、重作、更换。

(7)赔偿损失。 (8)支付违约金。

(9)消除影响、恢复名誉。 (10)赔礼道歉。

第三章:自然人

第一节: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

一、自然人民事权利能力的概念

〔自然人民事权利能力〕是指法律赋予自然人享有民事权利和负担民事义务的资格。

二、自然人民事权利的特点:

1、平等性; 2、内容的广泛性和统一性。

三、自然人民事权利能力的开始:

《民法通则》第九条规定,公民从出生时起到死亡时止,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

出生的时间以户籍证明为准,没有户籍证明的,以医院出具的出生证明为准。

遗产分割时,应当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胎儿出生时为死体的,保留的份额按法定继承办理。

各国对胎儿的法律地位均作出特别规定,大致有以下三种:

1、胎儿只要出生时尚生存,出生前就具有民事权利能力。

2、不承认胎儿有民事权利能力,但在某些事项上视胎儿为已出生。

3、不承认胎儿有民事权利能力,也不认为在某些事项上视胎儿为出生,仅是在某些事项上对胎儿的利益予以保护。——我国现行立法采取的是第三种体例。

四、自然人民事权利能力的终止:

依《民法通则》第九条规定,至自然人死亡时其自然人民事权利能力终止,因此死亡是自然人民事权利终止的法律事实。民法上的死亡包括自然死亡和宣告死亡。

自然死亡 又称生理死亡,是指自然人生命的终结。

宣告死亡 又称推定死亡,是指自然人下落不明满一定期间后经厉害关系人申请,由法院宣告该自然人为

死亡。法院宣告死亡的判决宣告之日为被宣告死亡人死亡的日期。

依最高人民法院的解释,相互有继承关系的几个人在同一事件中死亡,如不能确定死亡先后时间的,推定没有继承人的先死亡。死亡人各自都有继承人的,如几个死亡人辈分不同,推定长辈先死亡;几个死亡人辈分相同,推定同时死亡,彼此不发生继承,由他们各自继承人分别继承。

五、预测题:民事权利能力与民事权利的区别?

第二节:自然人民事行为能力

一、自然人民事行为能力的含义

〔自然人民事行为能力〕指自然人得通过自己的独立行为取得和行使权利、设定和履行义务的资格。有广义和狭义之分。自然人民事行为能力有两个显著特点:

1、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是法律赋予的一种资格,不是由其自行决定的,非依法定程序,任何人不得限制或剥夺。

2、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以对客观事物的判断和认识能力即意识能力为依据。

二、自然人民事行为能力的划分

1、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指可完全独立地进行民事活动,通过自己的行为取得民事权利和负担民事义务的资格。包括18周岁以上和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能够以自己劳动收入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

2、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指可以独立进行一些民事活动但不能独立进行全部民事活动的资格。包括10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和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

3、无民事行为能力:指不具有以自己的行为取得民事权利和负担民事义务的资格。包括未满10周岁以下和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由它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民事活动。

三、自然人民事行为能力的宣告

指法院经利害关系人申请,依法宣告精神病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制度。对自然人民事行为能力宣告须具备下列条件:

1、须经利害关系人申请。

2、被申请的当事人须为精神病人。

3、须由人民法院经特别程序作出宣告。

四、自然人民事行为能力的终止

〔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终止〕指其不可能再具有民事行为能力。当自然人死亡时,其民事行为能力终止。民法主要要求理解

要分三步才能学好

首先要精读,读课本并配合案例

充分理解民法的运作形式,规律

其实要读司法考试的辅导用书

书里比较简明的描绘了民法的框架

作为初步复习之用,同时自己总结

画出民法学的框架

最后一步就是经常看看自己的总结

融会贯通

欢迎分享,转载请注明来源:品搜搜测评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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