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33 消防水池的给水管应根据其有效容积和补水时间确定,补水时间不宜大于 48h,但当消防水池有效总容积大于 2000m 3 时不应大于 96h。消防水池给水管管径应经计算确定,且不应小于 DN50。
建筑工程用施工消防水箱的容量要根据建筑规模与临时设施大小决定。根据国标《建筑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GB50720-2011)规定:
临时用房建筑面积之和大于1000m2或在建工程单体体积大于10000m3时,应设置临时室外消防给水系统。当施工现场处于市政消火栓150m保护范围内,且市政消火栓的数量满足室外消防用水量要求时,可不设置临时室外消防给水系统。
临时用房的临时室外消防用水量不应小于表5.3.5的规定。
即:临时用房的建筑面积之和≤5000m2时,消火栓用水量为:10×3600÷1000=36(m3);当临时用房的建筑面积之和>5000m2时;消火栓用水量为:15×3600÷1000=54(m3);
在建工程的临时室外消防用水量不应小于表5.3.6的规定。
即:临时用房的建筑面积之和≤30000m2时,消火栓用水量为:15×3600÷1000=54(m3);当临时用房的建筑面积之和>30000m2时;消火栓用水量为:20×3600×2÷1000=144(m3);
你把你的建筑情况自己确定一下,把两者之和即为水箱的体积,如建筑工地与临时设施很近,即只可按在建工程考虑,如有确保市政供水管道供水,即可减去火灾时其供水量。
施工现场临时室外消防给水系统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给水管网宜布置成环状。
2 临时室外消防给水干管的管径,应根据施工现场临时消防用水量和干管内水流计算速度计算确定,且不应小于DNl00。
3室外消火栓应沿在建工程、临时用房和可燃材料堆场及其加工场均匀布置,与在建工程、临时用房和可燃材料堆场及其加工场的外边线的距离不应小于5m。
4 消火栓的间距不应大于120m。
5 消火栓的最大保护半径不应大于150m。
建筑高度大于24m或单体体积超过30000m3的在建工程,应设置临时室内消防给水系统。
在建工程的临时室内消防用水量不应小于表5.3.9的规定。
消防水箱储水量应符合:一类高层公共建筑不小于18m³,二类高层公共建筑和一类高层居住建筑物不小于12m³,二类居住建筑不小于6m³。设置消防水箱的目的,—是提供系统启动初期的消防用水量和水压,在消防泵出现故障的紧急情况下应急供水,确保喷头开放后立即喷水,及时控制初期火灾,并为外援灭火争取时间;二是利用高位差为系统提供准工作状态下所需的水压,以达到管道内充水并保持一定压力的目的。
利用自来水管道二次加压给水箱补水,
水箱上面有1仪表孔,用于安装监控水位的仪器仪表,2通气孔,用于连接水箱透气管。
水箱侧面有1进水口,用于自来水水箱补水和安装遥感浮球阀控制水箱水位。2溢流口,用于水箱注水水位过高溢流,也用于进水阀门失灵的溢流排水。3水箱出水管口,用于连接供水管道。
水箱底部是泄水口,用于水箱清洗排污和排空水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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