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室外消防栓用水量:25363=270M3
2、室内消防栓用水量:10363=108M3
3、市政进水管没提供管径及流量,不考虑减去补水量,即水池容积为:室外消防栓用水量+室内消防栓用水量=270+108=378M3,应选D。
3 消防用水与生产、生活用水合并时,为防止消防用水被生产、生活用水所占用,因此要求有可靠的技术设施(例如生产、生活用水的出水管设在消防水面之上)保证消防用水不作他用。在气候条件允许并利用游泳池、喷水池、冷却水池等用作消防水池时:必须具备消防水池的功能,设置必要的过滤装置,各种用作储存消防用水的水池,当清洗放空时,必须另有保证消防用水的水池。
消防水池的补水时间主要考虑第二次火灾扑救需要。一般情况下,补水时间不宜超过48h;在无管网的缺水区,采用深井泵补水时,可延长到96h。
消防水池有效容积计算方法:
应该是室内消火栓Q1,室外消火栓Q2,喷淋系统Q3在火灾时间内的全部消防用水量即三项流量乘以火灾延续时间之和V=Q1T1+Q2T2+Q3T3;T3一般为1小时,T2,T1一般为2小时或3(高层建筑)小时消防水池的容积,是按照满足两小时消防灭火用水量(自消、普消)的前提下,不含前10分钟的用水,水池的有效容积。在计算时,需要加上13的系数。
消防水池的消防用水量可按下列公式确定:
Vf=36(Qf-Ql)Tx 。
Vf消防用水量,立方米。
Qf室内外消防用水量,升每秒。
Ql水池连续补充水量,升每秒。
Tx火灾延续时间,是指消防水泵开始从水池抽水到火灾基本被扑灭为止的一段时间,具体查规范。小区和普通建筑一般取2小时。
相关内容解释
水池根据消防用水量确定,一般水池的容积比用水量稍大。消防水池内的水一经动用,应尽快补充,以供在短时间内可能发生第二次火灾时使用,本条参考《建规》的要求,规定补水时间不超过48h。
为保证在清洗或检修消防水池时仍能供应消防用水,故要求总有效容积超过500m3的消防水池应分成两个,以便一个水池检修时,另一个水池仍能供应消防用水。
循环水系统的阻垢剂加药量一般取决于系统的补水量,您可以根据循环水量等数据,计算出每天的补水量(补水量等于排污量+蒸发量等),加药量一般情况下按30PPM加即可。
杀菌剂一般加药量200---400PPM,乘以保有水量700方,一次一般加140--280千克足以,冬季每月加一次就可以的,夏季要最少加两次。(具体也要看您用的药剂浓度和藻类滋生情况)
详情可随时垂询彬盛翔水处理。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J16-87)(修订本)以下具体条款
第833条 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设消防水池:
一、当生产、生活用水量达到最大时,市政给水管道、进水管或天然水源不能满足室内外消防用水量;
二、市政给水管道为枝状或只有一条进水管,且消防用水量之和超过25L/S。
第841条 下列建筑物应设室内消防给水:
一、厂房、库房、高度不超过24m的科研楼(存有与水接触能引起燃烧爆炸的物品除外);
第862条 室内消火栓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设有消防给水的建筑物,其各层(无可燃物的设备层除外)均应设置消火栓;
二、室内消火栓的布置,应保证有两支水枪的充实水柱同时到达室内任何部位。建筑高度小于或等于24m时,且体积小于或等于5000m3的库房,可采用1支水枪充实水柱到达室内任何部位。
水枪的充实水柱长度应由计算确定,一般不应小于7m,但甲、乙类厂房、超过六层的民用建筑、超过四层的厂房和库房内,不应小于10m;高层工业建筑、高架库房内,水枪的充实水柱不应小于13m水柱;
三、室内消火栓栓口处的静水压力应不超过80m水柱,如超过80m水柱时,应采用分区给水系统。消火栓栓口处的出水压力超过50m水柱时,应有减压设施;
四、消防电梯前室应设室内消火栓;
五、室内消火栓应设在明显易于取用地点。栓口离地面高度为11m,其出水方向宜向下或与设置消火栓的墙面成90°角;
六、冷库的室内消火栓应设在常温穿堂或楼梯间内;
七、室内消火栓的间距应由计算确定。高层工业建筑,高架库房,甲、乙类厂房,室内消火栓的间距不应超过30m;其他单层和多层建筑室内消火栓的间距不应超过50m。同一建筑物内应采用统一规格的消火栓、水枪和水带。每根水带的长度不应超过25m;
八、设有室内消火栓的建筑,如为平屋顶时,宜在平屋顶上设置试验和检查用的消火栓;
九、高层工业建筑和水箱不能满足最不利点消火栓水压要求的其他建筑,应在每个室内消火栓处设置直接启动消防水泵的按钮,并应有保护设施。
注:设有空气调节系统的旅馆、办公楼,以及超过1500个座位的剧院、会堂,其闷顶内安装有面灯部位的马道处,宜增设消防水喉设备。
第863条 设置常高压给水系统的建筑物,如能保证最不利点消火栓和自动喷水灭火设备等的水量和水压时,可不设消防水箱。设置临时高压给水系统的建筑物,应设消防水箱或气压水罐、水塔,并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应在建筑物的最高部位设置重力自流的消防水箱;
二、室内消防水箱(包括气压水罐、水塔、分区给水系统的分区水箱),应储存10min的消防用水量。当室内消防用水量不超过25L/S,经计算水箱消防储水量超过12m3时,仍可采用12m3;当室内消防用水量超过25L/S,经计算水箱消防储水量超过18m3,仍可采用18m3;
三、消防用水与其他用水合并的水箱,应有消防用水不作他用的技术设施;
四、发生火灾后由消防水泵供给的消防用水,不应进入消防水箱。
一般临时消防水池:
1、补水量应经计算确定,且补水管的设计流速不宜大于25m/s;
2、消防水池的补水时间不宜超过48h;对于缺水地区或独立的石油库区,不应超过96h;
3、容量大于500m3的消防水池,应分设成两个能独立使用的消防水池;
4、供消防车取水的消防水池应设置取水口或取水井,且吸水高度不应大于60m。取水口或取水井与建筑物(水泵房除外)的距离不宜小于15m;与甲、乙、丙类液体储罐的距离不宜小于40m;与液化石油气储罐的距离不宜小于60m,如采取防止辐射热的保护措施时,可减为40m。
5、消防水池的保护半径不应大于1500m;
6、消防用水与生产、生活用水合并的水池,应采取确保消防用水不作他用的技术措施;
7、严寒和寒冷地区的消防水池应采取防冻保护设施。
扩展资料:
设置要求
符合下列规定之一的,应设置消防水池。
1、当生产、生活用水量达到最大时,市政给水管网或入户引入管不能满足室内、室外消防给水设计流量;
2、当采用一路消防供水或只有一条入户引入管,且室外消火栓设计流量大于20L/s或建筑高度大于50m;
3、市政消防给水设计流量小于建筑室内外消防给水设计流量
参考资料:
总的需求减去持续补水总量即是消防水池总的蓄水量要求,但是对于补水部分需要做详细的计算说明,或者出具供水公司提供的供水证明:如供水管路管径,压力等参数说明!
另:总用水量不仅有消火栓系统用水,还包括消防喷淋系统1小时的用水量!
欢迎分享,转载请注明来源:品搜搜测评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