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海关规定进境居民旅客携带在境外获取的自用物品,总值在5000元人民币(含5000元,下同)以内的,海关予以免税放行,单一品种限自用、合理数量。对超过海关总署规定数额但仍在合理数量以内的个人自用进境物品海关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境物品进口税税率表》及海关总署制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境物品归类表》、《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境物品完税价格表》进行归类、确定完税价格和适用税率,征收进口税。
② 海关物品类别化妆品,税号 09010000,品名香水,完税价格 100 元,税号 09020000 品名清洁类,下分,税号 09020100,品名面膜,完税价格 400 元,税号 09029900,品名其他,完税价格另行确定,税号 09030000,品名护理类,下分,税号 09030100,品名眼霜,完税价格 100 元,税号 09030200,品名日、晚霜及乳液,完税价格 100 元,税号 09030300,品名精华液/素,完税价格 150 元,税号 09030400,品名润唇膏,完税价格 20 元,税号 09039900,品名其他,完税价格另行确定,税号 09040000,品名美容/修饰类,下分,税号 09040100,品名粉底,完税价格 100 元,税号 09040200,品名睫毛液(膏),完税价格 50 元,税号 09040300,品名指甲油,完税价格 20 元,税号 09040400,品名唇膏,完税价格 50 元,税号 09049900,品名其他,完税价格另行确定。税率都为 50%。
③ 进口税税额=完税价格×进口税税率。 完税价格单位为人民币元。
办理流程:
一、进口化妆品收货人备案
进口化妆品收货人备案
二、报检资料
(一)首次进口化妆品(未获得IC系统产品正式备案号的)报检时,收货人或其代理人应当提供以下文件:
1产品配方(应与申请办理卫生许可批件或备案凭证时相同);
2货物清单(附件1,注明产品临时备案号);
3进口化妆品企业责任承诺书
4国家实施卫生许可或备案的进口化妆品成品(包括销售包装成品及非销售包装成品)应当提交国家相关主管部门批准的在有效期内的进口化妆品卫生许可批件或者备案凭证,上述文件提供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的,应当同时交验正本。
5国家没有实施卫生许可或备案的产品应当提交产品安全性承诺、化妆品中安全性风险物质危害识别表;在国外允许生产或销售的相关证明材料或原产地证等
6销售包装化妆品成品还应当提交中文标签样张和外文标签翻译件(非卖品可提供正品外文标签翻译件)。
(二)非首次进口的化妆品(已获得IC系统产品正式备案号的)报检时,收货人或其代理人应当提供以下文件:
1货物清单(附件1,注明产品正式备案号);
2进口化妆品企业责任承诺书;
三、报检单“特殊要求”栏中注明实际收货人的名称及备案编号,如实际收货人与报检单“收货人”一致的,可只填写备案编号;如实际收货人与报检单“收货人”不一致的,应要求补充提供双方的内贸合同。实际收货人名称及备案编号应与货物清单中保持一致。
三、首次进口化妆品产品备案
上海口岸首次进口化妆品报检完成后,应在查验前向检验部门提供相关电子版进口化妆品产品备案表、电子及纸质货物清单,企业应对提供的产品信息真实性及准确性负责。
检验检疫人员根据报检资料及货物清单对进口化妆品进行现场查验和抽样检验。进口化妆品经检验检疫合格后,由检验检疫机构签发《入境货物检验检疫合格证明》,系统生成产品正式备案号,产品备案完成。请企业到口岸检务领证窗口进行领证。
海关都是抽检的,抽到了超过1000就要缴税了。你怎么才600就被税了呀,单个商品不满6件总价不满1000,不是都没有问题么。化妆品被税了就是50%呀,好奇怪,你是不是还买其他东西啦,单个包裹600不会被税呀,你走哪个海关?
征收。消费税(Consumptiontax/ExciseDuty)(特种货物及劳务税)是以消费品的流转额作为征税对象的各种税收的统称,18元一张的面膜需要征收,是政府向消费品征收的税项,征收环节单一,多数在生产或进口环节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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