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35 火灾时消防水池连续补水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消防水池应采用两路消防给水;
2 火灾延续时间内的连续补水流量应按消防水池最不利给水管供水量计算,并可按下式计算:
υ A q f 3600 = (435)
式中:
f
q ——火灾时消防水池的补水流量,m 3 /h;
A ——消防水池给水管断面面积,m 2 ;
υ ——管道内水的平均流速,m/s。
消防水池的给水管应根据其有效容积和补水时间确定,补水时间不宜大于48h,但当消防水池有效总容积大于2000m³时,不应大于96h。消防水池进水管管径应计算确定,且不应小于DN100。
一、消防水池设置要求
设置条件
符合下述条件之一时,应设消防水池:
(1)在市政给水管道、进水管道或天然水源不能满足消防用水量时;
(2)市政给水管道为枝状或只有一条进水管的情况下,且室外消火栓设计流量大于20L/S或建筑高度大于50m时;
设置要求
(1)当市政给水管网能保证室外消防给水设计流量时,消防水池的有效容量应满足在火灾延续时间内建筑物室内消防用水量的要求。
(2)当市政给水管网不能保证室外消防给水设计流量时,消防水池的有效容量应满足在火灾延续时间内建筑物室内消防用水量和室外消防用水不足部分之和的要求。
(3)消防水池进水管应根据其有效容积和补水时间确定,补水时间不宜大于48h,但当消防水池有效总容积大于2000m3时,不应大于96h,消防水池进水管管径应经计算确定,且不应小于DN100。
(4)消防水池的补水,当消防水池采用两路消防供水且在火灾情况下连续补水能满足消防要求时,消防水池的有效容积应根据计算确定,但不应小于100m3,当仅有消火栓系统时不应小于50m3。
(5)消防水池的总蓄水有效容积大于500m3时,宜设两格能独立使用的消防水池;当大于1000m3时,应设置能独立使用的两座消防水池。每格(或座)消防水池应设置独立的出水管,并应设置满足最低有效水位的连通管。
(6)对于消防水池,当消防用水与其他用水合用时,应有保证消防用水不作他用的技术措施。
(7)消防水池应设置就地水位显示装置,并应在消防控制中心或值班室等地点设置显示消防水池水位的装置,同时应有最高和最低水位报警水位。
(8)消防水池的出水管应保证消防水池的有效容积能被全部利用,应设置溢流水管和排水设施,并应采用间接排水。
(9)供消防车取水的消防水池,应设供消防车取水的取水口或取水井,吸水高度不应大于6m(吸水井与地面的高度为5m)。
取水口或取水井与被保护建筑物(水泵房除外)的外墙距离不宜小于15m;
与甲乙丙类液体储罐的距离不宜小于40m;
与液化石油气储罐的距离不宜小于60m,采取保护措施时可减小为40m。
二、高位消防水池设置要求
设置要求:
有效容积
高位消防水池的最低有效水位应能满足其所服务的水灭火设施所需的工作压力和流量,且其有效容积应满足火灾延续时间内所需的消防用水量。
设置要求
除有效容积满足要求外,还应符合下列要求:
(1)高位消防水池的有效容积、出水、排水和水位等应符合《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CB50974-2014)的有关规定。
(2)高位消防水池的通气管和呼吸管等应采取防止鼠虫等进入的技术措施。
(3)除可一路消防供水的建筑物外,向高位消防水池供水的给水管不应少于2条。
(4)当高层民用建筑采用高位消防水池供水的高压消防给水系统时,高位消防水池储存室内消防用水量确有困难,但火灾发生时补水可靠,其总有效容积不应小于室内消防用水量的50%。
(5)高层民用建筑高压消防给水系统的高位消防水池总有效容积大于200m3时,宜设置蓄水有效容积相等且可独立使用的两格;当建筑高度大于100m时应设置独立的两座。每格(或座)应有一条独立的出水管向消防给水系统供水。
(6)高位消防水池设置在建筑物内时,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00h的隔墙和耐火极限不低于150h的楼板与其他部位隔开,并应设甲级防火门,且消防水池及其支承框架与建筑构件应连接牢固。
消防水池补水管路补水或者室外,市政消火栓补水。一般消防水池都会考虑一次火灾灭火时间内的灭火用水量,同时自动补水措施会自动给水池补水,如果还不够的话只能说是从市政消火栓或者就近天然水源取水。
433 消防水池的给水管应根据其有效容积和补水时间确定,补水时间不宜大于 48h,但当消防水池有效总容积大于 2000m 3 时不应大于 96h。消防水池给水管管径应经计算确定,且不应小于 DN50。
地面的消防水池必须经常保持不少于(D)的水量。
A 50m3 B 100m3 C 150m3 D 200 m3
消防水池打扫的相关原则扩展:
1、消防水池的容量应满足在火灾延续时间内室内、外消防用水总的需求。 每个消防水池的最小容量不宜小于30m3,消防水池容量超过1000m3时,应分设成两个。
2、消防水池的补水时间(水池从无水到完全注满所需要的时间)不宜超过48小时,但缺水地区则可延长到96小时。 供消防车取水的消防水池应设取水口,其取水口与建筑物(水泵房除外)的距离不宜小于15m。
消防水池的基本定义的扩展:
消防水池是人工建造的供固定或移动消防水泵吸水的储水设施。当出现市政给水管网或入户引入管不能满足室内、室外消防给水设计流量;采用一路消防供水或只有一条入户引入管,且室外消火栓设计流量大于20L/s或建筑高度大于50m;市政消防给水设计流量小于建筑室内外消防给水设计流量等规定之一时,都应当应设置消防水池。
消防水池的设置要求扩展:
1、当生产、生活用水量达到最大时,市政给水管网或入户引入管不能满足室内、室外消防给水设计流量;
2、当采用一路消防供水或只有一条入户引入管,且室外消火栓设计流量大于20L/s或建筑高度大于50m;
3、市政消防给水设计流量小于建筑室内外消防给水设计流量。
1、个人觉得这其实是个经验数据,而且用的是“不宜”,并不是绝对2、当消防水池的水用掉之后,需要及时补充,以备下次发生火灾时使用。一般单位的补水主要是靠自来水,而自来水接入单位的管道是比较小的,比如50-100,这种管道在自来水通常压力下,补水是需要一段时间的,有的水池达上千立方,如果规定的补水时间较短,显然是难以补上的,所以用这个48,缺水地区放宽到96,应该是个经验性的数据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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