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妆品类中的唇用和眼用化妆品自2012年1月1日起执行10%的最终约束税率。
对于其他进口化妆品包括香水、指甲油、粉底、防晒等商品的税率从2012年1月1日至年底分别降至192%、16%、128%、97%,平均关税下调4到5个百分点,并从2012年起执行65%的最终约束税率。
据一位多年从事化妆品代理的业内人士介绍,化妆品进口从进货环节到最终上柜,价格如果有变化,一般需要3到6个月时间才能体现出来。
因此,关税下调对进口化妆品价格的影响需要更长一段时间才能显现。像兰蔻、HR、CD等著名国际品牌,今后可能会出现不降反升的市场迹象。目前分析,这些品牌的零售价格预计将出现5%以上的涨幅。
进口化妆品税率,最低税率为10%左右,增值税为17%,消费税30%,具体可以中国海关网查询。
进口化妆品涉及到的税率
关税:一般护肤品65%、彩妆及香水10%;
增值税:统一为17%;
消费税:彩妆及香水类涉及消费税30%。
如果有进口化妆品需要从国外进口过来,你可以走香港进口嘛。可以省了很多关税的。香港进口清关你可以找力天(中国)有限公司。我们帮你清关进口,可以省了不少的费用的。
首先,进口税起征点不同。
一是进境居民旅客携带在境外获取的自用物品,总值在5000元人民币(含5000元,下同)以内的;非居民旅客携带拟留在境内的自用物品,总值在2000元人民币(含2000元,下同)以内的,海关予以免税放行,单一品种限自用、合理数量,但烟草制品、酒精制品以及国家规定应当征税的20种商品等另按有关规定办理。
短期内或当天多次进出境旅客携带进出境物品,以旅途必需为限,不按照上述标准执行。
二是邮递进境物品应缴进口税超过50元人民币的一律按商品价值全额征税。 其
次,个人物品标准不同。
一是进境居民旅客携带超出5000元人民币的自用物品,非居民旅客携带拟留在中国境内的自用物品,超出人民币2000元的,经海关审核确属自用的,海关仅对超出部分的自用物品征税,对不可分割的单件物品,全额征税。
二是个人邮递物品受到价值限制,即个人寄自或寄往港、澳、台地区的物品,每次限值为800元人民币;寄自或寄往其它国家和地区的物品,每次限值为1000元人民币。个人邮寄进出境物品超出规定限值的,应办理退运手续或者按照货物规定办理通关手续。但邮包内仅有一件物品且不可分割的,虽超出规定限值,经海关审核确属个人自用的,可以按照个人物品规定办理通关手续。
行邮税的具体税率及缴纳方法
海关总署监管司有关负责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关税条例》(国务院令第392号)第五章规定,进境物品的关税以及进口环节海关代征税合并为进口税,由海关依法征收。海关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境物品进口税税率表》及海关总署制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境物品归类表》、《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境物品完税价格表》,对超过海关总署规定数额但仍在合理数量以内的个人自用进境物品进行归类、确定完税价格和适用税率,征收进口税。
首先,进口税起征点不同。
一是进境居民旅客携带在境外获取的自用物品,总值在5000元人民币(含5000元,下同)以内的;非居民旅客携带拟留在境内的自用物品,总值在2000元人民币(含2000元,下同)以内的,海关予以免税放行,单一品种限自用、合理数量,但烟草制品、酒精制品以及国家规定应当征税的20种商品等另按有关规定办理。
短期内或当天多次进出境旅客携带进出境物品,以旅途必需为限,不按照上述标准执行。
二是邮递进境物品应缴进口税超过50元人民币的一律按商品价值全额征税。 其
次,个人物品标准不同。
一是进境居民旅客携带超出5000元人民币的自用物品,非居民旅客携带拟留在中国境内的自用物品,超出人民币2000元的,经海关审核确属自用的,海关仅对超出部分的自用物品征税,对不可分割的单件物品,全额征税。
二是个人邮递物品受到价值限制,即个人寄自或寄往港、澳、台地区的物品,每次限值为800元人民币;寄自或寄往其它国家和地区的物品,每次限值为1000元人民币。个人邮寄进出境物品超出规定限值的,应办理退运手续或者按照货物规定办理通关手续。但邮包内仅有一件物品且不可分割的,虽超出规定限值,经海关审核确属个人自用的,可以按照个人物品规定办理通关手续。
行邮税的具体税率及缴纳方法
海关总署监管司有关负责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关税条例》(国务院令第392号)第五章规定,进境物品的关税以及进口环节海关代征税合并为进口税,由海关依法征收。海关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境物品进口税税率表》及海关总署制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境物品归类表》、《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境物品完税价格表》,对超过海关总署规定数额但仍在合理数量以内的个人自用进境物品进行归类、确定完税价格和适用税率,征收进口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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