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老吴和小班长是真的吗

上海老吴和小班长是真的吗,第1张

假的。根据相关资料显示,小班长和上海老吴是一名实力型主播,主要在抖音上发布一些豪车和豪宅视频来吸引大众的眼球,但是在2021年一次小班长和老吴直播中小班长不小心说出了小班长和老吴的真实身份并不是富二代,在视频中所看到的豪车和豪宅都是租借来的,而真实身份知识普普通通的老百姓。

梁晓莉的故事

梁晓莉有一双漂亮的小腿,线条柔和,皮肤白皙。所以,她喜欢穿各种颜色的袜子,这样可以将别人的目光吸引到她的小腿上。

可是自从住进这家忘忧湖宾馆之后,梁晓莉遇到了一点我蹲下来摸了摸狗的头,然后认真地点点头,眼角润湿了。儿麻烦,是关于袜子的麻烦。

清晨起床,梁晓莉发现自己那双最漂亮的桃红色袜子不见了,确切地说,是少了一只。余下的那只袜子孤零零地躺在地板上,看上去好可怜。

梁晓莉当然不甘心了,她把整个房间翻了一遍,也没有找到另外那只袜子。可是,袜子怎么会消失呢?这种东西也没有人偷啊。无奈之下,梁晓莉只好翻出了另外一双斑马纹袜子穿了起来。

事情并没有结束,第二天早上,梁晓莉发现她的斑马纹袜子也少了一只。余下那一只落在窗台上,像在等待着另外一只袜子。

“见鬼了!”梁晓莉对着单只袜子大叫起来。然而,毕竟还是要出门,她翻出了最后一双袜子,淡粉色蝴蝶结的。

入夜时分,梁晓莉多长了个心眼儿,她可不能再让这双袜子凭空消失了。于是,她故意把这双袜子压在了枕头底下,而且不时用手摸摸。

到了夜半三点多钟,梁晓莉感到全身发冷,不由醒了过来。她下意识地把手伸到了枕头下面,去摸那仅存的袜子,然而,她的指尖触到了~个冰冷而柔软的东西!

借着月光,梁晓莉壮着胆子把枕头掀开了一条缝儿。她看到一只惨白枯瘦的手,正紧紧地握着她的一被碾死的老妇人最终成了孤魂野鬼。但冤魂没有放过老吴,他本可以提供信息抓住凶手的。难道这就是宿命只袜子……

杜莎莎的故事

杜莎莎是个光彩照人的女人,自从她走进忘忧湖宾馆之后,众人的目光都被她吸引了。

最引人注目的,还是她耳朵上那对闪闪发光的耳坠。那显然是天然蓝宝石的,颜色仿佛深海一般,神秘莫测。杜莎莎也知道这对宝石耳坠能为自己增色不少,因此她走起路来的时候格外注意扭动脖颈,让那对蓝宝石耳坠不断地晃动。

然而,就在第二天早晨,杜莎莎吃惊地发现耳坠少了一只!拇指粗的麻绳被拉得笔直,不停微微颤抖,显然已经绷到了极限。

杜莎莎大惊失色,她翻遍了整个房间,也没有找到另外一只。如果是进了小偷,那么应当两只一起偷走啊,仅偷走一只算什么?

无奈之下,杜莎莎取出了另外一对耳坠,铂金月牙型的。这对耳坠也很抢眼,杜莎莎出门的时候依旧吸引了无数的目光。游玩归来之后,杜莎莎不忘把耳坠放在床头,而且摆得整整齐齐的。

尽量如此,次日清晨,耳坠还是少了一只!

这下杜莎莎可真的心疼了,她打电话给刘艳被李勇的这声大喊吓了跳,迷迷糊糊的揉着还没睁开的眼睛愣愣的看着李勇。包养自己的富翁,哭诉了这几天的经历:“干爹,就怪你!你让我自己到这里游玩,现在你给我买的耳坠丢了,怎么办?”

富翁的语气明显有些不耐烦:“不是还有一对吗?回来以后再给你买新的。”

杜莎莎无奈地叹了口气,挂断了电话。她知道,电话那端的中年男人并没有认真听自己的话,他不过以为自己是想通过这种方式再骗点儿首饰罢了。杜莎莎取出了最后一对耳坠,红宝石的,挂在了耳朵上。

当天晚上,杜莎莎把耳坠收进了首饰盒,思来想去把首饰盒放在了床下。她想:即使有小偷,也不会知道耳坠在床下吧?杜莎莎安心地睡了。

午夜时分,杜莎莎感觉很不舒服,整张床不规律地晃动着。她诧异地坐了起来,借着月光,她明显感觉到床下有东西!

“果然是小偷!”杜莎莎心里暗暗地说。她弯下纤细的腰,向床下看去。

黑暗中,一双绿幽幽的眼睛正死死地盯着她!

吴茗的故事

吴茗看上去和普通女孩没有什么不一样,除了那对常年不会摘下来的手套。

是的,她每天都会戴着手套,黑色的、白色的;有花边的、无花边的。这次旅游,她带了三双最喜欢的,准备换着戴。

然而,就在住进宾馆的第一个早晨,她发现一只白手套不见了。

吴茗冷静地思考了一下,然后断定:可能是自己昨天倒垃圾的时候不小心把其中一只丢掉了。她很淡定地换了另外一副黑色的,走出门去。

然而第二天早上,黑色的手套又少了一只。

吴茗再次冷静地思考,她觉得可能是昨晚洗脸的时候不小心把手套顺着下水道冲走了。于是她取出了浅金色的那副。

第三天早上,又一只手套不见了。

吴茗还是坐在床上冷静地思考,但是她无论如何也想不明白:这是怎么一回事?昨晚发生了什么,她完全不记得了啊!

宾馆里的故事

这是旅游旺季的第四天,一大清早,宾馆大厅里就聚了三位吵吵闹闹的姑娘。

一位年轻可爱、皮肤白��的,她脚上穿着两种不同颜色的袜子,声音叫得最高。

一位身材苗条、美貌逼人的,她耳朵上挂着一只耳坠,气愤地吵着要老板出面。

一位安静苍白、楚楚可怜的,她手上戴着一黑一白两只手套,一直在思考着什么。

她们分别是梁晓莉、杜莎莎、吴茗,她们都要找老板讨个说法:为什么她们入住之后,每天都会丢东西,而且丢的都是成双物件中的一只?

老板当然不会出面,只有前台一位服务员努力地安抚着姑娘石灵村是太原市的条无人村,其无人之处在于平时该地方长满杂草,了无人烟,而且东面就是祖坟山,南面是荒废的唐代书屋,西面是汉军王陵,北面则是棺材山。其中最著名的就是棺材山了,又叫僵尸林,传说这曾经是国军个排的阵地,忻口战役时,日军以优势兵力压向这个小土坡,在援军迟迟未到的情况下,国军这个排全部死在日军的机枪下。所以每个都是死不瞑目,口怨气全部变为僵尸,据说每个到了这里的人都没能活着出来的。们。她温柔、耐心地说:“本店绝对安全,请放心,这种问题我们一定会查清。各位丢了什么东西可以报失给我们,我们会负责到底。”

三个女孩都沉默了,她们已经隐隐意识到,这件事情可能和普通的盗窃不一样,尤其是见到了枕下苍白之手的梁晓莉和看到床下绿色眼睛的杜莎莎。这时,杜莎莎甩甩手说:“算了算了,我们不过再住几天,希望不要再发生这种问题了。”

然而,就当她们快要离开的时候,服务员突然张了张嘴,一副欲言又止的样子。敏感的吴茗发现了这一点,她用戴着手套的手拉住了服务员:“这个宾馆,是不是有问题?”

服务员的脸色顿时变得苍白,她向四周看了看,然后压低声音说:“各位美女,我是实在过意不去,才把真相告诉你们的。你们可千万不要说出去啊,否则老板会炒我的。”

果然有问题!三个女人顿时把服务员围在了中间。服务员一字一句地讲了一个叫作“成双”的故事。

故事发生在大学校园里。一个叫双儿的女孩子来自于荒僻的小镇"这个东西对你很重要吗?",她天真善良,对爱情充满了渴望。只是,她有点儿小问题:健忘。

一开始,她的健忘吸引了很多男生,因为健忘的女人不会翻旧帐,也不会在意男生们那些过往的情史。她成功地和校草级人物周超明恋爱了。周超明表白的话语非常美。他说:“双儿,我要和你成双,永远成双!”

永远成双!

和心爱的人永远成双,这是一个多美的梦啊。双儿幸福地和周超明在一起,并不在乎别人关于周超明的流言蜚语。每次和周超明出门,都会有一群女人用妒忌的目光看着双儿。可是双儿不介意,她很快就忘记了,每一天都过得很开心。

然而,开心的日子终有结束的一天。某个假期,双儿和周超明一同来这个景区游玩,也住在了忘忧湖宾馆里。他们刚刚出门,突然一辆轿车飞快地向路边驶过来,马上就要撞到他们了。情急之下,周超明作为一个男生反而惊惶失措,倒是双儿当机立断,把周超明扑到了安全的地方。

不幸的是,双儿的双手被车子辗断了。

住院那段时间,双儿不是不痛苦,但周超明的陪伴让她每天都感觉很辛福。而且,她的床头每天都会有一束白玫瑰,让她的心被浪漫充斥着,她以为永远成双的梦还在继续着。然而,周超明看着双儿那断掉的双手,开始厌烦了,他知道自己是不会和一个残疾的女人永远在一起的。他开始给双儿摆脸色,而且暗示双儿:我们是没有未来的!

但是双儿健忘,她会把周超明的每次恶言恶语都忘掉,继续以爱人的身份自居。

终于,周超明再也受不了了,有一天他再也不来看双儿了。双儿每天躺在床上痴痴地等着,但除了床头那从没有停止出现的白玫瑰,她什么也没有等来。康复之后,失去了双手的她只记得和周超明住过的那个房间,她在忘忧湖宾馆里住下了,无论谁劝也不走。她等啊等啊,直到有一天,她走下楼来,脸色苍白,对宾馆老板说:“我终于明白了,这个世界上,不可能永远成双!”

这是她说的最后一句话。次日清晨,她的尸体被人发现在宾馆的床上。房间里所有成双的东西,全都不见了。

“这件事发生的时候,我还没来上班呢。但是据我所知,双儿的鬼魂一直徘徊在这里,时常有人能看见。以前的服务员都被吓走了。我毕业之后一直找不到工作,就硬着头皮留在了这里。”服务员难为情地说。

“也就是说,是双儿的鬼魂取走了我们成双的东西,比如袜子、耳坠、手套?”梁晓莉的反应最快。

服务员点点头:“这种事经常发生,老板也很头疼。所以我们一向对此事保密。”

三个女人的脸都吓白了,谁能想到开心的旅游会被灵异事件毁了呢?

服务员不无同情地说:“如果你们真觉得害怕,那就把房退了吧,多交的钱我都还给你们。”

梁晓莉率先摇头:“不行!虽然我并不想在你们这里继续住,但是过几天我男友就从国外回来了,他要到这里和我会合,我不能离开。”

杜莎莎也摇了摇头:“我也不能走。我好不容易说服,她每次都噘着小嘴说她不是。干爹,过几天他忙完了生意就来陪我。如果我用灵异事件吓他,恐怕他不会相信我。”

吴茗沉默了一会儿也回答道:“既然她们都不走,那我也不走了。虽然我没有什么要紧的事情,但是人多力量大。”

于是,三个女人都决定继续住下去。

梁晓莉的故事

入夜时分,梁晓莉睡不着。她反复地回想那个关于双儿的故事,越想越害怕。惊恐之中,她给男友打了一个电话。

男友的声音永远是那么温柔,他安慰道:“你别怕,我们要相信科学。再说,你和那个双儿无怨无仇,她不会来害你的。不做亏心事,不怕鬼叫门。”

梁晓莉全身一个激灵,她胡乱说了几句就挂断了电话。其实,男友说的不对,她做过亏心事,而且是很严重的亏心事!想到这里,她下意识地摸了摸小腿,然后把五彩缤纷的袜子褪了下来。

在那漂亮的袜子之下,居然是一双惨不忍睹的脚!青紫色的伤痕密密地布满了她的脚,像是被什么东西抓伤了一样。其实,这双不能见人的脚,才是她一直穿着袜子的真正原因!

这一切源于一年前,当时梁晓莉刚刚考完了驾照,明明车技不行,却偏要开车上路。最过分的是,梁晓莉还很拉风地那列车员说:穿了一双鞋跟近十厘米的高跟鞋。她想要享受那种停车之后穿着高跟鞋下车的优雅感觉。

然而,就是这双穿着高跟鞋的脚惹了祸――当她发现前方有人的时候,穿着高跟鞋的脚根本就踩不住刹车。刹那间,她想起了无数关于女人穿高跟鞋开车而引发的交通事故,但是后悔已经来不及了。她的车子狠狠地撞向了一对情侣,女的奋勇地扑开了男友,但是她的双手被轧在了车轮之下。

梁晓莉当时并不知道,自己撞伤的女孩叫双儿。她只知道,从那之后,自己的脚上开始莫名其妙地出现青紫色的伤痕,像是有什么人狠狠地抓伤了她。这些伤那眼睛,怎么那么熟悉?李海双腿发软,再也站不住了,倒在冰冷的地板上。从地上的角度上,他看到尸体的背后有块淡青色的椭圆形的胎记。痕无法治愈,而且不断地增加,无奈之下,梁晓莉只能天天穿着袜子。

直到今天,她才知道自己撞伤的女孩叫双儿,而且这个可怜的女孩就死在这忘忧湖宾馆里。现在,她能不害怕吗?

杜莎莎的故事

这个夜晚,注定无眠。杜莎莎洗完了澡,故作镇静地看了一会儿电视,但她的心还在扑通扑通地狂跳着。她抓起手机,给所谓的“干爹”打了个电话,撒娇地说:“干爹,你什么时候来陪我啊?人家真的阿静的声音太柔了,就像小猫叫唤般。我原本以为祖奶奶就要走了,没想到那刻祖奶奶原本涣散的瞳孔下就恢复了神采。她像抓住根救命稻草般抓住阿静的小手,两眼凝视着她的脸孔,老树皮般的脸离阿静的脸很近,之后她附在阿静耳旁说了什么。好想你啊!”

“嘿嘿,宝贝你要乖啊。虽然现在咱们不能成双成对,但是过几天我会买礼物给你的。”显然,富翁并没有在意杜莎莎的内心所想,他只想用钱摆平所有事情。

杜莎莎无奈地挂断了电话,内心深处不禁哀叹:“我为了钱而放弃了爱情,跟着这么一个老头子,真的值得吗?”这种哀叹不禁勾起了她对前男友的回忆。可是刚刚回忆了一部分,她就感觉全身发冷,惊恐的感觉让她想要大叫出来。

因为,她的前男友,叫周超明!

是的,早在周超明和双儿交往的时候,杜莎莎就在网上结识了周超明。当时,她虽然知道周超明有个女朋友,但是她自恃美貌,知道自己会成功的。于是,她自信得连双儿的相片都没有看过。

后来,她听说双儿出事了。一方面,她为双儿的勇气而赞叹,而另外一方面,她还是决定展开对周超明的攻势。很快,周超明就投入了杜莎莎的怀抱,再也不去双儿那里了。

后来,双儿和周超明没能在一起,而她为了钱投入了“干爹”的怀抱,把这件事抛在了脑后。

本来嘛,这只不过是个横刀夺爱的小事件。但是直到今天,杜莎莎才更可喜的是,竟然没有人像戏文里唱的那样,阻拦他们的相恋,连老太太的眼神,也是如镜里的水,看不出点喜怒。明白:双儿居然死了,而且就死在忘忧湖宾馆里。

现在,双儿随时我本是不怕鬼的,又喜欢安静,这里不是个好地方吗?这些天身体不好,听说身体弱时就容易产生幻觉。我选了个开阔的地方停下,借助车内昏暗的灯光看报纸。不知为什么,总是感到别扭,象是有什么东西在黑漆漆的车场里不断地跑来跑去。还有车后面总是有卡卡的声响。收音机也别扭,总是无故不出声。我知道,这些都是我的幻觉。我心里不害怕时,这种感觉应该就不会有了。可能出现,作为情敌的杜莎莎能不害怕吗?

吴茗的故事

今天很适合思考,因为这个夜晚很安静。吴茗把戴了手套的双手合在了一起,努力回忆今天服务员所讲的故事。

吴茗从内车子开过了座小石桥,远远地,小兰就看见了座宫殿般的旅馆。绿树环抱中的旅馆在阳光的照射下闪着熠熠光辉。心深处感到了同情:那个叫双儿的女孩真可怜啊,那个关于“成双”的梦想是多么美好啊,为什么要让它破灭呢?

想到这里,吴茗下意识地看了看四周,她在寻找周围还有什么成双的东西。成双的东西似乎真的让人觉得可恨,它们相依相偎,仿佛在嘲笑那些无法“成双”的人。吴茗越找越兴奋,但是房间里好像没有什么成双的东西了。她仔细回想起来:梁晓莉的袜子、杜莎莎的耳坠,还有自己的手套,全都不成双了。

吴茗无聊地对着镜子叹了口气。忽然,她发现了:眼睛、耳朵、双手、双脚,这不都是成双的吗?而且,她想起了自己的身体内部,许多器官不也是可以成双的吗?那么,大胆地猜想一下:如果双儿的鬼魂喜欢取走成双的东西,那么,她会不会今晚出现,然后把大家的眼睛、耳朵、双手、双脚以及各种成双的器官都取走一只呢?如果是那样,人就死定了!

想到这里,吴茗胸中豪气顿生,她走出了自己的房间,然后依次去敲梁晓莉和杜莎莎的门。她要告诉这两个女生:“小心点儿啊,小心今晚双儿会来取走你们身体上成双的部分啊!”

周超明和汪楠的故事

这个夜晚,注定不平静。在一家高档俱乐部里,一个年轻而帅气的男人正在低头饮酒,一杯又一杯。他皱紧了漂亮的眉头,显然有心事。

这个时候,一位很有气质的中年男人走了过来,他要了一杯马爹利,然后递给年轻男人一支雪茄:“你好,我叫汪楠,看你有心事,可以谈谈吗?”

年轻男人抬起头来,他显然有一肚子的话要说,既然面前只是个陌生人,那还有什么不能讲的呢?于是他说:“你好,我叫周超明。感谢你愿意和我说话。我是男人,但是我心里也有苦处。”

“哦?”汪楠顿时很有兴趣,他燃起了雪茄,静静地等着。

周超明说:“当我还在上大学的时候,我就很会谈恋爱。不是我吹牛,学校里很多女孩子都喜欢我呢。我挑了一个叫双儿的女生,她很纯洁,很善良,更重要的是,她很健忘。她忘掉了我所有的不好,只记得我的好。”

“那你应当好好和她在一起啊。”汪楠吐出了一口烟。

“问题是,我们遇到了车祸,她断了一双手。”说到这里,周超明露出很痛苦的表情,“我不可能与一位断手的小镇女孩结婚的,那会葬送我的前程。而且恰好那个时候,我与一位叫杜莎莎的美女网友打得火热,于是我就抛弃了双儿,和杜莎莎在一起了。”

“哦,也可以理解。那你可以好好和杜莎莎在一起啊。”汪楠又说。

“事情没有那么简单。杜莎莎是个美女,所以她需要很多和美女相配套的东西,比如高档化妆品和首饰。我的条件怎么能满足她呢?很快,她就离开了我,然后跟了一个大富翁。”说到这里,周超明恨得牙痒痒。

“哦,这真悲惨。不过,这也可以作为一个激励你的事件,让你从此奋发。”汪楠又吸了一口烟。

“奋发?”周超明冷笑,“如果我规矩地生活,那我现在怎么可能坐在高档俱乐部里,和你这样的富翁一起喝酒?我傍了个富婆,因为我长得帅嘛。而且我骗现任女友梁晓莉,说我出国了,现在她还在一家叫作忘忧湖的宾馆里等我回去呢!”

听到这里,汪楠掐灭了手里的烟:“你这样就不对了。其实钱不是最重要的,心才是最重要的。”

“嘿嘿,你们有钱人当然说风凉话!”周超明笑了,“我敢保证,你也不是什么好人,你肯定包养了一个美女什么的。对不对?”

汪楠点点头,但是他的表情很郑重:“我确实包养了一个美女,但我并不喜欢她,我包养她,只是为了报仇。”

“说说看!”周超明顿时来了兴趣。

“我曾经去一所大学里参观。喜欢上了一个很纯洁的女孩。她虽然长得不太美,但是她身上那种气质是许多女孩所不具备的。说实在话,我当时很猥琐地想要包养她,可是她面对金钱一点儿都不动摇,她说:‘我爱我男朋友,我不会做这样的事儿!’”

“这种女孩太难得了!咱们得为她喝一杯!”周超明端起了酒杯,汪楠急忙给他倒满了酒。

待周超明喝下之后,汪楠接着说道:“确实很难得,可是他男友根本不知道珍惜她。她出了车祸,那个男人不但不愿意照顾他一辈子,还和另外一个女人鬼混。我实在看不下去了,一方面我每天都送白玫瑰到女孩的床头,另一方面我时时地监视着那个负心男的动态。我要让他的未来变得很惨淡!”

听到这里,周超明突然愣住了,他隐隐觉得哪里不对。他指着中年男人说:“你是……”

汪楠站起来,晃了晃酒瓶:“你应该已经明白一切了吧?我之所以包养杜莎莎,就是为了把她弄到忘忧湖宾馆里,让她死无葬身之地。而我给你倒酒,就是为了用你年轻的生命给双儿陪葬!”

周超明张开嘴巴想要说什么,但是他的身体一晃,沉重地倒在了地上。

汪楠静静地看着这一切,他依稀想起了那个女孩的笑,那么纯洁、天真的笑。

故事背后的故事

清晨,服务员立在前台打了个哈欠,她想:今天那三个女人又要来抱怨了吧?她们又要对我说自己丢了什么成双的东西了吧?

然而,她们都没有出现。

直到三天之后,梁晓莉和杜莎莎的尸体才被发现。她们的死状很惨,全都被挖掉了一只眼睛、切掉了一只耳朵,而且割去了一只手、一只脚。更重要的是,她们的腹部已经被剖开,里面成双的内脏都已经不见了一只。血流了一地,房间里散发着浓重刺鼻的味道。她们的身体被染成了悲惨而绚丽的花朵。

服务员被这一幕震惊了,她想起另外一位房客吴茗,她会不会也被下了毒手呢?服务员急忙来到吴茗房前,试图用备用房卡打开房门。然而,房门一动也不动。这个善良的女孩着急地叫道:“客人!客人!你还好吗?”

房间里,吴茗正静静地坐着,她显然听到了服务员的声音,可是她动也不想动。她伸出了自己的手,然后猛地摘掉了手套。顿时,两只血肉模糊的手露了出来,而且手腕处还明显留有断裂的痕迹。吴茗摸着自己的手腕说:“我记性很不好,我无论如何也记不得,我的手怎么伤成了这个样子,害我只能天天戴手套。而且,我也记不得我的名字,我原来到底叫什么?”

门外,服务员的声音越来越大,她叫道:“客人!那个叫双儿的女鬼又出现了!她有没有取走你什么成双的东西啊?”

双儿!这个名字在吴茗的脑海里震了一下,她突然想起了什么,于是她掀开了床板。顿时,浓重的血腥味传了出来。在那里,有彩色的袜子,有高档的耳坠,有她自己的手套,还有各种不成双的人体器官。

吴茗笑了:“我终于想起来了,我的名字是双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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蔬菜:胡萝卜

水果:梨

一群认识不认识的人的商务聚会,我被问到这样的问题:“您喜欢哪种类型的异性呢……比如说,男艺人?”

“呃?……周杰伦。”想了一秒钟,决定说实话。

我当然地听到眼镜碎了一地的声音,从没正眼瞅过我的对方老总也开始认真地盯着我瞧。

呵呵……心里忍不住偷笑起来。难道欣赏周杰伦是这样一件难以让“大人”们接受的事情吗?莫非大家都理所当然地以为周杰伦只属于80和90年代?我十岁时喜欢崔健的叛逆,十二岁的时候也曾经把迈克杰克逊当神,十四岁时把张雨生的磁带当成催眠曲每夜必听……那时的我其实并没有真正听懂他们,但或许那时候只有孩子才在认真地听他们唱了些什么吧,就如现在的杰伦……

网络上常常见到小粉丝发贴:“你最爱杰伦的什么?”结果往往是十个人有十种答案,更多的小酷哥酷妹则很拽地回答:“我爱他的一切;”或是“爱一个人难道需要理由么?”至于如我这样的年纪,当然不会没有理由地去喜爱一个人,但话到嘴边,却觉得一时间自己的语言竟匮乏到难以拼凑出一个完整的他来。对于周杰伦的印象,仿佛只有一个一个的碎片,每片上存着不同的记忆……

碎片1、双节棍的舞台

我常常会回想第一次对周杰伦产生印象是什么时候,是看到他酷酷的照片还是听到他的第一支让人听不明白的歌?后来看到他的视频回顾时,我相信就是那一次他参加过的为数不多的“同一首歌”里,他唱着《双节棍》,不像别人那样嘘寒问暖,也没有跑到观众席里去亲善,只是非常专心地舞着手里的双节棍,尽心尽力地唱完这支改写了华语乐坛的怪歌(尽管台下有一半人听不懂),表情虽然冷了点(后来知道那是因为紧张),却尽显大将风范。这样的印象其实无所谓喜欢与讨厌,但是我开始对“酷”这个词有了新的领悟——我曾一度把这个词与“肤浅”画等号,但看了周杰伦的表演,我相信有些人的“酷”是天生的,那是一种气质与风度。当然开始欣赏他后,看过他更多的现场表演,对这个认知就更为肯定——无论他在台下如何害羞难搞以及小孩子气,但只要到了台上,那个舞台就是属于他的,一切尽在他的掌握之中。在舞台上,他是从容的、大气的、自信的、闪着光彩的……

碎片2、东风一曲断人肠

那时小表妹逼着我牺牲大好周末带她去参加百事巨星见面会。那时周杰伦在我心中就是一个“叛逆”与“另类”的坏小子的代名词,尽管同时与他存在的还有“创作才子”、“小天王”这样的头衔,但无论如何都和我相距甚远。看着海报上他那副不屑的神情和表妹“苦苦”哀求的脸,我实在是矛盾之极:难道我,一个学业有成工作得体的贤淑女子,要让自己陷于一个充斥了疯狂、尖叫与拥挤的可怕境地去吗?万万不可。恰好电视响起悠扬的音乐,表妹立即擦干泪水,欢叫“杰伦杰伦”便扑向电视,变脸之快胜于任何一个一流明星。于是我也瞥向电视,想看看这小子究竟何德何能可以如此荼毒祖国的幼苗……令我吃惊的是,我看到那个在我心中一直是叛逆代言人的小子正一脸落寞地倚在斑驳的古墙上,表情忧伤,那古色古香的曲和词竟然字字唱进我的心里。现代感十足的人站在怀旧的古屋里,西洋乐里透着古典的灵魂,那个不可一世的少年此时如此寂寞地站在昏黄的灯光下……我的心仿佛一瞬间被某个东西击中最柔软的部位。于是听到周杰伦几个字不再转台,所以我又看到那个最经典的《以父之名》MV,少见的**配乐前奏,凄美的女声伴唱,复杂的假声转换构成这支另类霸气的歌曲,MV中他是高贵的,冷酷的,却又是孤独的,脆弱的,挣扎的……下载了这两首歌,反复听了十几遍后,我告诉表妹:好,我带你去看周杰伦。

于是,我真的将自己陷入了一个尴尬的境地——我在网上搜索关于周杰伦的每一条信息,买齐他的所有唱片,然后等待他的新专辑,下载任何一条与他有关的视频音频……更年轻的时候,我也不曾对哪个明星专业以外的事情多注意一点。晚节不保,表妹害我不浅啊。

看到很久以前的一个节目片断,吴宗宪主持的《飙高音大赛》,杰伦也作为评委之一,那时他还是棒球帽不离脑袋的装扮。每个选手都被评委挖苦得无地自容,只有杰伦总是很认真并且善良地说:“我觉得他唱得很不错啊,比我以前好”。“破音……破音(因为紧张以至于结巴)我也会有啊”。老吴气得直骂:“你没睡醒是不是?”

现在的杰伦自然不会再紧张成那个样子,但是他对人的友善却是没有变过的。八卦传来传去,但真正与杰伦关系不好的艺人还真是没有,相反,他那群出道前就认识的铁哥们儿,现在依然是荣辱与共。

走音王子孔庆祥另类窜红那阵子,无数人出来反讥,认为他给华人丢了脸。记者把这个问题丢给杰伦,当然希望他也能语出惊人,结果杰伦很认真地说:“他也很努力了,很热爱音乐……有这么多人注意到这个华人,应该引以为傲。虽然这很讽刺,但是应该引以为傲。”很真诚的回答,让记者都没法大做文章。

还有一次有节目问杰伦最讨厌什么,有不少选项。大家都猜是狗仔队,因为他们那样地干扰他的生活。杰伦很不在乎地说:“虽然有时也觉得不好,但大家都是为了工作,他们也很辛苦,我理解他们……”甚至《头文字D》开机式上他还半真半假地说:“我感谢台湾的狗仔队,因为他们每天追我,让我可以越开越快……”,拍摄结束后,被问到心得他则说:“车不可以开得太快,不然狗仔队和自己都会有危险,所以不能那样。”对付记者,他不会翻脸,他的唯一方法是反拍,记者拍他,他就用手机去反拍人家,有一次甚至说服正采访他的陶子的拍摄组大摇大摆地去拍跟踪他的车子,但是一边偷笑杰伦还一边盯瞩工作人员:“不要忘了在车牌的地方打上马赛克,以免别人看到”。细心至此,无言。

至于艺人爱心活动,似乎哪一次也没少了杰伦。他的经纪公司的网站上常常可以看到杰伦最近又做了哪些善事,杰伦的妈妈也会把他赚的钱拿出来捐献给困难的人,杰伦多次去看望他重病的歌迷,《爷爷泡的茶》这首歌甚至就是送给他的歌迷的……而这些,从来都没有被大肆宣扬过。

碎片4、朋友

杰伦的义气有目共睹。南拳妈妈的四个成员都是他的工作伙伴和朋友。他努力说服他们站到前台来,为他们制作,给他们写歌,帮他们宣传。看到那期的新闻,大热天,杰伦穿着毛毛的衣服,在柏油马路上顶着太阳一遍遍地跑着,原来是为了帮南拳妈妈们拍MV。拍摄完毕,他说:“希望大家看到这则MV,可以回想起以前,和老朋友再聚一聚。”另一则,杰伦为他们献出了导演处女作。花絮镜头里的杰伦,戴着黑框眼镜,不修边幅,跑前跑后地指挥大家,竟是极为陌生的另一种专注与认真。四个“妈妈”说,没想到会出自己的专辑。杰伦呢,则是自己专辑要出的时候专属录音师盖瑞去宣传去了,只得另找录音师。记者问“你是不是后悔推出他们啊”,杰伦笑:“怎么能因为自己拖人家一辈子呢,再想办法好了”。

《祝我生日快乐》本来是杰伦《叶惠美》专辑里面的歌,因为温岚喜欢,于是杰伦二话不说就从专辑中撤掉给了他;杰伦希望自己身边的人都有机会出名,于是把化妆师、发型师、舞蹈师全拉进镜头,他自己接受采访里紧扯着他们不算,还把他们拉进MV里,于是我们看到《忍者》里那个蒙面人是著名发型师DICK,《三年二班》里教练是化妆师杜哥,对手是发型师DICK,而《搁浅》里,杜哥和杰伦的朋友黑龙充当了黑社会大哥和小混混。杰伦对着记者的镜头得意洋洋又神秘兮兮地讲:“说真的,我的这些朋友,演技都很棒,有些演员应该像他们学习。”

杰伦的挚友刘畊宏,虽不曾真正大红大紫过,但杰伦却一心希望他能成功,专辑里两次用了畊宏写的词,也两次把他拉进自己的MV,《最后的战役》和《困兽之斗》里他都是主角,于是更多的人认识了他。畊宏以前属于已经解散了的sbdw组合,这个组合的组员都是杰伦的朋友,而现在几乎要被人遗忘了。那次杰伦做代班DJ,特别放了他们的歌,然后杰伦对所有听众说:“他们的歌很好……如果他们愿意再走到一起出唱片的话,我一定会为他们写很多歌,一定会……”他的声音越来越低,仿佛陷入了回忆中,而这边的我几乎要流下眼泪来……

听说杰伦可以义气到这种程度。朋友要去吃饭又不舍得,杰伦会拖上人家说,陪我去吃饭;朋友想看**又怕花钱太多,于是杰伦便“命令”人家陪他去看。更甚者,对于没车的哥们儿,他跟人家说,“从我的那些车里找一辆出来开吧”,或者“干脆我买一辆给你开好了”。江湖传闻,可信度未知,但是非常像他的作风。

碎片5、民族主义

杰伦喜欢李小龙、喜欢李连杰,因为他们代表了中华民族的正气与骄傲。他的歌里也体现了很多,《双节棍》中的侠之大义,《龙拳》中的民族正气,《双刀》里对民族平等和和平的抗争,《将军》里对中华文化的发扬光大,以及《乱舞春秋》中对历史的回味与戏说……杰伦说,“希望更多的外国人可以注意到我们的东西。”杰伦说,“希望有一天能站在西方的领奖台上,对大家说,我是周杰伦,我来自中国”……这些话,是令我荡气回肠的,不亚于小时候读的英雄故事。

碎片6、责任感

年长者不解地问:天哪,那个周杰伦在唱些什么?现在的小孩子,不懂!贬低他的人说:周杰伦的歌,哼哼叽叽,毫无意义!……

曾经看到一个小歌迷写了一首诗,只记住了大致的内容,名字好像叫做《周杰伦教会了我们什么》:

听了《梯田》,我们懂得了环保;

听了《外婆》,我们学会了要关怀老人;

听了《懦夫》,我们知道吸毒是不好的;

听了《双刀》,我们知道中国人要争气,要自己看得起自己;

听了《以父之名》,我们知道做错事会后悔,所以不要做错;

听了《东风破》,我们开始领略古诗词的美;

听了《三年二班》,我不再介意自己这次没有考好,下次我会继续努力;

听了《乱舞春秋》,我对中国的历史突然有了兴趣,成绩一下子提高;

……

更不要提《半兽人》中对人性的呼唤;《最后的战役》及《止战之殇》中对和平的渴望……

杰伦他不偏激,不愤怒,更不呐喊,他只是以自己的特有的方式,把自己对于这个世界的理解,把自己对于人类的关怀以歌声表达出来。他不针砭时弊,他也不指天骂地,他平平淡淡地说着自己的理想和向往,并希望能够得到认同。如果有人非要说这样的歌曲没有现实意义,那什么样的歌曲才有呢?

周杰伦说:“家长们可能不会喜欢我的歌,但是很希望你们能够听一听,这样就会知道你们的孩子们在想什么。而且,这样,你们会明白,我的歌不会教坏小孩子。”这一点,“大人”们都明白吗?

碎片7:周杰伦之其他

写了这么多,似乎依然拼不齐一个完整的周杰伦。他所表现的面太多太多,以至于不同人眼中的他竟然是全然不同的。

他是坚强的。他的病痛折磨了他多年,记者现在都能从他的走路姿势上一眼看出他是否发作了。杰伦说:“只不过是和感冒发烧一样的病而已,每个人可能都会生病……”

他是害羞的。被人夸赞就会很谦虚地说“不要这样子讲”,被歌迷强抱会羞红了脸,遇到很多人他会把头低得不能再低,或者用墨镜、头发或帽子遮住眼睛。他又是有着小小虚荣的,被人夸就会像孩子一样开心,没得到奖会把失落写进歌里面。

他是自信的。专辑的曲风被人批来批去,他认定了自己的坚持不改变。“我希望从我开始乐坛会形成这样的风气,就是歌手可以坚持自我,不要管人家说什么。”“前方并没有我想要的东西,所以现在我不会改。”事实证明他是对的,改变了曲风的周杰伦便不再是那个改写了乐坛的周杰伦,所以在他自己都不能接受之前,他不变。

他是细心又含蓄的。拍《外婆》MV时,他保护在外婆的左右,一结束就给外婆披上外套生怕外婆着凉;上《完全娱乐》节目时,恶作剧的主持人用充气的棍子敲打一个女孩,杰伦用手臂替她挡住,虽然镜头只有一秒钟,但大家都看到了;杰伦在旅馆房间里给歌迷签名,女粉丝因为见不到他而在门口哭泣,于是杰伦让人把她请进去,与她合影又给她签名;他顶着重感冒、冒着雨为数千名歌迷签名,说的最多的一句话是:“你们快回去换衣服,不要像我一样感冒。”面对雨中的几千名歌迷,他只会对着话筒说:“谢谢,谢谢你们。”没有更多的语言及煽情的举动,但是表情真诚无比。在内地因为看到有歌迷包车在高速路上追逐他,因为怕歌迷出意外,所以他临时改了航班,凌晨便悄悄离开而没说明理由,任由他的歌迷误解他;在福州演唱会上,他对着台下疯狂的歌迷们一遍遍强调:“请你们注意自己的安全”……

他是善解人意的。一次一次地,他在颁奖礼上鼓励那些新人及热爱音乐的人:“喜欢做音乐的年轻朋友,如果一开始的尝试是失败的,不要气馁。我觉得继续努力下去,一定有好结果”。

他是胸怀着热烈情感的。全球华语排行榜上,面对来自港台内地及全球华人的杰出音乐人,他说:“希望我们华人的乐坛不要分你我,大家团结在一起,我觉得这个力量是很大的。”

他是谦虚的。他说起自己的当红:“其实是靠运气了。正好我的音乐比较合现在的市场,所以大家都听。”“总有一天我会不红,只是希望那一天晚一些来。希望十年以后吧。”

他是率性的,直接的,也是大度的。对于《娱乐百分百》节目中电话里某个“歌迷”的无礼,他要送出贴身项链被主持人阻止,于是他说:那我会送他一只袜子。无论这个举动是节目的安排还是杰伦自己无厘头的创意,玩笑的成份居多,根本没有恶意的。即使媒体断章取义甚至无限夸大扭曲了事实地对他大加批判时,他也只是把责任揽到自己身上,半个字都不说别人的不是,也不多加辩解。虽然有人因此误解了他,更多的粉丝们却因此更爱他。

他是孩子气的。与朋友比赛篮球,输了的要爬上篮球架学狗叫,或者去跟路人要签名,和主持人小美比台球,输了球要丢脸地打着醉拳绕过层层人群去结帐。都是他的滥主意,然后输的也常常是他。但是他都很认真地接受惩罚,为了“在江湖上留下一个佳话”。因为他有着这样的童真,所以他的歌曲有新鲜的创意,有飞扬的青春以及莫名的忧伤。

他又是具有成熟男子气概的,所以他的歌中藏着沧桑与悲凉,有着对世界对人类的担忧,有着对人生的无奈。

……

记忆的碎片太多,以至于无法全部拾起来,拼不出一个完整的周杰伦。但是每一片里都折射着一个真实的他,只要有人肯用心地去发现,那里面总有一片碎片是你所喜欢的。因为我喜欢着这些点点滴滴,所以我欣赏着这个像男人又像男孩的男子,即使让很多人跌破了眼镜。

喜欢我所喜欢的,让他们尽管跌去吧。

雀尾上的盐

从前有个名叫奥勒的小男孩,他总是渴望得到自己所没有的东西

只要有一把亮闪闪的小刀,我就可以给自己刻玩具玩了,奥勒这样念叨着,只要有一辆马车,我就可以拉着我的玩具到处跑了;只要有一匹小马......

有一天,他看到一只喜鹊站在树枝上.他曾听人说过,如果谁能把盐放在喜鹊的尾羽上,那么它就会满足

他的愿望.

整个下午他一直追着喜鹊跑,直到他累得跑不动才停下来.这时喜鹊飞下来冲他说话.

”你是在找我吗?’喜鹊问道。

‘你居然会说话/’奥勒叫了出来.

是啊,喜鹊说,你不知道,我实际上是一个会魔法的公主.我可以让你把盐放在我的尾巴上,然后满足你的愿望.可是你得先为我做点事情.

什么都行/奥勒干脆地回答.

那就给我弄一把亮闪闪的小刀来,这样我就能修理我的爪子.我是公主,外表必须整洁.

于是奥勒就忙着从森林里采摘浆果拿到市场上去卖.不久他就挣够了钱去买一把小刀.他拿了些盐放在兜里,然后就飞奔回森林.

但是,喜鹊一见到小刀就笑开了;这只是把普通的小折刀.我要的是一把有银质手柄的刀,那才能配得上我公主的身份.

那我去给你弄一把那样的刀.男孩说道.

不用了,没关系.现在我想要一辆马车来拉我的东西.你知道,我是一个公主,可是有很多的东西.

于是奥勒用小刀给镇上的孩子们雕刻玩具.他是个雕刻好手.他刻出了奶牛,马匹和小鸟.孩子们喜欢这些玩具,便央求母亲们买下它们.很快奥勒就挣够了钱去给喜鹊买马车.

但当喜雀看到马车时,它生气地拍动着翅膀:”我是一个公主,怎么能用这样的马车呢!我要的可是镶着金边而且有天鹅绒坐垫的.”

”那我去给你弄一辆那样的.”奥勒说.

”不用了,没关系.现在我想要一匹小马.我喜欢遛马,那样有气派.”

”如果我给你牵来了那样的马,你能满足我的愿望吗?”

”当然.”喜鹊说道.

于是奥勒用马车为镇上的人们运东西.他时而拉一车木头,时而拉一车蔬菜,所有人都可以搭他的车.很快他便挣够了钱来买一匹漂亮的小黑马.他相信喜雀会喜欢它的.

但当喜鹊看到小黑马时,它摇了摇头说:”我喜欢棕色的小马.”

”扑通”一声,男孩生气地坐到地上,”让你高兴可真难,”他说,”你要小刀,我给你拿来小刀.你要马车,我也给你牵来了.如果你还不高兴,那我就永远不能把盐放到你的尾巴上去许愿了!”

”你说得对,”喜鹊唧唧地说道,”讨我高兴是很难.但既然你已经这么努力了,现在你可以许愿了.”喜鹊伸出了尾巴.奥勒捏了些盐放在上面.”好,现在告诉我你想要什么.”喜鹊说.

奥勒迫不及待地说:”我想要一把......不,那个我有了.那我要一辆......不,那个我也有了.”

”快点儿!”喜鹊催促着,”你的时间快到了!”

奥勒突然明白了一些很重要的东西.”我不再需要你了!”他喊道,’现在我知道怎样不用许愿就得到我想要的东西了.”喜鹊笑了.”好好想想吧!”她说道,然后飞走了.

人蛇相处巨蟒当保姆

提到蛇大家的第一反应就是恐惧,更不用说是重达100多斤的巨蟒。在海南的黄开宁家里养了一条巨蟒,更令人惊讶的是一家老小和巨蟒融洽相处了9年,平日里蟒蛇帮黄开宁看家护院、照看小孩,俨然成了一个尽职尽责的“蛇保姆”。

1996年8月的一天,黄开宁在槟榔园除草时发现一条受伤的蛇躺在石头上,蛇的尾巴上有一个伤疤,还留着血渍。黄开宁小心翼翼地伸手去抓,意外发现蛇竟然不咬他,他觉得条蛇认识他,用手摸它的时候,它也不咬。黄开宁把蛇带回了家,用草药给它包扎伤口,那时这条巨蟒还只有四两重。

一开始黄开宁只是抱着好玩的心态,把蛇养了起来,可没想到,如今这条蛇竟然在他家待了整整9年,小蛇已经长成了巨蟒,现在大约有4米长,100多斤重,黄开宁还给它起了个名字叫黄兴财,黄开宁也已经结婚生子。巨蟒似乎已经成了黄家的一员。

这条蟒蛇有个习惯,它特别喜欢睡在黄开宁的床上,喜欢睡在枕头上,喜欢睡在棉被上。黄开宁对蟒蛇宠爱有加,经常是他睡床的一边,蟒蛇睡另一边。

有一次,黄开宁对蟒蛇说:“兴财我不想养你了,你出去觅食吧。”没想到蟒蛇真的走了,而且一走就是四十八天。可四十八天之后,蟒蛇又回来了。它回来后就直接跑到床上睡觉,一身都是泥,把床搞得脏脏的。

后来黄开宁结婚有了小孩,他才用笼子把蟒蛇装起来。但是他的孩子对蛇一点也不恐惧。黄开宁的父亲在电话中对记者说,孩子刚出生几个月就开始接触蛇,坐在蛇背上玩。蟒蛇对孩子也特别友善,从来没有伤过他。孩子每天和蟒蛇一起玩耍,把蟒蛇当马骑,而且每当黄开宁夫妇外出时,蟒蛇还能帮忙照看家,成为了名符其实的“保姆蛇”。

据说有一天夜里,正在睡觉的黄开宁夫妇被一阵惊呼声惊醒,起床到客厅发现,蟒蛇正牢牢地缠在一个陌生男人身上,原来是一个小偷准备偷黄开宁刚收购回来的槟榔。

蟒蛇不仅能抓小偷,还能救人,当地有几个孩子在河里游泳,当时水流很急,其中一个比较小的孩子被水冲了下去,眼看就快被淹死了,年纪较大的孩子带着蟒蛇游到小孩的身边,小孩马上抓住蟒蛇,蟒蛇就把他带回了岸边。

刚开始,邻居们听说黄开宁养了条巨蟒都很害怕,也很好奇,到黄开宁家里看看,发现连小孩也完全没有顾虑地和蛇玩,抱着蛇在屋子里跑来跑去。邻居们见得多了,先前的担心也都荡然无存,而且周围的孩子都非常喜欢这个蟒蛇朋友。小孩不会打它,它也不会攻击小孩。人和蛇和平相处着。

1月19日晚,珠海市动物保护协会首次组织会员在情侣路携宠物狗联欢,将人和动物和谐相处的动人画面公之于众。面对眼前这些欢快的“小身影”,旁观者很难将它们同流浪、虐待、屠戮联系起来。现在“重获新生”后,它们成了主人的无价之宝。

作为珠海目前惟一一家旨在善待动物、关爱生命的民间社团掌门人,昔日猫王,会长吴俊对协会成立感触颇深。

900多名志同道合者

经过2年多的筹备,今年4月,吴俊拿到了动物保护协会的注册登记证。“受‘非典’影响,很多无辜动物被主人抛弃,流离失所,甚至惨死街头,很多人对此不以为然,但我们不能无动于衷。”就在协会成立伊始,各种条件还不完备的情况下,首批会员主动领养了一批街头“野族”。

从“禁狗”大讨论,到降低养狗门槛,直至协会最终成立,2002年至今的两年里,吴俊和会员们的道路走得并不平坦。为了争取更多人的支持,他们走上街头,拉人缘,结果竟发现了900多名志同道合者。大家普遍认为,饲养宠物应该科学对待,加强管理,不该一棍子打死,说禁就禁。吴俊喜忧参半,一边奔走于政府职能部门办理建会事宜,一边联系有条件的机构筹划配套设施。

从宠物协会到小动物协会,再到现在的动物保护协会,吴俊和会员们思量再三,考虑到珠海市目前还没有一个正式的动物收容、寄养机构,相关管理上无法配套的情况,他们最终决定发动社会力量,宣传人和动物和谐相处的思想,关爱生命。

有人戏称她家是动物园

不到半年,协会成员已将近200人,采访中很多会员说,让他们和协会紧紧联系在一起的不仅仅是一份责任,更是一种生活的态度,一种舍得奉献的精神,一种触发后自己感动的东西。

说起自己爱猫,吴俊会心一笑,他谈到了自己收养的第一只猫。10多年前,吴俊回家途中无意发现路口有几个顽童踢“皮球”,凑近一看“皮球”原来是只几个月大的小猫,因为肚里有虫,膨胀,人为摧残后小猫已经奄奄一息。老吴随后将猫带回了家,一边喂药祛虫,一边细心喂养,慢慢地,猫恢复了健康。久而久之,老吴夫妻二人与猫结下了不解之缘,最多时家里竟养了40只,其中一只“寿星”整整跟了老吴19年。

“这种付出是值得的,你病了它们会围在你身边,你有烦恼它们也会为你伤神,慢慢地,你会发现,它们跟你心有灵犀。”

一位周女士非典时期收养了一只金巴狗,现在小家伙已成为了圈子里的明星,不仅狗缘好,人缘也好,对主人更是体贴入微,同最初流浪街头,斑秃、惊恐的情景截然不同。“同其它狗相比,它不够好看,也不够机灵,但却是我最喜欢的,因为我付出了,同时也得到了回报。”

“这些小动物没有太多的要求,它们的感情很简单,但同样需要关怀。”协会秘书长劳女士说。这是位颇有爱心的女子,协会筹建期间,曾从商贩手中解救过不少动物,其中包括两只待宰山羊和一头毛驴。

“当时没地方安置,只能把它们放在房间里‘放养’。”劳女士家住5楼,有人戏称她家是动物园,她一笑作罢,依旧“我行我素”。“这些动物在我家呆了整整一年,这一年以来,它们吃喝拉撒全得靠人,时间长了,慢慢习惯后,我发现它们有许多逗趣的地方,甚至还会撒娇。当然前提是必须有人疼爱它们。”然而好景不长,因年底气温骤降,毛驴没有撑过那年冬天,腹泻死掉了。劳女士伤心不已,随后将山羊送到了农村。现在协会成了她新的感情寄托,不少小动物正亟待救助。

爱情神话中没有老吴,只有老乌,老乌是突然去世,推测是心梗之类的疾病。

《爱情神话》展现的是成熟男女间的爱情,幽默也相当高级,但越去细品,越会发现片中的老乌,作为站在老白身后的那个“男人”,二人间的友谊同样令人动容,更让人不禁感慨,女人永远难以捉摸,男人至死都是小孩。  

老乌和老白在片尾那场皆大欢喜的聚会上,老乌终于向众人道出了埋藏在自己心底的“爱情神话”,一段他同意大利国宝级女演员间莫须有的“罗马假日”。次日一早,众人醒来后发现老乌已经含笑九泉,他们一边怀念老乌,一边集体观看了费里尼导演的《爱情神话》。

老乌的爱情神话

剧中,老乌深情款款地讲述自己的“爱情神话”:八九年的时候,我二十出头,我到法国去留学,在巴黎综合理工大学读书。

第二年放春假,我到罗马去旅游,走着走着迷路了,我就沿着威尼斯广场的小路走,跑到一个小弄堂里头,一下就看到她,坐在那里吃咖啡,就是巴黎马路边上的小咖啡馆,搭棚子那种,她看上去四十几岁,我当时不知道她是谁,只觉得她有点寂寞。

我就走上去问她,你晓得费里尼**《甜蜜生活》里的喷泉在啥地方吗?她太阳镜拿下来,说我带你去。我们说了很多的话,她说她心情不太好,她意大利语说了很多,我一句没听懂。等到喷泉,天也黑了。她说她不喜欢《甜蜜生活》,她喜欢《爱情神话》。然后他们就到了一个小旅馆里。

老白说老乌把自己的第一次给了索菲亚罗兰,索菲亚罗兰给了他整个罗马。不管老乌遇到的是不是索菲亚罗兰,可以确定的是,他跟一位落寞的有夫之妇有了一夜情。那场一夜情之后,浪荡子老乌就记了她一辈子,老乌有过很多女朋友,但梦中情人只有一个,然后一辈子没有结婚,无儿无女。

老吴和小小在抖音评论区频频互动,还在一起谈恋爱一起拍段子做直播。

导致两个人有很深厚的感情,看得出来小小和家人都很喜欢老吴,但是老吴感觉自己配不上小小,所以自尊心作祟,最后导致现在他们很难受,不知道最后能不能有缘人在一起。

小小101是一名网红,而且当初她是凭借着一支舞蹈和老爸的亲密互动,成为当红女网红。每天与自己帅气的老爸在一起跳舞,而且她老爸特别时尚,妈妈也很有气质,他们家里条件也是相当不错。

而且小小也是一个天真,可爱善良的女孩子,最重要的是她身材很好,长得漂亮,有气质,会跳舞赢得很多人争先恐后的关注。

老吴是从抖音上拍段子火的,他是因为和自己小外甥,和父母奶奶之间的互动大火,成为全网最惨老吴,赢得大众一片热爱,一跃成为知名男网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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