玫 琳 凯的产品在2010年前都是都不标明其成分,因为在2010年以前,国家并没有要求化妆品标注成分。
据悉,化妆品实施全成分标注,是世界发达国家普遍实行的国际惯例。美国、日本和韩国已先后自1976年11月、2001年4月和2008年10月根据本国具体情况开始实施化妆品全成分标注。2007年8月,国家质检总局公布《化妆品标识管理规定》(质检总局第100号令),规定化妆品应当遵循相应的标准要求标注全成分表。2008年6月17日,国家质检总局与国家标准委联合发布《消费品使用说明化妆品通用标签》(GB52963-2008),规定自标签发布之日起的两年后,即2010年6月17日起生产的化妆品,应在销售包装的可视面上真实地标注全部成分的名称。
1995年玫琳凯在中国建立其海外第一家工厂杭州玫琳凯化妆品生产厂,总投资额达两千万美元,拥有先进的生产设备。1996年3月玫琳凯中国分公司在上海正式开业。1998年玫琳凯公司是第一家得到国家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和国家国内贸易局等有关政府部门批准的采用雇佣推销员(美容顾问)经营产品的销售模式的专业化妆品公司,它从根本上不同于那些被国家严令禁止并予以取缔的类似“老鼠会”等非法经营、牟取暴利、坑害消费者利益的传销组织。玫琳凯公司在中国的这种营销模式具有完全的合法性和可持续性。为了嘉奖玫琳凯中国在过去一年中所取得的辉煌成就及做出的杰出贡献,玫琳凯达拉斯总部特别赠送一尊蟠龙坐阵雕塑以示表彰。
玫琳凯·艾施,企业家,玫琳凯公司创始人。她所取得的成功在美国商界的历史上留下了令人难忘的一笔,同时也为世界各地的女性不断创造成功树立一个很好的榜样。
“你能做到!”
在得克萨斯州霍特威尔斯(Hot Wells)市出生的玫琳凯女士还是一个小女孩时,就将这个信念牢牢记在心里。每次遇到新的、棘手的任务时,她的妈妈总是用“你能做到,玫琳凯。你一定能做到”这些话鼓励她。玫琳凯女士不仅将这句话作为自己的信念,她还将这句话作为公司的理念来激励更多未来的人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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