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属可以给服刑人员送现金、袜子、内裤、内衣等衣物都可以,但是吃的东西,包括烟都是不能送的。平时送东西要遵照“接济单”上的具体要求。送衣物注意不要有绳子、皮带、金属拉链、纽扣,最好衣服不要有夹层(看守所为防止夹带物件,夹层衣服会被剪开检查)。
一、拘留所内是否有卫生纸?
在看守所里的犯人,没有纸巾之类的生活用品用,是不许送进去的。因为,此时看守所里的犯人是未决犯,警方担心有人利用纸巾之类的生活用品捣鬼。所以,纸巾之类的生活用品用,是不许送进去的。牙膏、肥皂也只能在看守所里购买。衣服、被子可以送,但必须经过检查才能送到看守所里的犯人手中。
二、拘留期间,家人可以探望吗
1、行政拘留、司法拘留的,家属可以提前预约,在拘留所规定的时间内进行探视。
探视时,可以携带必要的生活用品、衣服、食品(需拘留所民警检查同意),其他东西不得送至被处罚人。
2、刑事拘留的,近亲属在其拘留期间不可以探视,但律师可以作为辩护代理人进行探视。律师会见被拘留人还应当持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
三、服刑人员刚入监狱家属需要带被子吗
服刑人员刚入监狱时家属不需要带被子。
根据相关规定,服刑人员入狱后由所在监狱统一发放衣服、被子等生活用品。不需要家属另行再购买或者携带,如果天气冷需要添加棉被衣服等用品也是在监狱指定的超市(一般是狱内超市)进行购买。
服刑人员近亲属送给或者寄给人犯的日用品和学习书刊,经检查,看守所同意收留的要详细登记,办好手续后交给人犯;现金由看守所代为保管,人犯有正当用途时可以支付;对于不许收留的物品,当场或登记后予以退回。
家属会见服刑人员的规定如下:
1、每月不许超过一次,每次不得超过半小时,每次会见的近亲属不得超过三人;
2、会见时,应当有办案人员和看守干警在场监视;
3、对外国籍人犯,少数民族人犯和聋哑人犯,还必须由办案机关聘请翻译人员在场;
4、会见中,严禁谈论案情,不准使用暗语交谈,不准私下传递物品,违反规定不听制止的,应即责令停止会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第四十九条罪犯收受物品和钱款,应当经监狱批准、检查。第五十一条罪犯的被服由监狱统一配发。
可以送日用品和学习书刊,也可以写信,但都要经过检查和同意。必要的生活日用品:主要是内衣裤,还有钱。
《看守所条例实施办法》
第三十七条 人犯近亲属送给或者寄给人犯的日用品和学习书刊,经检查,看守所同意收留的要详细登记,办好手续后交给人犯;现金由看守所代为保管,人犯有正当用途时可以支付;对于不许收留的物品,当场或登记后予以退回。
第三十八条 看守所对人犯发收的信件,未受办案机关委托检查的,一律交办案机关处理。
扩展资料:
家属会见人犯的规定:
1、每月不许超过一次,每次不得超过半小时,每次会见的近亲属不得超过三人。
2、会见时,应当有办案人员和看守干警在场监视。
3、对外国籍人犯,少数民族人犯和聋哑人犯,还必须由办案机关聘请翻译人员在场。
4、会见中,严禁谈论案情,不准使用暗语交谈,不准私下传递物品。违反规定不听制止的,应即责令停止会见。
参考资料:
可以。每个看守所都有各自具体的寄送物品规定和寄送时间规定,可以寄送衣服,但衣服不能带有夹层、纽扣、拉链、金属,最好是纯棉的保暖衫,每次不能寄送超过10件衣服。
涉嫌刑事犯罪的人只有律师才能会见,其他任何人都无权会见,除非法院判决书已经下达并且生效,家人朋友才能申请会见。
扩展资料:
看守所实行二十四小时值班制度。值班人员应当坚守岗位,随时巡视监房。对已被判处死刑、尚未执行的犯人,必须加戴械具。
对有事实表明可能行凶、暴动、脱逃、自杀的犯罪嫌疑人,经看守所所长批准,可以使用械具。在紧急情况下,可以先行使用,然后报告看守所所长。上述情形消除后,应当予以解除。
看守所以县级以上的行政区域为单位设置,由本级公安机关管辖。
看守所对犯罪嫌疑人的武装警戒和押解由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以下简称武警)担任。看守所对执行任务的武警实行业务指导。看守所的监管活动受人民检察院的法律监督。
法律分析:女犯人可以有限度的用护肤品,监狱超市里会有这些基础护肤用品销售,基本属于那种价格便宜,量又足的类型。美妆类产品是不允许使用的。女子坐牢可以使用护肤品,但不能用化妆品。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四条 对任何人犯罪,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不允许任何人有超越法律的特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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