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觉得这句话是有道理的,好朋友一起合伙创业,如果仅凭友情纽带维系,十分不牢靠。因为在利益面前,很多人没有做到彻底的“大公无私”,忍不住多拿一点、多用一点。因此公司的财务越来越不透明、沟通越来越不顺畅。最后,既影响生意,又影响友情。
有些创业者和自己的好朋友开公司做生意,虽然有合伙协议,但是遇到问题时,顾虑较多,不能及时解决,最终酝成大纠纷。一般来说,大纠纷往往发生在企业发展很好或者很差的时候。很多合伙人因为理念不合,有的想分钱退出、有的想继续追加投资、有的想自立门户。由于长期的权限不明和分配不均,导致好朋友“貌合神离”。
以前我就是和好朋友一起开公司,发生了一件事情让我对他的人品产生了质疑,我的合伙人把钱私自用在他女朋友身上,因为钱是大家挣的,他不该自己私自动用,不是大家不同意,而是他没有征求过大家的意见,遇到这种事情,和大家说清楚肯定会同意的;其次,和女朋友之间都出了这样的事情,后面又无情的把人家甩了。这两点在当时我是非常气愤的。
当两个人价值观产生分歧的时候,如果当时没有一个很好的方式让大家都认同,就很难再一起合作了,严重的连兄弟也没有办法继续做,成了最熟悉的陌生人。
如果要和朋友合作开公司,那么这个“人”一定要是位大气非常的人,这个“人”做事一定要非常靠谱。有了合作的项目和意愿后,首先要统一下意识和目标,把该讲的问题都讲清楚了,而后再做具体的事。凡事有因有果,有了好”因”,发展过程加以控制,才有可能产生“硕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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